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呢,卢克哥哥、帕搏哥哥……我也很想你们。”
    酒馆里的这群人,正是当年反抗都灵城血巫师的黎明组织成员。
    当年魔法议会占领城邦以后,短时间内便大量肃清了所有盘踞在城邦地区的血巫师,完成了他们一直以来的奋斗目标。
    之后,黎明组织的领袖——教授,因年事已高再也支撑不住,很快便离开了人世。
    而黎明组织这个小小的巫师结社,也因此走到了解散的边缘。
    当时米切尔三人看在他们在那场占领都灵城的战斗中帮了忙的缘故,善意提出引荐他们加入魔法议会。
    但蕾妮几人想了想之后,却放弃了这个机会。
    他们想将黎明组织这个名号继承下来,这样才对得起教授为他们这些孩子所作出的付出。
    米切尔三人见此也不好再劝,但也将他们的贡献汇报了上去。
    而那个时候,正好魔法议会颁发了新的政策,允许外部巫师在付出一定金钱的情况下学习基本的魔法理论,并对外提供低级魔法师以下的法术。
    于是,黎明组织这些人凭借之前的帮助,免费获得了转修魔法的机会。
    但转修完成之后,黎明组织也是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继续维持下去。
    所以蕾妮几人商议了一下,便将他们组织的名字改成黎明小队,来到了当时刚刚热闹起来的西北大森林,成为了冒险者。
    这几年下来,她们在这边也算混的不错,还在莫度镇里盘下了一间酒馆,作为他们的根据地。
    而通过当年的结识,蕾妮他们每次会都灵城看望家人的时候,也给艾莎带些礼物。
    直到这次魔法学院毕业前的野外训练来临,艾莎便生出了跟哥哥姐姐们一起去森林里冒险的计划。
    酒馆里,一群人围坐在长桌旁聊天。
    艾莎迫不及待的问着什么时候他们小队能出发进入森林。
    蕾妮听了不解问道:“小艾莎,你为什么一定要跟我们进森林深处呢?”
    “因为我要攒钱啊,你们之前不是说,有的魔兽尸体带回来,能卖上千魔币嘛?”
    魔币是魔法议会在城邦所发行的纸质货币,具备很高的价值和公信力,也是魔法交易中最常用的币种。
    一个魔币的价值,大概在二点五个诺亚金币左右,足够一个人在都灵城美美生活半个月了。
    “问题是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卢克好奇道:“你马上要去内罗尼堡进修了,这时候不应该好好准备学业嘛。”
    艾莎无奈道:“内罗尼堡的消费可是很高的,而且那里同样不是福利学校,我需要给自己赚学费和生活费啊。
    这几年我的花销都是米切尔、迪伦、嘉柏三个哥哥提供的,但以后我想自己努力赚钱,
    之前欠他们的,我也要尽快还回去。”
    这时黎明小队的众人才恍然记起,艾莎没有家人了,她一个仅有十五岁的花季少女,已经必须自己扛起生活的重担。
    卢克想了想道:“艾莎,如果钱不够,我们可以给你凑一下。”
    而艾莎却坚决摇头:“谢谢你们,但我自己可以。”
    蕾妮知道艾莎性格自立,也没有再跟着劝什么,而是正色道:
    “艾莎,我们可以带你进入森林猎杀魔兽和采集珍贵草药,但有一点事先说好,我们的工作并不安稳,反而十分危险。
    你也看到了,原本我们教授刚死的时候,我们有十多个人。
    可现在,离开的加上死在森林里的,只剩下我们六个。”
    蕾妮语气严肃:“艾莎,你做好面对危险的准备了吗?”
    艾莎感受到众人的目光,深吸口气:
    “我听米切尔哥哥说过,每一名魔法师都要经历战斗和危险的,哪怕是那些研究员也不例外。
    所以……尽管我年纪还小,总归也要走这一步。”
    蕾妮等人听完忽然笑了起来。
    卢克摸了摸艾莎的脑袋,温和道:“放心吧,只要不贪心,危险是可控的。
    这次我们先带你在外围熟悉一下,等你适应了以后,我们再带你去猎杀那些能卖几千魔币的大家伙。”
    艾莎立马点点头,有些迫不及待:“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卢克看了蕾妮一眼,她才是队长。
    而蕾妮看了眼时间,笑道:“我们现在就出发。”
    ……
    茂密的丛林间,一只火红皮毛、体型壮似小狗的火绒兔躲在灌木丛里,小心翼翼的吃着嫩叶。
    忽然间,它猛然停下所有动作,耳朵笔直竖起,似乎是察觉到了什么危险。
    而就在下一秒,这只兔子便在‘沙沙’的响动中忽然跃起,朝不远处更深遂的草丛中逃去。
    可一切都已经晚了。
    精准老辣的猎人在它跳起的瞬间便已经出手,一支泛着淡青色光芒的利剑,稳稳扎在了它的脑门上。
    “中了!猎纹姐姐好厉害!”
    箭矢射出的方向,艾莎从自己匍匐的草丛中站起,举着手不停挥舞着。
    而在她旁边,蕾妮等人也纷纷现身。
    这是黎明小队给艾莎上的第一节 课。
    “猎纹,你的箭术又精进了。”蕾妮走到一名穿着绿色紧身衣、露着肚皮和大腿、脸上还涂着油彩的高挑女人身旁,伸出大拇指夸赞道。
    被赞赏的女箭手笑了笑:“还是卢克的附魔法术更快了,否则这一箭估计我没把握瞄准头部。”
    卢克摸了摸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也没那么厉害了。”
    艾莎察觉到卢克语气中的不对劲,大眼睛在两者间游移,好像发现了什么。
    而卢克自己也注意到了这点,为防止这小丫头乱说,连忙开口问道:
    “咳咳,艾莎,你觉得我们既然发现了猎物,却为什么不用法术?”
    艾莎想了想:“因为会破坏皮毛?我记得学院里教过,火绒兔的皮毛可以制作魔法卷轴,同时也是刻画法阵铭文的优秀材料。”
    “这只是一方面。”蕾妮解释道。
    “火绒兔作为一种魔兽,对周围魔素环境的感知十分敏锐,行动力也很是迅速。
    以我们的实力,施法前的波动很容易被它察觉,所以卢克使用了波动最小的箭矢附魔,为猎纹的箭提高速度。”
    卢克也接话道:“这给你上得第一课,就是为了告诉你,法术确实很神奇多样,但在不同条件和要求下,却并不一定要使用威力最强的法术。
    还有一点就是,别光听你们学校教的东西。
    火绒兔的皮,不仅可以作为施法材料,它在皮毛商人的手中价值反而更高。
    这东西制成的衣物或毛毯,保暖效果极佳,还能自己发出热量,在一些冬季较为湿冷的地区十分受到有钱人的喜爱。”
    艾莎听到这里眼睛一亮:“那这只兔子能卖多少钱?”
    异界远征
    第609章 艾莎的冒险(上)
    丛林里,黎明小队按照一贯的探索队形前进着。
    而走在小队中间的艾莎,此时则低着小脑袋一直盘算什么。
    ‘一件由火绒兔皮毛做成的毯子能卖一百魔币,而这需要十张完好的皮子,扣除裁剪和经销所需,能剩下五十魔币。
    小队里七名成员,每人能有七个魔币进账,这也太划算了吧。’
    艾莎的小脸逐渐露出兴奋的神情。
    这样一来,她或许很快就能攒够未来几年在内罗堡的生活费和学费。
    而看着她这副模样,卢克忍不住打击道:“小艾莎你别高兴的太早,火绒兔虽然没什么攻击力,但却不是那么好抓的,今天第一次带你这个新人出来也是运气好,否则我们往常可能好几天都碰不到一只。”
    艾莎闻言愣了下,但也没有太失望。
    一切还早呢,她可是有三个月时间泡在这片森林里。
    这时,前方的丛林中走出一道苗条的身影,是之前射箭的大森林土著猎纹。
    艾莎此时已经了解到了黎明小队的组成。
    当年黎明巫社变成冒险者小队后,大概有一半的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离开,剩下的还有死掉和伤残的。
    这支小队里的施法者成员最终只剩下的蕾妮、卢克、亚瑟还有帕博四人。
    而除此之外的另外两人,则是他们在冒险过程中结识的。
    一个叫做莫姆,是个有着五级骑士实力的壮汉。
    他作为小队中的肉盾,负责在战斗时顶在前方承受伤害、吸引火力。
    而另一位,就是弓箭手猎纹。
    她是土生土长的森林部落人,因为西南大森林的魔兽泛滥,而和族人们被迫搬到了最外围生活,因为熟悉这里的地形又有极强的野外生存能力,成为了这支小队的斥候并兼任弓箭手。
    此时猎纹回来,就是因为她在前方找到了一处合适的宿营地。
    艾莎拿出迪伦曾经送给她的怀表,疑惑道:“现在才下午三点,这就不走了吗?”
    她感觉自己虽然有些累,但还能坚持的。
    蕾妮看了眼天色,解释道:“现在我们还处于西南大森林的六环外围,而明天将进入相对危险的五环地区。
    所以在进入那里之前,我们要保持完好的精力,以面对可能的危险。”
    他们小队现在距离五环地区也就六七公里的距离了,如果晚点再扎营,正好会位于五、六环的交接地区扎营,那里夜间活动的猛兽会更多,也更容易出意外。
    艾莎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她还只是个冒险者萌新,一切都要学习。
    再往前走了一会儿,小队来到了猎纹所说的宿营地。
    那是一片相对较为宽敞的林间空地,周围还有些之前宿营者留下的篝火痕迹,不过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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