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书心里一喜,半推半就地跟他换了位子,钻到他的被窝里,一下子从地狱到了天堂,忍不住在里面直打滚儿,脚丫子伸到角落里使劲蹭。他睡过的铺位,气味似乎也和她自己的小被窝不太一样,仿佛特别有催眠安神的作用。她蹭着蹭着,就舒舒服服地睡着了。等那被窝凉得差不多了,天也亮了。
直到五六天之后,他们才走到了另一个市集。杜浒用一路上打来的虫蚁鸟雀换了一件旧棉衣,给奉书穿上。他自己只是一身单衣,奉书问他冷不冷,他说没事。
再往北走,便有越来越多的人家置备了火炕,有些是土制,有些是砖制,外面是通气的烟道,里面是灶膛,烧着柴草或者煤炭,把炕烘得热热的,晚上便不那么难熬了。
第一次睡火炕时,奉书死活不敢上去,只怕一觉醒来,自己就变成了香喷喷的大烤活人。留宿他们的那家主人直笑,跟她讲解了半天火炕发热的原委,又向她连连保证,说他们一辈子都是睡在炕上的,她这才半信半疑地爬了上去,留了个心眼儿,把一条胳膊和一条腿悬在了外面。这样就算出了事故,也不至于被整个烘熟。
可是醒来的时候,就变成整个身子都贴在褥子上了。
伴随着严寒的天气,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奇妙之感。他们每行一步,都是奉书一生中所到过的最北的地方。樊良、宝应、山阳、楚州,终于有一天,杜浒指着前方的一条滔滔河流告诉她,那便是淮水。故宋的疆域至此为止。
奉书看着白茫茫的一片河水,心中满是敬畏,问道:“对面就是蒙古的土地?”她极力向对面望去,只盼看到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原大漠。
杜浒摇头,“不,那也都曾是大宋的土地,只是先沦陷于金国,又被蒙古侵占,已经很多年了。”
“金国?”就是岳爷爷一生与之为敌的女真人国家?
杜浒点点头,“靖康之变以后,宋金便以淮水为界,对峙了一百多年。岳飞、韩世忠、刘锜,都是当年屡立功勋的名将,戎马一生,意图北定中原,可惜……”
奉书此前不是没听过这些历史,可此刻看在眼里,仍是难以置信,“所以……所以河对岸,也曾归于大宋?那里住的,也是汉人?”
杜浒笑了:“当然,你担心什么?”
她心中有千千万万个问题,“那过去的金国人,现在在哪儿?”
“有些逃了,剩下的让蒙古人杀了,现在大约是见不到了。”
“那蒙古人的老家,又是哪儿?”
“北方。很远很远的北方。”
“你去过吗?”
“我很想去看看。”
虽然杜浒说,北方也曾在大宋的疆域之内,但一过淮河,奉书还是立刻便有陌生之感。大地是荒芜而空旷的,偶尔见到的树木,也全都没了叶子,张牙舞爪地伸展着光秃秃的枝条。在一望无际的荒原里,孤独的旅人好像沧海一粟,踏着漫漫枯草,路途永远没有尽头。就连呼吸的空气也比南方要粗砺和干燥。有时候,走上一整天,都看不到一处烟火人家。
杜浒说,蒙古与金是世仇。蒙古破金之时,屠戮尤其惨烈,北方的女真人、汉人,还有一些其他民族的百姓,此时都已经所剩无几。而大宋民间富庶,蒙古人南下之后,花花世界,看得眼花缭乱,很多原定的杀戮便改成了掠夺。除了顽强抵抗多年的川蜀被屠得十室九空,樊城、沙市、常州等地被杀鸡儆猴,不少其余的江南城镇却被饶过,以便今后继续向蒙古人贡献粮食、茶叶和丝绸。
“相比之下,哼,咱们还算幸运的。”
奉书摇摇头,不觉得自己的国家有任何幸运之处。
北地全是平原,道路通直,河流不多,走起来较南方要顺利得多。只是旅途中的其他事情就不一定那么顺心了。饭菜的口味越来越浓厚,让她这个吃惯了清淡的江南脾胃有些不适应。当她第一次在小摊上喝到咸豆浆的时候,登时觉得整个人都从里到外的爆炸了。
不是应该加糖吗?就算什么都不加,也应该是好喝的啊,为什么这里面还居然有咸咸的葱香味儿?
但豆浆是花钱买的,也只好眼泪汪汪的咽下去。那卖豆浆的小贩笑吟吟地看着她,大概是觉得自己的豆浆好喝得让她喜极而泣。
她说什么也不肯喝第二口了,想拿去孝敬师父吧,又不太敢。
倒是杜浒看着有点眼馋:“不喝了?剩下的给我。”
奉书不知怎的,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杜浒便接过碗,咕嘟全灌了下去。
那天直到睡觉,他也再没跟她说过一句话。
路上遇到的百姓大部分都是汉人,却和南方的汉人不太一样。奉书这些日子里见到的八尺大汉,几乎比她过去一年里见到的还多,有些竟然和小黑子差不多高。这些北方人神情粗豪,走路带风,说话嗓门粗大,就连女人也多是粗手大脚,一身豪气,比起江南儿女的文弱婉约,简直是天壤之别。杜浒在南方人里本来也算极高大的,有一日走到市镇里,和一群燕赵汉子混在一起,居然也没那么显眼了。
还有些男人,头上虽然梳着汉人的发髻,却能明显看出头发参差不齐,像是被不小心斩断过一样。杜浒悄悄对她说,那定是幸存的女真人。他们本来像蒙古人一样剃发梳辫,但为了逃避蒙古的屠杀,很多人留了头发,穿了汉衣,假充汉人,慢慢的就也和汉人没区别了。
奉书左顾右盼,惊奇赞叹,每一天都好像到了一个新的世界。
当然北方也少不了大批的蒙古人。和其他百姓相比,他们人数不多,但大多是城镇里的长官和富户,出行时颐指气使,旁人都要恭恭敬敬地让路。有一次,他们候在路边,等着一个达鲁花赤的车仗经过——那是元廷委派到各个被征服地区的军政长官。杜浒突然拉了拉她,低声道:“看,色目人!你见没见过?”
奉书抬眼一眼,只见车子上那人皮肤黝黑,头上一圈圈缠着棕色的布,好像顶了个大帽子,鼻子弯得像鱼钩,一双眼睛大得出奇,眼里的瞳仁是黄色的,比李恒的眼睛颜色还要浅些。她看呆了,又是好奇,又有些害怕。
当地的百姓却似乎司空见惯,只是恭敬低头,并不敢多看一眼。那色目人随即发现有个小孩在盯着自己看,用奉书听不懂的语言骂了一声。随行的侍从随即大声呵斥,一鞭子甩了过来。奉书连忙侧身躲了过去。好在这侍从也意在警告,并无意与她为难,见她退下,也就罢了。
等车仗过去,她急忙问:“那是什么人?他是哪儿来的?”
杜浒却也说不上来,皱眉猜是畏兀儿人、天竺人、波斯人,又都觉得不像,最后说:“总之,都是蒙古治下的地界上的人,谁分得清呢。”
“他们跑到我们汉人地方做什么?”
杜浒失笑道:“做长官啊。再说,现在天下都是蒙古的,他们是在自家国土上跑来跑去,谁管得着?”
“那,为什么不是汉人做长官?”
“傻孩子,寻常汉人是不能做长官的。”
“那色目人连一句汉话都不会说,如何管得汉人?”
“自有汉人做他的手下,帮他传译。”
奉书只觉得有什么不对,一时却也说不上来。江西家乡,此刻会不会也成了这个样子?父亲在赣州的那个精致府邸,此刻若是还在,会不会也住进了一个弯鼻子的色目人?他会不会也拿着一个大鞭子,随意抽打家乡的那些汉人小孩?
她突然想到了“鸠占鹊巢”这个词,心里一下子不是滋味,只想将那色目人狠狠地骂几句、踢一脚,才解气。
但这一年来的经验和阅历告诉她,这样做于事无补。若说那些侵占她家乡、害她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是一只丑陋的猛兽,眼前这个用鞭子抽人的色目人,充其量不过是猛兽脚爪上的一根指甲罢了。
她只得像大人一样叹了口气。
那达鲁花赤的车仗拐了个弯,在一个圆顶小楼旁边停下了。那色目长官前呼后拥地进了去。
奉书从没见过那样的建筑,使劲拉杜浒,问:“那是什么?”
直到五六天之后,他们才走到了另一个市集。杜浒用一路上打来的虫蚁鸟雀换了一件旧棉衣,给奉书穿上。他自己只是一身单衣,奉书问他冷不冷,他说没事。
再往北走,便有越来越多的人家置备了火炕,有些是土制,有些是砖制,外面是通气的烟道,里面是灶膛,烧着柴草或者煤炭,把炕烘得热热的,晚上便不那么难熬了。
第一次睡火炕时,奉书死活不敢上去,只怕一觉醒来,自己就变成了香喷喷的大烤活人。留宿他们的那家主人直笑,跟她讲解了半天火炕发热的原委,又向她连连保证,说他们一辈子都是睡在炕上的,她这才半信半疑地爬了上去,留了个心眼儿,把一条胳膊和一条腿悬在了外面。这样就算出了事故,也不至于被整个烘熟。
可是醒来的时候,就变成整个身子都贴在褥子上了。
伴随着严寒的天气,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奇妙之感。他们每行一步,都是奉书一生中所到过的最北的地方。樊良、宝应、山阳、楚州,终于有一天,杜浒指着前方的一条滔滔河流告诉她,那便是淮水。故宋的疆域至此为止。
奉书看着白茫茫的一片河水,心中满是敬畏,问道:“对面就是蒙古的土地?”她极力向对面望去,只盼看到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原大漠。
杜浒摇头,“不,那也都曾是大宋的土地,只是先沦陷于金国,又被蒙古侵占,已经很多年了。”
“金国?”就是岳爷爷一生与之为敌的女真人国家?
杜浒点点头,“靖康之变以后,宋金便以淮水为界,对峙了一百多年。岳飞、韩世忠、刘锜,都是当年屡立功勋的名将,戎马一生,意图北定中原,可惜……”
奉书此前不是没听过这些历史,可此刻看在眼里,仍是难以置信,“所以……所以河对岸,也曾归于大宋?那里住的,也是汉人?”
杜浒笑了:“当然,你担心什么?”
她心中有千千万万个问题,“那过去的金国人,现在在哪儿?”
“有些逃了,剩下的让蒙古人杀了,现在大约是见不到了。”
“那蒙古人的老家,又是哪儿?”
“北方。很远很远的北方。”
“你去过吗?”
“我很想去看看。”
虽然杜浒说,北方也曾在大宋的疆域之内,但一过淮河,奉书还是立刻便有陌生之感。大地是荒芜而空旷的,偶尔见到的树木,也全都没了叶子,张牙舞爪地伸展着光秃秃的枝条。在一望无际的荒原里,孤独的旅人好像沧海一粟,踏着漫漫枯草,路途永远没有尽头。就连呼吸的空气也比南方要粗砺和干燥。有时候,走上一整天,都看不到一处烟火人家。
杜浒说,蒙古与金是世仇。蒙古破金之时,屠戮尤其惨烈,北方的女真人、汉人,还有一些其他民族的百姓,此时都已经所剩无几。而大宋民间富庶,蒙古人南下之后,花花世界,看得眼花缭乱,很多原定的杀戮便改成了掠夺。除了顽强抵抗多年的川蜀被屠得十室九空,樊城、沙市、常州等地被杀鸡儆猴,不少其余的江南城镇却被饶过,以便今后继续向蒙古人贡献粮食、茶叶和丝绸。
“相比之下,哼,咱们还算幸运的。”
奉书摇摇头,不觉得自己的国家有任何幸运之处。
北地全是平原,道路通直,河流不多,走起来较南方要顺利得多。只是旅途中的其他事情就不一定那么顺心了。饭菜的口味越来越浓厚,让她这个吃惯了清淡的江南脾胃有些不适应。当她第一次在小摊上喝到咸豆浆的时候,登时觉得整个人都从里到外的爆炸了。
不是应该加糖吗?就算什么都不加,也应该是好喝的啊,为什么这里面还居然有咸咸的葱香味儿?
但豆浆是花钱买的,也只好眼泪汪汪的咽下去。那卖豆浆的小贩笑吟吟地看着她,大概是觉得自己的豆浆好喝得让她喜极而泣。
她说什么也不肯喝第二口了,想拿去孝敬师父吧,又不太敢。
倒是杜浒看着有点眼馋:“不喝了?剩下的给我。”
奉书不知怎的,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杜浒便接过碗,咕嘟全灌了下去。
那天直到睡觉,他也再没跟她说过一句话。
路上遇到的百姓大部分都是汉人,却和南方的汉人不太一样。奉书这些日子里见到的八尺大汉,几乎比她过去一年里见到的还多,有些竟然和小黑子差不多高。这些北方人神情粗豪,走路带风,说话嗓门粗大,就连女人也多是粗手大脚,一身豪气,比起江南儿女的文弱婉约,简直是天壤之别。杜浒在南方人里本来也算极高大的,有一日走到市镇里,和一群燕赵汉子混在一起,居然也没那么显眼了。
还有些男人,头上虽然梳着汉人的发髻,却能明显看出头发参差不齐,像是被不小心斩断过一样。杜浒悄悄对她说,那定是幸存的女真人。他们本来像蒙古人一样剃发梳辫,但为了逃避蒙古的屠杀,很多人留了头发,穿了汉衣,假充汉人,慢慢的就也和汉人没区别了。
奉书左顾右盼,惊奇赞叹,每一天都好像到了一个新的世界。
当然北方也少不了大批的蒙古人。和其他百姓相比,他们人数不多,但大多是城镇里的长官和富户,出行时颐指气使,旁人都要恭恭敬敬地让路。有一次,他们候在路边,等着一个达鲁花赤的车仗经过——那是元廷委派到各个被征服地区的军政长官。杜浒突然拉了拉她,低声道:“看,色目人!你见没见过?”
奉书抬眼一眼,只见车子上那人皮肤黝黑,头上一圈圈缠着棕色的布,好像顶了个大帽子,鼻子弯得像鱼钩,一双眼睛大得出奇,眼里的瞳仁是黄色的,比李恒的眼睛颜色还要浅些。她看呆了,又是好奇,又有些害怕。
当地的百姓却似乎司空见惯,只是恭敬低头,并不敢多看一眼。那色目人随即发现有个小孩在盯着自己看,用奉书听不懂的语言骂了一声。随行的侍从随即大声呵斥,一鞭子甩了过来。奉书连忙侧身躲了过去。好在这侍从也意在警告,并无意与她为难,见她退下,也就罢了。
等车仗过去,她急忙问:“那是什么人?他是哪儿来的?”
杜浒却也说不上来,皱眉猜是畏兀儿人、天竺人、波斯人,又都觉得不像,最后说:“总之,都是蒙古治下的地界上的人,谁分得清呢。”
“他们跑到我们汉人地方做什么?”
杜浒失笑道:“做长官啊。再说,现在天下都是蒙古的,他们是在自家国土上跑来跑去,谁管得着?”
“那,为什么不是汉人做长官?”
“傻孩子,寻常汉人是不能做长官的。”
“那色目人连一句汉话都不会说,如何管得汉人?”
“自有汉人做他的手下,帮他传译。”
奉书只觉得有什么不对,一时却也说不上来。江西家乡,此刻会不会也成了这个样子?父亲在赣州的那个精致府邸,此刻若是还在,会不会也住进了一个弯鼻子的色目人?他会不会也拿着一个大鞭子,随意抽打家乡的那些汉人小孩?
她突然想到了“鸠占鹊巢”这个词,心里一下子不是滋味,只想将那色目人狠狠地骂几句、踢一脚,才解气。
但这一年来的经验和阅历告诉她,这样做于事无补。若说那些侵占她家乡、害她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是一只丑陋的猛兽,眼前这个用鞭子抽人的色目人,充其量不过是猛兽脚爪上的一根指甲罢了。
她只得像大人一样叹了口气。
那达鲁花赤的车仗拐了个弯,在一个圆顶小楼旁边停下了。那色目长官前呼后拥地进了去。
奉书从没见过那样的建筑,使劲拉杜浒,问:“那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