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
    季淮坐在院子里编竹篓,厨房里还在煮着鱼汤。唐秀儿就坐在他旁边,安安静静绣着她的荷包。
    她绣得心不在焉,因为鱼腥味可真不好闻,让她胃里翻滚着。但是吃下去后,脚抽筋的症状明显缓解, 她不得不吃。
    “应该熬好了,赶紧去盛一碗喝一喝。”季淮放慢手中的动作,侧头看向她说。
    “等一会, 马上绣好了。”唐秀儿连喝了几天鱼汤了, 实在没办法再喝下去,每天想办法拖延。能晚一会吃, 她就不会赶着去吃。
    季淮低头继续编竹篓, 手上的动作又加快起来。
    季大嫂听着两人的对话, 从屋内走出来,捧着篓子往厨房走。
    她还没踏进去,鱼香味越来越浓。一阵阵香味往鼻翼涌,她把篓子放在一边,看着小火炖着的鱼汤,怎么也没法移开视线。
    季淮昨天又抓了三条鱼,当时她就站在围栏边,对方看到她了,却丝毫没有想要分一条给她的意思。
    唐秀儿天天都有鱼吃,除了炖鱼汤,煎着吃,炒着吃,顿顿都有肉。菜园里的菜能吃了,又有菜又有肉,日子别提多潇洒。
    季母死后,这个死丫头片子日子倒是越过越好了。
    她正想着,愤愤不平之时,已经把手放在锅盖上。手一抬,锅盖就被她拿起来了,一眼就能看到奶白的鱼汤。
    鱼肉被剁成好几块,肉质肥美,鱼汤的表面微微沸腾,漂浮着一层油脂。随着一层层薄雾,鲜香中带着淡淡的腥味,刺激着她的味蕾。
    这么多块鱼肉,要是少了一两块,应该也不会被发现吧?
    季恒闹了好几天要吃肉,她一直哄骗对方,迟迟不舍得也不会杀掉家里的那几只鸡鸭,那可是她的命根子。
    与此同时,季淮已经编好一个竹篓,放在一边,见唐秀儿还没去吃鱼汤,眉头一下紧拧起来,“再不去要凉了,到时候还得重新煮,味道不好。”
    话落,他自己率先站起身。
    唐秀儿被催,急忙也放下针线,加快脚步往厨房走,生怕走慢了,匆匆说着,“我现在去。”
    季淮还跟在她身后,她就走得更快了,最后都小跑起来。
    季大嫂已经拿来了碗和勺子,正准备夹鱼肉,听到不断传来的脚步声,彻底慌了,赶忙要把锅盖盖上。
    一着急,锅盖掉在地上,发出了一道刺耳的声音。紧接着,勺子也掉在地上,她赶紧弯腰去捡;刚把锅盖和勺子捡起来,正准备盖上锅盖,唐秀儿就走进来了。
    那一刻,气氛别提多僵。
    季大嫂面色也难堪得煞白,手里拿着勺子,放在锅盖上的手都定住。这么一看,就像她刚刚拿来碗,正准备偷盛鱼肉。
    唐秀儿也怔住,看了看锅,又看了看季大嫂。她当场抓到了对方“做贼”,说实话,她自己都丢脸,不知所措起来。
    “我……我没想干嘛,汤沸腾得厉害,我怕焦了,所以帮你看看。”季大嫂拼命挤出一句话解释,眼神乱飘,怕是连她自己都不相信。
    季淮已经站在唐秀儿身后,看到这一幕,目光往下移动,看着锅下,提醒着,“刚刚我就没放什么柴火,火已经灭大半了,焦不了。”
    季大嫂也跟着看,只见下面是零星的火苗,根本沸腾不起来,柴火也都没了。而且,她还拿着他们家的碗,可一点都不像要来帮忙,来偷盛的还差不多。
    说谎直接被拆穿,她一张脸倏然变得青紫,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最后还是唐秀儿化解尴尬,“我刚刚绣荷包,都没进来看,幸亏大嫂帮我看了一下。我也吃不完,要不大嫂盛一碗走吧?”
    “不用,我不喜欢吃鱼!”季大嫂难得主动拒绝,丝毫没犹豫,语气还很僵硬气恼。
    她刚刚没偷着,还被当场抓住。唐秀儿此时这番话,可不就是在施舍她吗?她还缺那几块鱼肉了?还得靠唐秀儿赏?
    闻言,唐秀儿也不知道说什么,反倒是季淮有些疑惑,“难道是我记错了?大嫂不是挺喜欢吃鱼吗?”
    “怎么可能?我最讨厌吃鱼了,那个鱼味太腥,一不小心还会刺到喉咙,我们全家人都不喜欢吃!”季大嫂越说越肯定,微瞪着眼,别提多真了。
    “噢,原来大嫂一家不喜欢吃鱼啊。”季淮了然,又重复了一遍。
    季大嫂昧着良心,紧咬牙根,再次摆着手,“我们家没人喜欢吃鱼,都不爱吃。不是我说,我们宁愿吃菜也不吃鱼,太腥了。”
    她当然不能说喜欢,要不然他们可就认为她偷鱼肉。
    季淮点了点头,“也是。”
    见他没露出异样,好似相信了,季大嫂心底这才悄悄松了一口气,又很“聪明”找了个借口,溜走了。
    等到季大嫂离开,唐秀儿侧头看了看季淮,对方也没再说什么,走过去重新掀开锅盖,“现在赶紧吃点,你现在走几步路就喘得不行,过几天还怎么跟我挑东西去镇上?”
    “我可以。”唐秀儿一听,动作立刻变得麻利,也不拖拖拉拉了,吃得比昨天的快又比昨天的多。
    她要跟他去镇上,这几天她绣了不少荷包,季淮也编了几个竹篓和斗笠。他明天想去山里一趟,不是去打猎,他说是去看看有没有药材,采摘药材也可以拿到镇上药材铺典卖。
    “你好好养身子。”季淮说着又上下打量了下她,当真是瘦得不行,最近连续吃了几天肉,站起来才不眩晕,以往她的时候,她蹲得久一点,站起来起来身子都左右晃。
    看得让人胆战心惊。
    她猛地点头,听话不已。到了晚上时,她又主动把剩下的一半鱼肉吃了,汤都吃得一点都不剩。
    唐秀儿做饭时还煎了个鱼,季淮吃了其中一大半,她也吃了几口。那副视死如归的样子,把鱼肉往嘴里塞,腮帮子都鼓鼓的,让他有些想发笑。
    翌日。
    季淮很早就起来了,天还未亮,怀孕后睡得有些沉的唐秀儿在他醒来的第一时间也醒了,坐起身看他。
    他正在换衣服,点上了油灯,打开了杂物屋的门,朦胧的光线从外头开始照进来。她望着快要收拾好的他,脱口而出,“要不我跟你一起去吧?”
    “胡闹!你以为是去是玩吗?”季淮想都没想,直接否决。
    他的语气有些重了,唐秀儿揪着厚重的被子,垂下眼眸也忍不住说,“家里就剩我一个人,我不想一个人,前几日都一起去,我会听你的话。”
    她甚至在想,如果他又出事了,她一个人也没意思,孩子生下来又怎么样?他只要进山,哪怕保证不会去深山也不是去打猎,但是她的心也依旧悬着。
    “前几日没进山,和现在不一样。”季淮在手上绑了布袋,转过身子,“虽说我知道哪里不危险,但是山路崎岖,你还怀着孩子,我怎么带你去?”
    听言,唐秀儿低下了头,没有再说话。
    “还早,再睡会。”季淮继续准备,往竹篓里装东西。
    “嗯。你一定要小心点。”她应下,又不放心嘱咐了生,这才慢慢又躺下,却没再睡着。
    “不会有危险,不去危险处。若是寻不到,那就下山抓几条鱼回来给你吃。”季淮说着往竹筒里倒了水,像是知道她没睡,又开口,“大嫂和二嫂都不是安分的,你一个人在家,我也怕惹到她们,两人虽不会动手,但说话不饶人。尤其是大嫂,说话加夹枪带棒,你也会吃亏。你身子不好,也别干活了,去找牛婶她们一起唠嗑。不用做饭等我,回来时我去找你在一起回家。”
    唐秀儿闭着的眼又睁开,黑亮的眸子看向他,似诧异又悸动,闪闪着。
    季淮素来不善表达,也略微有些尴尬,一边走出门一边说,“过几日带你去镇上,想买什么就随你买什么。”
    话音未落,他已经快步离开。
    唐秀儿抱着被子坐起身,盯着门口,杏眼慢慢弯弯成月牙状,嘴角也跟着上翘起来一抹弧度,眨了眨眼,笑得更开了。
    *
    季淮出了门,轻车熟路往山上走。
    在进山不远处,他又设下了几个陷阱,凭着记忆往里走。
    答应了唐秀儿不去深山处打猎,腿上也还全没好利索,追这些狍子野猪费劲。这一次来主要是想找一找药材,给她采摘点蘑菇木耳炖汤喝。
    他为了讨生活,很小就跟着胡猎户入山。胡猎户是个绝户,之前在镇上买了个女人,生下一个女儿后那个女人就疯了;女儿是十三岁嫁到另一座山头,后来生孩子的时候也难产而死。
    自那以后,他就是一个人。不怎么说话,对他也面无表情,但是该教的东西一样不落,也更为严格。
    打猎时常受伤,所以胡猎户认识一些草药,也会做一些药膏。他之前只想学习打猎,并没有学会识别药材,也不会制作药膏,现在用的都是当时胡猎户制作剩下的药膏。
    胡猎户并不会逼他,若是不想学,那就算了,下次对方也只字不提。
    他唯一识得的几样草药,那就是灵芝和人参。
    灵芝好找,山里枯死的树木上常有,往里走了半公里,遇到了两颗枯死的大树,看了一周,也没发现灵芝。
    他眉头蹙了蹙,继续往里走;在三百米处,又遇到一颗半枯死的大树,右边的枝叶已经成干枯状态,只剩左边还有树枝顽强抵着,但是树叶也掉得差不多,泛黄着。
    仅仅扫一眼,他就瞧见了根部长得两朵灵芝一角。快步走过去,掀开了遮挡的杂草,露出了枯木根部的两朵灵芝。
    他往近凑了一点,就已经闻到略浓的香味。灵芝已成熟,表面成黑色有光泽,菌柄也呈黑色,成色十分不错。
    季淮眼底眯了眯,快速采摘,放进了竹篓里。不远处还有一小堆蘑菇,也被他采摘进了竹篓。
    昨夜下了下雨,蘑菇正好长出来,鲜嫩,适合炖汤。
    唐秀儿很喜欢吃。
    采了灵芝,他继续往外走,途径枯木倒是会多看两眼,但是并没有特意停下脚步仔细查看,又采了几朵比较小的灵芝。
    又往里走了半个时辰,已经超出了他和唐秀儿说的地方,此时已经在深山。
    他站在岔路口,看着前面一颗颗参天大树,茂密的树叶将阳光遮挡,树林里有些清凉,虫鸣声和鸟叫声此起彼伏。
    深山里都是百年老树,大的得几个人才能抱得过来,抬头往上看,树干壮实,枝繁叶茂,生命力蓬勃。
    他环视了周围一圈,锁定了一颗歪倒的树,抬脚走了过去,绕过树,前面是一道小溪,顺着小溪往上走,就到了他想要来的地方。
    大树交叠生长,这里比外面更加昏暗,蚊子众多,有几只松鼠还蹦蹦跳跳跑过去。
    季淮往旁边走去,环视着周围的一草一木,不一会,盯住了不远处的一颗“杂草”,嘴角露出浅笑。
    那颗“杂草”长在小角落里,周围还有无数遮挡物。他往近一看,叶子扁平细长,顶部带着尖针,叶子纹路十分清晰。
    看样子与杂草小树无异,但若是懂得药材的人,一眼就能分辨出来,这是人参叶。
    这颗人参是胡猎户发现的,做了记号,还特意挡住了这条路。
    对方原本是想挖了卖掉,给女婿盖房子,好让对方重新娶妻。一个女婿半个儿,虽然女儿不在了,但是也不是女婿的错,结果发现女婿早在之前就和隔壁的寡妇有染。女儿死后不久,居然娶了那个寡妇,一气之下,病得更重,短短几天就去了,也就没告诉他这个事。
    他也不过是在前世死前几天,回忆往事,发现胡猎户会时常绕过这里,下意识多看两眼。他对他开始了解,发现药材不会第一时间挖了,会留着。
    这一找,还真让他找到了。
    第355章 猎户的小娇妻(14)
    季淮把竹篓放在一边, 从里面拿出了工具。
    挖人参要十分上心,若是破坏了须根,挖出的人参不完整了, 卖到的价格就会大打折扣。
    他半蹲下来,一边扶着人参叶, 小心翼翼正在挖着。
    挖到一半, 他的汗水顺着额头流下来。这只人参的须还是透过树杈穿过来的, 挖得格外费劲。
    野生人参长得慢, 好几十年或者上百年都长不了多大。慢慢露出的人参纹路密度好,须根细长。看样子,这个人参年岁可不短。
    他砍掉了底下穿过来的树杈,又挖了一会,轻轻把这颗人参取出来。
    他从竹篓里拿出麻布, 小心翼翼把人参包裹着,又放进了竹篓里,把刚刚挖的洞又填平了, 这才转身往外走。
    回来的路上,他还碰到了一只野猪。若是以往,他早就冲上去了,把这个大家伙拿下,全家都能饱餐好久, 剩下的肉还能拿去镇上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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