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回来了!
多熟悉的场景,多熟悉的回忆!
数百年时光一瞬而过,程钧本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小时候这一场大变故的滋味。但是等到事情回到眼前,他才觉得,那滚烫剧痛,如同地狱一样的感觉,还深深的印刻在他脑海里,并且在这一刻,如眼前的油锅里滚开的沸油一样,翻滚奔腾不止。
刻骨铭心!
当初,他还是个骄傲的如同一把利剑一样的少年,听到前面那句讽刺的话,没有任何犹豫,一仰头,把滚烫的油一口气灌了下去。
灾难!地狱!
滚烫的油瞬间摧毁了他的咽喉,顺流而下,烧坏了他的肠胃,腹腔,到最后,他整个人都像在燃烧一样。当时,他在经历了非人的痛苦之后,就这么倒在地上,昏了过去。
等到醒来之后——那已经是十余天后的事情——他才发觉,作为一个艺人,自己的前途已经毁尽,虽然得到了医治,暂时不死,但嗓子已经全废,再也说不出话来了。他从五岁坐科,九岁登台,一直在梨园唱戏,骤然失去嗓子,可说是从天上坠落,眨眼间已经一无所有。
之后的一段日子,他也不愿想起,无非是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原本的世界一翻个儿,就已经没有他立足之地。
终于,趁着一个如同今天一样的雪夜,他从住的地方跑了出去,开始了自己孤独的流浪生涯。
那之后,学武,机遇,入道,求仙,修炼,磨砺,一步一个坎,苦苦挣扎了数百年,终于登上了神州的最顶端……
如果那时候结束,就是一个完美的励志传奇,放在评话里演绎也是可以传唱千年的,只可惜,天台降世,九个最顶端的人物进行了最后一场豪赌,他终于功亏一篑,身死道消,本以为必然转生轮回,没想到一睁眼,又回到了少年时代。
这是一场春秋大梦……
程钧虽然见过太多神奇的事情,但很难相信重生这种事,是真实发生的。他曾经想过,这是一场梦,或者是他一梦,梦见了少年时代,或者是少年时代的他,做了个很长很长的梦,在梦里,他修仙得道显赫一时,一枕黄粱千载,醒来之后,还是在现实当中。
一个月来,他虽然按部就班,做着自己的准备,但内心深处,依旧有一丝怀疑,或许这只是一个梦境,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又消失了。
直到这一锅滚烫的热油再次端到他面前,他才彻底的觉醒了,意识到——
老子——又回来了!
各种情绪塞满了胸口,有愤怒,有震惊,有酸楚,但更多的是喜悦!
我竟然还有再重来的机会!
再重来过,他脑中有无数的构想,如同礼花一样,喷涌个而出,但最重要的,无非一个!
再试一次!再上一次天台,这一回,把剩下的几个家伙统统踢下去,能站在最顶端的,只有我一个!
幼年的种种,皆不重要,眼前的马公子,不过是个小丑,最重要的,只有一座天台。这是程钧,后来的“乱世天君”最重要,也是唯一的梦想。
上天台!
从五味杂陈中醒过来,程钧这才发觉,眼前还有人呢。
一个、两个、三个……在程钧眼中,这些刚才还带着各色的脸谱大有表演的人们,竟有些面目模糊了,他们,是谁来着?
旁边那个瘦子,是戏班的李班主。从小把他买回来教导学戏,之前在程钧能挣钱的时候,两人也算有一段相得的时光。不过,在他彻底废了之后,李班主也做过许多令人齿冷的事情。当时程钧恨他恨得要死,不过过了几十年之后,就彻底忘了他这个人,仙道艰险,有太多的事情值得注意,谁还记得这一个俗世再普通不过的势利小人?直到他重新回到少年,才想起来,还有这么一个人。
李班主对面,桌上做的那个书生,程钧隐隐的想起来,此人姓张,似乎在几年前,他还红极一时的时候,见过一面。当然也就如同见其他贵客一样,应酬几句,得了些银两。不过之后,倒让程钧有些吃惊,当时他灌下热油,频临死亡的时候,只有张公子请了医生为他诊治,这才保下他一条命。只从这点看来,他比从小和程钧朝夕相处的同伴,还要强的多。不过,当初的程钧心中全是愤恨,行事偏激,只记得没有这张公子,根本不会有这场灾祸,因此出走的时候,顺便还抢了他一把,把他的银子卷包会了。
剩下这个人……马公子……
只有这个人,程钧还记得。足足有几十年的时光,他梦里都会梦见这个人,恨不得将此人千刀万剐,撕成碎片。这份恨意一直持续到数十年后,他回到故地,将马公子一家满门屠灭杀绝,才最终抹去。
也亏了他当时还未踏入仙路,做的还是武林中那套快意恩仇的把戏,在他入道之后,这份因果早已了结,没有成为他一道心魔。
没想到数百年之后,他居然又再次回来,面对马公子。当初生食其、死寝其皮的恨意已经消散的多了,只剩下一股厌恶之情——两世轮回,这孙子还这么讨人厌。
既然如此,该怎么玩呢?
马公子见程钧旁若无人,只气的暴跳如雷,但又念在他长得实在漂亮,也不特别发作,道:“快点,你是喝了这油,还是跟我走?快少爷日理万机,哪有闲工夫与你这个小戏子费这么多劲。”
程钧看了李班主一眼,只见他满头是汗,却是一句话都不说,不由一笑。他以前也曾想过,倘若他性子不是那么冲,慢上一点,会不会有人替他解围?这时候一看,果然还是不行。既然如此……
慢慢地走过去,程钧含笑道:“马公子别急,我虽然不会唱,也不会跟你回去,但是我这里有个小礼物,送给公子,充作抵债,如何?”
马公子哈哈笑道:“你不过一个下九流的小戏子,能有什么好东西?依我看,你就有一样好东西,就是你这个人。乖乖的跟我回去,岂不比你这里天天卖笑来的好?”
程钧笑道:“是不是好东西,看看再说。”伸手入怀,掏出一张黄纸,迎面展开,只见上面用鲜红色化了一个弯弯曲曲的符号。
马公子原本还有些期待他拿出什么来,这时一看,大笑道:“什么东西,擦屁股草纸?”
程钧笑道:“你看它不起眼?它不是这么用的,来,我展示一下它的好处。”说着轻轻一晃,不起眼的黄纸似乎闪了一下,刷的一声,投入了滚热的油锅当中。
只听轰的一声,油锅里好似丢进去一个点燃的炮仗,骤然爆裂开来,劈了啪啦一阵巨响,火焰腾空而起,燃起来一丈来高,金红色的火舌险些烧通了屋顶,热浪滔滔,青烟弥漫,一股油焦味四散开来。
马公子大惊失色,叫道:“火!火!”尖叫着从位置上逃开。李班主连同张公子并几个小厮,一个个连滚带爬的往外逃。
程钧一直含笑盯着马公子,这时笑道:“别跑啊,最精彩的还没给你看呢。”说着冲上前去,不顾铁锅已经被火烧的通红,双手伸入火焰当中,抄起锅耳,端起来,追上几步,连火带油,一起扣在马公子脑袋上,笑道:“都送你,不用找了。”
多熟悉的场景,多熟悉的回忆!
数百年时光一瞬而过,程钧本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小时候这一场大变故的滋味。但是等到事情回到眼前,他才觉得,那滚烫剧痛,如同地狱一样的感觉,还深深的印刻在他脑海里,并且在这一刻,如眼前的油锅里滚开的沸油一样,翻滚奔腾不止。
刻骨铭心!
当初,他还是个骄傲的如同一把利剑一样的少年,听到前面那句讽刺的话,没有任何犹豫,一仰头,把滚烫的油一口气灌了下去。
灾难!地狱!
滚烫的油瞬间摧毁了他的咽喉,顺流而下,烧坏了他的肠胃,腹腔,到最后,他整个人都像在燃烧一样。当时,他在经历了非人的痛苦之后,就这么倒在地上,昏了过去。
等到醒来之后——那已经是十余天后的事情——他才发觉,作为一个艺人,自己的前途已经毁尽,虽然得到了医治,暂时不死,但嗓子已经全废,再也说不出话来了。他从五岁坐科,九岁登台,一直在梨园唱戏,骤然失去嗓子,可说是从天上坠落,眨眼间已经一无所有。
之后的一段日子,他也不愿想起,无非是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原本的世界一翻个儿,就已经没有他立足之地。
终于,趁着一个如同今天一样的雪夜,他从住的地方跑了出去,开始了自己孤独的流浪生涯。
那之后,学武,机遇,入道,求仙,修炼,磨砺,一步一个坎,苦苦挣扎了数百年,终于登上了神州的最顶端……
如果那时候结束,就是一个完美的励志传奇,放在评话里演绎也是可以传唱千年的,只可惜,天台降世,九个最顶端的人物进行了最后一场豪赌,他终于功亏一篑,身死道消,本以为必然转生轮回,没想到一睁眼,又回到了少年时代。
这是一场春秋大梦……
程钧虽然见过太多神奇的事情,但很难相信重生这种事,是真实发生的。他曾经想过,这是一场梦,或者是他一梦,梦见了少年时代,或者是少年时代的他,做了个很长很长的梦,在梦里,他修仙得道显赫一时,一枕黄粱千载,醒来之后,还是在现实当中。
一个月来,他虽然按部就班,做着自己的准备,但内心深处,依旧有一丝怀疑,或许这只是一个梦境,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又消失了。
直到这一锅滚烫的热油再次端到他面前,他才彻底的觉醒了,意识到——
老子——又回来了!
各种情绪塞满了胸口,有愤怒,有震惊,有酸楚,但更多的是喜悦!
我竟然还有再重来的机会!
再重来过,他脑中有无数的构想,如同礼花一样,喷涌个而出,但最重要的,无非一个!
再试一次!再上一次天台,这一回,把剩下的几个家伙统统踢下去,能站在最顶端的,只有我一个!
幼年的种种,皆不重要,眼前的马公子,不过是个小丑,最重要的,只有一座天台。这是程钧,后来的“乱世天君”最重要,也是唯一的梦想。
上天台!
从五味杂陈中醒过来,程钧这才发觉,眼前还有人呢。
一个、两个、三个……在程钧眼中,这些刚才还带着各色的脸谱大有表演的人们,竟有些面目模糊了,他们,是谁来着?
旁边那个瘦子,是戏班的李班主。从小把他买回来教导学戏,之前在程钧能挣钱的时候,两人也算有一段相得的时光。不过,在他彻底废了之后,李班主也做过许多令人齿冷的事情。当时程钧恨他恨得要死,不过过了几十年之后,就彻底忘了他这个人,仙道艰险,有太多的事情值得注意,谁还记得这一个俗世再普通不过的势利小人?直到他重新回到少年,才想起来,还有这么一个人。
李班主对面,桌上做的那个书生,程钧隐隐的想起来,此人姓张,似乎在几年前,他还红极一时的时候,见过一面。当然也就如同见其他贵客一样,应酬几句,得了些银两。不过之后,倒让程钧有些吃惊,当时他灌下热油,频临死亡的时候,只有张公子请了医生为他诊治,这才保下他一条命。只从这点看来,他比从小和程钧朝夕相处的同伴,还要强的多。不过,当初的程钧心中全是愤恨,行事偏激,只记得没有这张公子,根本不会有这场灾祸,因此出走的时候,顺便还抢了他一把,把他的银子卷包会了。
剩下这个人……马公子……
只有这个人,程钧还记得。足足有几十年的时光,他梦里都会梦见这个人,恨不得将此人千刀万剐,撕成碎片。这份恨意一直持续到数十年后,他回到故地,将马公子一家满门屠灭杀绝,才最终抹去。
也亏了他当时还未踏入仙路,做的还是武林中那套快意恩仇的把戏,在他入道之后,这份因果早已了结,没有成为他一道心魔。
没想到数百年之后,他居然又再次回来,面对马公子。当初生食其、死寝其皮的恨意已经消散的多了,只剩下一股厌恶之情——两世轮回,这孙子还这么讨人厌。
既然如此,该怎么玩呢?
马公子见程钧旁若无人,只气的暴跳如雷,但又念在他长得实在漂亮,也不特别发作,道:“快点,你是喝了这油,还是跟我走?快少爷日理万机,哪有闲工夫与你这个小戏子费这么多劲。”
程钧看了李班主一眼,只见他满头是汗,却是一句话都不说,不由一笑。他以前也曾想过,倘若他性子不是那么冲,慢上一点,会不会有人替他解围?这时候一看,果然还是不行。既然如此……
慢慢地走过去,程钧含笑道:“马公子别急,我虽然不会唱,也不会跟你回去,但是我这里有个小礼物,送给公子,充作抵债,如何?”
马公子哈哈笑道:“你不过一个下九流的小戏子,能有什么好东西?依我看,你就有一样好东西,就是你这个人。乖乖的跟我回去,岂不比你这里天天卖笑来的好?”
程钧笑道:“是不是好东西,看看再说。”伸手入怀,掏出一张黄纸,迎面展开,只见上面用鲜红色化了一个弯弯曲曲的符号。
马公子原本还有些期待他拿出什么来,这时一看,大笑道:“什么东西,擦屁股草纸?”
程钧笑道:“你看它不起眼?它不是这么用的,来,我展示一下它的好处。”说着轻轻一晃,不起眼的黄纸似乎闪了一下,刷的一声,投入了滚热的油锅当中。
只听轰的一声,油锅里好似丢进去一个点燃的炮仗,骤然爆裂开来,劈了啪啦一阵巨响,火焰腾空而起,燃起来一丈来高,金红色的火舌险些烧通了屋顶,热浪滔滔,青烟弥漫,一股油焦味四散开来。
马公子大惊失色,叫道:“火!火!”尖叫着从位置上逃开。李班主连同张公子并几个小厮,一个个连滚带爬的往外逃。
程钧一直含笑盯着马公子,这时笑道:“别跑啊,最精彩的还没给你看呢。”说着冲上前去,不顾铁锅已经被火烧的通红,双手伸入火焰当中,抄起锅耳,端起来,追上几步,连火带油,一起扣在马公子脑袋上,笑道:“都送你,不用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