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花回来的时候,看到了床上抱在一起睡着的两个脑袋,微微发愣。
    她足足在那里呆愣了两分钟,这才轻轻走到一边的沙发上坐下。
    花生是那种坏坏的性格,看似乖巧,骨子里其实很狡猾。
    她喜欢跟人撒娇卖萌,大多数时间只是在戏耍大人,因为她知道撒娇卖萌的样子能够获得大人的欢心,往往是从大人那里得到好处后就不理人家了,傲娇的很。
    可是对胡子,她表现的有些过于热情,并且放下了戒备,就好像他们之间有一丝交好的缘分,一相遇就成了一对人,活脱脱的一幅父子相。
    呵呵,大花苦笑一下,叹了口气,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看看时间还早,也不忙着叫他们。
    如今吃饭也没个饭时,饥一顿饱一顿,总之有食物的时候就想吃,当然几顿不吃也无所谓了,每个在末日世界里活下来的人,谁还没挨过几次饿啊。
    就等到晚上吧,等他们起来再吃。
    大花在沙发上坐着,慢慢睡着,做了个美梦,回到了童年,自己的家中,她追着爸爸要抱抱举高高转圈圈,然后爸爸就满足她。
    那么的幸福,大花快乐的笑着,最后笑得醒了过来。
    这一觉看来睡得很久,窗外已是夕阳漫天,出奇的天气并没有变得很冷。
    这是个暖春,气温即使到了黄昏也有十五六度,不知道晚上会不会降温下来。
    大花起身走过去推开窗户,回头看一大一小两个人已经坐起来,正在揉眼睛。
    “醒了,快起来吃饭吧,菜都要去热了。”
    花生或许是睡得开心了,咯咯咯一阵傻笑。
    大花走过去把小孩子拉起来,点着她的鼻子道:
    “笑什么笑?起来就笑。”
    “呵呵,胡子叔叔身上可暖和了,比妈妈身上暖和。”
    哦,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
    大花撇撇嘴,她是有些体寒的,晚上睡觉的时候身体跟冰块一样。
    不过这也没什么,女人大多有这样的毛病。
    而男人体热也实属正常,何况看胡子的年级,二十岁出头不会大多少,如果把胡子刮了那就是个青春洋溢的小伙子嘛,他的体温当然会高。
    女儿这就背叛了自己,抱着她睡了这么多年,如今和男人睡了一觉,起床后就开始傻笑了,好没良心,也好花痴。
    大花不太开心的带着花生去洗了脸擦了手,回来把她放到沙发上,这才离开去厨房把自己准备的菜饭全都弄到屋子里来。
    如果是以前作为大小姐时,她可从来不会在房间里吃东西,一股子味道。
    现在不会了,末日里的人们都养成了在自己小窝里吃东西的习惯,这样会有安全感。
    杨牧这时也已经起床,梳洗出来看到大花弄上来的菜,眼睛一下就瞪圆了。
    “嗯,做的有些多,主要是想要多做几样,咱们都改善改善生活。”
    这里有整只鸡,有鱼,有猪大腿,有炒猪肉,有鸡蛋,还有一些蔬菜,有大米饭和馒头。
    “这些都是你做的?”
    “嗯。”
    杨牧实在是没想到,堂堂的李大小姐竟然已经练成了如此的手艺,最起码这些菜的颜色看着都很诱人,或者说很有卖相。
    杨牧快速坐下拿起筷子吃了一口鱼。
    “哇!好吃!”
    这不是假的,而是真的好吃,比温思佳做的饭好吃一百倍!
    当然了,也不能这样诋毁温思佳,温思佳也在努力呢,相隔几年,弄不好她也已经进步了。
    不过就目前而言,李大花做的菜是杨牧吃过最好吃的,他把每一道菜全都吃了一遍,最终确定自己的评价。
    小短腿来到杨牧身边,抱着他的大腿,脸蛋贴在了他的膝盖上,黏糊糊有气无力的样子。
    短腿道:“胡子抱我。”
    大花道:“你没长骨头啊!”
    杨牧道:“吃饭别说孩子!”
    杨牧很有脾气的阻止了人家孩子妈的话,伸手把小花生弄上来。
    睡了一觉后,杨牧觉得自己和花生的感情明显变深了。
    李大花严肃的表情散去,换上了一抹惔笑。
    好吧,还能怎么样呢,看这一对,自己似乎都插不上话了呢,花生背叛的很彻底。
    不过花生只是身体背叛了,与那人紧紧帖在一起,嘴上还在帮着妈妈撑场子。
    “妈妈做的鸡肉是最好吃的,不信你把鸡大腿拿来我给你尝一口。”
    “啥?你给我尝?”
    杨牧耿直的把鸡大腿拿过来,送到花生嘴边。
    花生撕了一大口下去,一边嚼一边说话。
    “嗯嗯,好吃好吃!胡子叔叔,我已经帮你证明了,妈妈做的鸡肉果然是最好吃的。”
    杨牧莞尔,这小机灵鬼,真是可爱死了。
    “来给我吧,你好好自己吃就行了,她吃饭折腾得很。”
    李大虎过去伸手抱过花生,花生还有些不情愿,而杨牧还有点舍不得。
    不过终究被李大花直接把孩子给抢了去。
    杨牧看着花生笑,吃了几口东西,也就顾不得孩子了,这可是好久没有接触到的美味。
    “有酒吗?”
    “有,在门外走廊里,我让小六搬得啤酒过来,木兰城啤酒厂生产的森雪,味道还可以,有点末日前扎啤的味道。”
    “我自己去拿。”
    杨牧乐呵呵走出去拎了两箱啤酒进来,打开一瓶起开直接喝了半瓶。
    “哇,真不错!”
    杨牧的心情更加好了,喝着酒,吃着肉,逗逗孩子,偶尔调戏下孩子她妈,还是当着孩子的面,生活一下安逸下来,让杨牧都几乎忘了自己的烦心事。
    可惜最终还是被李大花提起。
    “今天到底和谁打架了?是不是那个男孩母亲的帮手?”
    “谁?”
    “就是在地道里遇到的那个母子,你杀了男孩,他的母亲不是跑了吗?”
    “哦,不是她,她早就被我干掉了。”
    “啊?早就被你干掉了?什么时候?”
    “过索道绳索不是断了吗?她搞的,然后我去把她给干了。”
    “当时你根本没离开队伍啊!那么说我们不是被风吹上来的?你弄的?”
    “小娘们儿,你哪来的那么多为什么?倒酒!”
    杨牧摆出一副大爷的模样,这时候倒是很像杨牧了,不过李大花已经先入为主认为胡子绝不是杨牧,因此也不觉得有什么怪异的,只是想自己可能和胡子熟悉起来了,所以胡子才这样大咧咧。
    伸出一只手给杨牧倒满了一杯酒,李大花又问道:
    “不是和她,那是和谁呢?感觉很厉害的样子,应该不是末日商人公会的人吧?还是杨虎的残党?”
    “都不是,不过你既然问起来了,我也要给你提前说一下,过两天如果我忽然失踪,你也不要去找我,就继续回去木兰城好了,到时候我会去木兰城找你们的。”
    “失踪?你会失踪吗?”
    “嗯,和人约了架,如果我打不过他,弄不好会先逃跑什么的。”
    “和谁约了架?你都打不过吗?”
    李大花一脸的担忧。
    “能不能吃饭了?你是我老婆吗?”
    李大花愣了下,然后也觉得自己的话是有些多了,怎么那么关心他的是,真是没事闲的。
    ......
    木兰港入夜的时候有最美丽的景色,因为这里依山傍海。
    很多人生活在围墙内,而围墙外并不安宁,丧尸还是很多很多,人们甚至已经习惯了他们的存在,也很少有人愿意主动去清理丧尸。
    又不是多到没地方让人类生存了,干嘛要去招惹他们?
    大家都觉得与人斗要比与丧尸斗来的轻松,所以到底是丧尸更可怕一些还是人心更残忍,其实很多时候,很多末日中人都区分不开。
    木兰城派的特使已经在这里,其实不是外派,原本他就住在木兰城,名叫莫克马。
    莫克马应该是少数民主,具体哪个族他自己也说不清,反正看着像是个大鼻子老外。
    听说杨虎被人杀了,新的杨虎城城主出现,莫克马有些开心。
    “哼!那个垃圾,答应给我一个美妞,已近是两个月前的事儿,一直没有给我送来,活该!哈哈!”
    “大人,那咱们这次去刚好可以从新的城主那里把你看中的美女弄来啊!”
    “是的!哈哈,他新官上任,总要孝敬我这个特使,要不然我就给他打小报告,让总部派高手过来,直接给他干了!不不不,我身边也要带几个厉害的,如果他不上道,我就直接干了他,倒时让你做那边的城主。”
    狗兔子陶俊毅乐得瞪圆了双眼,然后大喊出声。
    “别动!大人别动!”
    莫克马原本刚吃完饭正走在大街上散步,考虑是明天出发还是后天出发。
    被陶俊毅的喊声吓了一跳,急忙站住。
    陶俊毅跪下,将脸贴在地面上,侧脸对着陶俊毅,一只眼睛向上挑着,似乎是想要与莫克马对焦。
    同时他抬起手,指着莫克马的鞋子激动地道:
    “老大!你看!老大你看!是鸟屎!”
    莫克马释然了,微微挑了挑眉毛,脸上漏出了笑容。
    看着也就二十几岁,带着眼睛的文弱少年这时有些疯狂,他伸出了自己的舌头,然后靠近莫克马的皮鞋,将那一坨鸟屎全部添了下去,吃进嘴里,而后又反复的将那鞋面添的干干净净。
    “老大你看,这样干不干净,干不干净?嘿嘿!”
    “懂事!俊逸啊,你只用了十二天的时间就成为了我的狗腿子,果然是有原因的,你是个天才!”
    “啊!老大,你的这只鞋子被我添了,那只还没有添,这看着也不对称啊,您别动,我再把这只给你添了!”
    “哈哈!好好好!俊逸啊,我收回刚才的话,说你是个天才简直侮辱了你,你是恒古不出的奇才啊!你这种人其实很适合末日,因为你可以成为一条让人娱乐的狗,这是你活下来的价值。我今天真是很开心,哈哈哈。”
    莫克马笑,陶俊毅也跟着笑,然后依然跪在那里舔着莫克马的皮鞋。
    周围有很多人来回走过,看到这样的一幕其实并不惊奇,这就是末日的原罪,有很多人更加会去虐待别人,而也有一些人会如同这样,更加的会去跪添。
    只有一些女人觉得可惜,看看文质彬彬的帅哥,其实他本可以找个女土豪包养的,他有这个颜值,干嘛还如此委屈自己呢?
    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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