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瑞麒在卫乐的鼓励下,开始给自己的王妃写情书。

    当然古人写情书还是比较隐晦的,像写首诗什么的来表达自己的心意,不像现代人直接在情书里写我喜欢你,我中意你,我想和你谈恋爱什么的那样直白。

    瑞麒的王妃大小也是个才女,当然能看懂信中的意思,但正是因为看明白了所以她有承受住,以为她家王爷受啥刺激了,或者这信就不是写给她的。

    但是看称呼又确实是她的闺名,该庆幸自家王爷还记得她的闺名吗?他这么多年来可从没有唤过她的闺名,一向只叫王妃。

    因为不知道自家王爷这是不是暂时抽疯,所以王妃对这信中的内容不发一辞,只是在回信时写上了他那几个宝贝儿子的消息,女儿和她一句话也没提。

    收到回信,瑞麒有点消沉。

    “这你就承受不住了,想想你这些年是怎么对王妃和你几个女儿的,她们岂不是更委屈。”卫乐一巴掌拍他头上,这才哪到哪儿,坚持吧!

    对哦~~

    被卫乐一安慰,瑞麒立即振作起来了。他这不过才开始,为什么要泄气。王妃已经是他的妻子,和当初易将军比起来,他这个应该更容易才对,因为不必担心王妃和他和离,更不必担心妻子嫁给别人。

    瑞麒把信一收,向卫乐一作揖然后跑去找易将军取经去了,当年他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在没有卫先生任何回应的情况下一直坚持陪在先生身边?

    “因为心悦小乐,所以我可以坚持。只要小乐一天不娶妻我就有希望,我就一天不会死心。”

    易锋擦着闪闪发光的大刀说道。

    瑞麒看着锋芒的大刀缩了缩脖子,感觉要是卫先生娶了别的姑娘他就能一刀把人给砍死。

    “坚持?好,我会坚持的。”

    瑞麒从易锋这里得到了动力,即便是王妃一直不肯回应他也坚持写情书,还问问女儿们的情况。

    “你们父王这是转性了?居然问起你们的况情。”

    王妃坐在正堂,看着自己的嫡长女和几个庶女说道。

    “母妃,不管父王是不是转性了,感觉他确实不那么讨厌我们了,还送了我们一些小玩意。”

    嫡长女偎在王妃的身边,把她父王特意送给她的手链露出来给王妃看。

    “算了,转性就转性吧!只要他对你们好,现在这样也不什么不好的。”就是王妃吃不准这王爷的心思,心里有点犯突突。

    成婚这么久丈夫才给她写情书,虽然有信为证却让她感觉不到一点真实,好像在梦中没睡醒似的。

    “母妃,父王不仅送了大姐姐东西,也送给我们了。”大家都把瑞麒送的东西拿出来给王妃看,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但胜有有新意,比较别致,适合小姑娘们戴。

    “看来他是真的变了。”

    王妃看完望着外面天空一行南去的大雁喃喃说道。

    瑞麒的坚持没有白费,正如他所想,王妃已经是他的妻子了,在丈夫长期的情书攻势下终于沦陷,回信时也渐渐的会写上一首情诗来表达自己的心意。

    “先生,王妃回应我了,她真的回应我了。”

    瑞麒拿着信差点没蹦起来,当然信没拿给卫乐看,就算他好意思,卫乐也不好意思看别人的情信啊!

    “这不是挺好吗?”

    卫乐嘴里呼出白气,从秋天一直到冬天,坚持了几个月终于打动了王妃的心,卫乐都快对他刮目相看了。

    外面天气很冷,屋里的炕一直烧着。今年冬天卫乐又多习了几车炭,保证有人住的房间都是暖暖的,不让大家被寒气打倒。

    白天多数时候,卫乐都是盘在书房炕上,不管是教书还是写字,都在炕上完成。虽然他现在身体好了,但还是比不上易锋他们,只是比去年要好上一些,里面少穿了一件夹袄。

    只是出门时身上一定要披斗篷,还要把帽子拉上,不然耳朵都会被冻坏的。

    “可我要过了明年夏天才能回去,父亲过年不让我回京。”

    瑞麒说到这人也没精神了,他现在很想回去和妻子女儿们团聚。经过卫乐几个月的调、教,他正在慢慢的朝着妻奴和女儿控转变,已经很少想儿子了,基本上都是想女儿,虽然他记不得女儿们的样子,但是女儿们有给他绣了荷包手帕等小物件让人送来,看着这些东西他睹目思人。

    “王妃给你送什么了?”看他现在得瑟的和大家献宝的样子,真难想象他之前还对女儿各种不理呢!现在却把女儿们绣的东西都戴在了身上,还戴在显眼的位置。

    “一些冬衣,都是用普通的料子做的。”王妃真细心,他不过是跟她提了一下自己在外面要隐瞒身份的事,她就想到了这些。料子虽是普通的,但里面用的全是上等好棉,还有皮子缝在里面,穿起来可暖和了。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卫乐夸了王妃一句,瑞麒果然笑得比花还灿烂。看在他确实慢慢改好的份上,卫乐就不跟他计较了。

    “先生这是在做什么?”

    瑞麒看着卫乐摆在桌子上的红纸,上面写着一些吉祥话。

    “这是村子里的人拜托我写的,过几天他们家要办喜事,这是贴门上的喜联。”卫乐放下笔,让他拿到一旁去晾起来。

    “说起来我还没有见过农家是怎么办喜事的呢?”

    瑞麒把喜联晾好,卫乐写时并没有拆开,而是打算让他们拿回去后自己拆开来贴上,这样也不用担心弄错了上下联,到时直接跟他们说文章左边的是上联,右边的是下联就成了,很省事哪怕不识字也能区别出来。

    “我们都不去,只是会送一份礼,也就两刀肉几尺布和几个铜板,多了我要送了他们也回不起礼,所以意思一下就行了。至于为什么礼到人不到,也是担心我去了他们不自在。”

    一群粗老爷们的中间坐着一个秀才,估计他们连喜宴都吃不好。老百姓面对这些读书人,哪怕卫乐已经表现出很亲切,也会让他们感觉到左不对劲右不对劲,反正就是全身上下都不对劲,说话甚至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估计会冷场。

    所以卫乐从不参加,基本上都是礼到人不到,不然好好的喜宴被他弄砸了不好主人家交待。

    幸好大家也都理解卫乐的做法,觉得卫先生确实是善人,因为他们放不开就不来参加,而礼却是早早的就送了来,甚至还是喜宴上能用得到的肉和其它吃食,更有铜板做礼金。

    可以说卫乐在李村刷足了好感,现在要谁再说一句卫乐不好,估计全李村的人都会和他们拼命的。

    面对大家的善意,卫乐也表达出了他的善意,那就是教学生教得更认真了,现在年纪大一些的已经开始准备从学堂毕业,明年就要去镇上或是县城里找活干了,会认字写字还会算账的他们一点也不不担心找不到活干,所以一个个很有信心的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

    为此,卫乐还让他们每天给自己家记帐,不说别的,就说他们家每天吃了什么用了什么,一共花了多少铜钱,这些都记下来,每个月总结一次,看看他们一家一个月的伙食费是多少,日常消耗和零用又是多少。

    别说有了这个方法,那些孩子算账越来越准确和快了,一开始常见的问题现在已经在他们的帐本上找不到了,卫乐才算是真正的放心,明年经过考核后就能毕业了。

    “好可惜。”

    不能去,瑞麒有些泄气。

    “你去了也感觉不到什么气氛,因为你根本吃不下那些东西,还不如不去呢!”

    瑞麒怎么说也是一个皇子,让他和一群好久不见肉的人在桌上抢肉,那么爱干净的人还不嫌弃死啊!再加上农村办酒席都是以肥肉最多,瑞麒平时除了红烧肉和蒸肉外,别的肥肉都不吃,就连腊肉上的肥肉也是要剔出来,不然他一口都不碰。

    卫乐被他气坏了,最后教训了一顿才混着饭勉强咽下不敢再挑食。

    第101章

    这么龟毛的人,只有皇家才养得出来。

    听卫乐这么一说,瑞麒心中好受了一点,怪不得先生也不去呢!估计也是不想和人抢肉,再加上和自己一样不喜欢吃肥肉吧!

    卫乐要是知道瑞麒的想法只会翻个白眼,不喜欢吃太多肥肉是有点,但也没到一点也不吃的地步。至于跟人抢肉就更加不存在了,他根本不会伸几筷子,又哪里来的抢肉?主要是怕大家看到他拘谨,到时候连饭都吃不好,这岂不是他的罪过了。

    “说起来,先生现在每个月的初一十五吃斋饭,还要去念经诵佛,感觉先生身上多了一股让人说不出来的感觉,锋芒好像一下子就藏了起来,人也平和了许多。”更重要的是很久没有说让他滚蛋的话了。

    “你这是嫌我对你太好?需要我对你非打即骂?”卫乐扯了扯嘴角,但怎么看都不像是在笑。

    瑞麒一听心中暗叫不好:“不是,先生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卫乐闲着也没事做,逗逗人也好。现在卫家人都学精了,轻易不撩拔卫乐,不然就等着被他收拾吧!他收拾了还不算,易锋还要再收拾一回,完了金管家接着来,总之家里家外的人都会一齐上阵,包管把敢招惹卫乐的人修理得金光灿灿,以后再也不敢了。

    “少爷,这是你要的金粉。”子浩的出现急时救了瑞麒,他跳起来往外跑去。

    “先生,我回房写信去了。”

    “三公子这是怎么了?好像被狗在追。”

    子浩有口无心,被卫乐瞪了一眼。

    他是狗吗?会不会说话啊!

    反应过来的子浩捂住嘴,他又说话不经过大脑了。

    “你啊你啊,让我说你什么好?”卫乐让他把金粉调好,他才在新的红纸上写字,这是贴在新人门前的喜联,因是给新人的,所以卫乐专门用了金粉,看上去要高端大气上档次一些。

    “对不起,少爷。”

    子浩一边拉着纸,一边低头道歉。

    “下次小点心吧!”

    初婚情侣成佳偶,一对妙龄结玉缘。

    卫乐取下专门写金字的笔,写下了一对喜联。

    “是,小的记住了。”

    子浩见卫乐没有怪罪他,这才抬头看他写的喜联。

    “少爷的字越发的好了。”

    他的字也不错,却不能和少爷相比,感觉里面总少了一些什么东西,不如少爷写的字看起来舒服。

    “你也可以,我并没有禁止你练字。”家里的笔墨都是随便大家用的,金管家虽然给他们准备的笔墨只是一般,但用来练字却是足够了。卫乐现在用的笔墨纸全是上用的,这些东西都是皇帝派人送来的,皇帝可不想委屈了自己的忘年交。

    这些也就算了,皇帝还送了卫乐一件大红色的斗篷,是用火狐皮的毛制的。这样一件斗篷,也不知道需要多少件火狐皮才能制成,价值肯定不用说,不过卫乐暂时一次也没有穿过。

    一个大男人穿火红色的衣服,感觉好奇怪啊!又不是新郎,更不是寿星,也太花了点。

    除了衣服卫乐大部分只穿上等细棉布制的外,别的东西他倒没有收起来,像这书房里用的,早就鸟枪换大炮,全是上用的一等货。卫乐甚至还有一块李墨,也是皇帝赠的,他自己也没两块就分了卫乐一块,上面还刻了一行小字,也正是这行小字,让卫乐对皇帝越发的随意,两人形成了这种损友式的忘年交。

    “但是小的写出来的字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子浩自己也弄不明白,但就是不满意。

    “把这个拿去晾起来,然后你来写几个字给我看看。”

    卫乐搁下笔,擦了擦手走到一边。

    “是。”

    子浩晾好喜联,走到书桌前,拿起刚才卫乐用过的金笔,在白纸上写下了几个字。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卫乐走过来看了看,笑了。

    接过笔在旁边落下: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两行字并例在一起,一眼就让人看出了不同。

    前一行字略显弱势,甚至带着一丝不自信和自卑。

    而后一行则是圆润大气,并且着有非同一般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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