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夜,罗凯睡得极香、极甜。
    仿佛几十年来从来没有睡得如此舒服、平静过,直到顽固的生物钟和村里的鸡鸣声将他叫响。
    他睁开眼睛一看,天已经亮了,旁边的妞妞还在熟睡当中。
    罗凯蹑手蹑脚地起了床,没有将妞妞惊醒,他换上一套自己带来的运动服,拿出牙刷牙膏和毛巾出去洗漱。
    “汪!”
    刚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阿旺摇着尾巴跑了过来,跟罗凯亲热。
    罗凯拍了拍它的脑袋,然后迈开步伐跑出家门,沿着山道向前跑去。
    阿旺一路跟在了后面。
    清晨的山村笼罩在薄雾当中,小径边的草叶上挂着霜,空气异常的清新,气温也非常的低,但罗凯精神抖擞,健步如飞地跑到山顶的水库前。
    这座水库是几十年前村里修建的,面积虽然不是很大,风景却是非常的秀美。
    小时候罗凯经常来这里游泳、钓鱼,不过后来因为被当作全村饮用水来源的缘故,所以这些有趣的活动都被禁止了。
    当然也是为了村里的熊孩子们着想。
    阿旺在树丛里窜来窜去,时不时地冲着某个地方大声地吠叫。
    “走啦!”
    罗凯招呼了一声,带着它回到了家里面。
    其实罗家村这片地很适合搞农家乐,有山有水风光好,而且村里的祠堂和不少老宅很有特色,只要开发起来,绝对能吸引到周边县市的游客。
    只是说说简单,做起来并不容易,首先罗家村通往外界的道路很差,不将这条路修好,就很难让游客上门。
    而修路要花的可不是小钱,至少现在的罗凯是投资不起的。
    但真要是搞起来,那无疑是造福乡梓的大好事。
    心里琢磨着,罗凯在家里前面的晒谷场里拉开架势,开始练习拳脚。
    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晨起练拳的习惯早已深入他的骨髓,一天不练都感觉身上不对劲,而长期的习武生涯,也让他拥有了过人的身手和体魄。
    罗凯练的是红拳。
    红拳在关中地带非常的流行,它起源于周秦、扬名于唐宋、盛行于明清,是中华武学的重要一脉,以内招数丰富、套路繁多、技法全面闻名。
    罗凯学过的拳法不单单只有红拳,还有炮捶、子拳、白猿通背拳、咏春拳等等,但他在红拳上下的功夫最深。
    当年罗氏先人为了躲避战乱躲到山里,才有了今天的罗家村,几百年来出于抵御野兽和盗匪的需要,村里人人练拳习武,堪称是民风彪悍。
    罗凯也是从小习武,几十年打熬的筋骨。
    一套拳路打下来,他浑身热气腾腾,收势的时候长呼了一口气。
    白色的气雾喷出足足有两米多远!
    “看拳!”
    正在这个时候,只听到一声沉喝,一只黝黑粗糙的拳头陡然破空打向了罗凯的肩膀,势大力沉劲道十足。
    罗凯虽惊不乱,不假思索地抬臂格挡,同时后退半步拉开距离。
    啪!
    拳臂相碰发出一声脆响,罗凯的身形晃了晃,扭身起腿侧踢对手。
    砰!
    他踢出的腿被对方挥击的双掌抵住,震开。
    罗凯缩腿再后退了两步。
    出手攻击他并不是别人,正是自家的老爹,只见罗老爹身穿一套灰色的布袄,冷冷地“哼”了一声斥道:“早饭没吃啊?”
    是说罗凯的腿劲不足。
    其实刚才罗凯就知道跟自己过招的是老爹,以前父子两人不知道对练过多少回,现在老爹年纪大了,他自然要尽量收着劲,哪里能真打啊!
    然而罗老爹不领情,还鄙视了一句。
    罗凯也不反驳,一声不吭地重新靠了上去,双拳齐出轰向罗老爹的胸膛。
    罗老爹又“哼”了一声,探手握爪去抓他的手腕。
    瞬间锁住。
    罗凯双臂一振,臂上的肌肉陡然凸起,再次发力前推双拳。
    罗老爹吃不住他的蛮劲,顿时被打入胸前空门。
    但是在击中胸口的刹那,罗凯改拳为掌,力道同时收回了九成,相当于轻轻地拍了一击。
    罗老爹输了一招,也没有脸皮跟自己儿子继续切磋下去,撤手斥道:“哪里学来的歪门邪道,就知道投机取巧。”
    这哪里是歪门邪道,刚才罗凯二次发力的技巧,可是他依据多项武术搏击技巧自己琢磨出来的,在重生世界里修炼了多年。
    罗老爹知道高明,也就嘴硬不服输而已。
    如果是原来的那个罗凯,少不得要跟自家的倔老汉好好辩论一番,但现在他只是笑笑道:“爹,您宝刀未老啊!”
    罗老爹鄙视:“宝刀未老照旧输给你,你是自个往脸上贴金呢!”
    他不是输不起,毕竟老了跟年轻的时候没有办法相比,拳怕少壮那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只是输得太快让他脸上有点挂不住。
    几年没见,罗凯的功夫不但没有落下,反而本事见涨了。
    罗老爹的心情比较复杂。
    “不要练了…”
    罗凯娘站在门口叫道:“先吃早餐,刚刚熬好的红薯粥。”
    罗凯笑着回答道:“来啦。”
    客厅的餐桌上,已经摆满了热腾腾的早餐,除了红薯粥之外,还有白面馍馍、包子、羊杂碎汤等等,十分的丰盛。
    这样的早餐在县城里很常见,在村子里可没有多少人家是这样吃的。
    罗家也不例外,无疑是为了罗凯的胃口。
    罗凯搓了搓手,没有立刻大快朵颐,先跑到卧室看妞妞有没有起来。
    妞妞还在睡呢。
    罗凯娘嗔道:“孩子我来管,你先吃早餐!”
    罗凯只好回来坐到餐桌前,白面馍馍和包子就着羊杂碎汤吃得酣畅淋漓,末了再喝一碗红薯粥,整个人都是暖洋洋的十分舒服。
    无比的满足。
    虽然在京城西郊村的家中,他也能吃到巧巧张罗的丰盛早餐,但是只有在自己真正的家里,才能吃出这样的感觉来。
    回家真好。
    在这一瞬间,罗凯都产生了以后就留在这里不再回京城的想法。
    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家的狗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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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更送上。
    ps:看到一些读者评论,很纳闷有些朋友怎么会认为本书会写后宫,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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