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得好!”于玥说道:“能够问出这个问题,说明你认真思考过。”
那个刑警受宠若惊地赧然低下头去,大家的目光也都从于玥那转移到他身上。
于玥接着说道:“大家都知道,人的生命中精力最旺盛,大脑最成熟、发达的年龄就是18-25岁左右,过了这个年龄段,人们只能尽可能地减缓衰老的过程,身体是不可能再像二十出头那么充满活力的了,据我所知有些人的确认为刚成年的猪的脑袋最新鲜可口也最补,所以凶手选这个年龄段的人下手也就不算奇怪了。”
在座的刑警有不少脸上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有的却在耐心等待于玥回答刚才那个刑警问的问题。
于玥说道:“至于为什么凶手的目标是年轻男性而不是小孩或者女性,我想答案应该不外乎两个,第一是不屑袭击这些弱者,第二就是觉得小孩或者年轻女姓的大脑不合格。”
“不合格?”大家一脸的困惑。
于玥说道:“没错,用通俗点的话来说也就是不够补……”
大家满头黑线,这个于专家不会是吃货投胎吧?怎么三句话不离吃呢?
于玥说道:“如何选择目标只是我脑海中的第二个问题,至今还不算有确切答案,我的第三个问题是凶手是如何逃离现场而不被发现的?”
于玥的前两个问题大家都觉得有点好像对破案没什么帮助似地,听到这个问题,大家这才精神一振,大家都很想知道凶手是怎么带着一身的血离开现场的。
于玥说道:“一开始我也很纳闷,凶手身上肯定沾了很多血,就算他穿着深色的衣服,血腥味还是很重的,何况他的脸上、手上肯定也沾上了很多血,凶手是怎么逃过警犬追踪的呢?”
一个刑警举手道:“凶手可能是有人接应,上了车警犬就无法追踪了。”
于玥点头道:“这是一个可能,不过连环凶手大都是单独作案,很少能找到帮手,所以除非有明显证据证明凶手有帮手,否则一般不会优先考虑这个问题。”
另一位刑警说道:“他可以自己开车啊。”
于玥说道:“凶手当然可以自己开车,问题是他作案五起,就算该路段光线不好,他也要经过路口吧?那么多人盯着路口拍的视频看了那么久,你们发现可疑车辆了吗?”
若是发现了可疑车辆,大家早就去抓人了,哪会等到现在?
严志学疑惑地说道:“那嫌犯是怎么离开现场的?”
于玥说道:“据我分析,凶手应该带着能够密封染血衣物的道具,譬如箱子。”
立刻有人反驳道:“走在路上拖着只箱子岂不更容易热人注意?若是一般的电摩尾箱,那玩意更本就不可能密封。”
于玥反问道:“若是凶手自己装个密封的箱子呢?”
大家立刻设想这种可能性,于玥没等他们想清楚,就接着说道:“据我所知,现在广市至少有十万辆装着密封箱子的电动车、摩托车甚至自行车在大街小巷到处穿行着,任何人见了都不会觉得奇怪,哪怕有人深夜提着这么个箱子上楼,大家都不会有任何怀疑和警惕。”
大家都愣了愣,接着脑子快的人立刻脱口惊呼道:“送外卖的车!”
于玥点点头,说道:“外卖车可以在人行道上乱窜,完全可以避开大路上的摄像头,所以我认为这是目前最合理的解释,你们若是有更好的解释,欢迎你们提出来。”
大家绞尽脑汁,却都没有更好的解释,就只能暂时认同于玥的分析了。
可是有人还有疑问:“若是凶手手上脸上沾了血迹呢?就算立刻擦掉洗手,警犬也能嗅出来一路追下去的。”
于玥说道:“这就不得不说说凶手伤人的手法了,六个受害者都是被凶手自下而上地用刀子刺伤腹部而死,这样一来血迹就不会向上喷到凶手的脸了,至于手嘛,凶手肯定戴了手套啊,他穿的衣服裤子肯定也有防水功能,要不然血迹肯定会渗透衣服让他的身体也染上鲜血的味道,这样凶手就没有办法逃过警犬的追踪了。”
防水的衣服,这倒也简单,雨衣、冲锋衣或者特殊作业的衣服都能做到防水功能。
说到这,大家眼前仿佛已经出现了凶手的大致模样,而在几分钟之前大家除了知道凶手很年轻而且比较凶残之外什么都不知道,部分警员已经开始用敬佩的目光向于玥望去。
于玥的表现当然还不止如此,他继续说道:“大家也许觉得我想得太多了,凶手杀人的时候可能会紧张得要死,有可能这么细心地换上专门用来杀人的衣服然后才出手吗?”
有人确实这么想,听到于玥一说不禁抬头向他望去,想听听他的解释。
于玥说道:“很简单,凶手知道自己必须这么做,否则他就会被警方抓获,所以再复杂都要做,从凶手如此熟练地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避开了警方大部分的调查手段,我们可以推算出一个结论……”
于玥向在座的所有人都扫了一眼,这才继续说道:“凶手大胆心细,对警方的调查手段了如指掌,可能有医学和刑侦背景,我们应该重点调查近一年来医学院和刑侦专业的辍学年轻人,辍学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脑部的问题,当然,也有可能是他的亲人的脑部出了问题。”
大家脸上露出了恍然的表情,严志学说道:“嗯,凶手或者他的家人需要很多钱治病,所以他在杀人取脑的时候必须顺便抢劫。”
一个刑警疑惑地说道:“可是这样聪明的人会相信吃人脑可以治病吗?”
于玥说道:“这与聪明与否无关,这就是一种信则灵不信则不灵的想法,我们要考虑到凶手很可能已经走投无路,除了相信之外他只能等死或者眼睁睁看着亲人死掉,在这种情况下他不管做出什么事情都是毫不奇怪的。” ..
那个刑警受宠若惊地赧然低下头去,大家的目光也都从于玥那转移到他身上。
于玥接着说道:“大家都知道,人的生命中精力最旺盛,大脑最成熟、发达的年龄就是18-25岁左右,过了这个年龄段,人们只能尽可能地减缓衰老的过程,身体是不可能再像二十出头那么充满活力的了,据我所知有些人的确认为刚成年的猪的脑袋最新鲜可口也最补,所以凶手选这个年龄段的人下手也就不算奇怪了。”
在座的刑警有不少脸上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有的却在耐心等待于玥回答刚才那个刑警问的问题。
于玥说道:“至于为什么凶手的目标是年轻男性而不是小孩或者女性,我想答案应该不外乎两个,第一是不屑袭击这些弱者,第二就是觉得小孩或者年轻女姓的大脑不合格。”
“不合格?”大家一脸的困惑。
于玥说道:“没错,用通俗点的话来说也就是不够补……”
大家满头黑线,这个于专家不会是吃货投胎吧?怎么三句话不离吃呢?
于玥说道:“如何选择目标只是我脑海中的第二个问题,至今还不算有确切答案,我的第三个问题是凶手是如何逃离现场而不被发现的?”
于玥的前两个问题大家都觉得有点好像对破案没什么帮助似地,听到这个问题,大家这才精神一振,大家都很想知道凶手是怎么带着一身的血离开现场的。
于玥说道:“一开始我也很纳闷,凶手身上肯定沾了很多血,就算他穿着深色的衣服,血腥味还是很重的,何况他的脸上、手上肯定也沾上了很多血,凶手是怎么逃过警犬追踪的呢?”
一个刑警举手道:“凶手可能是有人接应,上了车警犬就无法追踪了。”
于玥点头道:“这是一个可能,不过连环凶手大都是单独作案,很少能找到帮手,所以除非有明显证据证明凶手有帮手,否则一般不会优先考虑这个问题。”
另一位刑警说道:“他可以自己开车啊。”
于玥说道:“凶手当然可以自己开车,问题是他作案五起,就算该路段光线不好,他也要经过路口吧?那么多人盯着路口拍的视频看了那么久,你们发现可疑车辆了吗?”
若是发现了可疑车辆,大家早就去抓人了,哪会等到现在?
严志学疑惑地说道:“那嫌犯是怎么离开现场的?”
于玥说道:“据我分析,凶手应该带着能够密封染血衣物的道具,譬如箱子。”
立刻有人反驳道:“走在路上拖着只箱子岂不更容易热人注意?若是一般的电摩尾箱,那玩意更本就不可能密封。”
于玥反问道:“若是凶手自己装个密封的箱子呢?”
大家立刻设想这种可能性,于玥没等他们想清楚,就接着说道:“据我所知,现在广市至少有十万辆装着密封箱子的电动车、摩托车甚至自行车在大街小巷到处穿行着,任何人见了都不会觉得奇怪,哪怕有人深夜提着这么个箱子上楼,大家都不会有任何怀疑和警惕。”
大家都愣了愣,接着脑子快的人立刻脱口惊呼道:“送外卖的车!”
于玥点点头,说道:“外卖车可以在人行道上乱窜,完全可以避开大路上的摄像头,所以我认为这是目前最合理的解释,你们若是有更好的解释,欢迎你们提出来。”
大家绞尽脑汁,却都没有更好的解释,就只能暂时认同于玥的分析了。
可是有人还有疑问:“若是凶手手上脸上沾了血迹呢?就算立刻擦掉洗手,警犬也能嗅出来一路追下去的。”
于玥说道:“这就不得不说说凶手伤人的手法了,六个受害者都是被凶手自下而上地用刀子刺伤腹部而死,这样一来血迹就不会向上喷到凶手的脸了,至于手嘛,凶手肯定戴了手套啊,他穿的衣服裤子肯定也有防水功能,要不然血迹肯定会渗透衣服让他的身体也染上鲜血的味道,这样凶手就没有办法逃过警犬的追踪了。”
防水的衣服,这倒也简单,雨衣、冲锋衣或者特殊作业的衣服都能做到防水功能。
说到这,大家眼前仿佛已经出现了凶手的大致模样,而在几分钟之前大家除了知道凶手很年轻而且比较凶残之外什么都不知道,部分警员已经开始用敬佩的目光向于玥望去。
于玥的表现当然还不止如此,他继续说道:“大家也许觉得我想得太多了,凶手杀人的时候可能会紧张得要死,有可能这么细心地换上专门用来杀人的衣服然后才出手吗?”
有人确实这么想,听到于玥一说不禁抬头向他望去,想听听他的解释。
于玥说道:“很简单,凶手知道自己必须这么做,否则他就会被警方抓获,所以再复杂都要做,从凶手如此熟练地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避开了警方大部分的调查手段,我们可以推算出一个结论……”
于玥向在座的所有人都扫了一眼,这才继续说道:“凶手大胆心细,对警方的调查手段了如指掌,可能有医学和刑侦背景,我们应该重点调查近一年来医学院和刑侦专业的辍学年轻人,辍学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脑部的问题,当然,也有可能是他的亲人的脑部出了问题。”
大家脸上露出了恍然的表情,严志学说道:“嗯,凶手或者他的家人需要很多钱治病,所以他在杀人取脑的时候必须顺便抢劫。”
一个刑警疑惑地说道:“可是这样聪明的人会相信吃人脑可以治病吗?”
于玥说道:“这与聪明与否无关,这就是一种信则灵不信则不灵的想法,我们要考虑到凶手很可能已经走投无路,除了相信之外他只能等死或者眼睁睁看着亲人死掉,在这种情况下他不管做出什么事情都是毫不奇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