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就要勇敢的说出来,否则的话,如果不说错过了一个人,心里一定会很遗憾。
这个晚上,沈超一直坐在书桌前,在写着情书。
他写到很晚,一连着写了好多封。
但每次写完都感觉不满意,然后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筐,继续再写另一封。
为了能表达出自己的爱慕之情,他一遍又一遍斟酌着词句,甚至翻开了歌词本,把有些歌词的句子也加上了。
“玉莹,我喜欢你很久了,很久以来,一直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对你的爱慕之情……
今天我把这些话全都写出来,希望你能接受我,看到我这一颗爱你的滚烫的心。
玉莹,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的真诚,喜欢你的勇敢,喜欢你的乐观,喜欢你敢于同命运作斗争,不屈不挠的精神!
玉莹,你是我的精神支柱。
你永远活在我心里,永远占据在我心里最重要的地方……”
不行不行,什么叫你永远活在我心里?
这句话有歧义!
本来今天晚上写的这最后一封信是沈超最满意的,但是当他重新读一遍,看到最后一句话时,他又把这一封信揉成了一团。
第一次写情书,没经验,一个晚上把沈超愁得差点白了头发,到了最后,他决定去请教一下二哥沈亮。
二哥沈亮和荷花嫂子虽然是经过媒婆介绍的,但是,没结婚那会儿,二哥经常给二嫂写情书,而且二哥曾吹牛说,他写的情书保证每次都能打动荷花的心。
想到了二哥是有经验的,沈超在第二天就给沈亮去了个电话,在电话里请教如何写情书,问他怎么写才能打动玉莹的心?
电话里,沈亮听弟弟说要追王玉莹,他吓了一跳,当即就把弟弟狠狠教训了一顿。
“臭小子,你瞎想什么呢?她你也惦记!明天分数就下来了,你还是安心等着出分结果吧,等你上了大学,咱也找个大城市的姑娘不是挺好吗。”干嘛非得惦记着苏总小媳妇呢。
沈亮觉得,这事要是让苏之燮听到了,非得好好收拾弟弟一顿不可!
沈超被训,口中不服:“二哥,我就是喜欢她,就是想娶她,你为什么就不支持我?什么大城市的姑娘,我才不喜欢,我只喜欢玉莹。”
“喜欢也不行!我可告诉你沈超,你喜欢玉莹的事情以后千万不要乱说,小小心苏之燮知道会揍你!”
经过这段时间和苏之燮的相处,沈亮深知苏之燮和王玉莹的感情特别深厚,别说是他这个弟弟,就是换做一个更帅更有实力的男人想把王玉莹从苏之燮手里抢走,那也是不可能的。
这段时间,他每次和苏之燮聊天,只要苏之燮提起王玉莹,那眼神绝对是宠到了极致的。
那眼神,是妥妥地宣誓了玉莹就是他苏之燮的人,谁也别想抢走的。
再说了,就苏之燮那实力,他这个弟弟是没得比的。
所以,为了弟弟好,沈亮还是把沈超给教训了一顿,告诉他喜欢谁都行,千万别去想苏总的对象。
沈超见哥哥这么护着苏之燮,他无所谓地耸耸肩道:“哥,那个苏之燮是吧?我知道他,我娘和我大嫂都说了,他和玉莹没戏。”
“怎么就没戏了?人家感情深着呢。”
“反正,我觉得还是我比较适合玉莹的。”
沈超继续说:“总之我就喜欢她,我情书都写好了,等明天我去领了分数后,见到她就把情书递给她。”
“二哥,你要支持我才对呀,玉莹她可是是我二嫂的妹妹,我如果娶了她,我们两个岂不是更是亲上加亲,既是连襟又是亲兄弟,你怎么能去支持外人?”
“哈哈哈哈,”沈亮被他这个弟弟给逗乐了,忍不住哈哈大笑。
还亲上加亲?这臭小子肯定是读书读傻了,他们两个可是亲兄弟呀!在这世上还有比亲兄弟更亲的关系吗?
沈亮听了忍不住哈哈大笑。
听到弟弟在电话里说得斩钉截铁,沈亮突然觉得让这小子去碰碰壁也好吧。
否则,他是不会死心的。
只是,这事情要不要告诉苏之燮呢?
苏之燮虽然豁达,但在王玉莹这件事上,他一直很小心眼,如果他知道了明天弟弟要向王玉莹表白,他会不会跑去把弟弟揍一顿。
沈亮有些担心。
早上接到弟弟的电话,忙碌了一天,他心里还一直惦记着这件事。
到了晚上下工之后,沈亮和兄弟们一起吃饭,正吃饭的时候,刚好碰到了苏之燮也去打饭。
苏之燮手里拿着一个铝饭盒,站在食堂那边。
从食堂师傅手里接过勺子,自己盛着饭菜。
苏总人好,没什么架子,人也随和,但即便是这样,工地上的工人们在看见大领导来了之后,瞬间就变得规矩了许多。
这个神邸一样的男人,在工人们的眼里,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神。
对于苏之燮,他们敬重又畏惧。
沈亮蹲在地上,和一群兄弟们围在一起,一边吃着一边聊着天,突见说笑的兄弟们突然停止了说笑,他一扭头,见苏之燮来了。
于是,沈亮连忙起身,拿着饭盒冲着苏之燮那边走去。
建筑工人吃饭的时候,没什么固定的地方,都是打了饭之后,就那么三三两两手端着饭盒蹲在工地上吃着。
在工地上,大伙吃的都是大锅饭。
他们吃在工地,住在工地。
虽然是大锅饭,但是伙食不错。
工地的伙食全是按照苏之燮的要求来做的,每一顿饭的标准是四菜一汤,有荤有素,有米饭有馒头。
大伙爱吃啥就吃啥。
江淮人喜欢吃馒头,多喜面食,但也有小部分喜欢吃米饭。
苏之燮是喜欢吃米饭的,特别是东北的大米特别好吃,香黏可口,吃后口有余香,回味悠长。
苏之燮是比较喜欢吃东北大米。
苏之燮的伙食和大伙一样,别人吃什么他吃什么。
四菜一汤,在苏之燮看来这样的伙食简单但也算有营养,但这样的伙食在对于这300多名建筑工人来说,伙食是极好的了。
毕竟,自从来到了这里,他们天天都能吃上肉,相比之下,简直过上了天堂一样的生活。
没来工地之前,很多贫困农民工在家里吃是吃得饱饭,但一年都头也吃不上几炖肉,平日里一个馒头半碗咸菜就是一顿饭。
别说是吃肉了,就是平时炒点土豆片大白菜也都是不错的了。
可在这里,他们的伙食直线上升,每一顿都可以吃上白面馒头,白米饭。 每一顿饭上也能见到油水,都能顿顿吃上肉了,这对于他们来说还是比较满足的。
有肉吃,有钱赚的日子,大伙都感觉很幸福。
所以有了今天这样的好生活,让他们很敬重苏总,和苏总的对象,他们北京辉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王总。
大伙一边吃饭,一边扭头看向那边打饭的苏总,就见苏总打完了饭后,就和沈亮一起走到了一个拐角处,两人蹲在那边在边吃边聊着什么。
他们两个聊得很愉快,不时地发出一阵笑声。
众人不知道两人在聊什么,但想着,估计就是在聊他们的王总。
听说明天就是高考出成绩的日子里,工人们也很期待。
自从听到王总在这次高考中估分估到648分的时候,大伙心里就特别激动,特别为他们王总自豪骄傲。
王玉莹那丫头越厉害,他们就越觉得他们的“北京辉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未来就越有前途了。
只要老板有前途,能把公司干的更好,那以后他们就天天能有肉吃。
对于这些普通的农门工来说,他们的要求很简单,只要有钱赚,能让他们改善生活奔向小康,那就是幸福。
在沈亮小声把弟弟想追王玉莹的事情和苏之燮说了后, 本以为苏之燮听了以后会很生气,但是哪料到在苏之燮听了他的话以后,不但没生气,反而“呵呵”一笑。
“你,咋还笑?不吃醋啊?”沈亮感觉到很奇怪。
苏之燮唇角上扬,“没事,我相信我小媳妇儿。”
说着他又笑眯眯地看着沈亮,“只是我有些担心你弟弟沈亮啊。”
“担心他什么?”沈亮不解。
“担心他表白失败,心灰意冷。”苏之燮哈哈笑,又摇了摇头。
“明天分数就要出来了,你说你弟弟怎么就不能选个别的日子,明明取了好成绩是个值得高兴的日子,他偏偏想选择这个日子去表白,这不是找虐吗?”
这智商!
这个晚上,沈超一直坐在书桌前,在写着情书。
他写到很晚,一连着写了好多封。
但每次写完都感觉不满意,然后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筐,继续再写另一封。
为了能表达出自己的爱慕之情,他一遍又一遍斟酌着词句,甚至翻开了歌词本,把有些歌词的句子也加上了。
“玉莹,我喜欢你很久了,很久以来,一直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对你的爱慕之情……
今天我把这些话全都写出来,希望你能接受我,看到我这一颗爱你的滚烫的心。
玉莹,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的真诚,喜欢你的勇敢,喜欢你的乐观,喜欢你敢于同命运作斗争,不屈不挠的精神!
玉莹,你是我的精神支柱。
你永远活在我心里,永远占据在我心里最重要的地方……”
不行不行,什么叫你永远活在我心里?
这句话有歧义!
本来今天晚上写的这最后一封信是沈超最满意的,但是当他重新读一遍,看到最后一句话时,他又把这一封信揉成了一团。
第一次写情书,没经验,一个晚上把沈超愁得差点白了头发,到了最后,他决定去请教一下二哥沈亮。
二哥沈亮和荷花嫂子虽然是经过媒婆介绍的,但是,没结婚那会儿,二哥经常给二嫂写情书,而且二哥曾吹牛说,他写的情书保证每次都能打动荷花的心。
想到了二哥是有经验的,沈超在第二天就给沈亮去了个电话,在电话里请教如何写情书,问他怎么写才能打动玉莹的心?
电话里,沈亮听弟弟说要追王玉莹,他吓了一跳,当即就把弟弟狠狠教训了一顿。
“臭小子,你瞎想什么呢?她你也惦记!明天分数就下来了,你还是安心等着出分结果吧,等你上了大学,咱也找个大城市的姑娘不是挺好吗。”干嘛非得惦记着苏总小媳妇呢。
沈亮觉得,这事要是让苏之燮听到了,非得好好收拾弟弟一顿不可!
沈超被训,口中不服:“二哥,我就是喜欢她,就是想娶她,你为什么就不支持我?什么大城市的姑娘,我才不喜欢,我只喜欢玉莹。”
“喜欢也不行!我可告诉你沈超,你喜欢玉莹的事情以后千万不要乱说,小小心苏之燮知道会揍你!”
经过这段时间和苏之燮的相处,沈亮深知苏之燮和王玉莹的感情特别深厚,别说是他这个弟弟,就是换做一个更帅更有实力的男人想把王玉莹从苏之燮手里抢走,那也是不可能的。
这段时间,他每次和苏之燮聊天,只要苏之燮提起王玉莹,那眼神绝对是宠到了极致的。
那眼神,是妥妥地宣誓了玉莹就是他苏之燮的人,谁也别想抢走的。
再说了,就苏之燮那实力,他这个弟弟是没得比的。
所以,为了弟弟好,沈亮还是把沈超给教训了一顿,告诉他喜欢谁都行,千万别去想苏总的对象。
沈超见哥哥这么护着苏之燮,他无所谓地耸耸肩道:“哥,那个苏之燮是吧?我知道他,我娘和我大嫂都说了,他和玉莹没戏。”
“怎么就没戏了?人家感情深着呢。”
“反正,我觉得还是我比较适合玉莹的。”
沈超继续说:“总之我就喜欢她,我情书都写好了,等明天我去领了分数后,见到她就把情书递给她。”
“二哥,你要支持我才对呀,玉莹她可是是我二嫂的妹妹,我如果娶了她,我们两个岂不是更是亲上加亲,既是连襟又是亲兄弟,你怎么能去支持外人?”
“哈哈哈哈,”沈亮被他这个弟弟给逗乐了,忍不住哈哈大笑。
还亲上加亲?这臭小子肯定是读书读傻了,他们两个可是亲兄弟呀!在这世上还有比亲兄弟更亲的关系吗?
沈亮听了忍不住哈哈大笑。
听到弟弟在电话里说得斩钉截铁,沈亮突然觉得让这小子去碰碰壁也好吧。
否则,他是不会死心的。
只是,这事情要不要告诉苏之燮呢?
苏之燮虽然豁达,但在王玉莹这件事上,他一直很小心眼,如果他知道了明天弟弟要向王玉莹表白,他会不会跑去把弟弟揍一顿。
沈亮有些担心。
早上接到弟弟的电话,忙碌了一天,他心里还一直惦记着这件事。
到了晚上下工之后,沈亮和兄弟们一起吃饭,正吃饭的时候,刚好碰到了苏之燮也去打饭。
苏之燮手里拿着一个铝饭盒,站在食堂那边。
从食堂师傅手里接过勺子,自己盛着饭菜。
苏总人好,没什么架子,人也随和,但即便是这样,工地上的工人们在看见大领导来了之后,瞬间就变得规矩了许多。
这个神邸一样的男人,在工人们的眼里,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神。
对于苏之燮,他们敬重又畏惧。
沈亮蹲在地上,和一群兄弟们围在一起,一边吃着一边聊着天,突见说笑的兄弟们突然停止了说笑,他一扭头,见苏之燮来了。
于是,沈亮连忙起身,拿着饭盒冲着苏之燮那边走去。
建筑工人吃饭的时候,没什么固定的地方,都是打了饭之后,就那么三三两两手端着饭盒蹲在工地上吃着。
在工地上,大伙吃的都是大锅饭。
他们吃在工地,住在工地。
虽然是大锅饭,但是伙食不错。
工地的伙食全是按照苏之燮的要求来做的,每一顿饭的标准是四菜一汤,有荤有素,有米饭有馒头。
大伙爱吃啥就吃啥。
江淮人喜欢吃馒头,多喜面食,但也有小部分喜欢吃米饭。
苏之燮是喜欢吃米饭的,特别是东北的大米特别好吃,香黏可口,吃后口有余香,回味悠长。
苏之燮是比较喜欢吃东北大米。
苏之燮的伙食和大伙一样,别人吃什么他吃什么。
四菜一汤,在苏之燮看来这样的伙食简单但也算有营养,但这样的伙食在对于这300多名建筑工人来说,伙食是极好的了。
毕竟,自从来到了这里,他们天天都能吃上肉,相比之下,简直过上了天堂一样的生活。
没来工地之前,很多贫困农民工在家里吃是吃得饱饭,但一年都头也吃不上几炖肉,平日里一个馒头半碗咸菜就是一顿饭。
别说是吃肉了,就是平时炒点土豆片大白菜也都是不错的了。
可在这里,他们的伙食直线上升,每一顿都可以吃上白面馒头,白米饭。 每一顿饭上也能见到油水,都能顿顿吃上肉了,这对于他们来说还是比较满足的。
有肉吃,有钱赚的日子,大伙都感觉很幸福。
所以有了今天这样的好生活,让他们很敬重苏总,和苏总的对象,他们北京辉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王总。
大伙一边吃饭,一边扭头看向那边打饭的苏总,就见苏总打完了饭后,就和沈亮一起走到了一个拐角处,两人蹲在那边在边吃边聊着什么。
他们两个聊得很愉快,不时地发出一阵笑声。
众人不知道两人在聊什么,但想着,估计就是在聊他们的王总。
听说明天就是高考出成绩的日子里,工人们也很期待。
自从听到王总在这次高考中估分估到648分的时候,大伙心里就特别激动,特别为他们王总自豪骄傲。
王玉莹那丫头越厉害,他们就越觉得他们的“北京辉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未来就越有前途了。
只要老板有前途,能把公司干的更好,那以后他们就天天能有肉吃。
对于这些普通的农门工来说,他们的要求很简单,只要有钱赚,能让他们改善生活奔向小康,那就是幸福。
在沈亮小声把弟弟想追王玉莹的事情和苏之燮说了后, 本以为苏之燮听了以后会很生气,但是哪料到在苏之燮听了他的话以后,不但没生气,反而“呵呵”一笑。
“你,咋还笑?不吃醋啊?”沈亮感觉到很奇怪。
苏之燮唇角上扬,“没事,我相信我小媳妇儿。”
说着他又笑眯眯地看着沈亮,“只是我有些担心你弟弟沈亮啊。”
“担心他什么?”沈亮不解。
“担心他表白失败,心灰意冷。”苏之燮哈哈笑,又摇了摇头。
“明天分数就要出来了,你说你弟弟怎么就不能选个别的日子,明明取了好成绩是个值得高兴的日子,他偏偏想选择这个日子去表白,这不是找虐吗?”
这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