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地冲出教室,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宝马车旁边的大哥,一下子冲了过去跑到了成哥身旁,喘息着道:“哥,你回来了没事吧?”
“呵呵,大哥能有什么事,没事。”成哥摸着弟弟小地的头安抚道。成哥随即给小地介绍道:“小地,这是哥的朋友杨风,你叫风哥就行了。”
王地向成哥身边的年轻人望去,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白白皙皙的,一点阳光的洗礼也没经受过,叫了声“风哥”
“呵呵,小地,是吧,你别和我客气,成哥的弟弟就是我杨风的弟弟。”杨风客气的说道。
学校的学生一涌而出,也只有这时才是学生最有激情的时候,又是一天啊。大多数学生出来看到那辆拉风的宝马730都在那儿围观,都小声议论着这谁那么有钱啊,真场面,自己以后有钱了说什么也得买一辆开到学校里给曾经教训自己的老师看看。
成哥看着他们三人在车旁边被众人围观着,就像耍猴的似的,赶紧说道:“我们赶紧走吧,吃饭去。”
几人进了车,成哥依旧是副驾驶,王地坐在后面,杨风笑着对王地说道:“兄弟,坐好了,把安全带系上,风哥让你感受一下什么叫开车!”说完自己也把安全带系上,启动了车子。
围观的学生们依旧不肯离去,这样的车只有在电视里才能看到的,现在能一睹其真面目,还不得多看几眼,他们看到三人进了车后,汽车传来阵阵轰鸣声,好像一头苏醒的睡狮一触即发,杨风笑着看了看外面爱幻想的少男少女们,摇了摇头自恋的说道:“唉,好吧,既然有这么观众,风哥就让你们长长眼界。”说完把油门踩到了最底,然后狠狠的打了一把方向盘,黑色宝马车犹如被激怒的骏马般原地掉了个屁股,来了个原地漂移。
在少男少女们的尖叫声中,杨风笑着把车开了出去,在车里的王地却没有感觉到有什么异样,因为车的稳定性能太好了。
杨风开着车问身旁的成哥:“成哥,我们去哪儿吃饭?”
“别开那么快,你争取把车开到驴行似的,在学校旁边找个小饭馆吃一顿就行了。”成哥安排道,然后转头对小地说:“小地,你带路,去个你们学校旁边有雅间的小饭馆,哥今天请你吃小炒。”
“嗯,风哥,你往前开,然后在第一个路口左拐,往前一走可以看到一个名叫客来香的小饭馆,那儿的菜做的很好吃。”王地对正开着车的杨风说道。
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杨风就把车开到了客来香饭店的门前,老板娘是个中年妇女,一看到有贵客来了赶紧到门前迎接,这宝马车可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可不能慢待了。
杨风把车停好,几人下了车,在老板娘的招牌笑容中走进了饭馆,找了一个雅间,本来三个人是不配去雅间的,可是人家有钱啊,说不定人家三个人点了一大桌子的菜呢,可不能冒犯了人家。
老板娘自己亲自上了茶水,然后把菜单拿给三位让他们点菜,成哥无所谓,什么都行,什么也都吃过,不挑食,杨风就更不要说了,能吃的山珍海味他几乎全吃腻了,因此最后菜单落在了还在上学的王地手中。
杨风笑着对王地说道:“小地,你随便点,这次风哥请客!”
“我哥说他请我的……”王地看着成哥小声的说道。
“哈哈,你小子咋那么不懂事啊,吃饭哪有大哥掏钱的,我请,我请,你就大胆的点吧!”杨风看着王地笑着说,心想学生就是学生,都让教傻了。
“小地你就放心的点吧,想吃什么点什么,你中午不是说想吃小炒吗,那就多点,别怕,你风哥有的是钱。”成哥笑着对弟弟说道。
听完大哥的话,小地也不客气了,点了个蒜苗炒菜花,酸溜土豆丝,还有个腐竹,看了半天幸福的点了这三个平常他想吃却舍不得吃的菜,叫来老板娘,老板娘一看三个人三个菜好家伙也忒抠门了吧,于是面带职业性的笑容问道:“先生,你们就要这三个菜?”
杨风正喝着自己从来到这个世上喝过的最劣质的茶叶茶,听到老板娘问的话后一下子喷了出来,三个菜?这大哥的弟弟也太节俭了吧,一人一个菜还不够塞牙缝的呢!用纸巾擦了擦自己刚才喷薄而出的嘴,赶紧接过话道:“你们这儿有鲍鱼吗?”
“没有。”
“有鱼翅吗?”
“没有。”
“有龙虾吗?”
“没有。”
这时的杨风越问越烦,咋什么都没有啊,而他不知道的是老板娘这时站在那儿越回答越寒,少爷,你也不看看我们饭馆的主要顾客是哪些人,都是些高中学生,要是有那些东西,估计一辈子也卖不出去,你以为我们这儿天天有像你这样的开着宝马的光顾啊,估计十年也遇不到一次。
“那你们这到底有什么啊,把你们这儿的招牌菜都整上来,嗯,现在三个,再上十三个,记住:要上贵的、好的,还有,再来一盘花生米,酒就来茅台吧!”杨风一口气把菜点完,这是他点菜点的最不爽的一次,想请客花钱都花不出去,这才是真正的憋屈啊。
这时老板娘真是眉开眼笑了,可还是不肯离去,杨风疑问道:“还有什么问题吗?”
“对不起,先生,我们这儿没有茅台……”老板娘小声回道。
杨风这时在心里暗骂,他妈的你让我去死吧,你这开的是哪门子饭店啊,要嘛嘛没有。
“来瓶红星二锅头吧。”成哥这时对老板娘说道。
“好的,你们请稍等。”老板娘这才呼了口气走了出来,真后悔自己的饭店规模咋不再大一些,要什么都没有,白花花的银子看得见却捞不着。
杨风听到成哥点的红星二锅头,顿时苦着脸问:“哥,你平时就喝这酒啊?”
“你小子懂什么,好酒不一定能喝出好心情,心情好了喝什么都是好酒。”成哥笑着教训道。
“嗯,我知道,这就叫‘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王地听完大哥的话后附和道。
菜陆续的上齐了,看到那么多自己从没舍得吃过的好菜,王地的口水几乎都快流出来了,小地的样子,成哥、杨风都看出来了,成哥对小地说道:“小地,这些肉的都是你的,这些素菜和花生米是我们的。”说着把那些鸡鱼肉啊都推到了小地的面前,而把那几样素菜端到了自己和杨风的面前。
小地看了看自己的大哥,又看了看杨风,还是有点不好意思。成哥看到这里笑着说:“你别和他客气,那小子早就吃腻歪这些鱼啊肉啊的了,你就放开了吃吧,这些都是你平常想吃但吃不起的,你现在正是需要营养的时候,我们稍微吃点就行。”
“小地,你就吃吧,看我干什么啊,成哥的弟弟就是我亲弟弟,没有外人。”杨风刚上来还以为王地这小子叼吃呢,听完成哥的话才知道眼前这个比自己小一岁的男孩子过的是什么生活,从小的时候老头子就教育自己: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可是自己呢,和小地比起来自己真是个十足的纨绔子弟,幸亏遇到了成哥,才让自己收敛了许多,才真正让自己认清了自己。
这时王地已经放开大吃了,杨风刚想去打开酒倒酒,成哥命令道:“把酒放那儿,你一会还得开车,回家再喝。”
“没事,成哥,你还不知道我嘛,二斤不醉。”杨风说道。
“我说不能喝就不能喝,你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你不光要为自己的生命负责,更要为无辜的路人的安危负责,你醉不醉是一回事,你开不开车是一回事,记住:男人和责任是永远分不开的。”成哥严肃的说道。
听完成哥的话,杨风再也不敢多说什么了,因为他知道就是自己说破了天成哥也不会让他喝的,这不是专横,而是原则问题,也就是这点才让自己真正的佩服成哥这个人,侠骨柔情这个词用来形容成哥再恰当不过了,杨风很明白成哥是为了自己好,而且他要求别人的事都是自己身体力行,以身作则的,不让自己喝,成哥也不喝。这才是真正关心自己的大哥,和自己身边的那些狐朋狗友完全不同。
杨风其实早就知道,既然成哥认了这个小地,就随时可以为自己这个小地去赴死,这不仅仅是因为自己的爷爷是他的老首长,因为成哥从不是一个趋炎附势的人。
杨风还记得自己刚和成哥认识的时候,那时的自己是个十足的纨绔子弟吃喝玩乐,在京城的地界上没有人惹他,也没有人敢惹他,可这个规则却被成哥打破了,眼前这个自己叫了两年的成哥的矮个子男人把自己打的心服口服,也是眼前这个男人第一次给自己讲忠孝节俭廉,仁义礼智信,第一次给自己说自己的理想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尽量的让这个不太完美的社会变得公正、自由、平等的是成哥。
以前从没有什么人和自己讲过这些,自己的父母每天忙着官场上的事,到家里和他宣扬最多的就是以后进入仕途,为家族做贡献,为人民做贡献;而除了成哥之外唯一可以教训他的就是老头子了,老头子所说的和父母说的差不多,就是以后精忠报国,保卫国家。可是这些都太空洞了,自己只是一个人,不是一个机器。而其他自己身边的那些人从来不会劝自己,都是些趋炎附势互相利用的人罢了。
只有成哥,只有成哥一个人从没利用过自己,其实成哥也无需利用别人,以成哥的能耐和实力,还没有什么事是他摆不平的,只是他知道成哥早已厌倦了那种生活。
成哥就是成哥,这一点杨风是深信不疑的,他对成哥是欣赏,佩服还是信任?也许这都不足以来表达,只有崇拜才能形容杨风对成哥的敬畏,这种崇拜和那些少男少女傻乎乎的追星的盲目崇拜是有本质区别的,因为他了解成哥,所以崇拜,为了成哥,他甚至可以放弃自己的一切。因为他知道,成哥就是成哥,而自己这辈子可能只会有这么一个大哥。
“呵呵,大哥能有什么事,没事。”成哥摸着弟弟小地的头安抚道。成哥随即给小地介绍道:“小地,这是哥的朋友杨风,你叫风哥就行了。”
王地向成哥身边的年轻人望去,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白白皙皙的,一点阳光的洗礼也没经受过,叫了声“风哥”
“呵呵,小地,是吧,你别和我客气,成哥的弟弟就是我杨风的弟弟。”杨风客气的说道。
学校的学生一涌而出,也只有这时才是学生最有激情的时候,又是一天啊。大多数学生出来看到那辆拉风的宝马730都在那儿围观,都小声议论着这谁那么有钱啊,真场面,自己以后有钱了说什么也得买一辆开到学校里给曾经教训自己的老师看看。
成哥看着他们三人在车旁边被众人围观着,就像耍猴的似的,赶紧说道:“我们赶紧走吧,吃饭去。”
几人进了车,成哥依旧是副驾驶,王地坐在后面,杨风笑着对王地说道:“兄弟,坐好了,把安全带系上,风哥让你感受一下什么叫开车!”说完自己也把安全带系上,启动了车子。
围观的学生们依旧不肯离去,这样的车只有在电视里才能看到的,现在能一睹其真面目,还不得多看几眼,他们看到三人进了车后,汽车传来阵阵轰鸣声,好像一头苏醒的睡狮一触即发,杨风笑着看了看外面爱幻想的少男少女们,摇了摇头自恋的说道:“唉,好吧,既然有这么观众,风哥就让你们长长眼界。”说完把油门踩到了最底,然后狠狠的打了一把方向盘,黑色宝马车犹如被激怒的骏马般原地掉了个屁股,来了个原地漂移。
在少男少女们的尖叫声中,杨风笑着把车开了出去,在车里的王地却没有感觉到有什么异样,因为车的稳定性能太好了。
杨风开着车问身旁的成哥:“成哥,我们去哪儿吃饭?”
“别开那么快,你争取把车开到驴行似的,在学校旁边找个小饭馆吃一顿就行了。”成哥安排道,然后转头对小地说:“小地,你带路,去个你们学校旁边有雅间的小饭馆,哥今天请你吃小炒。”
“嗯,风哥,你往前开,然后在第一个路口左拐,往前一走可以看到一个名叫客来香的小饭馆,那儿的菜做的很好吃。”王地对正开着车的杨风说道。
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杨风就把车开到了客来香饭店的门前,老板娘是个中年妇女,一看到有贵客来了赶紧到门前迎接,这宝马车可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可不能慢待了。
杨风把车停好,几人下了车,在老板娘的招牌笑容中走进了饭馆,找了一个雅间,本来三个人是不配去雅间的,可是人家有钱啊,说不定人家三个人点了一大桌子的菜呢,可不能冒犯了人家。
老板娘自己亲自上了茶水,然后把菜单拿给三位让他们点菜,成哥无所谓,什么都行,什么也都吃过,不挑食,杨风就更不要说了,能吃的山珍海味他几乎全吃腻了,因此最后菜单落在了还在上学的王地手中。
杨风笑着对王地说道:“小地,你随便点,这次风哥请客!”
“我哥说他请我的……”王地看着成哥小声的说道。
“哈哈,你小子咋那么不懂事啊,吃饭哪有大哥掏钱的,我请,我请,你就大胆的点吧!”杨风看着王地笑着说,心想学生就是学生,都让教傻了。
“小地你就放心的点吧,想吃什么点什么,你中午不是说想吃小炒吗,那就多点,别怕,你风哥有的是钱。”成哥笑着对弟弟说道。
听完大哥的话,小地也不客气了,点了个蒜苗炒菜花,酸溜土豆丝,还有个腐竹,看了半天幸福的点了这三个平常他想吃却舍不得吃的菜,叫来老板娘,老板娘一看三个人三个菜好家伙也忒抠门了吧,于是面带职业性的笑容问道:“先生,你们就要这三个菜?”
杨风正喝着自己从来到这个世上喝过的最劣质的茶叶茶,听到老板娘问的话后一下子喷了出来,三个菜?这大哥的弟弟也太节俭了吧,一人一个菜还不够塞牙缝的呢!用纸巾擦了擦自己刚才喷薄而出的嘴,赶紧接过话道:“你们这儿有鲍鱼吗?”
“没有。”
“有鱼翅吗?”
“没有。”
“有龙虾吗?”
“没有。”
这时的杨风越问越烦,咋什么都没有啊,而他不知道的是老板娘这时站在那儿越回答越寒,少爷,你也不看看我们饭馆的主要顾客是哪些人,都是些高中学生,要是有那些东西,估计一辈子也卖不出去,你以为我们这儿天天有像你这样的开着宝马的光顾啊,估计十年也遇不到一次。
“那你们这到底有什么啊,把你们这儿的招牌菜都整上来,嗯,现在三个,再上十三个,记住:要上贵的、好的,还有,再来一盘花生米,酒就来茅台吧!”杨风一口气把菜点完,这是他点菜点的最不爽的一次,想请客花钱都花不出去,这才是真正的憋屈啊。
这时老板娘真是眉开眼笑了,可还是不肯离去,杨风疑问道:“还有什么问题吗?”
“对不起,先生,我们这儿没有茅台……”老板娘小声回道。
杨风这时在心里暗骂,他妈的你让我去死吧,你这开的是哪门子饭店啊,要嘛嘛没有。
“来瓶红星二锅头吧。”成哥这时对老板娘说道。
“好的,你们请稍等。”老板娘这才呼了口气走了出来,真后悔自己的饭店规模咋不再大一些,要什么都没有,白花花的银子看得见却捞不着。
杨风听到成哥点的红星二锅头,顿时苦着脸问:“哥,你平时就喝这酒啊?”
“你小子懂什么,好酒不一定能喝出好心情,心情好了喝什么都是好酒。”成哥笑着教训道。
“嗯,我知道,这就叫‘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王地听完大哥的话后附和道。
菜陆续的上齐了,看到那么多自己从没舍得吃过的好菜,王地的口水几乎都快流出来了,小地的样子,成哥、杨风都看出来了,成哥对小地说道:“小地,这些肉的都是你的,这些素菜和花生米是我们的。”说着把那些鸡鱼肉啊都推到了小地的面前,而把那几样素菜端到了自己和杨风的面前。
小地看了看自己的大哥,又看了看杨风,还是有点不好意思。成哥看到这里笑着说:“你别和他客气,那小子早就吃腻歪这些鱼啊肉啊的了,你就放开了吃吧,这些都是你平常想吃但吃不起的,你现在正是需要营养的时候,我们稍微吃点就行。”
“小地,你就吃吧,看我干什么啊,成哥的弟弟就是我亲弟弟,没有外人。”杨风刚上来还以为王地这小子叼吃呢,听完成哥的话才知道眼前这个比自己小一岁的男孩子过的是什么生活,从小的时候老头子就教育自己: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可是自己呢,和小地比起来自己真是个十足的纨绔子弟,幸亏遇到了成哥,才让自己收敛了许多,才真正让自己认清了自己。
这时王地已经放开大吃了,杨风刚想去打开酒倒酒,成哥命令道:“把酒放那儿,你一会还得开车,回家再喝。”
“没事,成哥,你还不知道我嘛,二斤不醉。”杨风说道。
“我说不能喝就不能喝,你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你不光要为自己的生命负责,更要为无辜的路人的安危负责,你醉不醉是一回事,你开不开车是一回事,记住:男人和责任是永远分不开的。”成哥严肃的说道。
听完成哥的话,杨风再也不敢多说什么了,因为他知道就是自己说破了天成哥也不会让他喝的,这不是专横,而是原则问题,也就是这点才让自己真正的佩服成哥这个人,侠骨柔情这个词用来形容成哥再恰当不过了,杨风很明白成哥是为了自己好,而且他要求别人的事都是自己身体力行,以身作则的,不让自己喝,成哥也不喝。这才是真正关心自己的大哥,和自己身边的那些狐朋狗友完全不同。
杨风其实早就知道,既然成哥认了这个小地,就随时可以为自己这个小地去赴死,这不仅仅是因为自己的爷爷是他的老首长,因为成哥从不是一个趋炎附势的人。
杨风还记得自己刚和成哥认识的时候,那时的自己是个十足的纨绔子弟吃喝玩乐,在京城的地界上没有人惹他,也没有人敢惹他,可这个规则却被成哥打破了,眼前这个自己叫了两年的成哥的矮个子男人把自己打的心服口服,也是眼前这个男人第一次给自己讲忠孝节俭廉,仁义礼智信,第一次给自己说自己的理想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尽量的让这个不太完美的社会变得公正、自由、平等的是成哥。
以前从没有什么人和自己讲过这些,自己的父母每天忙着官场上的事,到家里和他宣扬最多的就是以后进入仕途,为家族做贡献,为人民做贡献;而除了成哥之外唯一可以教训他的就是老头子了,老头子所说的和父母说的差不多,就是以后精忠报国,保卫国家。可是这些都太空洞了,自己只是一个人,不是一个机器。而其他自己身边的那些人从来不会劝自己,都是些趋炎附势互相利用的人罢了。
只有成哥,只有成哥一个人从没利用过自己,其实成哥也无需利用别人,以成哥的能耐和实力,还没有什么事是他摆不平的,只是他知道成哥早已厌倦了那种生活。
成哥就是成哥,这一点杨风是深信不疑的,他对成哥是欣赏,佩服还是信任?也许这都不足以来表达,只有崇拜才能形容杨风对成哥的敬畏,这种崇拜和那些少男少女傻乎乎的追星的盲目崇拜是有本质区别的,因为他了解成哥,所以崇拜,为了成哥,他甚至可以放弃自己的一切。因为他知道,成哥就是成哥,而自己这辈子可能只会有这么一个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