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求收求推)
    “砰”
    一大片雪尘扬起,这头驯鹿被程凡四脚朝天地摔在地上,在雪地上直接摔出了一个不小的坑。
    呦呦鹿鸣,其鸣且悲,驯鹿的悲鸣让其它驯鹿一惊,连那些低头拱雪吃草的驯鹿也不禁侧目,远观这只奇怪的生物猎杀同族的一幕。
    程凡将驯鹿摔倒在地,也没更多的折腾,直接挥爪割断了它的咽喉动脉,一股殷红的鹿血飙出,驯鹿发出一声临死前的哀嚎,四肢弹动,身体慢慢由温热变得冰寒。
    见同族被猎杀于前,又听到同族死时的哀鸣,待到程凡站起,转身望向鹿群,发出一声凶狠的吼叫后,那停在不远处观望的鹿群顿时产生了一阵骚动,紧接朝着远离程凡的北方而去。
    这只驯鹿群由于是野生,迁移的驯鹿数量不多,仅百余出头,在几头长角驯鹿带领下,慢慢往极昼展开的北方迁移。
    极昼和极夜都是从北方开始,范围逐步扩大,一年一度一轮回,驯鹿们的生活也是如此。
    在冬季极夜开始时,从变得更寒冷的北极冻原迁移到南方相对温暖的森林和草原越冬,等到极夜归去,短暂的夏日开始,它们又从森林草原走出,沿着祖先们曾走过的路,往冰雪逐渐消融、苔藓和草叶渐露生机的北极荒原行去。
    它们所经历的时光是一个个轮回,它们的生命也正是由这样一个个季节和时间的轮回组成,从出生直到死亡!
    “我的生命也是由一个个轮回组成,直到死亡吗?”
    望着在雪地中远去的鹿群,程凡不禁自问。
    驯鹿们迁移的速度不算快,似乎并不是很担心程凡会追赶,因为它们在往年迁移的旅途中,也遇到过北极狼和北极熊等猎食,尽管每一次会损失些同伴,但猎食者们并不会赶尽杀绝。
    这是猎食者和被猎食者之间约定俗成的默契,而正是这种从千万年来养成的默契,才让猎食者和被猎食者们共同繁衍到了如今!
    程凡没有多加感概,就地啃食起驯鹿的肉,倒在啃食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猎食的这头他以为无角、是母鹿的驯鹿其实是一只公鹿,只是由于什么原因,鹿角脱落,被他误认成母鹿(注:驯鹿每年会脱角,一般公鹿先脱,母鹿后脱)。
    鹿**体的味道他吃不出来,但这头驯鹿肉质极好,细而精,少有肥腻,吃在口中极富嚼劲,十分有口感。
    程凡猜测,这大概是由于冬日里食物稀缺,即使驯鹿们迁移到了较南的森林和草原,食物也不比夏日之时繁盛,所以在经过一个寒冬后,体内积蓄的脂肪消耗,剩下的自然是瘦肉。
    一大头驯鹿下肚,程凡继续往南,一路上也遇到了不少其他鹿群,有些是野生的,自由往北迁移,有些则属于半家养,被牧民驱赶着,同样往北。
    见到人类,程凡会远远避开,他并不想这时候出现在人类的视线,好在格陵兰岛虽大,但栖息的人不多,整座岛屿的人口加起来也不过几万人,甚至比不上程凡前世帝国的一个普通小镇。
    所谓地广人稀,大抵便是如此,此处倒是与俄国远东相差不多,只是这里更加寒冷,也更加荒凉。
    越是向南,气温越高,生机也越发的盎然,初生的草叶从冰雪下长出,嫩嫩绿绿的,随着寒风一过,在雪原上荡起一抹微嫩碧色的波浪,已经隐约可以畅想,等再过些时日,此地必是一片极美的草原。
    这种在严冬之后,破冰而出的生机,让程凡感到一种喜悦。
    破后而生,生死往复,于枯寂中发芽,于卑微中生根!
    他在仍带冰雪的初生草原上自由地奔跑,时而低下头在这株草前嗅嗅,时而在那棵草前看看,偶尔会在草丛中见到一朵开放的小花。
    这些花并不如何惊艳美丽,平凡普通,但它们能在此生长开花,本就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它们不需要和那些惊艳的花比美,因为会比较它们的是人类,而非它们自己本身!
    程凡看到这些在雪原上顽强生长的不知名小花,想起了曾经的自己,他也不是如此平凡,却依旧顽强努力地活着吗?
    走着跑着,天色又渐渐晚了,极昼还未至此,正常的昼夜仍在交替。
    今夜天气晴朗无云,夜空中点缀星辰,无数的星星在天上闪烁,似乎只在晴朗的夜里,它们才会出现。
    实际上,它们一直都在那里,从亘古的岁月来一直都与世同存!
    看星辰衰落,观尘世沧桑!
    冰凉的夜风拂过原野,寒凉刺骨,这里白日里的温度本就不高,夜间更是到了零下,程凡的鳞片上细细的冰晶爬满,结起了一层白色的冰霜。
    遥远的天空有一层光亮,正从那里而来,似欲照亮此方黑夜。
    极夜和极昼,都是从北向南展开,而除了极点之外,越向南,除却极夜和极昼时间,年中的时间里便会有正常的昼夜交替,只不过这昼与夜的时间长短有别。
    夜风中,传来了一声声凄厉的狼嚎,由远及近,让听到的程凡感到有些微的蛋疼。
    夜路走多了,果然会遇到鬼,不对,是遇上狼!
    这不,程凡又被狼群给盯上了!
    程凡左看右看,上上下下打量了自己一番,还比划了下胳臂大腿,自己看起来应该挺威武雄壮的啊,可为毛老是会被狼给盯上呢?
    他摸着长满鳞片的下巴沉思,“难道是因为我长得很老实,所以看起来很好欺负?”
    “可老子真不是黔南之驴,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程凡心中腹诽,他最近赶路,老是遇到狼,每隔一两天就有一群不怕死的北极狼对他发起死亡冲锋。
    狼的嗅觉极为灵敏,循着空气中程凡留下的气味便会尾行而至。
    大概是冬季饿得比较狠,这些家伙见到程凡,也不畏惧,竟然敢于进攻。
    由于程凡一直在移动,每次遇到的狼群也不同,所以这帮无知的狼崽子才会这么的勇敢。
    跑是没有意义的,狼群追踪的技术可比程凡躲猫猫的技术高多了,迟早都会追上,何况程凡也不想躲,他索性立在原地,闭目养神,静静等待这批自动的“宵夜”。
    “嗷”
    “嗷”
    “嗷呜”
    凄厉的狼嚎在空旷的雪野中传得很远,程凡眺目看到,夜色遮盖的白色大地上,一群白色的物体在高速移动,朝他奔来。
    北极狼,世界上最大的野生犬科动物,体型比程凡在俄国远东地区遇到的狼要更大,每一只的体长几乎都过了一米,狼群中强壮者更是近两米,体高一米,是当之无愧的大狼。
    而且,北极狼生活的环境比其它地区更为艰恶,冻土荒原、丘陵雪谷,都是极为严寒之地,尤其是到了漫漫冬季,极夜黑暗,冰雪封天,植物枯败,动物匿踪,它们有时在数周的时间里都找不到食物。
    这样的环境里,磨炼出了凶狠极恶的狼性,对这片土地上的一切动物,狼群都敢于进攻。
    现春夏之节方刚刚开始,数月未曾吃饱、饥饿的狼群自是极富攻击性!
    只不过,这一次,它们是真的选错了对象。

章节目录

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PO文屋只为原作者旅行的土拨鼠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旅行的土拨鼠并收藏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