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初的北凉,似乎还带着丝丝的暖意,这在冬天是很不正常的事情,毕竟这里可是地处北方。
    而因为有那座高耸入云的山脉隔绝了绝大部分的冰雪寒风,让山脉附近的这座小城,即便是在冬天,也散着春日的气息。
    春留,就是他们现在抵达的一座小城。
    北凉的冬天,绝大部分地区都是雪花不绝,一直能下到来年开春,是三个大国里最冷的一个国家了,可是即便是在这个国家,也依旧会有这样一座四季如春的小城。
    比起别的地方冬季里的荒芜,在春留城内,到处都是青翠植被,各色花草,百姓的生活看似也是舒缓悠闲。
    来到这座小城,他们也脱去了繁重的冬装,换上了轻薄的薄衫,感受着一股温暖的风拂面而来。
    “这里很适合养老呐。”谢琅看到干净整洁的青石板路,街头嬉戏的孩童,以及挎着竹篮来往买菜的老百姓,还有一些个无事可做的人聚在一起闲聊谈笑,想到前几日的那场暴雪,再看看这里的云卷云舒,真的是两个世界。
    “养老?”周钰对这个词并不陌生,可是却不知道为何要在这里养老。
    “对,上了年纪后,从自己的位子上退了下来,可以来这边买一套房子,雇佣几个人,在这里过日子。”
    “儿子岂不是也要跟过来?”这里不管距离那一座皇城都很远。
    “我老了为何要儿子养?”谢琅很不赞同,“自己提前存够一笔养老钱,每日里喝茶看书下棋逛街赏景,不好吗?我并不想和后代住在一起,每日里吵吵嚷嚷的,万一找的儿媳妇和自己在某些地方的观念不同,指不定还要指手画脚一番,忙碌了大半辈子,养儿育女,以后还要管着他们的儿女,我岂不是得累死。”
    “人呐,上了年纪就过自己想过的日子,少去多管闲事。”
    她没有结过婚,可是也曾经见过很多的婆媳相处方式,尤其是一些短视频里就有很多的恶婆婆,谢琅以后若是有儿子,可不想做那种婆婆。
    既然答应结婚了,就和儿媳妇好好处,反正现代社会也基本都不会住在一起,哪里来的那么多的矛盾。
    年轻人有年轻人的生活方式,隔代之间难免会有互相接受不了的,那样眼不见为净,或者多多体谅一下。
    毕竟孩子们结婚了,那就不单纯的是你的子女,更是别人的丈夫或者是妻子。
    身边的人都不是很理解那种生活方式,不过听谢琅说的,似乎也挺有趣。
    前方,一男一女两个孩童迎面跑来。
    前面的男孩子年约七八岁,后面的小女孩也在四五岁之间。
    “哥哥,等等我,哥哥……”
    “哎呀,我去找人玩,你能不能别跟着我?”
    “……呜呜呜,哥哥,我不嘛,我就要跟着你,呜呜呜……”
    小男孩看到妹妹哭,似乎有些无奈,最终还是停下脚步,回头领着妹妹的手,一块往前面走了。
    突然想到高中的时候,她和微微假期出门相约去逛街,谢瑞也会跟屁虫似的缠着自己一起去,当时谢瑞还只有三四岁,跑得快点都能平地摔的年纪。
    她很疼爱谢瑞,可是逛街的时候却不愿意带着这孩子,只因为他累了就会要求抱抱,抱一会儿还好,抱的时间一长,她的胳膊也扛不住。
    谢瑞死的时候,还是个十三岁的少年。
    她恨那个男人,可是也痛恨自己,为什么没有保护好母亲和弟弟。
    所以,成为女帝,感情再淡漠,她也会保护好谢宸,让他能够健康快乐的长大,以后看着他娶妻生子。
    并非是替代,而是她自己仅有的这份感情的一种寄托。
    他们不会在春留城待的太久,还要赶到北凉京城,周钰去那边还有事情做。
    而且在这座小城里待的时间久了,或许会消磨掉人身上的意志力,太舒服了。
    离开春留城,越往京城方向走,气候就越是冷冽。
    这让他们觉得,春留城似乎是上苍格外眷恋的地方,才会在寒冬里有那样的盛景。
    “一寸土,一年木,一花一树一贪图,情是种,爱偏开在迷途……”
    马车内,雪落拨动着琴弦,唱着一首在未来教导下学的歌,还别说,这姑娘不愧是晴雪楼的头牌,嗓音真的非常具有辨识度,且声线清润吐字清晰,与原唱是另外不同的风格。
    关键这姑娘对音乐有种很强的天赋,几乎是曲子听上个三两遍,就能被她给弹奏的十成十。
    雪落没别的爱好,就是喜欢弹弹唱唱,有时候也会伴随着未来播放出来的歌自编自舞,真的具有强烈的古风韵味,美的翩跹如女仙。
    谢琅真是爱极了这个姑娘,她就是个宝藏呀。
    “真想一直把你留在身边。”听她唱完后,谢琅忍不住说道。
    雪落抿唇笑的羞涩娇艳,“是小姐把雪落从楼里带出来的,雪落自然愿意一辈子跟着小姐。”
    这几个月的相处,雪落也多少了解谢琅的性子,这真是一个最不像主子的主子。
    随和,爽朗,大气却又平和,是一个矛盾集合体,却又令人深深的被吸引,即便对方是女子,雪落也倾慕不已。
    “不行,跟在我身边,你这一身的才艺可就明珠暗投了。”谢琅望着那架琴,“这是你的天赋,不要浪费了,而且也别觉得弹琴唱曲儿就是取悦人的下贱行当,人生在世,若是没有点精神方面的享受和寄托,岂不是显得很无趣,我就很喜欢你。”
    “是!”雪落感激谢琅,能让她在有生之年遇到一位知己和知音。
    即便地位相差悬殊,可是也能在谢琅的三言两语中,拉进两人之间的距离。
    “再来一首。”
    “若记忆不会苍老,何惧轮回路走几遭……”
    马车内外的气氛都很好,偶尔经过他们身边的车马行人听到这曼妙的琴音和犹如天籁般的嗓音,都会忍不住会心一笑。
    音乐就是能有这种很神奇的力量,或许让你哭,让你笑,让你沉默,让你汹涌。
    “小姐,您看前面那座湖!”马车内暖意融融,马车外则是一场风雪过后变得白茫茫。
    此时玲珑打开车窗的缝隙看了一眼,一下子就现了一座湖,湖面上早已经结了厚厚的一层冰,在阳光下折射出耀眼的光芒,在湖畔还有一些垂柳,也都挂起了冰凌。
    谢琅看出去,顿时来了兴致,招呼马车在湖边停下。
    “溜冰玩玩。”虽说没有溜冰鞋,可穿着脚上的绣花鞋想来问题也不大。
    她对这方面很在行,不论是冰刀鞋还是旱冰鞋,一直都玩的特别溜。
    滑冰还是因为谢瑞喜欢这种运动,她才陪着那孩子学会的,滑雪同样也是。
    如今想来,她会的其实不少,都是因为谢瑞的关系。
    她的弟弟,对各类运动一向都很在行。
    来到湖边,谢琅抓起旁边的一块石头,扔到湖面上,石头落下后咋起一些冰屑,然后在冰面上滑到了远处,未免不安全,谢琅还稍稍用了点力气,在上面狠狠的跺了一脚,现完全能够承受住人的重量,这才放心了。
    “来!”她冲着周钰伸出手,“上去玩玩。”
    “……”周钰无奈,这陛下都快要20岁的人了,怎么还是这般喜欢玩闹。
    可陛下都伸手等着了,周钰并未拒绝,握着她温软的手,和她一起踩在了冰面上。
    “呼……”
    谢琅拉着周钰的两只手,带着人直接滑到了远处,倒是吓得琥珀三人在岸边大呼小叫的。
    马昭和孙铭见状,这个好玩呀。
    顿时也不顾其他,将马匹拴在不远处凉亭边的拴马桩上,一起跳了上去。
    “你们三个也别站着了,上来……哎哟!”还不等马昭说完,脚下一个不稳,直接摔倒在上面,疼得他龇牙咧嘴,“你们也上来玩玩吧。”
    玲珑在岸边笑的前仰后合,“马大哥,你这话可以点说服力都没有,你一个大男人都摔的那么疼,我们几个上去还不得摔残了?”
    周钰被谢琅拉着,在冰面上不断的旋转,前后滑动,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
    可是还别说,刚开始有点冷,玩了一会儿居然身体就热了起来。
    “就是没有冰刀鞋,不然玩起来更有意思,回去让营造所做出来,给谢宸那孩子玩玩。”谢琅带着周钰在冰面上玩了好一会儿,“自己试试?”
    “……”周钰不想,“好!”
    谢琅慢慢的松开手,就在旁边护着他。
    马昭可孙铭皮实,他们摔几下一点问题也没有,可周钰不行,她就怕把这位病弱美人儿给摔残了说着摔死了。
    “哎哟!”见他脚下一滑,挥舞着手臂向后倒,谢琅赶忙上前,捞起他的腰将人给扶住,“你这腰,比我都要细啊,好腰!”
    周钰:“o(*////▽////*)q”
    这是被调戏了?
    偶尔有路过这边的人,看到湖面上的几个人,居然也有加入进来的。
    很快湖面上就变得热闹起来。
    眼瞅着人多了,谢琅他们也没有继续玩,再次牵马上路。
    大周的气候不如北凉寒冷,所以冬天的湖面要么不结冰,要么也不算结识,除非是遇到暴风雪的天气,湖面才会结出厚厚的冰层,也并非每年都能看到的。
    上了马车,谢琅脱掉鞋袜,脚丫子缩在被窝里,周钰也觉得双脚潮气,脱掉鞋袜,也是把脚塞到暖被里,鞋袜就放在旁边烘烤着。
    这一路,他们几乎隔日就会换鞋袜,也跟着谢琅用药包泡脚,倒是没有什么异味,不然待在封闭的马车里,非得熏死不可。
    这一路去往北凉京城,山高路远,若不抓紧时间,估计得明年年中才能返回大周。
    谢琅还是低估了这个时代的交通,很多的官道真是特别难走,天气晴朗的时候还好,路边顶多有点坑洼,一旦遇到雨雪天气,不仅仅是坑坑洼洼,还泥泞不堪,走一段时间,就得停下来清丽黏在车轮上的土,不然两匹马在前面拉断腿也走不出多远。
    这不免让谢琅想起小时候回农村祖居扫墓,和村子里一些个认识的人一起骑着自行车在山里到处找野果的日子,遇到雨后的日子,自行车在土路上骑一会儿,车轱辘就能卷起厚厚的泥,任凭你用出吃奶的力气,也踩不动。
    每次那种时候,她就会和小伙伴在路边找一根树枝,蹲在车子旁边刮泥。
    之前她们几人也在各个州府停留,以至于前期耽误了太多的时间,足足半年来走出南离境内。
    接下来要用三五个月走出北凉和西楚,其中周钰还要在这两国暗中做一些准备,这可就麻烦了。
    计划没有变化快呀。
    “你的药带够了?”谢琅问道。
    周钰点点头,“出门的时候,叶寻帮我准备了一年的份。”
    “……”
    谢琅抿唇,叶寻那家伙,是几个意思?
    如此他们差不多明年三月份就能返回大周,正好一年的时间。
    叶寻那厮,算的可真准。
    北凉,比起南离来说,还要更乱一些。
    百姓的日子,更加的不怎么好过。
    主要也是因为北凉皇帝是个性情阴鸷暴戾的人。
    谢琅没见过,对北宫棠并不了解,这都是从一路的所见所闻,以及周钰的口述中得知。
    北凉皇后之前难产过世,留下一位出生便没了母亲的皇子。
    北宫棠为此罢朝七日,来哀悼自己的皇后。
    皇后外戚本来还担心陛下要将孩子送给宫内的某位娘娘,为此还想再送一位女儿如同,不为别的,就是为了照顾北凉目前唯一的皇子,也是嫡子的北宫瀛,却不料想北宫棠直接将皇子送到了太后娘娘的寝宫,并告知以后小皇子就交给太后抚养。
    后宫里的宫妃最开始都鼓足了劲儿想要养育宫里这位唯一的皇子,因为他们知道,以陛下对皇后娘娘的看重,只要将小皇子养在身边,皇位的宝座触手可及。
    可如今陛下却将小皇子养在了太后身边,她们虽然措手不及,却也不敢在背地里明争暗斗。
    天下皆知,当今陛下对太后娘娘那是孝顺有加。
    皇后外戚对此也是满意的,交给太后娘娘,总比交到其他的宫妃手里要好。
    首先陛下对太后的态度,也决定了小皇子以后的待遇。
    既然能送到太后寝宫,那么就足以说明小皇子在陛下心里的地位,以后那或许就是储君的不二人选了,如今只是因为陛下年岁正盛,再加上小皇子刚出生没几个月,陛下并没有提及册立太子的事情,最早也在等到小皇子满月,或者是为皇后娘娘守孝三年后。
    况且,除非是陛下主动提及,若是群臣在陛下权势正盛的时候催促陛下立太子,那可是大忌,没人那么蠢,在这个时候触及陛下的逆鳞。
    “如此说来,这北宫棠对他的皇后似乎很不错。”谢琅道。
    周钰点点头,表面看来的确如此。
    一国之君,后宫佳丽无数,身边的女人多了,想要找个真心喜欢的很难,可是对那皇后起码也是看重几分的。
    突然想到面前这位女帝,如今她的后宫里空无一人,以后不知道要找几位男子填充后宫。
    至少周钰站在那种立场是不愿意的,没有自由的日子,无法想象。
    以陛下的能力,想来是不会重蹈第一任女帝的覆辙。
    大周的第一任女帝,能力是有的,至少在大婚前也做出不少的政绩,虽说被前朝诸臣诸般掣肘。
    真正的转变是在大婚之后,后宫出现了几位各具才情的俊美男子,几个人联合起来,一点点的瓦解了女帝的意志,最后起了政变。
    好在当时的一位王爷力挽狂澜,才不至于让大周改朝换代。
    当今陛下和前一位女帝是不同的,她的思想本就异于常人,而且手段更是杀伐果决。
    想要让她对一个男人动心,并且因此而昏聩,这种可能性几乎微乎其微。
    朝臣暗中也在商议让陛下选皇夫的事情了,可碍于陛下的权势以及个人能力,他们只敢在私下里讨论几句,断不敢搬到台面上来。
    她有一种很神奇的力量,相信到时候即便是选择了皇夫,她也会保持理智的,就怕到时候那位皇夫会变得患得患失,昏头转向的。
    周钰突然也就不那么担心了。
    “北凉……”谢琅透过车窗的缝隙,看到官道不远处有一座小村子,村子里此时已经能看到炊烟袅袅,可那房舍却破败不堪,“也有这钟贫困的地方。”
    “哪里都有。”周钰捧着热茶暖手,“大周在之前过得也就是这种日子,随处可见,如今算是好了许多,房屋虽说还破旧,至少老百姓只要勤快些都能填饱肚子。”
    这是女帝的功劳,是她土地国有制,然后按照户籍分给老百姓,才让他们不至于年年勤苦,年年饥饿。
    他们之前耗时两个月在大周各地转悠了一下,期间也私下里听老百姓们闲谈,几乎都没有听到吃不饱饭了。
    即便其他的小麦水稻等收成不高,至少还有红薯,煮饭的时候在里面加入红薯丁,饱腹感以及口感度都能达到,一家人吃饱肚子不难,甚至还能存下余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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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章可能会在晚上六七点钟,新年嘛,在老家,我上午或者是下午赶回去码字。之前没有存稿。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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