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仆没有说话,而是缓缓伸出一根带着雪白手套的手指,把脸上那一滴酒水擦掉。

    “嗯?”西装男子表情微愣,笑得更加猥琐,“女人,你如果不想在这座城市被人轮jian的话,现在就跟我走吧。”

    女仆在酒吧的注视下,缓缓起身,没有理会身后的话语声,而是对着酒吧微微欠身,柔声道:“谢谢你的招待,不过,我真的不怎么会喝酒。”

    这时,女仆在酒吧一脸惊愕表情的注视下,缓缓的转过身,那可笑大框眼镜后面的双眸,依然温和,注视着身后。

    “您好,请问,你们是利比雅叛军吗?”

    女仆的这句话,说的很自然,就好似朋友之间的问候,你吃了没?

    西装男明显愣了下,他没有想到眼前的女人会这么大胆,竟然敢问出这样的话。

    世界上虽然有很多人都知道利比雅叛军,但是真正刚把他们挂在嘴边的,还能当着叛军的面问出这样话的人,却没有几个。

    女仆的话同时也让西装男脸上表情变得慎重起来。只要不是白痴,都可以听到这女仆问话中的含义。

    她,是来找叛军的!

    果不其然,在西装男沉默的时候,对面那温柔的如同邻家姐姐般的女仆,温柔的说道:“从你们身上那浓烈的军人气息看来,各位应该就是利比雅的叛军吧?”

    “你是谁,来此有什么目的?”西装男面色冷冽的看着女仆,喝问道。

    “很遗憾,我没有名字,我只是少爷身边的女仆,至于来此的目的……”女仆轻声道:“我家少爷走丢了。我需要找到他,听说他出现在利比雅,所以我来了,来接回他,让他重新回到他的宫殿,重新坐上那把已经空了好久的皇座上。身为一名帝王,即便他不在乎自己的皇座,但身为他仆人的我,与他那些随时可以为了他,而毫不犹豫去死掉的手下,却不想那把皇座埋没在落入历史的尘埃中!”

    “还皇座?帝王?哈哈哈哈……”

    “笑死我了,这个女人疯了,她难道每天都生活在梦中,还真把自己当成一个帝王身边的女仆了?”

    “老大,我们直接把这疯女人带走吧,等您玩过以后,在赏给兄弟们泄火……”

    西装男的手下猖狂大笑,肆无忌惮的谈论着。

    可只有西装男一脸阴沉,双眼死死的盯着对面的女仆,一句话也没有说,反而身体在缓缓的后退,同时伸出手臂在背后,对酒吧大门外打出了几个女仆无法看到的手势。

    瞬间,就见大门外冲进来无数荷枪实弹的叛军,把整个酒吧塞的慢慢得。

    “女人,我不管你是谁,给你两个选择,要嘛现在跟我走,要么……死!”西装男冷冷的看着女仆,等待着的女仆的回答。

    那知道,女仆在面对无数枪口之下,表情依然温柔如水,在众目睽睽之下,对着西装男微微弯身,轻柔说道:“对不起,我不能答应你的要求。不过,接下来如果我有失礼之举,也请你见谅。”

    众人愣愣的望着女仆,都在想着这女人是不是疯子的时候。女仆缓缓起身,缓缓把手臂向着身体两帮轻轻的一摆。

    刹那间,有两到银色的光芒,从女仆的袖口中射出,如同变魔术一般,在女仆的两只小手上,出现了两把银色的手枪。

    在这世界上,有很多人曾经说过,沙漠之鹰的枪身太大,后坐力太强,几乎不适合女人使用。

    可是当女仆的手中浮现出这两把沙漠之鹰时,那一瞬间,她却给了眼前所有人一种契合之感。仿佛那两把枪,天生就应该被握在那一脸温柔的女仆手中。

    两把手枪,如同天使的翅膀,在女仆挥动时来到她的身前。

    砰!砰!砰!

    世界射速最快的手枪,是由格洛克(glock)公司设计及生产的全自动格洛克17式手枪,射速可达每分钟1,300发。也就是说,它最快一秒打21发子弹。

    然而当女仆手中的手枪响起时,也许也只是一秒钟,两个弹夹从枪体内滑出,而酒吧内,却有十八人的眉心处,出现了一个狰狞,还没来得及冒出血液的弹孔。

    要记住,沙漠之鹰算是世界上的大威力手枪,同时,沙漠之鹰因为枪体过大,过于笨重,扣动板机时的速度也相对缓慢。

    能在一秒钟的时间射空两把沙漠之鹰的弹夹,除了眼前这位女仆,这世界有可能在没有第二个可以做到。

    陡然间,酒吧内枪声大作。惊惧的叛军们纷纷开火,对着女仆射击。

    这时的女仆已经刹那间从原地跃起,手臂再一次向着两旁伸展,两枚弹夹从女仆的袖口中飞出,准确的落进手中的两把枪身内。

    飞舞的衣裙,翻滚的娇躯,带着无情的子弹飙射。鲜血从叛军的额头上飞溅,当女仆落到地面上时,她双手上的沙漠之鹰,已经换过两次弹夹。整整五十三颗子弹,全部准确无误的击穿了五十三名叛军的脑袋。

    而此时,已经吓的浑身颤抖,胯间有尿臊味弥漫,除了酒保与女仆之外,唯一活着的西装男,已经瘫软在了地面。

    手枪从女仆的手中消失,缓缓的弯下腰,女仆拿起属于她行李箱,走到一脸惊恐的西装男身前,表情依旧是那么的温柔,轻轻的说道:“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见过我家少爷吗?”

    第56章 追杀者

    王俊不知道,利比雅的境内出现了很多人,很多的怪人。

    进入沙漠已经五天了,凭借着王俊超强的野外生存能力,这五天众人都不缺水,但是食物的缺乏,却是一件让人头疼的事情。

    尤其是现在,王俊更加不喜欢沙漠了,原因是芙蕾娜从进入到沙漠之后,整个人都变得很虚弱。

    这是一种病,一种叫做沙漠综合症的病。

    得了这种病之后,在沙漠中行走时会出现幻觉,乏力等症状。在没有外人的帮助下,在沙漠中出现了这这种病状,死亡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

    背着芙蕾娜的王俊早已把衣服脱了,露出一身强壮的肌肉,在把所有的衣服都用水侵透,盖在芙蕾娜的身上。

    看着处在半昏迷状态的芙蕾娜,王俊心如刀绞,计算着在他发出信号后,暗龙派来的救援大约还要五天时间才能抵达。

    而此时的芙蕾娜能不能在坚持住五天,却是一个大问题。

    尤其是在最近几天,王俊等人看到了布置两架小型无人侦察机从他们的头上飞过。而且暗龙学员还在昨天,用五把重狙生生的把一架直升机击落。

    这样的战斗能力,已经吓坏了很多人。

    不过王俊也清楚。也许用不了多久,敌人会再次的出现在他们的眼前。

    王俊找到了很多暗龙学员们叫不出的植物,在过往任何看到的水洼中,河流内,投入了大量这种植物的液体。甚至王俊害怕地下水脉冲刷,会降低这种液体的效果,并且用了一个矿泉水,把捣碎的植物全部装了进去,在扎上几个小孔,把瓶子埋进一个个水源之下半米处的沙土内。

    身在沙漠中,王俊比任何人都要清楚,枪械和人数,在这场他与叛军之间的战斗中,已经没有多大用处。因为在这广阔的沙漠中,谁能在无法得到补给的最劣环境中生存下来,谁就是真正的胜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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