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扬拿起了一瓶啤酒,相对那些洋酒来说,他最能接受的还是啤酒了。
    正在高扬仰天灌着啤酒的时候,突然伸来一只手,抢走了他手中的话筒之后,大声道:“找到了!谢了长官!”
    艾琳看上去有些喝大了,她抢过了原本属于小唐尼无线话筒后,一伸手就打开了开关,冲着话筒吹了两口气确定能用后,随即大声道:“嗨,嗨,大家好,我要唱一首歌,感谢我的长官把我从苦难中拯救出来,这才是我要的生活,这才是我要的生活!乐队!维京金属,能来吗?”
    今天晚上高扬和他的战友们才是主角,没人会拒绝他们的要求,听到了艾琳的大喊后,口哨声呐喊声鼓掌的声音立刻就响了起来。
    艾琳跌跌撞撞的跑到了乐队前面,大声道:“我要来首有力量的!力量!力量!德国的乐队,equilibrium,一首blutimauge,能来吗!”
    这时高扬惊呼道:“法克,艾琳竟然要唱我最爱的一首歌!”
    艾琳之所以再三问能来吗,不仅因为这个乐队很小众,还因为这首歌太难,唱着难,吉他贝斯还有鼓手的难度更大。
    果然,乐队的几个人都是摇了摇头,这时艾琳拿出了一张卡,给了dj大声道:“来吧,给我放音乐。”
    dj接过了艾琳的sd卡,很快,音乐声响起,等激动人心的solo之后,艾琳嘶哑的吼了起来。
    兴奋的正在喝啤酒的高扬噗的一声把啤酒喷了出去,然后愕然道:“专业的黑嗓。”
    艾琳吼了起来,伴随着激昂的乐曲,以及艾琳疯狂而确实很专业的演唱,高扬激动了。高扬喜欢的音乐风格还是维京金属,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就是喜欢而已。
    blutimauge是高扬最喜欢的单曲,现在,艾琳正在唱他最喜欢的一首歌。
    艾琳显得非常的疯狂,她想甩头发,可惜她没头发可甩,因为她一直剃光头,头发一长了就剃。
    为了能甩点儿东西艾琳也是拼了,她把身上的t恤脱了下来,只穿着黑色的运动内衣,脖子上挂着狗牌,把t恤拿在手里甩来甩去的,至于一个接近光头的肌肉女,在小舞台上疯狂的唱歌外加卖力的甩着衣服,那场面是什么样子自己脑补吧。
    艾琳的肌肉引起了一阵尖叫,主要来自哪些衣服穿得并不多的女人,就在这时,高扬也有些按捺不住了,在酒精的作用下,高扬激动的道:“法克,我也想唱了。”
    一直坐着的李金方呆住了,他终于抬起了头,因为高扬喜欢这首歌,在闲暇的时候试图分享给他,只是他一直无法接受而已,但是,李金方知道这首歌的歌词大致是什么意思,具体的歌词他给忘了,但他记得一句话。
    莫道男儿心如铁,君不见满川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
    blutimauge这首歌的意思翻译过来就是眼中血。
    高扬端起一杯威士忌一饮而尽,他有些醉了。
    这时叶莲娜跑了过来,拉住了高扬的手,兴奋的大声道:“你不想去唱歌吗?”
    高扬意气风发的道:“好,去唱,可是我想唱维京金属,而小唐尼请来的乐队是流行朋克的风格,怎么办!”
    叶莲娜甜甜的一笑,道:“亲爱的,有我呢!”
    叶莲娜拉着高扬的手就往小舞台上跑,而这时艾琳摇头晃脑的正想再唱,看到叶莲娜和高扬后,艾琳就举着话筒道:“长官,你要唱歌吗?”
    叶莲娜在高扬的耳朵边大声道:“ensiferum的lailaihei,我知道你喜欢,我给你伴奏,我已经练了很长时间了!”
    请来的乐队里有个键盘手,他们有电子琴,拉着高扬上了小舞台上之后,叶莲娜对着键盘手大声道:“借给我用用,谢谢!”
    毫不客气的抢过了还是很专业的电子琴后,叶莲娜细长的手指开始在分成了三层的键盘上翻飞,她硬是用电子琴把一首维京金属加民谣金属的编曲给弹了出来,当然,只是味道和节奏,用电子琴弹出吉他的声音,她还没那么大的本事。
    听到了叶莲娜弹出的乐曲后,艾琳眼睛一亮,大声道:“我喜欢,让我来帮你!”
    艾琳把话筒往高扬手里一塞,把衣服一扔,对着还在舞台上的贝斯手道:“借我用用!”
    lailaihei这首歌的前奏部分比较长,而且一开始比较舒缓,节奏感很强,当叶莲娜和艾琳重复了几遍前奏之后,已经喝了很多的杰克迷迷瞪瞪转了几圈后,对着布鲁斯大声道:“伙计!来吧!”
    布鲁斯轻轻一笑,和摇摇晃晃的杰克一同走到了舞台上后,布鲁斯对着,对着鼓手道:“让他用用你的鼓。”
    鼓手把鼓槌拿在了手里,拼命的摇头,道:“想都别想!”
    杰克醉醺醺的道:“把鼓槌给我,鼓坏了有人赔你,没坏也给你钱,朋友,让我过过瘾。”
    鼓手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站了起来,把鼓槌给了杰克,而布鲁斯则笑嘻嘻的要过了一把吉他。
    高扬彻底傻眼了,他没法唱了,因为键盘和贝斯知道他要唱的歌,能把配曲准确的演奏出来,但是加入了杰克和布鲁斯之后,乐曲立刻就全乱了,尤其是醉醺醺的杰克试敲了几下鼓之后,全乱了。
    就在这时,高扬张大了嘴,因为他看到摩根气势汹汹的走上了舞台,朝剩下唯一的吉他手一指,很是威严的道:“把你的吉他给我!”
    在说话的同时,摩根把身上的衬衣给脱了下去,光着膀子,接过吉他之后,扭头大声道:“我是主音吉他!”
    六十来岁的一个大叔上了一个摇滚风的舞台,莫名其妙的抢过了吉他,把吉他挂在了脖子上,站在了固定着的麦克风之前后,突然高举双手,大吼道:“永远的metallica。”
    没法唱了,这没法唱了,原来互相都不怎么认识,也从没在一起练过的人第一次合作就能像支乐队一样,那不可能,何况高扬要唱的歌这里面估计一多半的人都没听过,还怎么给他伴奏。
    让贤吧,高扬郁闷的举着话筒道:“你们谁打算来唱?”
    这时摩根突然大声道:“metallica的歌你们都会什么?”
    杰克大吼道:“什么都会!”
    metallica这种超级老牌乐队,没听过他们歌的美国人不会很多,摩根和杰克还有布鲁斯三个人都熟悉,就连艾琳和叶莲娜都在点头,甚至高扬,他都熟的不能再熟了。
    摩根大吼道:“one,来吧!”
    就在这时,詹森从人群里跑了出来,他拿着一根苏格兰哨笛,大叫道:“等等我,等我!我也来!”
    詹森没有风笛,但他有只哨笛。
    老夫聊发少年狂,摩根是爽大了,他指了指詹森,大声道:“小子,不许给我乱了音。”
    高扬想下去,却被摩根用手一指,道:“你想干嘛?别说你不会唱,如果你什么乐器都不会,那你就是主唱了,来吧!”
    摩根开始了solo,他的指法有些生疏,但是很快,摩根的演奏就开始熟练了起来,然后,在正确的时机,艾琳和布鲁斯也加入了solo,等杰克的架子鼓一响,高扬也就明白了,摩根是个好手,绝对的吉他好手,即便不是专业级的,也是一等一的高手,而杰克鼓,也不错,真的不错,相对而言,布鲁斯的伴音吉他就差了些。
    高扬光顾着听呢,等应该唱的时候都没唱,这时摩根朝他大喊道:“该你了!”
    高扬开始唱了起来,这首曲子一开始还比较舒缓,他能应付的下来,而等他开始唱之后,叶莲娜的键盘没有任何突兀感的加入了演奏之中,而詹森的哨笛虽然显得有些不太搭调,当加入了之后显得挺有意思的。
    从没一起合练过,高扬唱的不能说难听,但也绝对称不上好听,有时候还有些跑调,因为有些高调他唱不上去,不过这时候谁在乎这个,爽就行了。
    该和音的时候,摩根和艾琳加入了。
    高扬开始的时候还有些拘谨,不过他很快就放开了,就是图一乐嘛,什么好听难听的,敢唱就是胜利,至于生日聚会怎么突然就变成了一支业余摇滚乐队的演唱会,谁在乎啊。
    高扬唱的很高兴,而且不光是他高兴,所有人都高兴,凡是有勇气不怕自己唱的难听的,谁都能上去唱一个,包括那支请来结果却被晾到了一边的乐队,都抓住机会上台体现了一下存在。
    看着不远处的人群在狂欢,李金方却是始终坐在椅子上,静静的看着,直到他听到身边的伊丽莎好像在说话才扭过了头。
    伊丽莎的脸有些红,因为嘈杂的音乐,她不得不对着李金方大声道:“请给我再来一杯,这很好喝。”
    没喝过酒的伊丽莎好像有些喝多了,这让她的胆子大了不少,她冲着李金方晃了晃杯子,道:“你为什么躲在这里?我是因为心理有问题,我有社交恐惧症,你又是为了什么呢?你也有病?”
    瓶子里已经空了,李金方没有说话,站起来去放酒的地方拿了两瓶香槟回来,给伊丽莎倒上之后,才沉声道:“是的,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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