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那可不行,你们好不容易打到的,怎么能给我们呢?”
    孟伟连忙拒绝,总不能说秦风扛回来,就是他们家的吧?
    出去打猎,有所收获,已经非常不容易,能打到野猪,更是难上加难。
    以前,李智们经常去打猎,偶尔也会遇到野猪之类的。
    只不过,每一次分他们一只猪脚,已经是天大的奢侈。
    这样一整只都送给他们,受之有愧,也万万不能接受。
    “孟老哥啊,言之差矣,这根本不是我们打的,而是大海打的!”
    随后,李智将在森林之中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了孟伟。
    描绘得栩栩如生,听得孟伟与孟鸢一愣一愣的。
    “这是……真的?”
    显然,这种事情,让人难以想象。
    孟鸢张大了嘴巴,大得可以塞下一个鸡蛋。
    你说运气好,打了个兔子、野鸡之类的,还说得过去,但是你说打了个野猪,这……
    别说孟鸢,就算是孟伟都不相信。
    可李智那么多人,都是目击者,说得千真万确,言之凿凿,再看秦风也没有否认,他们这才相信下来。
    “大海,这是真的吗?”
    李智几人有可能说谎,故意将野猪送给他们,可秦风这憨憨傻傻的模样,是肯定不会说谎的。
    闻言,秦风有些不好意思,微微低头,挠了挠脑袋。
    见他这样子,孟伟已经确定了十之八九。
    “孟老哥,你可真的是捡了个宝啊,这小子天生神力,把我的长弓都拉断了!”
    李智笑道,语气之中,只有赞赏,而没有任何责怪的意思。
    看着秦风,孟伟只觉他越来越神秘,看之不透。
    “大海,你真的这么厉害吗?”
    孟鸢满眼都是小星星,激动不已,脸上满是崇拜。
    秦风简直就是个英雄,居然能赤手空拳杀死野猪,他们想都不敢想。
    如果,他们知道秦风以前赤手空拳,打死老虎的光辉战绩,不知道又是怎样的表情?
    陆陆续续,李智等人,全部离开,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只剩下孟鸢、孟伟、秦风三人,站在院子里。
    看三百多斤的野猪,躺在地上,孟伟与孟鸢思绪飞扬,久久无法平静下来。
    愣了半响,孟伟终于接受,只是跟看怪物一样看着秦风。
    “大海,与我帮忙,将野猪肉宰了分给村民们吧,鸢儿,你快去生火烧水!”
    杀猪,孟伟绝对没问题,农村人基本上都会。
    半个小时后,水已烧开,开水烫后,拔净野猪毛,将野猪挂在大树上,开膛破肚。
    心肝脾肺肾,除了肺之外,其它都是一盘好菜。
    就连肠子,也可以用来做*,味道巴适得很。
    将一切处理干净,孟伟将野猪分成十多二十块。
    然后,他带着孟鸢与大海,给挨家挨户,送去新鲜的野猪肉。
    知恩图报,是传统美德,人穷志不穷。
    曾经,村民们没有少帮助他们,现在他们有好吃的,肯定也不会吝啬,有福同享,普天同庆。
    随后,还剩下一小半,孟伟做了一大锅肉,邀请全村人来吃。
    都在一个村的,所以,人们也自然知道孟伟家里面的情况。
    有些人自告奋勇,带来了米,在孟伟家煮了一大蒸笼饭。
    今日,孟伟家中,热闹非凡,就跟办喜事一样。
    杀猪饭,全家福,一些妇女主动帮忙,做了丰盛的菜肴全猪宴,全村人吃得不亦乐乎。
    有些老头,从家里带来了二锅头,全村人喜气洋洋,酒肉满堂。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过过这种生活,全村人欢聚一堂,不亦乐乎。
    “孟老哥,大海这小子,虽然憨了点,不过人老实能干,也是一表人才,我看,就把他与鸢儿这丫头一起,安排了吧?”
    李智多喝了几杯,已经开始胡言乱语。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自古以来都是规律。
    “是啊,大海唯一就是有点傻里傻气的,不过天生神力,孟老哥,你也不吃亏!”
    旁边,有人附和,一边喝酒吃肉,一边谈天说地。
    “哈哈,年轻人的事情,我可不想掺合!”
    孟伟一笑,好久没喝过酒,今日好不容易有这个机会,自然要多整几杯。
    不过,对于孙女的终身大事,他从来没有考虑过。
    缘分到了之时,不用考虑,都可成功。
    酒过三巡,半醉微醺。
    秦风失忆之后,对于酒的记忆,完全为零。
    不过,他也学着孟伟们的模样,抿了一口。
    不尝不知道,一试之后,秦风竟有一种荡气回肠之感。
    “大海,这是酒,陈酒味醇,喝了会醉哦?”
    孟伟笑着开口,让秦风不要多喝。
    倒不是舍不得,怕他喝了,只是,怕秦风会醉。
    看秦风这模样,应该连酒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
    “不怕,我尝一尝!”
    秦风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
    烈酒入喉,秦风不受影响,反而感觉胸腔之中,有热火在喷涌,这种感觉,妙不可言。
    “哟,大海,看不出来,你酒量还可以啊?”
    李智赞道,这样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却面不改色,看得出来,秦风异于常人。
    “来,陪我喝几杯!”
    李智坐了过来,端着老碗,给自己倒了一碗,走到秦风面前。
    “老李,大海重伤未愈,不宜喝多!”
    孟伟劝道,虽说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但是重伤之躯,尚未痊愈,喝太多的酒,对恢复不好。
    “就这,还重伤未愈?大海要是还是重伤未愈,那我就是三级残废了!”
    李智无语,一脚踢飞大石头,将野猪都打死了,这还叫重伤未愈?
    “放心,我没事!”
    秦风也很高兴,端起大碗,有样学样,与李智喝了起来。
    没过多久,其他人也加入进来,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酒足饭饱,除了那些妇女与老人,其他中年男子全部醉倒了。
    就连秦风,也感觉浑身上下火辣辣的,只不过他头脑清醒,还没有醉。
    未失忆之前,秦风可是真正的千杯不醉。
    不过,他喝都是茅台、汾酒、五粮液之类的好酒。
    *喝二锅头,有点上头,却无伤大雅。
    那些妇女老人,都对秦风竖起了大拇指。
    一个人,把全村的壮年男子都喝趴下了,如此壮举,村中又有几人?
    恐怕,从今以后,秦风在村子中,要多一个酒神的称号。
    晚上,人们各自回家,留下一些妇女,收拾残局。
    八点之后,收拾完毕,所有人都回家了。
    已经许久没有这么热闹过,孟伟意犹未尽。
    今日,秦风名声大噪,名扬小村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秦风半醉微醺,孟鸢将他扶进了房间中,给他盖好被子,让他休息。
    躺下之后,秦风脑海之中,突然闪过几个绝美容颜。
    一个齐莜、一个唐文静、一个芜羡。
    稍纵即逝,等秦风再度回想的时候,却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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