第40节
可是上报后,他欲改善本地农产的希望就全被拿走了。
彭弦璋急得眼泪都出来了,在房间里打着转转:“娘,如何是好?如何是好啊!我与舅舅打算研究那稻子,若是能找到窍门,普及全天下,百姓就不苦了啊!”
葵花皱着眉头想对策,便宜儿子的表现倒是让人很欣慰,原剧情里,他就是个不知廉耻勾引男人的自私懦弱的家伙,改变环境,他成了忧国忧民的大好少年。
特使正要启程,白昼忽然变黑夜,天空变得漆黑,太阳像是被妖物吞噬了,许久之后那妖族吐出太阳,紧接着却又是狂风骤雨,电闪雷鸣,这种情况极为少见。
葵花偷偷放出话来,山神发怒了,于是暴雨中,乡民们就地跪拜,求神明息怒。
将欲行的十辆马车忽然被雷劈中,四散开来,大雨把谷子冲得到处都是。
暴雨持续了一个时辰才停下,天还是阴沉沉的,特使傻眼了,被雷击中,这种玄乎的事,所有人都归结给神明。
其中一个特使立即策马回了京,请皇帝定夺。
本朝自上而下,对神是有敬畏的,事情蹊跷,是否把稻子捡回来还在上朝的时候讨论了一番。有多数的大臣认为,大量的高产水稻出现的太奇怪,定是山神赐福,不可轻易挪动稻穗,否则就不只暴雨倾盆,而会有大灾祸。也有人认为可能是有人在装神弄鬼。
最后,特使一头冷汗恭敬地在山神庙上了三炷香,带走了一根稻穗作为祥瑞。
日食是碰巧,电闪雷鸣是偶然,但十辆马车齐齐被爆就是人为了。葵花在以往的修仙世界里存过一些符箓,其中就有雷和火属性的。就算没有突来的日食和雷阵雨,葵花也打算来个#山神发怒,马车突然爆炸#的大头条。
也算殊途同归。
定王府里,尊为王妃的乔吟霁收到消息皱眉,她无意中得知水稻高产,知县是继婆婆的亲弟弟,而她那个缺心眼的继婆婆,竟然带着她儿子去了义城。
那对母子,应该是死透了啊!
她的第六感提醒她,继婆婆可能有了某种际遇,或者也是穿越而来,那种高产水稻十有八九就是杂交水稻。
对于马车爆炸的事,乔吟霁心中怀疑是人为的,但是她又不信有人这般本事。她有着穿越女的优越感,日食绝无可能人为,天雷暴雨是不可控制的大自然事项,她做不到,别人也不可能做到。更何况,杂交水稻是奇迹一样的存在,一般人不可能掌握。
况且,这个世界可以有她这种穿越女存在,真的有山神赐福也也不得而知。
乔吟霁心中疑虑,倒也没多少忧心,继婆婆和她儿子已经从彭家除名,定王府没了两人的容身之地。
如今她快要将彭宨渤攻克下来,皇帝也对对她青眼有加,不用多久,就可以带着庶兄姨娘都过上荣华富贵的日子。
定王府那边的情况,葵花不得而知,她带着儿子彭弦璋在义城扎扎实实地种了三年田地。
原剧情里,在男主彭宨渤看来,彭弦璋就是让他又嫉妒又羡慕的孩子。弟弟比他小了五岁,于诗词文章上却有惊人的天赋,就连一些大儒也交口称赞。
弟弟虽然没有剥去几分父爱,但他有亲娘,他还长得极为漂亮,兄弟两个站在一起,做哥哥的永远是陪衬。
即使彭宨渤自认长得帅气潇洒,但学堂里的男女学生都更喜欢弟弟。
这还不止,弟弟学东西永远都是轻而易举的,从骑马射箭到投壶丢色子,样样精通。
如果有这么样一个哥哥,那是何等的荣耀与骄傲。但是,如果是弟弟,还是比你小了将近五岁的弟弟,那只能说是灾难,是折磨。
葵花也腹诽,彭宨渤可能从小就对彭弦璋太羡慕嫉妒,因此由恨生爱了。
此事暂且不提,彭弦璋确实是个学习研究的天才,在水稻上的发现,比他舅舅黄峄橖更出色。
仅仅三年时间,他就总结出高产水稻杂交规律,还发展了一大片试验田,种子都分发给乡民种植。乡民们梯田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农忙时收种稻子,农闲时开垦梯田。在他们看来,黄峄橖与彭弦璋两舅甥简直是山神转世,声望甚高。
便宜儿子照看好了,葵花很欣慰,她种的花儿开始进入富贵人们的眼。这日,她的花店就来了一位客人。
☆、第50章 炮灰男配的娘(三)
来者气度翩翩,自带一股贵气,葵花眼明手快,满脸热情的笑容,迎他进门。
好一位气宇轩昂的美大叔!
葵花在心中大赞,这个世界她已经徐娘半老,倒也不需要顾虑世俗,可以大胆的看两眼,心里头丫丫一下。
然后安静了许久的系统,让她脚步踉跄了一下。
【隐藏任务:请玩家继续努力,推倒隐藏boss】
圈圈叉叉!
系统你怎么就像个拉皮条的!
葵花踉跄两步要摔,还是朝着美大叔那边倒的。
美大叔一愣,却伸手扶住了她。
四目相对,各自一愣。
葵花很别扭,这一出就像假动作、真勾引,还是极为老套的桥段。
美大叔心中疑惑,他于男欢女爱秦楼楚馆都没有野望,为何会对一个妇人心跳加速。
两人到了花房,葵花把种植的一些精品都介绍了,舌灿莲花,推销的相当美妙。当然,花都是用稀释的灵水和空间里的泥土培育的,比一般的花朵看上去更精神美艳。
美大叔手笔很大,把葵花培育的三分之一精品都搬走了,还是顶级的。
一大笔银子让葵花眉开眼笑,她弟弟黄峄橖想要大面积的开发梯田,最缺的,就是钱。
葵花除了种昂贵的花儿,还种着大片的药草,给义城的乡民看病,赚钱的同时刷声望。
美大叔经过一边的药圃时,眼睛一亮,脚步顿了顿,客客气气地问:“黄夫人会制药?可会治病?”
葵花点头:“略懂皮毛,小手术也可以搭把手的。”
她指了指他的右手前臂,他身着广袖衫,手臂却还粗了一圈,隐约还有血腥气。
美大叔立即拱手道:“在下姓王,为贼人所害,平日里需放血方可驱毒,据闻要用特殊的药草治愈。王某看黄夫人这里有大片药草,可否帮在下治一治?”
葵花老神在在地,福了福身:“不敢当,医者仁心,壮士若是信得过,奴家定当竭力而为。”
又在心中加了句,王某王傲隽,boss大腿要抱紧。
医馆就在花店隔壁,葵花还请了个老中医坐镇,有两个小伙计跑堂。
葵花领着美大叔进门,也不避着人——这就是大妈的好处了,不像年轻姑娘那样被人说闲话。
美大叔把袖子卷起来,葵花看了一下伤口,有三四指宽,皮肉卷起了边,还是紫黑色的,有点儿化脓。
病症是中毒,在这个年代,还需要剔骨刮毒。
黄峄橖就在这时候进了医馆,见到美大叔先是一愣,然后惊喜道:“王大哥!”
竟然是熟人。
美大叔果然叫做王傲隽。
原来黄峄橖当年来赴任,途中与王傲隽偶遇,两人年纪相近,政治抱负极为相似,推杯置盏,相谈甚欢。
因为两人的落脚点不同,没多久就分道扬镳。
再相遇,已是多年之后。
葵花给王傲隽服了一些麻沸散,让他睡下了,动作迅速的剜肉剔骨,把坏死的有毒的部分清除掉,缝线。
等王傲隽一觉醒来,她已经包扎好伤口离开,白纱布缠绕在手臂,手法干净利落远超这个时代。
王傲隽摸摸纱布,沉默了一会,闭上了眼。
小半月之后,他的前臂已经愈合得七七八八,往日放血驱毒的伤口只留下一个浅浅的疤痕。
预计在义城待满七天的王傲隽,生平第一次犹豫不决地滞留了。
县太爷黄峄橖下了衙门就往医馆赶,没见到人,在隔壁花店看到义兄与自家姐姐相谈甚欢,姹紫嫣红的花丛间,眉目温和的中年男女,如画中人,端的是良缘佳偶。
与他一道的彭弦璋,已经从一个小捕快成为义城县衙的师爷,主管农业专业技术的头儿。彭弦璋没有黄峄橖心中那般旖旎的心思,高高兴兴地叫了声:“娘!”
黄峄橖这才咳嗽了一声:“王大哥,身体可好了?”
花丛中的两人回过头来,王傲隽磊落大方地捉了一片草药,点头道:“好了很多,黄夫人医术高明,愚兄请教一二。”
彭弦璋刚满十八,与他同龄的世家子弟已经躲有成亲当爹,他却还是小孩儿心性,对各种新奇的事物极为上心,除去水稻,葵花所经手的花和草药,他都懂得几分。
听到王傲隽一说,快步走过来,很赞成地点头道:“娘很厉害呢!”
小孩子炫耀的模样。
王傲隽倒真的是找葵花询问药材的事。
本朝还没有用到麻沸散,他对于葵花给他剔骨时感觉不到疼痛十分惊奇,要知道,有许多疾病,就是生理上太疼痛而得不到治疗。若是能在医治时让人没有疼痛感,那对于战场上的伤员是极大的帮助。
至于他热衷于这方面,与王傲隽的身份有莫大关系,他是北漠戍守边疆的元帅。
曾经声望极高,风评甚好的摄政王。
曾经的摄政王对国事是十分敏锐的,他此行的真实目的,是义城近两年突然高产的水稻。
彭弦璋显摆了一回娘亲的花与药材,又显摆了一回他和舅舅的水稻研究团,睁大眼询问王傲隽的本事。
美大叔看上去就是个极有本事的人物。
王傲隽拿了一柄红缨枪耍了两套功夫,武得虎虎生风,英姿飒爽,美大叔身材高挑,看上去像个清瘦苍白的书生,一耍枪却非常刚劲有力,如同沙场大将点兵,气势逼人。
十七八岁的少年对武力的崇拜是非常热情的,彭弦璋学习能力强,学神级别的他,总是轻而易举地拿下所有的优,葵花让他练的基本功他也妥妥地搞定了。基本功没什么花式,此时王傲隽一手漂亮的枪法,瞬间收伏了学神,成为他的跟班小弟。
等王傲隽启程去往漠北,他身后的队伍里多了两个人。朝气蓬勃满心期待的彭弦璋,他把义城师爷的职位辞掉了,一身豪气要跟去漠北立军功,保家卫国。
其实这个年代,当兵并不是美差,拉壮丁,兵匪武夫之类的,很多言辞都是对士兵的蔑视。
一般的父母是不大愿意让儿子去军营的,葵花不是原来的黄葵花,没有那样的心思。
她对便宜儿子彭弦璋持放养态度,只要他心态积极健康,不会歪成断袖,就随他心意,让他自由自在地做他喜爱的事。
所以他要到王傲隽手下当小兵,葵花并不阻拦,反而同样谋了个大夫的职位,一起随军。王傲隽对她客客气气的,能制成麻沸散的军医,很难得。
从雨水充沛的西南到干燥的西北地区,湿润的丘陵变成平坦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原与荒漠,彭弦璋快乐地翻跟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能够亲身走遍大好河山,是每个人心底的野望。
战事并不多,王傲隽在边疆的名气很大,他就像一杆旗帜矗立在那里,让敌军望而却步。快准狠的作战手段让漠北的游牧民族没了脾气,原本他消失将近三个月,存粮不够的牧民蠢蠢欲动。王傲隽一回来,就都偃旗息鼓。
原剧情里,摄政王作战时大意了一回,被人下了毒,英年早逝。没有他的镇守,边疆纷乱,女主乔吟霁发明的火炮横空出世。
她庶兄凭借这等神器,打得北方各个部落哭爹喊娘,最终将他们全部收伏,把国家的版图扩大了一圈,功绩比摄政王更高。
将军战后荣归故里,十里长亭,百姓夹道欢迎,一时间风光无限。甚至被皇帝封为异姓王,即使他年纪大长得又不美,但是京城一大半的待字闺中的小姐要嫁他,哭着喊着要给他当妾室做侧妃。
葵花认为那是极为夸张的,原剧情里这样儿的情节,是为了放大女主的功劳。
如今葵花无意中救了中毒的王傲隽,隐藏boss他就是摄政王,又在此处刷足了好感,还因为便宜儿子的缘故抱紧了boss的粗大腿。
摄政王不死,就是断了女主的路,她的同胞兄长不能出头,乔吟霁能够依靠的,就只能是侯府娘家,始终要看娘家嫡母的脸色。即使她已经出嫁,但她生母与庶兄不能成为她的助力,还要被她憎恶的主母压着。
膈应她,恶心她,让她不能再淡定,让她乱了方寸,让她从国民女神的光环里掉出来,回到她穿越前的小白领。
彭弦璋急得眼泪都出来了,在房间里打着转转:“娘,如何是好?如何是好啊!我与舅舅打算研究那稻子,若是能找到窍门,普及全天下,百姓就不苦了啊!”
葵花皱着眉头想对策,便宜儿子的表现倒是让人很欣慰,原剧情里,他就是个不知廉耻勾引男人的自私懦弱的家伙,改变环境,他成了忧国忧民的大好少年。
特使正要启程,白昼忽然变黑夜,天空变得漆黑,太阳像是被妖物吞噬了,许久之后那妖族吐出太阳,紧接着却又是狂风骤雨,电闪雷鸣,这种情况极为少见。
葵花偷偷放出话来,山神发怒了,于是暴雨中,乡民们就地跪拜,求神明息怒。
将欲行的十辆马车忽然被雷劈中,四散开来,大雨把谷子冲得到处都是。
暴雨持续了一个时辰才停下,天还是阴沉沉的,特使傻眼了,被雷击中,这种玄乎的事,所有人都归结给神明。
其中一个特使立即策马回了京,请皇帝定夺。
本朝自上而下,对神是有敬畏的,事情蹊跷,是否把稻子捡回来还在上朝的时候讨论了一番。有多数的大臣认为,大量的高产水稻出现的太奇怪,定是山神赐福,不可轻易挪动稻穗,否则就不只暴雨倾盆,而会有大灾祸。也有人认为可能是有人在装神弄鬼。
最后,特使一头冷汗恭敬地在山神庙上了三炷香,带走了一根稻穗作为祥瑞。
日食是碰巧,电闪雷鸣是偶然,但十辆马车齐齐被爆就是人为了。葵花在以往的修仙世界里存过一些符箓,其中就有雷和火属性的。就算没有突来的日食和雷阵雨,葵花也打算来个#山神发怒,马车突然爆炸#的大头条。
也算殊途同归。
定王府里,尊为王妃的乔吟霁收到消息皱眉,她无意中得知水稻高产,知县是继婆婆的亲弟弟,而她那个缺心眼的继婆婆,竟然带着她儿子去了义城。
那对母子,应该是死透了啊!
她的第六感提醒她,继婆婆可能有了某种际遇,或者也是穿越而来,那种高产水稻十有八九就是杂交水稻。
对于马车爆炸的事,乔吟霁心中怀疑是人为的,但是她又不信有人这般本事。她有着穿越女的优越感,日食绝无可能人为,天雷暴雨是不可控制的大自然事项,她做不到,别人也不可能做到。更何况,杂交水稻是奇迹一样的存在,一般人不可能掌握。
况且,这个世界可以有她这种穿越女存在,真的有山神赐福也也不得而知。
乔吟霁心中疑虑,倒也没多少忧心,继婆婆和她儿子已经从彭家除名,定王府没了两人的容身之地。
如今她快要将彭宨渤攻克下来,皇帝也对对她青眼有加,不用多久,就可以带着庶兄姨娘都过上荣华富贵的日子。
定王府那边的情况,葵花不得而知,她带着儿子彭弦璋在义城扎扎实实地种了三年田地。
原剧情里,在男主彭宨渤看来,彭弦璋就是让他又嫉妒又羡慕的孩子。弟弟比他小了五岁,于诗词文章上却有惊人的天赋,就连一些大儒也交口称赞。
弟弟虽然没有剥去几分父爱,但他有亲娘,他还长得极为漂亮,兄弟两个站在一起,做哥哥的永远是陪衬。
即使彭宨渤自认长得帅气潇洒,但学堂里的男女学生都更喜欢弟弟。
这还不止,弟弟学东西永远都是轻而易举的,从骑马射箭到投壶丢色子,样样精通。
如果有这么样一个哥哥,那是何等的荣耀与骄傲。但是,如果是弟弟,还是比你小了将近五岁的弟弟,那只能说是灾难,是折磨。
葵花也腹诽,彭宨渤可能从小就对彭弦璋太羡慕嫉妒,因此由恨生爱了。
此事暂且不提,彭弦璋确实是个学习研究的天才,在水稻上的发现,比他舅舅黄峄橖更出色。
仅仅三年时间,他就总结出高产水稻杂交规律,还发展了一大片试验田,种子都分发给乡民种植。乡民们梯田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农忙时收种稻子,农闲时开垦梯田。在他们看来,黄峄橖与彭弦璋两舅甥简直是山神转世,声望甚高。
便宜儿子照看好了,葵花很欣慰,她种的花儿开始进入富贵人们的眼。这日,她的花店就来了一位客人。
☆、第50章 炮灰男配的娘(三)
来者气度翩翩,自带一股贵气,葵花眼明手快,满脸热情的笑容,迎他进门。
好一位气宇轩昂的美大叔!
葵花在心中大赞,这个世界她已经徐娘半老,倒也不需要顾虑世俗,可以大胆的看两眼,心里头丫丫一下。
然后安静了许久的系统,让她脚步踉跄了一下。
【隐藏任务:请玩家继续努力,推倒隐藏boss】
圈圈叉叉!
系统你怎么就像个拉皮条的!
葵花踉跄两步要摔,还是朝着美大叔那边倒的。
美大叔一愣,却伸手扶住了她。
四目相对,各自一愣。
葵花很别扭,这一出就像假动作、真勾引,还是极为老套的桥段。
美大叔心中疑惑,他于男欢女爱秦楼楚馆都没有野望,为何会对一个妇人心跳加速。
两人到了花房,葵花把种植的一些精品都介绍了,舌灿莲花,推销的相当美妙。当然,花都是用稀释的灵水和空间里的泥土培育的,比一般的花朵看上去更精神美艳。
美大叔手笔很大,把葵花培育的三分之一精品都搬走了,还是顶级的。
一大笔银子让葵花眉开眼笑,她弟弟黄峄橖想要大面积的开发梯田,最缺的,就是钱。
葵花除了种昂贵的花儿,还种着大片的药草,给义城的乡民看病,赚钱的同时刷声望。
美大叔经过一边的药圃时,眼睛一亮,脚步顿了顿,客客气气地问:“黄夫人会制药?可会治病?”
葵花点头:“略懂皮毛,小手术也可以搭把手的。”
她指了指他的右手前臂,他身着广袖衫,手臂却还粗了一圈,隐约还有血腥气。
美大叔立即拱手道:“在下姓王,为贼人所害,平日里需放血方可驱毒,据闻要用特殊的药草治愈。王某看黄夫人这里有大片药草,可否帮在下治一治?”
葵花老神在在地,福了福身:“不敢当,医者仁心,壮士若是信得过,奴家定当竭力而为。”
又在心中加了句,王某王傲隽,boss大腿要抱紧。
医馆就在花店隔壁,葵花还请了个老中医坐镇,有两个小伙计跑堂。
葵花领着美大叔进门,也不避着人——这就是大妈的好处了,不像年轻姑娘那样被人说闲话。
美大叔把袖子卷起来,葵花看了一下伤口,有三四指宽,皮肉卷起了边,还是紫黑色的,有点儿化脓。
病症是中毒,在这个年代,还需要剔骨刮毒。
黄峄橖就在这时候进了医馆,见到美大叔先是一愣,然后惊喜道:“王大哥!”
竟然是熟人。
美大叔果然叫做王傲隽。
原来黄峄橖当年来赴任,途中与王傲隽偶遇,两人年纪相近,政治抱负极为相似,推杯置盏,相谈甚欢。
因为两人的落脚点不同,没多久就分道扬镳。
再相遇,已是多年之后。
葵花给王傲隽服了一些麻沸散,让他睡下了,动作迅速的剜肉剔骨,把坏死的有毒的部分清除掉,缝线。
等王傲隽一觉醒来,她已经包扎好伤口离开,白纱布缠绕在手臂,手法干净利落远超这个时代。
王傲隽摸摸纱布,沉默了一会,闭上了眼。
小半月之后,他的前臂已经愈合得七七八八,往日放血驱毒的伤口只留下一个浅浅的疤痕。
预计在义城待满七天的王傲隽,生平第一次犹豫不决地滞留了。
县太爷黄峄橖下了衙门就往医馆赶,没见到人,在隔壁花店看到义兄与自家姐姐相谈甚欢,姹紫嫣红的花丛间,眉目温和的中年男女,如画中人,端的是良缘佳偶。
与他一道的彭弦璋,已经从一个小捕快成为义城县衙的师爷,主管农业专业技术的头儿。彭弦璋没有黄峄橖心中那般旖旎的心思,高高兴兴地叫了声:“娘!”
黄峄橖这才咳嗽了一声:“王大哥,身体可好了?”
花丛中的两人回过头来,王傲隽磊落大方地捉了一片草药,点头道:“好了很多,黄夫人医术高明,愚兄请教一二。”
彭弦璋刚满十八,与他同龄的世家子弟已经躲有成亲当爹,他却还是小孩儿心性,对各种新奇的事物极为上心,除去水稻,葵花所经手的花和草药,他都懂得几分。
听到王傲隽一说,快步走过来,很赞成地点头道:“娘很厉害呢!”
小孩子炫耀的模样。
王傲隽倒真的是找葵花询问药材的事。
本朝还没有用到麻沸散,他对于葵花给他剔骨时感觉不到疼痛十分惊奇,要知道,有许多疾病,就是生理上太疼痛而得不到治疗。若是能在医治时让人没有疼痛感,那对于战场上的伤员是极大的帮助。
至于他热衷于这方面,与王傲隽的身份有莫大关系,他是北漠戍守边疆的元帅。
曾经声望极高,风评甚好的摄政王。
曾经的摄政王对国事是十分敏锐的,他此行的真实目的,是义城近两年突然高产的水稻。
彭弦璋显摆了一回娘亲的花与药材,又显摆了一回他和舅舅的水稻研究团,睁大眼询问王傲隽的本事。
美大叔看上去就是个极有本事的人物。
王傲隽拿了一柄红缨枪耍了两套功夫,武得虎虎生风,英姿飒爽,美大叔身材高挑,看上去像个清瘦苍白的书生,一耍枪却非常刚劲有力,如同沙场大将点兵,气势逼人。
十七八岁的少年对武力的崇拜是非常热情的,彭弦璋学习能力强,学神级别的他,总是轻而易举地拿下所有的优,葵花让他练的基本功他也妥妥地搞定了。基本功没什么花式,此时王傲隽一手漂亮的枪法,瞬间收伏了学神,成为他的跟班小弟。
等王傲隽启程去往漠北,他身后的队伍里多了两个人。朝气蓬勃满心期待的彭弦璋,他把义城师爷的职位辞掉了,一身豪气要跟去漠北立军功,保家卫国。
其实这个年代,当兵并不是美差,拉壮丁,兵匪武夫之类的,很多言辞都是对士兵的蔑视。
一般的父母是不大愿意让儿子去军营的,葵花不是原来的黄葵花,没有那样的心思。
她对便宜儿子彭弦璋持放养态度,只要他心态积极健康,不会歪成断袖,就随他心意,让他自由自在地做他喜爱的事。
所以他要到王傲隽手下当小兵,葵花并不阻拦,反而同样谋了个大夫的职位,一起随军。王傲隽对她客客气气的,能制成麻沸散的军医,很难得。
从雨水充沛的西南到干燥的西北地区,湿润的丘陵变成平坦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原与荒漠,彭弦璋快乐地翻跟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能够亲身走遍大好河山,是每个人心底的野望。
战事并不多,王傲隽在边疆的名气很大,他就像一杆旗帜矗立在那里,让敌军望而却步。快准狠的作战手段让漠北的游牧民族没了脾气,原本他消失将近三个月,存粮不够的牧民蠢蠢欲动。王傲隽一回来,就都偃旗息鼓。
原剧情里,摄政王作战时大意了一回,被人下了毒,英年早逝。没有他的镇守,边疆纷乱,女主乔吟霁发明的火炮横空出世。
她庶兄凭借这等神器,打得北方各个部落哭爹喊娘,最终将他们全部收伏,把国家的版图扩大了一圈,功绩比摄政王更高。
将军战后荣归故里,十里长亭,百姓夹道欢迎,一时间风光无限。甚至被皇帝封为异姓王,即使他年纪大长得又不美,但是京城一大半的待字闺中的小姐要嫁他,哭着喊着要给他当妾室做侧妃。
葵花认为那是极为夸张的,原剧情里这样儿的情节,是为了放大女主的功劳。
如今葵花无意中救了中毒的王傲隽,隐藏boss他就是摄政王,又在此处刷足了好感,还因为便宜儿子的缘故抱紧了boss的粗大腿。
摄政王不死,就是断了女主的路,她的同胞兄长不能出头,乔吟霁能够依靠的,就只能是侯府娘家,始终要看娘家嫡母的脸色。即使她已经出嫁,但她生母与庶兄不能成为她的助力,还要被她憎恶的主母压着。
膈应她,恶心她,让她不能再淡定,让她乱了方寸,让她从国民女神的光环里掉出来,回到她穿越前的小白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