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二突然站了起来。
整个儿就像是一下子打了兴奋剂似的,朝陈牧打了个响鼻,然后径自朝着不远处的一小岔道冲了进去。
什么情况?
陈牧连忙也从地上爬起来,小跑的跟着胡小二冲了进去。
这小岔道,勉强只够一头骆驼进出。
它位于两个戈壁之间,看起来这两个戈壁原本应该是一块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会一分为二,露出了这么一条裂缝,
陈牧发现,也只有这个点,这条小岔道才有阳光能照射进来,否则就是漆黑一片,看不见道路。
更神奇的是,走了那么二三十米,岔道居然一分为三,其中只有一条有阳光照射,其他两条黑乎乎的,感觉阳光就是在指路。
又走十来米,岔道继续一分为三,阳光指路……
再走十来米,岔道还一分为三……
渐渐地,陈牧有点弄明白,敢情就是要等到这时候进来这条岔道,才能看得见路,才能获得阳光指路。
这样的机关……堪称巧妙!
陈牧觉得自己大开眼界了,怪不得这憨批要在外面等这么久,原来是在等阳光照射的角度。
否则光凭感觉走这一段路,真不容易。
一人一骆驼这么走了十来个岔道的样子。
阳光开始有点偏移,岔道里的光线也开始变得昏暗。
胡小二的速度好像一下子加快起来,似乎是在赶时间往前冲。
陈牧紧紧跟上,他也担心阳光万一完全移开,这里就彻底陷入黑暗,完全看不到路。
又走了三五分钟——
终于——
一直在前面领路的胡小二身形一拐,居然突然消失了。
哪儿去了?
陈牧怔了一怔,连忙冲过去,才发现原来在岔道的一面岩壁上,有一个凹洞,里面乌漆嘛黑的,胡小二大概是跑进了里面。
“难道宝藏就在这个山洞里?”
陈牧有点振奋,深吸一口气后,不管不顾的也一头撞进了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岩洞中。
山洞中,安静异常。
陈牧能听得见前面胡小二小跑的声音,特别轻快,甚至只凭这声音他都能想象出这憨批跑起来的样子。
“小二,别跑太快,哥看不见路。”
陈牧一边追寻着声音的方向跑,一边在后头嘱咐。
可是胡小二根本没有放慢的意思,仍然在前头跑得欢快,这让某人打定主意,出去后罚这货一个星期没奶喝,让它知道知道这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跑了跑着,陈牧强烈感觉自己正跑在上坡的路上。
而且,从他时不时就摸到岩壁来看,这条上坡的路并不是直的,左拐右拐,能把人绕晕。
到底要通到哪里去?
戈壁岩山的顶端吗?
陈牧一边跑,一边胡思乱想着,他挺期待跑着跑着突然就看见一团珠光宝气,然后眼前出现仿佛阿拉丁里面金银珠宝堆积成山的景象。
没过多久,前面终于出现光亮了,可是和陈牧预想中的完全不一样,前面的光亮并不珠光宝气,而依稀就是夕阳的光辉。
陈牧加快步子,朝着光亮的地方跑过去,等看清楚这里面的景象,忍不住呆了一呆,之前所有的胡思乱想全都消散殆尽。
这是在戈壁山岩体中的一个山洞,山洞里非常宽敞,起码有四五百平方米大小,看这周围岩体的分布情况,应该还是天然形成的,并没有经过人工开凿。
在山洞的一侧,有一个斜斜的裂缝,可以看见外面的天空,夕阳的光芒就是从裂缝照射进来的,让山洞里面的环境,非常亮堂。
大概即使在夜里,只要天上有月亮,月光一样能够照射到山洞里面,让这里不至于陷入昏暗。
胡小二这时候,正安安静静的趴在山洞中央。
而在胡小二的前面,则有许多骆驼的尸骨。
没错,就是骆驼的尸骨。
有的只剩下骨架,看起来已经死去多时。
有的则皮毛干瘪,形如干尸,似乎时间还不太久。
这些骆驼的尸体起码有上百具,就这么乱七八糟的分布在岩洞里面,真让人有点头皮发麻。
有一说一,这种诡异的情形,就算是里也写不出来的。
陈牧曾听人说,如果在荒漠里看见骆驼死去的尸体,尽量不要去动,因为骆驼体内蓄水丰富,死了以后会让细菌迅速积蓄,从而让尸体膨胀,并且发生爆炸。
一个不小心,就被炸得一头一脸都是细菌水,很容易因此染上重病。
想了想,陈牧连忙拉起围巾,稍微掩住口鼻。
虽然感觉山洞里面还是很干燥、通风的,可是为了预防万一,还是做一点保护措施比较好。
慢慢走到胡小二的身后,看见这憨批趴在面前的那句骆驼干尸的前面,流露出一副很安静的样子,也不知道怎么的,陈牧似乎突然感应到了这货身上的悲伤情绪,这让他心里一动,忍不住问:“这是你的母亲?”
骆驼是群居动物,一头公骆驼会有很多母骆驼,形成一个小族群一起生活。
小骆驼一般是跟随母亲长大的,等到了成年就会被赶出族群,独自生活。
胡小二对着这具骆驼尸体这么依恋,陈牧只能猜测是骆驼妈妈。
看了一眼这具干尸,虽然皮毛已经干瘪了,可仍然看得出毛色应该是白的,看起来就算不是憨批他妈,也应该是他爹。
再看看附近的一些骆驼干尸,毛色都是白的,这让陈牧突然生出明悟,山洞里的这些都是白骆驼的尸体。
那么多的白骆驼……
它们族群的墓地?
陈牧看过一些纪录片,有些动物年老以后,会预感到自己的死亡,它们会离开族群,赶往一个固定的地点,等待死亡的降临。
这似乎是一种类似于记忆传承的东西,非常神奇,也非常神秘。
看起来,这些白骆驼好像也是这样。
陈牧特地留意了一下,这些白骆驼的尸体虽然很凌乱,可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它们的脑袋都对准了同一个方向。
陈牧抬头看了看夕阳的方向,大略计算了一下,骆驼尸体脑袋所对的方向……似乎是西北。
他忍不住联想起老金所说的贾奈达之城的传说,这个方向,似乎说是慕士塔格峰的方向,也没有什么问题。
当然,这个推测有点先果后因,并不准确。
陈牧没有打搅胡小二对亲人的缅怀,他看了看山洞内的情况,发现再深入一点的地方,似乎还有光亮,而且那里没有骆驼的尸体,这让他有点好奇,不禁小心的朝着那边摸了过去。
越过所有白骆驼的尸体,终于来到那处透着光亮的山洞深处。
原来在这里,还有一条更小一点的岩缝,正对着天。
让陈牧惊讶的时候,在这里,居然还有两具干尸,那是人的干尸。
两具干尸的衣饰还清晰可辨。
其中一个,穿着白内衫和黑棉布外套,头上戴着一顶下沿镶着黑布的小帽,显然是西北这边民族风格非常强烈的装束。
另外一个,则身穿西服,脚下还有一双黑皮靴,甚至还挂着一个怀表,戴着眼镜,依稀能辨认出是一名白人。
两具干尸纠缠在了一起。
黑帽子干尸的手里,拿着一柄弯刀,刺进了白人干尸的胸膛。
白人干尸的手里,虽然没有武器,上下垂着,可是他的脚下,却有一把手枪。
“这是什么情况?”
陈牧很小心的走近过去观察了一下,很快就猜想出大概的情况。
这就是同归于尽了,黑帽子用弯刀捅了白人,白人则用手枪给了黑帽子一枪,两人几乎是先后脚死了,白人的枪最后从手里跌落地上。
“都是狠人啊!”
虽然时间已经过去那么多年,可是陈牧看着这两具干尸纠缠在一起的情况,仍然能想象得出他们当初相互厮杀时的激烈。
陈牧看了看四周,除了两具干尸,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他们为什么要在这里拼命?
陈牧有点疑惑不解,想了想后,慢慢走近那两具干尸,想要看看他们身上有没有什么东西能提供点线索之类的。
“不好意思啊,没有冒犯的意思,你们要是在天有灵,千万别见怪啊……”
陈牧咽了口口水,感觉有点膈应,不过好奇心害死猫,他还是忍不住去掏人家的口袋,想找找线索。
他先摸黑帽子干尸的口袋。
毕竟是自己人,有亲近感。
黑帽子干尸的口袋里,除了几枚年代久远的人民币硬币,什么也没有。
陈牧又摸白人干尸的口袋。
白人干尸因为穿的是西服,口袋有点多,东西也不少。
他的左边口袋,有一把小刀,还有一个打火机。
他的右边口袋,则有一本小笔记本和一支钢笔。
他的胸口,挂着一只怀表,带链子的,虽然时间很久了,可上面精致的花纹仍然明亮,仿佛一点也不受时间的影响。
对陈牧来说,这只怀表的价值很高,可他不是来盗墓的,所以连带钢笔、小刀和打火机,全都塞了回去,只留下了笔记本。
笔记本里,写的是陈牧看不懂的文字,不过中间手绘了很多图画,还是清晰可见的。
其中有很多山啊、水啊和地图之类的东西,感觉这玩意儿是揭秘的关键,研究价值很高,所以陈牧决定把它拿走。
又转悠了一圈,陈牧没找到任何宝藏的痕迹,心底失望之余,只能丢下两具尸体,走了回去。
说实在,在这样的山洞里和两具尸体呆在一起,实在让人瘆得慌,陈牧离开以后,走到胡小二的身边,说道:“怎么样,我们走吧?”
整个儿就像是一下子打了兴奋剂似的,朝陈牧打了个响鼻,然后径自朝着不远处的一小岔道冲了进去。
什么情况?
陈牧连忙也从地上爬起来,小跑的跟着胡小二冲了进去。
这小岔道,勉强只够一头骆驼进出。
它位于两个戈壁之间,看起来这两个戈壁原本应该是一块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会一分为二,露出了这么一条裂缝,
陈牧发现,也只有这个点,这条小岔道才有阳光能照射进来,否则就是漆黑一片,看不见道路。
更神奇的是,走了那么二三十米,岔道居然一分为三,其中只有一条有阳光照射,其他两条黑乎乎的,感觉阳光就是在指路。
又走十来米,岔道继续一分为三,阳光指路……
再走十来米,岔道还一分为三……
渐渐地,陈牧有点弄明白,敢情就是要等到这时候进来这条岔道,才能看得见路,才能获得阳光指路。
这样的机关……堪称巧妙!
陈牧觉得自己大开眼界了,怪不得这憨批要在外面等这么久,原来是在等阳光照射的角度。
否则光凭感觉走这一段路,真不容易。
一人一骆驼这么走了十来个岔道的样子。
阳光开始有点偏移,岔道里的光线也开始变得昏暗。
胡小二的速度好像一下子加快起来,似乎是在赶时间往前冲。
陈牧紧紧跟上,他也担心阳光万一完全移开,这里就彻底陷入黑暗,完全看不到路。
又走了三五分钟——
终于——
一直在前面领路的胡小二身形一拐,居然突然消失了。
哪儿去了?
陈牧怔了一怔,连忙冲过去,才发现原来在岔道的一面岩壁上,有一个凹洞,里面乌漆嘛黑的,胡小二大概是跑进了里面。
“难道宝藏就在这个山洞里?”
陈牧有点振奋,深吸一口气后,不管不顾的也一头撞进了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岩洞中。
山洞中,安静异常。
陈牧能听得见前面胡小二小跑的声音,特别轻快,甚至只凭这声音他都能想象出这憨批跑起来的样子。
“小二,别跑太快,哥看不见路。”
陈牧一边追寻着声音的方向跑,一边在后头嘱咐。
可是胡小二根本没有放慢的意思,仍然在前头跑得欢快,这让某人打定主意,出去后罚这货一个星期没奶喝,让它知道知道这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跑了跑着,陈牧强烈感觉自己正跑在上坡的路上。
而且,从他时不时就摸到岩壁来看,这条上坡的路并不是直的,左拐右拐,能把人绕晕。
到底要通到哪里去?
戈壁岩山的顶端吗?
陈牧一边跑,一边胡思乱想着,他挺期待跑着跑着突然就看见一团珠光宝气,然后眼前出现仿佛阿拉丁里面金银珠宝堆积成山的景象。
没过多久,前面终于出现光亮了,可是和陈牧预想中的完全不一样,前面的光亮并不珠光宝气,而依稀就是夕阳的光辉。
陈牧加快步子,朝着光亮的地方跑过去,等看清楚这里面的景象,忍不住呆了一呆,之前所有的胡思乱想全都消散殆尽。
这是在戈壁山岩体中的一个山洞,山洞里非常宽敞,起码有四五百平方米大小,看这周围岩体的分布情况,应该还是天然形成的,并没有经过人工开凿。
在山洞的一侧,有一个斜斜的裂缝,可以看见外面的天空,夕阳的光芒就是从裂缝照射进来的,让山洞里面的环境,非常亮堂。
大概即使在夜里,只要天上有月亮,月光一样能够照射到山洞里面,让这里不至于陷入昏暗。
胡小二这时候,正安安静静的趴在山洞中央。
而在胡小二的前面,则有许多骆驼的尸骨。
没错,就是骆驼的尸骨。
有的只剩下骨架,看起来已经死去多时。
有的则皮毛干瘪,形如干尸,似乎时间还不太久。
这些骆驼的尸体起码有上百具,就这么乱七八糟的分布在岩洞里面,真让人有点头皮发麻。
有一说一,这种诡异的情形,就算是里也写不出来的。
陈牧曾听人说,如果在荒漠里看见骆驼死去的尸体,尽量不要去动,因为骆驼体内蓄水丰富,死了以后会让细菌迅速积蓄,从而让尸体膨胀,并且发生爆炸。
一个不小心,就被炸得一头一脸都是细菌水,很容易因此染上重病。
想了想,陈牧连忙拉起围巾,稍微掩住口鼻。
虽然感觉山洞里面还是很干燥、通风的,可是为了预防万一,还是做一点保护措施比较好。
慢慢走到胡小二的身后,看见这憨批趴在面前的那句骆驼干尸的前面,流露出一副很安静的样子,也不知道怎么的,陈牧似乎突然感应到了这货身上的悲伤情绪,这让他心里一动,忍不住问:“这是你的母亲?”
骆驼是群居动物,一头公骆驼会有很多母骆驼,形成一个小族群一起生活。
小骆驼一般是跟随母亲长大的,等到了成年就会被赶出族群,独自生活。
胡小二对着这具骆驼尸体这么依恋,陈牧只能猜测是骆驼妈妈。
看了一眼这具干尸,虽然皮毛已经干瘪了,可仍然看得出毛色应该是白的,看起来就算不是憨批他妈,也应该是他爹。
再看看附近的一些骆驼干尸,毛色都是白的,这让陈牧突然生出明悟,山洞里的这些都是白骆驼的尸体。
那么多的白骆驼……
它们族群的墓地?
陈牧看过一些纪录片,有些动物年老以后,会预感到自己的死亡,它们会离开族群,赶往一个固定的地点,等待死亡的降临。
这似乎是一种类似于记忆传承的东西,非常神奇,也非常神秘。
看起来,这些白骆驼好像也是这样。
陈牧特地留意了一下,这些白骆驼的尸体虽然很凌乱,可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它们的脑袋都对准了同一个方向。
陈牧抬头看了看夕阳的方向,大略计算了一下,骆驼尸体脑袋所对的方向……似乎是西北。
他忍不住联想起老金所说的贾奈达之城的传说,这个方向,似乎说是慕士塔格峰的方向,也没有什么问题。
当然,这个推测有点先果后因,并不准确。
陈牧没有打搅胡小二对亲人的缅怀,他看了看山洞内的情况,发现再深入一点的地方,似乎还有光亮,而且那里没有骆驼的尸体,这让他有点好奇,不禁小心的朝着那边摸了过去。
越过所有白骆驼的尸体,终于来到那处透着光亮的山洞深处。
原来在这里,还有一条更小一点的岩缝,正对着天。
让陈牧惊讶的时候,在这里,居然还有两具干尸,那是人的干尸。
两具干尸的衣饰还清晰可辨。
其中一个,穿着白内衫和黑棉布外套,头上戴着一顶下沿镶着黑布的小帽,显然是西北这边民族风格非常强烈的装束。
另外一个,则身穿西服,脚下还有一双黑皮靴,甚至还挂着一个怀表,戴着眼镜,依稀能辨认出是一名白人。
两具干尸纠缠在了一起。
黑帽子干尸的手里,拿着一柄弯刀,刺进了白人干尸的胸膛。
白人干尸的手里,虽然没有武器,上下垂着,可是他的脚下,却有一把手枪。
“这是什么情况?”
陈牧很小心的走近过去观察了一下,很快就猜想出大概的情况。
这就是同归于尽了,黑帽子用弯刀捅了白人,白人则用手枪给了黑帽子一枪,两人几乎是先后脚死了,白人的枪最后从手里跌落地上。
“都是狠人啊!”
虽然时间已经过去那么多年,可是陈牧看着这两具干尸纠缠在一起的情况,仍然能想象得出他们当初相互厮杀时的激烈。
陈牧看了看四周,除了两具干尸,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他们为什么要在这里拼命?
陈牧有点疑惑不解,想了想后,慢慢走近那两具干尸,想要看看他们身上有没有什么东西能提供点线索之类的。
“不好意思啊,没有冒犯的意思,你们要是在天有灵,千万别见怪啊……”
陈牧咽了口口水,感觉有点膈应,不过好奇心害死猫,他还是忍不住去掏人家的口袋,想找找线索。
他先摸黑帽子干尸的口袋。
毕竟是自己人,有亲近感。
黑帽子干尸的口袋里,除了几枚年代久远的人民币硬币,什么也没有。
陈牧又摸白人干尸的口袋。
白人干尸因为穿的是西服,口袋有点多,东西也不少。
他的左边口袋,有一把小刀,还有一个打火机。
他的右边口袋,则有一本小笔记本和一支钢笔。
他的胸口,挂着一只怀表,带链子的,虽然时间很久了,可上面精致的花纹仍然明亮,仿佛一点也不受时间的影响。
对陈牧来说,这只怀表的价值很高,可他不是来盗墓的,所以连带钢笔、小刀和打火机,全都塞了回去,只留下了笔记本。
笔记本里,写的是陈牧看不懂的文字,不过中间手绘了很多图画,还是清晰可见的。
其中有很多山啊、水啊和地图之类的东西,感觉这玩意儿是揭秘的关键,研究价值很高,所以陈牧决定把它拿走。
又转悠了一圈,陈牧没找到任何宝藏的痕迹,心底失望之余,只能丢下两具尸体,走了回去。
说实在,在这样的山洞里和两具尸体呆在一起,实在让人瘆得慌,陈牧离开以后,走到胡小二的身边,说道:“怎么样,我们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