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多久,一个男仆连爬带滚跑进来:“不好啦,出大事了!”

    ......

    阿米塔布一时竟看傻了:“第三个,第三个,神主啊,他真的是在惩罚我!”

    “拿刀来,给我杀了,砍死跺碎敬神灵。”凡狄老爷怒发冲冠,说完才看见血堆里的韦尔,“这个仆人怎么回事?圣司祭大人,您的法器和她的护卫呢?”

    邺要是现在还没反应过来,他就是智障。阿米塔布脖子上一阵凉风而过,圣司祭就消失了。突觉自己浑身无力,口鼻里好像灌满了碎棉絮,张口闭口都不能。急喊:“赶紧把这两人分开!分开!”

    姚敬隋什么也不知道,脑子里全是炸开的*,找不到一丝理智,沉浸在欲海之中看不见旁边的人,也听不见他们说话,跟韦希莎抵死缠绵在一起。两人你中我有我中有你,八肢叠错交纵,韦希莎的秀腿如手臂一般灵活,勾在他的肩头,上下“两口”都跟他连在一起,忙得不行。

    阿米塔布打呀踢呀,像个疯子扑过去,三具身体挤成一团......

    “阿米塔布,你来看,这是谁用北部语写的?”凡狄老爷捡起那张纸条,把失控的儿子抓起来,“这纸不是我们海得拉巴所出,低等人才用。”

    阿米塔布清醒了几分,终于看出了诡异之处:“父亲,他俩是中了毒?”

    凡狄老爷身子一颤,他也看出来了:“是谁要害我们!”

    “父亲!”阿米塔布抱头而跪,仰天长吼:“是阿妮娅的字,她写的!这贱货就是被圣司祭的法器罐下了药,阿妮娅,阿妮亚......”

    凡狄老爷埋在胡堆里的嘴唇一张一合,阿米塔布一个字也没听清。他明白了,这是阿妮娅的复仇,她怎么去了北部?又怎么结识到帮她报仇的人?

    阿米塔布处在崩溃边缘,抄起身旁的圆几朝身后两人一顿猛拍。拍死他的屈辱,拍熄他的怒火。不知拍了多少下,愣是没把地上这对贱货拍散,二人头上都渗着血,却依然死死在一起着没有放开,只是动作缓了点。

    阿米塔布却没了力气,一套动作下来,发现房里一个人也没有了。

    他怒不可遏,怒吼:“怎么还没把畜刀拿来!”

    他的父亲凡狄老爷正领着三个仆人回来,不,是两个仆人夹着一个女人。

    “阿米塔布,来看看南迦。”

    凡狄老爷也不知心疼儿子,儿子明明和他一样是男人啊,这自尊和打击能不能来得稍稍轻点。

    “南迦?”阿米塔布的眼睛透过汗水睁开,看见曾经美丽的女人此时已奄奄一息,裙子被雪浸后干成了硬片,下身还有稀漓的血水趟出来。

    凡狄老爷道:“她小产了,我问过,昨天晚上只有韦希莎单独下去见过她。还有,萝滋古检查过南迦的身体,说她肚子上有一个青黑的脚印。”南狄老爷仿佛老去十岁,“我可怜的儿子,你跟其他婆罗门的男子差得太远。竟然被一个丑恶的女人玩弄在手心,让两个圣洁的妻子被荼毒,一死一残。”

    “父...父...亲!”阿米塔布牙齿咬得咯咯响,因为不咬紧就说不出话,从头发丝到脚趾头,每一处都抖得厉害。他赶紧趴在地上,借助地板来控制自己颤抖。

    凡狄老爷心痛万分,“我的孩子,你.......”

    阿米塔布低着头,突然平静地说道:“韦希莎....如果我只是砍死她,那她死得太容易了。”

    ......

    “师傅,他们从象圈跑了。”

    “象圈!哼,震旦人都阴险无赖,擅用暗器。你们几个别去追了,小心受伤,带齐人,随我去城郊!”跑得了和尚,还跑得了庙?这个问题他三岁惹事时就明白了,城郊的四百人她舍得不要?

    邺隐隐有些兴奋:我看上的法器果然价值不低,陪她好好玩一场,珍贵的东西总是会经历荆棘险阻才能得到,啊哈哈!

    邺的心跟小猫爪子在挠一般,痛中带痒,痒中带舒。就像他一年一次的洗圣浴,搓得背上好舒爽。

    (捉虫)

    ☆、第134章 【】

    “原谅!那个大明人你准备怎么处置?”

    “父亲,他也无罪,都是被韦希莎害的。我们应该把全部的惩罚都降在她的头上,只有这样,神主才会原谅我。”

    凡狄老爷叹了一口气,蹒跚两步扶墙而坐,揉着太阳穴:“突增的财富往往伴随着灾厄,不要认为大明人让我们获得了金子,就要放过他。想想,为什么下.药的人自己跑了,要把他留下?这个人是麻烦!”

    阿米塔布跪下朝父亲行礼:“父亲,是儿子无能,让您操心了。您保重身体,这事交给我去办吧。”

    凡狄老爷抬手让儿子起身,“听我说,这件事不能宣扬。庞杜家现在谁也惹不起,我担心神庙里元老们借题发挥,将他的失踪攀扯在我们头上。庞杜把最心爱的女儿嫁给了你,最终却死得凄惨。知道这事的北部女人和两个大明人,都必须死。”

    “父亲,大明人有用处。”阿米塔布已不拿韦希莎当妻子,所以姚敬隋这顶大绿帽也没了感觉。

    “名义和金钱哪个重要?”

    父子俩正在争执,仆人来报,大明人客人已经被圣司祭的弟子转头回来带走了。

    得,都别争论了,轮不着他俩说话。

    ......

    客栈中的十个精兵早跑出城与城郊的大部队汇合,还为他们带去了花样各式的本地服饰。如今四百人化整为零隐藏在海得拉巴大神庙附近的街道上,只等着圣雄大人所说的信号出现。这座城市包罗万象,一条街上多四百人,也激不起一丝涟漪。

    海得拉巴地处东西止两座高原之间,有藏量丰富的铁矿、珍珠、罕见的金刚石,这里便成了周边地区的珠宝商人、粮食商人、以及武器商人最合适的交易市场。其实她就是因地利优势自然而成的商业中心,影响力逐步加大,城市本能地在逐步扩张之中。只要占了这块地盘,都不用花什么心思,坐着收税就行了。

    克里希纳河与穆西河的支流从海得拉巴城中交叉穿过,将之分成了几个区域。原住民与移民们相安无事。就算是现在,城中的常住人口也不低于十万。此时还没有多少穆斯.林与清真寺,统治权还在印度教手中,像邺这种婆罗门贵族,他们的地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他们有绝对的话语权,手中的权利重于德里北部地区的婆罗门。再过一个半世纪,英国人到来之后,她将飞速发展,一跃成为世界级的珠宝市场。

    “枫儿,你现在真像锡克人。夏枫信大人,请受大明护卫一拜。”

    “别瞎闹!”夏枫清楚自己的样子,跟旧上海夜总会门前站着的印度阿三差不多,只是没有胡子。严肃地问他:“你到底怎么安排的?”她裹着红头巾,头巾正中镶着一个拇指大的蓝宝石,顶上还有羽毛,好一个英俊的翩翩贵族美少年。

    “要等,至少还有两个时辰我才恢复内力。我试过,两个时辰以上才能摆脱那妖怪的气味影响。”唐轩之指着姜戈手上的东西:“你现在还抱着陶罐干什么,赶紧找地方扔了!”

    “扔,扔哪里?”姜戈刚刚作了大逆不道的事情,现在还没缓过气儿。

    “当然是扔河里,难不成让别人误食吗?”唐轩之真路一摇一摆,真是神清气爽。

    “哦,圣雄大人,我们朝河边走吧。”

    这个建议好,反正唐轩之也准备从河道遁出城去。

    没多久他们就来到了一条河边,姜戈趁人不注意把罐子扔了下去。海得拉巴小河流很多,水质丰盈土质也肥沃,农作物主要出产水稻,只要没灾他们就过得很好。只是城里有不少皮毛作坊和染房,市民的排泄物跟生活垃圾也都倾倒在家门口的河流中,若是几天不下雨,就臭得够可以。

    比如今天,夏枫捂着鼻子,一脸纠结地看着唐轩之:“你确定我们要从这里游出去?”

    唐轩之脸色有点难看:“想我大明山川湖泊哪一处不是山清水秀。”他是观察到河岸附近没有防守高台,也没有负箭的士兵,才想出此计。

    夏枫心说,你要是穿越到后世去就不会说这话了。那时有护城河的城市,当地政府哪年不在河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清理垃圾。还有沿海城市的海域,污染那叫一个严重。

    唐轩之当机立断:“不行,没憋死也要臭死了。河小船也小,靠坐船跑行不通,咱们另想办法。别急,你走路的姿式再大一点就跟男人没区别了,我们就算住上一年半载也让那妖怪找不到。”

    你倒是有自信,夏枫迈了迈腿:“我这姿式还不够?”

    “一看你就没有江湖经验,男人走路重在肩,女人重在臀和腰,这是天生的,不注意自己都察觉不了。听着,挺直了脊梁,臀与上身同时扭动,迈八字腿。八字你知道吗......”

    夏枫好歹也是练过几套拳法的,要领马上就掌握了,姜戈从她身后看,真以为前面走的是个男人。又开了眼界,第一次知道男人女人走路不一样。

    现在夏枫唯一的破绽就是喉节,就像当初在哈兹尔一样,她打算买点颜料画个喉节出来。反正唐轩之的内力还没恢复,他们就顺着穆西河逛。

    夏枫犯了“职业病”,习惯性地研究这里的商业形势。顿时觉得德里人是夜郎自大,人家海得拉巴才富裕呢。

    姜戈被卖那年南部是旱灾,阿妮娅被害那年是虫灾与涝灾,加之不久前的海啸,这些灾难过去都没多久吧。人口流失那么严重,城里也没见少人啊。

    木楼土楼沿河而建鳞次栉比,街上行人摩肩接踵,光身子的孩子像烤串一样,成群结队的出现,好一幅繁荣景象。各种她叫不住名字的山野果子跟葡萄香蕉一起装在藤筐里,就像不值钱一般胡乱堆在水果商人的摊前。但是穷人也不是能随便吃的,商人们宁愿放烂了低价卖,也不会便宜卖给穷人。

    喏,旁边苍绳乱飞的那一筐,就是穷人买得起的。

    看来去年是一个丰收年,只要上天不发脾气,就是厚待他们了。苦难与安逸总是一对连体兄弟,上天待天下苍生都是公平的。

    中午没吃饭,三人都有些饿,夏枫买了几个苹果大家一起啃啃垫补点肚皮。唐轩之却拒绝,他虽然不拘小节,但是跟女人一样在街上吃东西,他是真做不到。

    “姜戈,为什么城里没有喂鸡喂羊的呢?奶牛也很少见。”夏枫问道。

    “大人,我也跟您一样,第一次来到这里。或许,是因为害怕瘟疫吧。”

    夏枫连连点头:“你说得对,海得拉巴的国王很聪明。”应该是精明,想吃肉是不是要去专门的地方买?是不是很贵?想到吃肉她就受不了了,吃了七八天水果青菜,吃得一脸菜色,肠子里都刮不出二两油来。

    “我可以了,你找到颜料店了吗?”唐轩之试了试劲,轻轻一调就充盈了内力,弹了弹衣袖,准备干活了。

    姜戈说道:“可能只有圣庙附近才有您要的东西。”

    夏枫多话不说,“走,跟你去见识见识大神庙!”

    精兵们平时只是训练跟打仗,从来没有干过“地下工作”,早就等得心急火燎。如果不是发现神庙里时不时冲出一波僧人,他们可能已经不耐烦伪装了。圣雄大人说过,可能会跟海得拉巴的统治者打仗,被逮住就是尸骨无存,除了勇敢,还要靠智慧。这隐藏伪装的技能,就是智慧之一,当然,忍耐也是。

    “听着。”唐轩之见夏枫涂好了“喉节”,他仔细看了看,真像那么回事,立即一改之前的嘻笑之态:“我昨天把神庙外面的湿婆雕像做了手脚,只要撬动一块石砖,雕像必会倾斜。”

    “他们就会乱?”夏枫接道。

    “是,但不会大乱。趁着小乱之机,我俩跃到房顶上去躲着,用劲气想办法把庙内的佛像给震倒,这时他们才会大乱。加上之前庞杜失踪的事情,他们首先可能会怀疑自己人,那妖怪和尚一时脱不开身没功夫顾忌我们。神庙一乱,精兵们即收到消息,他们就在附近...你别看。”

    睡枫赶紧转过头,懊恼自己怎么一点警惕意识也没有了。

    唐轩之继续说:“精兵们四散奔跑,口中用姜戈教给他们的南部语大喊‘神庙出祸事了’,以引起路人的恐慌和好奇。我算过,这边人来人往街道又窄,如果大量聚在一起够他们喝一壶的。”

    “原来你想的是这个办法,我佛慈悲,也只有让牺牲一下他们了。”夏枫嘴上说着,心里却想笑。

    说干就干,他二人走过去的时候,眼尖的精兵队长一眼看见唐轩之,只是奇怪从哪里又钻出来个锡克少年。

    “喂,圣雄大人朝神庙左边去了,打起精神,准备!”

    “千人长,是不是里面一闹起来我们就跑?怎么才算闹?”

    “笨,你现在听里面一点声音也没有,等会儿肯定有动静。再说圣雄大人已到,他肯定也跟我们一样做。咱们学着就是,绕着神庙跑一转,然后就往湖边去。眼睛放亮,看好圣雄大人,别跟丢了。”

    “明白了,千人长,您放心。就算跟丢了圣雄大人,我们也不会跟丢您的,大家伙的眼珠子都琐着你呢。”

    精兵队长正在跟手下聊着,突然听见神庙左墙边传来惊呼声。他一把摁住想窜出去的手下,“别急。”

    果然,只听见一声叫唤就没了下文,附近的其他精兵都没惊动到。又过了五六分钟,神庙里凭空响起突兀的诵唱,连庙门口的小僧都往庙内跑,里面开始闹轰轰了。

    “差不多了,开始吧。”

    得到千人长的命令,这精兵就撩开嗓子大叫:“圣庙出祸事啦!”紧接着,此起彼伏的吼声响起,孩子们吓得哇哇大哭,大人们也慌了:圣庙出了什么祸事?

    外面乱糟糟一团,庙里也是惊慌得不得了,精兵队长没像其他精兵那样跑远,想等圣雄大人出来。

    可是他们的圣雄大人现在正被夏枫抗着四处躲,而且倒霉催的还在神庙里迷了路。

    每个布帘子都差不多,格局也是一模一样,左墙边有僧人,他们跃到庙顶推完佛像,只好从右墙逃出去;偏偏没料到佛身底下的石头有香气,这香气还跟邺和尚身上的一样,唐轩之再上房顶时突然泄了内力跌了下去,夏枫抓都抓不住。

    幸好当时佛像倒地的声音掩盖了他的落地声,夏枫只能凭借一己之力找到出口逃出去。

    “错了,错了,这边来过。”唐轩之好不憋屈。

    夏枫懒得回他话,她当然知道这里来过了,但是现在只能来这里,再过去就是一条过道,他没了内力听见也下降了,连有脚步声过来都听不见。等进了一间小屋子,感觉暂时安全了夏枫才道:“别说话,降低呼息,这里面有高手。”

    唐轩之揉了揉摔痛的屁股,见夏枫在启太极势,虽然她额上全是汗水,但是表情却是一脸恬静闲适,一时看呆了。过了三五息时间,回过神来,发现她的手势跟他学的有所不同。

    ☆、第135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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