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浒见她神色回复如常,这才开口问:“怎的这么久都没消息?这一阵子忙,脱不开身?”
奉书一个激灵,点点头,重复道:“是,这一阵子忙,脱不开身……是了,新年快要到了,全府上下都不得闲,都在准备过年呢。”
杜浒哈哈一笑,“怎么,又要服丧了?”
蒙古人过的新年,与汉人新年日期基本相符,是一年中最盛大的节日,称为“白节”,又叫做“查干萨日”。蒙古人以白色为纯洁、吉祥之色,是日大汗及一切臣属皆衣白袍,各地属国进献白马、白象、白驼、白色哈达等物,在街上浩浩荡荡地一路运进皇宫,围睹之人数以万计。家家户户门口悬挂白幡,城内百姓不论男女老少,也都着白衣,互赠白色之物,互相抱吻,俾使全年纳福。到了晚间,大汗、太子和后妃会在宫城城墙上露面,接受百姓的顶礼膜拜,然后便是全城狂欢,敬酒、聚餐、歌舞、赛马,不一而足。
但在汉人眼里,这些习俗自然是晦气之极,与吊丧服孝无异。大都城的汉人百姓虽然也全身衣白,但总会在袖口纳一圈不显眼的红边,在发冠里簪一朵彩色小花,或是踏上一双颜色鲜艳的鞋子,藏在白袍底下,以便与真正的服丧区分开来。至于拥抱、接吻之事,也自然而然地收敛成作揖、磕头。
去年奉书刚刚来到太子府,还在做粗活时,便见识了一次蒙古新年。盛大的庆典在她眼里如同百鬼夜行,把她吓了个半死,一夜不敢出门。而今年她作为公主的贴身侍婢之一,也免不得穿上一身素裙,陪伴公主出门见客。为了应付这一天,她早就给自己做好了一件要多花哨有多花哨的拼布红肚兜,早早便穿在了身上,以冲淡那一天的不祥之气。
想到这儿,她又忽然抿嘴一笑,从怀里掏出一个朱红绣万字纹百褶荷包,塞到杜浒手上,“这个给你,到时辟邪用。”没等他发话,又赶紧道:“没怎么费眼睛。绣花布料都是用现成的,这么简单的式样,我闭着眼睛也能缝。”
其实以她的身份,哪里去领多余的绣花布料?那荷包是她用缝肚兜剩下的碎布做的。她的初衷不过是物尽其用,避免浪费,可缝着缝着,却平白觉得有些异样。及至把肚兜贴身穿好,肌肤与布料相贴,才突然明白了哪里不对劲,脸红得堪比手中那个刚刚完工的荷包。但木已成舟,荷包既然已经缝好了,不送出去未免可惜。
况且杜浒似乎十分喜欢。他才不管荷包是什么颜色布料,能用就成,立刻就接过去,揣在了袖子里,笑道:“来得正好。我原先的手袋昨天刚刚破了,漏了我不少钱,心疼之至。”
奉书正窃喜呢,杜浒从袖子里掏出样东西,在她眼前晃了晃,笑道:“我也有样东西给你……不是吃的。”
奉书连忙抓过去,只见那是一团软软的红布条,摸起来滑滑的。
“新年快到啦,过了年就是你生日。师父也没什么好东西给你,扯几尺红头绳,给你过年时打扮打扮。你们小姑娘是不是就喜欢这些?”
奉书对梳妆打扮的事向来不怎么上心,但头绳捧在手里,仍是忍不住乐开了花,连连点头,嘻嘻笑道:“喜欢,喜欢,谢谢师父!”
他居然还记得自己生日。
杜浒有些得意,说:“你看看,这是绸布面儿,带绣花的,是那家店里最贵的呢,店家娘子说,今年就流行这种花样儿。”
奉书更是扑哧一笑,心里面说:“你被坑啦。”
(以下
作者有话要说: 脸却微微的红了。其实她在太子府的吃穿用度着实不差,头上扎的各样饰物,每一件都比这一把头绳要贵重得多。但她自然不指望杜浒能估出这些脂粉头饰的价值。
她当即就拆下了太子府里赏下的发簪发夹,把红头绳扎上,仔仔细细地系了两个蝴蝶结,又鬼使神差地问:“好不好看?”
杜浒斜睨了她一眼,嗤的一笑,说:“小丫头片子,还知道臭美了?”
不出意料的还是把她当小孩子。小孩子就没有好看的权利了?
奉书一撇嘴,“你说嘛!”
------------------------------
近来蠢作者接到不少威胁信说杜叔如果再不开窍就板砖砸他。为了男主的生命安全,有必要给他解释一下。
*
男主是大叔,但不是萝莉控。眼前这个十三四岁没发育完的黄毛小丫头,他要是真能动心,放在现代我们会报警,放在古代……也有点禽兽……(宋代由于经济发达,女性的平均结婚年龄比较晚,在18-20岁之间。13岁怎么都太小。所以昨天当杜浒以为奉丫头想嫁人的时候才会懵逼)。
*
再者,传道授业算是养成,但绝不是养来自己吃的。杜叔虽然是不拘小节的江湖豪侠,但他始终没忘了奉丫头是丞相之女,对她还是以责任为主,有种替丞相照顾遗孤的意思。又是给他磕过头的小徒弟,所以他到现在为止还是把奉丫头当小孩来看。
*
最后,本作者作为看着奉丫头长大的亲妈(众人:滚),我希望她收获的是一段平等的、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感情,而不是被当做小孩一般的宠溺和纵容。同理,作为一个历经坎坷的优质男主,杜叔以后的理想伴侣,应该是一个成熟睿智,能和他历经风雨的的小女人,而不是一个要他照顾的小萝莉。要走到这一步,两人还有很长的路~~~
*
奉书:呜呜,我要长大成熟才能和师父平等对不对?还要多久啊??
傻丫头,急什么,趁着你师父没开窍,赶紧占便宜啊,人小不怪嘛 o(*≧▽≦)ツ 看到刺桐姐姐和熊猫姐姐的地雷了嘛?就是奖励你哒!(づ ̄ 3 ̄)づ
第139章 0102
作者有话要说: ·浩劫真千载,浮生又一年·
`
不出意料的还是把她当小孩子。小孩子就没有好看的权利了?
`
奉书一撇嘴,“你说嘛!”晃着脑袋上两个小髻子,眼巴巴看他。
`
杜浒却只是笑她,仍是吝啬那句简简单单的称赞。小孩子都不禁夸,夸她用功,她还知道从此多用功。夸她好看,有什么用?以后时间都花在打扮上了。
`
奉书一看他眼神,就知道他的意思,跟他杠上了,气得一鼓腮,“不说就闹你!”往他怀里一钻,咯吱他腰。不是把我当小孩子吗?小孩子撒娇撒痴,肆无忌惮,你总管不着吧。趁着还小,多抱抱总不吃亏。
`
杜浒“哎唷”一声,忍不住笑出两声,赶紧把她制服了,推开,“别没大没小的!”顿了顿,又加一句:“以后再这样,揍你。”
以上
小丫头似乎让他纵容得太久,又或是在蒙古人堆中混了太久,有些不知高低了。虽然往他怀里扑的时候他也不讨厌,但既然做了师父,总要承担训导的责任。否则以后见了其他男人,也跟鞑子似的随便搂搂抱抱,那还了得?
奉书见他板起脸来,自己讨了个没趣,只好赶紧收敛,自己给自己找场子,“觉得不好看就明说嘛,头绳我不系就行了。”赌气把头绳扯下来,头发散了。
奉书一个激灵,点点头,重复道:“是,这一阵子忙,脱不开身……是了,新年快要到了,全府上下都不得闲,都在准备过年呢。”
杜浒哈哈一笑,“怎么,又要服丧了?”
蒙古人过的新年,与汉人新年日期基本相符,是一年中最盛大的节日,称为“白节”,又叫做“查干萨日”。蒙古人以白色为纯洁、吉祥之色,是日大汗及一切臣属皆衣白袍,各地属国进献白马、白象、白驼、白色哈达等物,在街上浩浩荡荡地一路运进皇宫,围睹之人数以万计。家家户户门口悬挂白幡,城内百姓不论男女老少,也都着白衣,互赠白色之物,互相抱吻,俾使全年纳福。到了晚间,大汗、太子和后妃会在宫城城墙上露面,接受百姓的顶礼膜拜,然后便是全城狂欢,敬酒、聚餐、歌舞、赛马,不一而足。
但在汉人眼里,这些习俗自然是晦气之极,与吊丧服孝无异。大都城的汉人百姓虽然也全身衣白,但总会在袖口纳一圈不显眼的红边,在发冠里簪一朵彩色小花,或是踏上一双颜色鲜艳的鞋子,藏在白袍底下,以便与真正的服丧区分开来。至于拥抱、接吻之事,也自然而然地收敛成作揖、磕头。
去年奉书刚刚来到太子府,还在做粗活时,便见识了一次蒙古新年。盛大的庆典在她眼里如同百鬼夜行,把她吓了个半死,一夜不敢出门。而今年她作为公主的贴身侍婢之一,也免不得穿上一身素裙,陪伴公主出门见客。为了应付这一天,她早就给自己做好了一件要多花哨有多花哨的拼布红肚兜,早早便穿在了身上,以冲淡那一天的不祥之气。
想到这儿,她又忽然抿嘴一笑,从怀里掏出一个朱红绣万字纹百褶荷包,塞到杜浒手上,“这个给你,到时辟邪用。”没等他发话,又赶紧道:“没怎么费眼睛。绣花布料都是用现成的,这么简单的式样,我闭着眼睛也能缝。”
其实以她的身份,哪里去领多余的绣花布料?那荷包是她用缝肚兜剩下的碎布做的。她的初衷不过是物尽其用,避免浪费,可缝着缝着,却平白觉得有些异样。及至把肚兜贴身穿好,肌肤与布料相贴,才突然明白了哪里不对劲,脸红得堪比手中那个刚刚完工的荷包。但木已成舟,荷包既然已经缝好了,不送出去未免可惜。
况且杜浒似乎十分喜欢。他才不管荷包是什么颜色布料,能用就成,立刻就接过去,揣在了袖子里,笑道:“来得正好。我原先的手袋昨天刚刚破了,漏了我不少钱,心疼之至。”
奉书正窃喜呢,杜浒从袖子里掏出样东西,在她眼前晃了晃,笑道:“我也有样东西给你……不是吃的。”
奉书连忙抓过去,只见那是一团软软的红布条,摸起来滑滑的。
“新年快到啦,过了年就是你生日。师父也没什么好东西给你,扯几尺红头绳,给你过年时打扮打扮。你们小姑娘是不是就喜欢这些?”
奉书对梳妆打扮的事向来不怎么上心,但头绳捧在手里,仍是忍不住乐开了花,连连点头,嘻嘻笑道:“喜欢,喜欢,谢谢师父!”
他居然还记得自己生日。
杜浒有些得意,说:“你看看,这是绸布面儿,带绣花的,是那家店里最贵的呢,店家娘子说,今年就流行这种花样儿。”
奉书更是扑哧一笑,心里面说:“你被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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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脸却微微的红了。其实她在太子府的吃穿用度着实不差,头上扎的各样饰物,每一件都比这一把头绳要贵重得多。但她自然不指望杜浒能估出这些脂粉头饰的价值。
她当即就拆下了太子府里赏下的发簪发夹,把红头绳扎上,仔仔细细地系了两个蝴蝶结,又鬼使神差地问:“好不好看?”
杜浒斜睨了她一眼,嗤的一笑,说:“小丫头片子,还知道臭美了?”
不出意料的还是把她当小孩子。小孩子就没有好看的权利了?
奉书一撇嘴,“你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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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蠢作者接到不少威胁信说杜叔如果再不开窍就板砖砸他。为了男主的生命安全,有必要给他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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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是大叔,但不是萝莉控。眼前这个十三四岁没发育完的黄毛小丫头,他要是真能动心,放在现代我们会报警,放在古代……也有点禽兽……(宋代由于经济发达,女性的平均结婚年龄比较晚,在18-20岁之间。13岁怎么都太小。所以昨天当杜浒以为奉丫头想嫁人的时候才会懵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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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传道授业算是养成,但绝不是养来自己吃的。杜叔虽然是不拘小节的江湖豪侠,但他始终没忘了奉丫头是丞相之女,对她还是以责任为主,有种替丞相照顾遗孤的意思。又是给他磕过头的小徒弟,所以他到现在为止还是把奉丫头当小孩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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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本作者作为看着奉丫头长大的亲妈(众人:滚),我希望她收获的是一段平等的、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感情,而不是被当做小孩一般的宠溺和纵容。同理,作为一个历经坎坷的优质男主,杜叔以后的理想伴侣,应该是一个成熟睿智,能和他历经风雨的的小女人,而不是一个要他照顾的小萝莉。要走到这一步,两人还有很长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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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书:呜呜,我要长大成熟才能和师父平等对不对?还要多久啊??
傻丫头,急什么,趁着你师父没开窍,赶紧占便宜啊,人小不怪嘛 o(*≧▽≦)ツ 看到刺桐姐姐和熊猫姐姐的地雷了嘛?就是奖励你哒!(づ ̄ 3 ̄)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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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浩劫真千载,浮生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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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料的还是把她当小孩子。小孩子就没有好看的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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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书一撇嘴,“你说嘛!”晃着脑袋上两个小髻子,眼巴巴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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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浒却只是笑她,仍是吝啬那句简简单单的称赞。小孩子都不禁夸,夸她用功,她还知道从此多用功。夸她好看,有什么用?以后时间都花在打扮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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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书一看他眼神,就知道他的意思,跟他杠上了,气得一鼓腮,“不说就闹你!”往他怀里一钻,咯吱他腰。不是把我当小孩子吗?小孩子撒娇撒痴,肆无忌惮,你总管不着吧。趁着还小,多抱抱总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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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浒“哎唷”一声,忍不住笑出两声,赶紧把她制服了,推开,“别没大没小的!”顿了顿,又加一句:“以后再这样,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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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丫头似乎让他纵容得太久,又或是在蒙古人堆中混了太久,有些不知高低了。虽然往他怀里扑的时候他也不讨厌,但既然做了师父,总要承担训导的责任。否则以后见了其他男人,也跟鞑子似的随便搂搂抱抱,那还了得?
奉书见他板起脸来,自己讨了个没趣,只好赶紧收敛,自己给自己找场子,“觉得不好看就明说嘛,头绳我不系就行了。”赌气把头绳扯下来,头发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