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很快到了落雁阁,因为花无尽与花寻之的关系,小白和阮七都很客气,并无逾矩之处。
    落雁阁在丽都西侧,是顶尖的清楼,占地不小。
    马车停在大门口,一行人步行穿过二三十丈的林荫道,从富丽堂皇的主院旁走过去,绕过无数花木,曲曲折折地进了一个小巧精致的四合院。
    天井里是一处木材打的花架,上面爬满绿藤,坠着紫色的小花,花架下,有两个容色清俊的男子,一个弹一个唱,甚是清雅。
    穿过天井往里走,正房、厢房、倒座儿,大多有声音传出来,有的是温言软语,还有的高谈阔论,如果再听得仔细些,便会发现难以启齿的“啪啪”声亦夹杂其中。
    小倌馆,洛小鱼当真做得一手好生意啊!
    花无尽腹诽着进了正房东次间。
    “小白、阮七,怎么才来,叫我们兄弟好等!”屋里迎出两个人来,一个脸庞圆润,一个温润清秀,都长得不差,穿用亦格外讲究,玉佩、扇子、香囊、发箍都是精心搭配的。
    “急什么,有了贵客,岂能不慢?”小白摇着扇子说道。
    脸庞圆润的那位便向花无尽和酷哥看了过来,迟疑着说道:“二位都是好相貌,小白还不介绍一下?”
    小白便神气活现地介绍了一番。
    花无尽这才知道,那位酷哥是个江湖人,人送外号“草上飞”,姓丁,名尚。
    脸庞圆润的公子姓赵,表字晋宁,是户部侍郎的小儿子。温润清秀的姓裘,表字晨曦,是普通商户,小白和阮七一样,家里是皇商,小白家经营粮食,阮七家贩卖食盐,都是丽都豪富。
    做东的是小白,他与赵公子上座,花无尽与其他人随意坐下。
    小白叫了南耀和秦城一带的名菜,又点了丽都最名贵的十里荷香酒。
    此酒是金安名酒,花无尽在路上时就有所耳闻。这种酒乃是新采莲子入曲,精选五粮,取金鸡山金鸡寺后面的古井水酿之,酣而不烈、醇而不涩。
    酒盛在一只碧色的荷叶碗里,上面飘着一朵挂着酒珠儿的荷花,盛酒的是一只碧玉勺,酒香清冽,内容与形式相得益彰,如诗如画,极为动人。
    花无尽忽然想起上一辈子的事来,那时出去旅行,无论欣赏美景,还是吃特色菜,必定拍照发朋友圈的,如今呢?她环顾一周,发现窗下放着一张画案,笔墨纸砚都是现成的。她虽然不会去画,心里却是一笑,暗道,清楼做生意当真厉害,不放过任何细节,一个嫖宿小倌之地,也能搞得如此风雅。
    赵公子极其喜爱小白,但这几日小白被花寻之一个中年男子分去不少精力,心里早就不快,如今又带了个年轻姓花的来,醋坛子早就打碎一片,此时见花无尽看了画案一眼,不免起了些较劲的心思,便道:“听说华国才子大多擅画,令伯父是高手,想必花兄也不在话下,不如画上一幅?”
    那位裘公子与赵公子交好,心思玲珑,看了眼小白,立刻附和道:“赵兄也是个中翘楚,不如各画一幅,大家品评品评如何?”
    小白虽然也想一看究竟,但饭菜已经上来了,他是东家,岂有让客人一口不吃,先去画画的道理?便给阮七使了个眼色。
    ……
    这边喝上了,那边跟踪的也回了恒亲王府。
    于廷玉在同妻子用饭,见派去跟踪的暗卫回来了,放下碗筷,起身去了院子里,问道:“怎么样?”
    暗卫打了一躬,道:“主子,那人同几个纨绔一起去了落雁阁的小倌馆,其中还有草上飞丁尚,属下没敢靠近。”
    “什么!”于廷玉十分意外,“小倌馆,草上飞?这女人……”他摇摇头,“当真出乎我意料之外,再去盯着,绝不能放松。”
    落雁阁与恒亲王府之间的距离不近,一个来回用了一个时辰,待暗卫回去的时候,花无尽不但吃完了,而且还把画画了一半。
    她用的是泼墨画法,画的便是那十里荷香酒,一池青碧,一碗清酒,一朵荷花,一滴露珠,画风随性,意境优美。
    搁下画笔,花无尽乐了,道:“微醺,恰到好处,从未画得这般轻松过。”
    小白、阮七以及丁尚早被花无尽独特的技法吸引了,赵公子心中微涩,但技不如人,实在无可辩驳。
    “花公子这画不一般,不如送给在下如何?”小白不知不觉地把本公子换成了在下。
    花无尽不想给,这是独一份的纪念品,来自小倌馆的画,这辈子可能仅此一张,而且,她还想借题发挥,另有打算呢,“小白公子,这张画可是在下到此一游的凭证,不能送。”
    真不会来事儿,小白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了。
    花无尽莞尔一笑,继续说道:“小白公子莫急,金鸡山金鸡湖金鸡寺,如此有名,在下千里迢迢而来,定要找时间游玩一番,等在下见过大伯父就去,到时候多画几张,选一张好的送给公子如何?”
    这还差不多!
    小白双手一拍,喜滋滋地说道:“花公子这个打算好,金鸡湖的荷花尚未开败,风景宜人。要我说,也不必死等花先生,活人能让尿憋死?不若丁兄去花家跑一趟,问问花先生的去处,找着人,我们一同前往金安,泛舟湖上,饮酒作乐,岂不快哉!”
    丁尚虽是武人,但对绘画情有独钟,不然也不会与小白等人混在一处,他淡淡地说道:“这个好说,明早定给花兄一个答案。”
    “如此,多谢丁兄了。”花无尽拱手谢过。
    这时候,一个小厮进来了,替几人重新泡了茶水,视线一度停留在花无尽的脖子上。
    出去后,他直奔前面,在主院外碰到一个脸上蓄了络腮胡的男人,道:“那人脖子上的确有条长长的疤痕,刚刚结痂,跟趴了只蜈蚣似的,怪瘆人的。”
    络腮胡子便是桃江了,他在主院时办事时恰好看到花无尽的背影,但又有些拿不准,办完事后,便让小厮走了一趟。
    “行了,赏你的。”桃江扔一块银子给小厮,立刻骑马回宫。#####还有一章,容我改了,再发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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