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定。
去之前,她还是上网搜了一下时家的消息,这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啊。
原来时家最近成了大川市有名的家庭,因为他家有一个大瓜。
时家这么多年来一直养育的女儿时瑜居然是个假千金。
时瑜前段时间出了一场小车祸,去医院验血的时候发现她的血型和时家夫妻俩的都不相符,于是时家就调查了当年的事情,发现是医院把婴儿抱错了。
时家在乡下找到了亲生女儿时依依,将她带回了家,因为对她很愧疚,因此一家人都对她非常好,而时瑜就变得碍眼了。
据说时瑜心肠歹毒,不仅经常欺负时依依,还害得时依依摔伤了胳膊,时家对她彻底失望,将她赶出了时家,而且早就放出了消息,与她断绝一切关系,她不再是时家的千金大小姐。
而时瑜这个曾经的天之骄子一朝落入凡尘,便遭受到了那个圈子里的年轻人一致打压。
因为她的学习成绩太好了,一直都是别人家的孩子,那些年轻人从小就被他们的父母用来和时瑜比较,他们自然从心底深处不喜欢时瑜。
如果时瑜成了落毛的凤凰,他们便想着要踩上一脚,让她永世不得翻身。
时家断了时瑜的经济援助,时瑜只能离开了就读的贵族学校,好在她成绩非常好,有一般的学校愿意给她免除一切学杂费,还愿意每个月给她补助,她才能够继续上学。
网上对这件事说什么的都有。
有的同情时瑜,觉得时家对她太绝情了,就算不是亲生的,毕竟养育了这么多年,就是养一条狗也有感情了吧,居然说丢掉就丢掉了。
有的说时瑜是白眼狼,时家养育了她,她竟然还想要害时依依,时家赶走她是应该的,不然说不定她还要干出更可怕的事情来。
然后她又看到有人爆料,说今晚的宴会,时瑜也会来参加,是时家逼她来的,因为要当众宣布时瑜和黄家大少的婚约作废,然后宣布黄家大少和时依依订婚。
叶思媚看完了网上的帖子,觉得这真是一个很恶俗的大瓜。
她这个吃瓜群众都要吃撑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网上的那种真假千金的言情小说呢,太特么狗血了。
不过,她对人家这些事情不感兴趣,只要能够顺利拿到绿松石项链就行了。
现在叶思媚也有钱了,自然不会亏待自己,于是租了一辆加长林肯,来到了时家举办宴会的酒店——春日宴。
这个酒店是用一座园林改的,而这种园林以前曾是一位满清格格的府邸。
此时,春日宴门前的停车场停满了豪车,叶思媚从车上下来,就吸引了一些人的目光。
她今天的打扮很帅气,成为男儿身之后身形也高了不少,将近一米八,肩宽腰细,不是那种女扮男装的瘦弱身材,而是标准的男士身材。
叶思媚忍不住想给少年的耳环点个赞,。
这是她第一次穿男士西装,居然将她的男性身材衬托得很好看,像衣架子似的,再加上面容有几分女性化,眉眼之间有了几分媚态,就像现在娱乐圈里最流行的流量小生一样,很吸引眼球。
她为了不让人看见自己手上戴了妲己的手镯,于是将手镯改动了一下,做了一个手钏,戴在了右边的胳膊上,正好遮盖住了胳膊上丑陋的伤疤。
不过今天穿了男装,看不到那只手钏,而女装的时候,就可以搭配露胳膊的夏装了。
妲己的手镯虽然能够遮盖一部分的魅惑之力,但叶思媚的魅惑之力都达到四级了,而妲己的手镯只是二级灵气,只能遮掩一部分,还是有一部分流泻了出来,勾动人的心魄。
有人忍不住低声问:“那是谁家的小子,怎么长得这么好看。”
“有点眼熟啊。”
“对了,她和那个洛大少的女朋友,姓……姓叶的,有点像。”
旁边的人想起曾经以女儿身来参加宴会的叶思媚,露出向往之色:“说起那位叶女士,洛大少真是艳福不浅啊,这位和她长得那么像,估计是一家人吧。”
“那个叶小姐,她要不是洛大少的女朋友,我一定会下手,不计一切代价也要将她弄到手。”另外一个人也露出了贪婪之色。
叶思媚对他们的议论有些不爽,回头瞪了他们一眼,不知道为什么,那几个嘴碎的人立刻便觉得如芒在背,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他们立刻将眼神转移开,等到叶思媚走远了,他们才缓过来。
“卧槽,这小子看着像个奶油小生,气势怎么这么强?”
“呵呵,洛大少可不是个普通人物,他在商场上的手段可以说阴险狠辣,连那些久经沙场的老狐狸,都不是他的对手。这小子我看着也不像是好惹的,肯定不简单。我看你们还是不要痴心妄想了。”
叶思媚来到门口,拿出了那张vip客人的邀请函,门口的侍者立刻露出了恭敬的神情,道:“叶大少,请。”
叶思媚走进了会场之中,宴会是在园子里办的,古色古香,到处都是挂着灯笼,将园子照得宛如白昼。
叶思媚将精神力放了出去,便发现了那位传说中的假千金——时瑜。
如今的时瑜,没有钱,也没有人脉,自然借不到能参加宴会的好衣服,穿的只是一身很普通的连衣裙,那连衣裙也很廉价,只是能够勉强维持体面罢了。
她一个人站在角落里,脸色有些阴郁。
都已经闹到这个地步了,时家还逼着她来参加宴会,这分明就是要将她的脸面撕下来,扔在地上用力地踩。
这是不把她踩进泥巴里,誓不罢休啊。
毕竟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有必要做到这么绝吗?
这时,几个身穿奢华服饰的年轻名媛走了过去,脸上带着几分嘲讽的笑意。
这些女孩虽然长得很漂亮,但眼中却满是恶意。
叶思媚挑了挑眉毛,这就是小说里的欺压剧情吗?
去之前,她还是上网搜了一下时家的消息,这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啊。
原来时家最近成了大川市有名的家庭,因为他家有一个大瓜。
时家这么多年来一直养育的女儿时瑜居然是个假千金。
时瑜前段时间出了一场小车祸,去医院验血的时候发现她的血型和时家夫妻俩的都不相符,于是时家就调查了当年的事情,发现是医院把婴儿抱错了。
时家在乡下找到了亲生女儿时依依,将她带回了家,因为对她很愧疚,因此一家人都对她非常好,而时瑜就变得碍眼了。
据说时瑜心肠歹毒,不仅经常欺负时依依,还害得时依依摔伤了胳膊,时家对她彻底失望,将她赶出了时家,而且早就放出了消息,与她断绝一切关系,她不再是时家的千金大小姐。
而时瑜这个曾经的天之骄子一朝落入凡尘,便遭受到了那个圈子里的年轻人一致打压。
因为她的学习成绩太好了,一直都是别人家的孩子,那些年轻人从小就被他们的父母用来和时瑜比较,他们自然从心底深处不喜欢时瑜。
如果时瑜成了落毛的凤凰,他们便想着要踩上一脚,让她永世不得翻身。
时家断了时瑜的经济援助,时瑜只能离开了就读的贵族学校,好在她成绩非常好,有一般的学校愿意给她免除一切学杂费,还愿意每个月给她补助,她才能够继续上学。
网上对这件事说什么的都有。
有的同情时瑜,觉得时家对她太绝情了,就算不是亲生的,毕竟养育了这么多年,就是养一条狗也有感情了吧,居然说丢掉就丢掉了。
有的说时瑜是白眼狼,时家养育了她,她竟然还想要害时依依,时家赶走她是应该的,不然说不定她还要干出更可怕的事情来。
然后她又看到有人爆料,说今晚的宴会,时瑜也会来参加,是时家逼她来的,因为要当众宣布时瑜和黄家大少的婚约作废,然后宣布黄家大少和时依依订婚。
叶思媚看完了网上的帖子,觉得这真是一个很恶俗的大瓜。
她这个吃瓜群众都要吃撑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网上的那种真假千金的言情小说呢,太特么狗血了。
不过,她对人家这些事情不感兴趣,只要能够顺利拿到绿松石项链就行了。
现在叶思媚也有钱了,自然不会亏待自己,于是租了一辆加长林肯,来到了时家举办宴会的酒店——春日宴。
这个酒店是用一座园林改的,而这种园林以前曾是一位满清格格的府邸。
此时,春日宴门前的停车场停满了豪车,叶思媚从车上下来,就吸引了一些人的目光。
她今天的打扮很帅气,成为男儿身之后身形也高了不少,将近一米八,肩宽腰细,不是那种女扮男装的瘦弱身材,而是标准的男士身材。
叶思媚忍不住想给少年的耳环点个赞,。
这是她第一次穿男士西装,居然将她的男性身材衬托得很好看,像衣架子似的,再加上面容有几分女性化,眉眼之间有了几分媚态,就像现在娱乐圈里最流行的流量小生一样,很吸引眼球。
她为了不让人看见自己手上戴了妲己的手镯,于是将手镯改动了一下,做了一个手钏,戴在了右边的胳膊上,正好遮盖住了胳膊上丑陋的伤疤。
不过今天穿了男装,看不到那只手钏,而女装的时候,就可以搭配露胳膊的夏装了。
妲己的手镯虽然能够遮盖一部分的魅惑之力,但叶思媚的魅惑之力都达到四级了,而妲己的手镯只是二级灵气,只能遮掩一部分,还是有一部分流泻了出来,勾动人的心魄。
有人忍不住低声问:“那是谁家的小子,怎么长得这么好看。”
“有点眼熟啊。”
“对了,她和那个洛大少的女朋友,姓……姓叶的,有点像。”
旁边的人想起曾经以女儿身来参加宴会的叶思媚,露出向往之色:“说起那位叶女士,洛大少真是艳福不浅啊,这位和她长得那么像,估计是一家人吧。”
“那个叶小姐,她要不是洛大少的女朋友,我一定会下手,不计一切代价也要将她弄到手。”另外一个人也露出了贪婪之色。
叶思媚对他们的议论有些不爽,回头瞪了他们一眼,不知道为什么,那几个嘴碎的人立刻便觉得如芒在背,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他们立刻将眼神转移开,等到叶思媚走远了,他们才缓过来。
“卧槽,这小子看着像个奶油小生,气势怎么这么强?”
“呵呵,洛大少可不是个普通人物,他在商场上的手段可以说阴险狠辣,连那些久经沙场的老狐狸,都不是他的对手。这小子我看着也不像是好惹的,肯定不简单。我看你们还是不要痴心妄想了。”
叶思媚来到门口,拿出了那张vip客人的邀请函,门口的侍者立刻露出了恭敬的神情,道:“叶大少,请。”
叶思媚走进了会场之中,宴会是在园子里办的,古色古香,到处都是挂着灯笼,将园子照得宛如白昼。
叶思媚将精神力放了出去,便发现了那位传说中的假千金——时瑜。
如今的时瑜,没有钱,也没有人脉,自然借不到能参加宴会的好衣服,穿的只是一身很普通的连衣裙,那连衣裙也很廉价,只是能够勉强维持体面罢了。
她一个人站在角落里,脸色有些阴郁。
都已经闹到这个地步了,时家还逼着她来参加宴会,这分明就是要将她的脸面撕下来,扔在地上用力地踩。
这是不把她踩进泥巴里,誓不罢休啊。
毕竟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有必要做到这么绝吗?
这时,几个身穿奢华服饰的年轻名媛走了过去,脸上带着几分嘲讽的笑意。
这些女孩虽然长得很漂亮,但眼中却满是恶意。
叶思媚挑了挑眉毛,这就是小说里的欺压剧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