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事了,叔你松开我吧,我要走了,家里有事。”
萧译二话不说扣住他另一只手举起来往跟前查看。
这少年大惊失色,拼命挣扎,可他哪里是萧译的对手,后者看了看他手指上沾染的污渍,厉声问:“你刚刚碰过什么?!是不是尸体?”
近距离接触后,他闻到是腐尸的味道。
从业这些年,尸体都不知道见过多少,他对这种味道极为熟悉,是以故意严厉逼问,看看能不能诈出点什么。
结果...
“不是,我刚刚抠过屎了!不信你闻!”
这小流氓说着踮着脚就把手指往萧译鼻孔戳。
萧译差点被气死,避开了,若非见他是少年,能把他手臂给折了,不过却听见了低低的笑声,转头看去,原来是詹箬听见了,刚刚被逗乐了。
毕竟第一次看见威严的萧警官吃这亏。
萧译囧了囧,咳嗽了下,单手控制少年,一边拿出自己的证件。
“我是警察,有事问你,老实点!你现在不说,等我把你手指上沾染的东西采集了拿去化验,那时你可就什么都说不了了。”
他恐吓少年,少年一看证件就惊呆了,他运气这么差?
今天出门没看时辰啊?
——————
得知了情况,萧译表情很严肃,带着少年走到车子边上,“那边可能有案子,我现在走不了,车子你开回去吧,带驾驶证了吗?”
詹箬看了他一眼,推开门,下车。
她带了,但忽然撞上这种事,她估摸着会不会跟任务有关系,索性留下看看。
十几分钟后,三人过了这小小林子,到了一个村落边缘,这边很偏僻,荒草农田,不远处还有个破屋子,显是有人居住的。
“我就是来挖番薯的,没想到挖到了尸体,太恐怖了,我真不知道这下面埋着尸体。”
“小姐姐你也别过去了,可吓人了。”
少年人把路带到附近,却怎么也不敢靠近,可他现在是最大的嫌疑人,也没啥人权,萧译看了他一眼,他就怂了。
但忽然,萧译拉住了少年,而边上跟着的詹箬却是走了出去。
番薯田里的确有一块地被挖开,但现在正有一头野犬闻着味儿拱着地撕咬,听到声音,立刻抬起狗头。
这野犬估计得了皮肤病,乍一看吓死人,也分外凶狠,犬牙尖锐,嘴里还留着肉沫跟一根手指头,看到人后不惧反凶,怒吠了一声,手指头掉落下去,一副要扑过来的样子。
后头的少年看着吓死,拼命推着萧译去救人,结果...
嗷呜,对上了詹箬眼神的这恶犬忽然瑟缩了下,转头就跑。
这些生物其实对危险洞察极为敏锐,在对峙后看出这个人类十分恐怖,立即怂了。
野犬一跑,萧译就带着少年过去了。
现在这坑里更恐怖了,少年看了一眼就躲了,哆哆嗦嗦说:“就,就是这,我就是想偷点番薯吃,没想到下面有尸体,这地也不是我的,真的跟我无关啊。”
这里挖开的部位是手臂位置,所以手掌被啃了,不过很奇怪,它的皮肤发红,好像是...人的皮肤正常情况不会这样的。
而且这红皮肤上还附着一层诡异的青污痕迹。
乍一看就像是红皮僵尸长了青苔,的确很吓人,难怪这少年吓得慌不择路逃了。
“太恐怖了,我当时一锄头下去,好像劈到了什么,我以为是石头,结果挖开一看,看到了一截粗壮的红番薯,可一摸,手指就戳进去了,汁液冒出来,一股味儿窜出来,妈呀,太吓人了。”
少年哪里见过这阵仗,为了证明自己清白,尽量说得详细,可眼睛不敢再看。
本来吧,看到手指就能确定是人类了,因为人类的手掌跟任何生物都不同,本来就是特征,可这发红皮肤跟腐烂的状态...萧译神情严肃了。
死者被煮熟了。
至少这一部分裸露出来的尸块是熟的。
他没有再动这块地,因为他并非本地警方,只负责全国的特大要案,贸然插手破坏现场不符合他的工作素质。
所以他打电话通知了韩珖。
这里还位于海市管辖区域,看着是极恶劣的案子,还是他处理才放心。
“得等韩珖他们过来,我们才能走了。”萧译跟詹箬道歉。
詹箬:“没事。”
少年:“叔,你一点都不怜香惜玉,却能找到这么体贴的女朋友,就因为你长得帅吗?”
这话一说,萧译眯起眼,正要解释,詹箬看了少年一眼,“他也是我叔叔。”
萧译:“???”
少年:“啊?哦,难怪你看着这么年轻,他肯定都30了,姐姐你才18吧。”
个小流氓,嘴巴是真的甜。
也算是涵养极好的萧译都被整无语了,也不愿意看这少年对詹箬献殷勤,他可是知道的,这姑娘脾气很不好。
不过不等他做什么,詹箬就顾自用两根树枝跟筷子一样夹起了那根断指,对着断裂的横截面,若有所思瞧着,后对萧译说:“煮的时候,应该用了八角。”
少年:“...”
太可怕了,真的太可怕了,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
距离摆在那,韩珖接到电话后,再快也快不到哪里去,在等待的一个多少小时里,詹箬跟萧译也得知了这个少年的情况。
李开阳,从小就是留守儿童,留着留着爹妈就离婚再婚各自有了小家庭,把他扔给了乡下奶奶,后来他奶重病去世,他就彻底成了没人管的孩子,书读得很差,也找不到工作,到处晃荡,不过多数在镇上,这段时间是因为在镇上打了人,怕被报复才躲回老家,哪里想到会遇到这种事。
萧译又从李开阳嘴里知道了这是他们村里某个老汉的宅基地跟田地。
那屋子就是他的。
“人不在?”萧译看了看周边没有打理的一些荒草。
“林老汉上个星期脑梗死掉了,他的儿子在市里工作,刚回来办过丧事,城里人,看不上这些东西,就没管,我是看着没人要才跑来挖番薯的。”
“他儿子以前都没回来?”
“很少,听说很忙,连自己老婆都聚少离多。”
李开阳是个闲散的,听的八卦也多,此刻蹲在田埂边上,无聊的时候跟两人掰扯。
不过他提到老婆的时候,詹箬瞥了一眼断指上的指甲。
指节粗细更符合女性,而且指甲上有美甲痕迹。
李开阳这么一说,萧译跟詹箬对视一眼。
尸体的腐烂以及掩埋时间早于一个星期之前,除非他的儿子偷偷回来,否则大概率是老汉自己埋的尸体,而且这死者很可能是他的媳妇。
“他媳妇回来过吗?”
“以前基本没见过,只听说是个城里人,看不起乡下,八百年都不带回来的,但这一年老张身体老不好,他儿子没时间照顾他,就让他媳妇来,没想到她媳妇还真同意了,回来住了一段时间,但后来听说又回去了。”
“林老汉说的?”
“是啊,他是这么说的,也没人在意,本来村里就没几个人了。”李开阳用狗尾巴草编织东西,随手应道。
他闲,詹箬更闲,看了下周遭,她微微挑眉。
萧译察觉到了她的神色变化,“你有发现?”
第174章 缝线 尸体其余部分找到了。
其实那屋子里应该有线索,但他不打算插手这个案子,加上没有必备的工具,怕破坏现场,就没进去看。
詹箬瞥了他一眼,“你自己不也看出来了?番薯地不是第一掩埋现场,因为尸体表皮附着一层粘液湿苔,估计最先泡在水里,被一些鱼接触过,但日子一久,它浮上来了,而且那池子很可能也不安全,所以那个林老汉不得不转移了尸体,他应该是第二掩埋方,因为身体有病,力气不够,所以坑埋得很浅,被这小子一锄头就刨出来了,也因为固定思维——他觉得别人不会贸然挖别人的农地,村里很避讳这个,所以他把尸体埋在自家番薯地里,但他唯一没想到的是自己会这么快脑梗突发而死。”
“要么是他第一次抛尸失败,自己处理了第二次抛尸,要么是他知道杀人的是谁,为了凶手处理。”
“他儿子有嫌疑。”
萧译此前已经把推测用短信通知了韩珖,让他在海市先查一下那个儿子的身份,控制起来先。
他觉得他跟詹箬的想法差不多,不过他没想到詹箬下面的话。
“不过我觉得他儿子估计也不是凶手。”
“林老汉误会了,而他儿子很可能背锅了,真凶另有其人。”
萧译看着她,眼中异彩:“何以见得。”
詹箬指了下番薯地边上挨着的柿子树。
柿子被摘完了,有一根树枝被裁断,断裂口还很新鲜,也就几天的事情,说明那儿子给老爹办完丧事后还把柿子都给摘了带走。
如果他是凶手,不管知不知道尸体有没有被转移过,心理素质都够变态的,摘柿子就算了,还摘了个干净。
而且...
“边上还有老李鸡翅的塑料包装,说明这人当时还吃了零食,说明心态很放松,也对,虽然父亲死去是很值得难过的事,但毕竟是病死,对于这世上很多人而言,送走生病的父母其实也是解脱。”
久病床前无孝子不是没有道理的。
而这个儿子明摆着心情不错。
可如果他真的杀了人,把尸体埋在老家,还能在丧父后摘柿子啃鸡翅,这心理素质就太变态了,可反过来,这么变态的人抛个尸也这么不缜密?不知道尸体在水下腐烂到一定程度会浮上来?竟连块石头都不绑,还让自己老爹善了后,可如果不是他爹凑巧发现,恐怕这尸体就被别人撞见了,那第一怀疑的还是他们父子,他自己百分百遭殃。
这么大的破绽,不该啊。
所以詹箬猜测这个儿子是个不知情的,而他老爹误会了,这种误会还十有八九发现自己儿子跟儿媳妇感情不好,自己儿子完全有行凶可能。
那这儿媳也可以查一查,可能有婚外情。
萧译故意问:“难道不会是别人摘的柿子?”
詹箬:“刚死的人家,摆丧事的白幡都还挂着没取下来,谁这么吃饱了撑着来这摘柿子。”
萧译:“ 那可不一定,不也有个别神经粗的傻子来偷挖番薯。”
詹箬:“你都说是傻子了,不能一概而论。”
萧译二话不说扣住他另一只手举起来往跟前查看。
这少年大惊失色,拼命挣扎,可他哪里是萧译的对手,后者看了看他手指上沾染的污渍,厉声问:“你刚刚碰过什么?!是不是尸体?”
近距离接触后,他闻到是腐尸的味道。
从业这些年,尸体都不知道见过多少,他对这种味道极为熟悉,是以故意严厉逼问,看看能不能诈出点什么。
结果...
“不是,我刚刚抠过屎了!不信你闻!”
这小流氓说着踮着脚就把手指往萧译鼻孔戳。
萧译差点被气死,避开了,若非见他是少年,能把他手臂给折了,不过却听见了低低的笑声,转头看去,原来是詹箬听见了,刚刚被逗乐了。
毕竟第一次看见威严的萧警官吃这亏。
萧译囧了囧,咳嗽了下,单手控制少年,一边拿出自己的证件。
“我是警察,有事问你,老实点!你现在不说,等我把你手指上沾染的东西采集了拿去化验,那时你可就什么都说不了了。”
他恐吓少年,少年一看证件就惊呆了,他运气这么差?
今天出门没看时辰啊?
——————
得知了情况,萧译表情很严肃,带着少年走到车子边上,“那边可能有案子,我现在走不了,车子你开回去吧,带驾驶证了吗?”
詹箬看了他一眼,推开门,下车。
她带了,但忽然撞上这种事,她估摸着会不会跟任务有关系,索性留下看看。
十几分钟后,三人过了这小小林子,到了一个村落边缘,这边很偏僻,荒草农田,不远处还有个破屋子,显是有人居住的。
“我就是来挖番薯的,没想到挖到了尸体,太恐怖了,我真不知道这下面埋着尸体。”
“小姐姐你也别过去了,可吓人了。”
少年人把路带到附近,却怎么也不敢靠近,可他现在是最大的嫌疑人,也没啥人权,萧译看了他一眼,他就怂了。
但忽然,萧译拉住了少年,而边上跟着的詹箬却是走了出去。
番薯田里的确有一块地被挖开,但现在正有一头野犬闻着味儿拱着地撕咬,听到声音,立刻抬起狗头。
这野犬估计得了皮肤病,乍一看吓死人,也分外凶狠,犬牙尖锐,嘴里还留着肉沫跟一根手指头,看到人后不惧反凶,怒吠了一声,手指头掉落下去,一副要扑过来的样子。
后头的少年看着吓死,拼命推着萧译去救人,结果...
嗷呜,对上了詹箬眼神的这恶犬忽然瑟缩了下,转头就跑。
这些生物其实对危险洞察极为敏锐,在对峙后看出这个人类十分恐怖,立即怂了。
野犬一跑,萧译就带着少年过去了。
现在这坑里更恐怖了,少年看了一眼就躲了,哆哆嗦嗦说:“就,就是这,我就是想偷点番薯吃,没想到下面有尸体,这地也不是我的,真的跟我无关啊。”
这里挖开的部位是手臂位置,所以手掌被啃了,不过很奇怪,它的皮肤发红,好像是...人的皮肤正常情况不会这样的。
而且这红皮肤上还附着一层诡异的青污痕迹。
乍一看就像是红皮僵尸长了青苔,的确很吓人,难怪这少年吓得慌不择路逃了。
“太恐怖了,我当时一锄头下去,好像劈到了什么,我以为是石头,结果挖开一看,看到了一截粗壮的红番薯,可一摸,手指就戳进去了,汁液冒出来,一股味儿窜出来,妈呀,太吓人了。”
少年哪里见过这阵仗,为了证明自己清白,尽量说得详细,可眼睛不敢再看。
本来吧,看到手指就能确定是人类了,因为人类的手掌跟任何生物都不同,本来就是特征,可这发红皮肤跟腐烂的状态...萧译神情严肃了。
死者被煮熟了。
至少这一部分裸露出来的尸块是熟的。
他没有再动这块地,因为他并非本地警方,只负责全国的特大要案,贸然插手破坏现场不符合他的工作素质。
所以他打电话通知了韩珖。
这里还位于海市管辖区域,看着是极恶劣的案子,还是他处理才放心。
“得等韩珖他们过来,我们才能走了。”萧译跟詹箬道歉。
詹箬:“没事。”
少年:“叔,你一点都不怜香惜玉,却能找到这么体贴的女朋友,就因为你长得帅吗?”
这话一说,萧译眯起眼,正要解释,詹箬看了少年一眼,“他也是我叔叔。”
萧译:“???”
少年:“啊?哦,难怪你看着这么年轻,他肯定都30了,姐姐你才18吧。”
个小流氓,嘴巴是真的甜。
也算是涵养极好的萧译都被整无语了,也不愿意看这少年对詹箬献殷勤,他可是知道的,这姑娘脾气很不好。
不过不等他做什么,詹箬就顾自用两根树枝跟筷子一样夹起了那根断指,对着断裂的横截面,若有所思瞧着,后对萧译说:“煮的时候,应该用了八角。”
少年:“...”
太可怕了,真的太可怕了,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
距离摆在那,韩珖接到电话后,再快也快不到哪里去,在等待的一个多少小时里,詹箬跟萧译也得知了这个少年的情况。
李开阳,从小就是留守儿童,留着留着爹妈就离婚再婚各自有了小家庭,把他扔给了乡下奶奶,后来他奶重病去世,他就彻底成了没人管的孩子,书读得很差,也找不到工作,到处晃荡,不过多数在镇上,这段时间是因为在镇上打了人,怕被报复才躲回老家,哪里想到会遇到这种事。
萧译又从李开阳嘴里知道了这是他们村里某个老汉的宅基地跟田地。
那屋子就是他的。
“人不在?”萧译看了看周边没有打理的一些荒草。
“林老汉上个星期脑梗死掉了,他的儿子在市里工作,刚回来办过丧事,城里人,看不上这些东西,就没管,我是看着没人要才跑来挖番薯的。”
“他儿子以前都没回来?”
“很少,听说很忙,连自己老婆都聚少离多。”
李开阳是个闲散的,听的八卦也多,此刻蹲在田埂边上,无聊的时候跟两人掰扯。
不过他提到老婆的时候,詹箬瞥了一眼断指上的指甲。
指节粗细更符合女性,而且指甲上有美甲痕迹。
李开阳这么一说,萧译跟詹箬对视一眼。
尸体的腐烂以及掩埋时间早于一个星期之前,除非他的儿子偷偷回来,否则大概率是老汉自己埋的尸体,而且这死者很可能是他的媳妇。
“他媳妇回来过吗?”
“以前基本没见过,只听说是个城里人,看不起乡下,八百年都不带回来的,但这一年老张身体老不好,他儿子没时间照顾他,就让他媳妇来,没想到她媳妇还真同意了,回来住了一段时间,但后来听说又回去了。”
“林老汉说的?”
“是啊,他是这么说的,也没人在意,本来村里就没几个人了。”李开阳用狗尾巴草编织东西,随手应道。
他闲,詹箬更闲,看了下周遭,她微微挑眉。
萧译察觉到了她的神色变化,“你有发现?”
第174章 缝线 尸体其余部分找到了。
其实那屋子里应该有线索,但他不打算插手这个案子,加上没有必备的工具,怕破坏现场,就没进去看。
詹箬瞥了他一眼,“你自己不也看出来了?番薯地不是第一掩埋现场,因为尸体表皮附着一层粘液湿苔,估计最先泡在水里,被一些鱼接触过,但日子一久,它浮上来了,而且那池子很可能也不安全,所以那个林老汉不得不转移了尸体,他应该是第二掩埋方,因为身体有病,力气不够,所以坑埋得很浅,被这小子一锄头就刨出来了,也因为固定思维——他觉得别人不会贸然挖别人的农地,村里很避讳这个,所以他把尸体埋在自家番薯地里,但他唯一没想到的是自己会这么快脑梗突发而死。”
“要么是他第一次抛尸失败,自己处理了第二次抛尸,要么是他知道杀人的是谁,为了凶手处理。”
“他儿子有嫌疑。”
萧译此前已经把推测用短信通知了韩珖,让他在海市先查一下那个儿子的身份,控制起来先。
他觉得他跟詹箬的想法差不多,不过他没想到詹箬下面的话。
“不过我觉得他儿子估计也不是凶手。”
“林老汉误会了,而他儿子很可能背锅了,真凶另有其人。”
萧译看着她,眼中异彩:“何以见得。”
詹箬指了下番薯地边上挨着的柿子树。
柿子被摘完了,有一根树枝被裁断,断裂口还很新鲜,也就几天的事情,说明那儿子给老爹办完丧事后还把柿子都给摘了带走。
如果他是凶手,不管知不知道尸体有没有被转移过,心理素质都够变态的,摘柿子就算了,还摘了个干净。
而且...
“边上还有老李鸡翅的塑料包装,说明这人当时还吃了零食,说明心态很放松,也对,虽然父亲死去是很值得难过的事,但毕竟是病死,对于这世上很多人而言,送走生病的父母其实也是解脱。”
久病床前无孝子不是没有道理的。
而这个儿子明摆着心情不错。
可如果他真的杀了人,把尸体埋在老家,还能在丧父后摘柿子啃鸡翅,这心理素质就太变态了,可反过来,这么变态的人抛个尸也这么不缜密?不知道尸体在水下腐烂到一定程度会浮上来?竟连块石头都不绑,还让自己老爹善了后,可如果不是他爹凑巧发现,恐怕这尸体就被别人撞见了,那第一怀疑的还是他们父子,他自己百分百遭殃。
这么大的破绽,不该啊。
所以詹箬猜测这个儿子是个不知情的,而他老爹误会了,这种误会还十有八九发现自己儿子跟儿媳妇感情不好,自己儿子完全有行凶可能。
那这儿媳也可以查一查,可能有婚外情。
萧译故意问:“难道不会是别人摘的柿子?”
詹箬:“刚死的人家,摆丧事的白幡都还挂着没取下来,谁这么吃饱了撑着来这摘柿子。”
萧译:“ 那可不一定,不也有个别神经粗的傻子来偷挖番薯。”
詹箬:“你都说是傻子了,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