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承司送走了两朝使臣,丁琬就把人放回去休息了。
    自从使臣进京,酒承司上下严阵以待。
    他们这些顶上的人,因为出去做事情,偶尔还能短暂歇一歇。
    可这些下面的人,就只能守在这,不敢动。
    连平常的公休都取消,就这么呆着。
    如此,丁琬让他们回家歇一歇,各个都是很高兴。
    等她重新回到酒承司的时候,整个上下只有朗名炀。
    “院士,你让我把东西都准备出来,到底是要干什么啊?”
    丁琬瞅着新粮跟焖着的酒坛,微眯眼睛道:
    “我想试试他说的那个法子。”
    “啊?”朗名炀惊呼出声,有些惊讶的看着她摇头,道,“别闹啊!那明显就是骗鬼的,您不会真信吧。”
    丁琬深吸口气,抬头看着他问:
    “你能进酒承司,为什么?”
    “因为我从小爱酿酒啊,我又有天分。”
    “……”
    没见过这么夸自己的。
    丁琬讪笑,拄着酒坛挑眉又问:
    “既然你爱酿酒、又有天分,为何没做朗月明坤的当家?”
    “我……我那不是……那不是上面有哥哥嘛。”朗名炀闷闷的说。
    “是吗?”丁琬追问。
    朗名炀咬唇,略有些恼火的道:
    “院士,你若这么刨根问底就不好了,总要给我留些面子嘛。”
    相较于朗逸鸿,他自然不怵的。可现在朗家当家的是他亲大哥,打小他就怵大哥,自然也不会去当家。
    几个胆子敢领导大哥,不要命了!
    丁琬瞅着他心有余悸的样子,敛起笑意,说:
    “你们几个被殿下弄来,哪个都是有本事之人。所以刚才再咱们这边说朝丽酿忘忧的人,铁定也是有本事的,你说对不?”
    拐了那么大的弯,其实就是要说这个。
    朗名炀无语的摇摇头,蹲下来,道:
    “院士,你说的这个我不跟你犟,他肯定有过人之处,才能进酿酒阆。可他跟咱们说的那个,傻子都知道不对,您怎么还……”
    “怎么还想做傻子?”
    “这是你说的,不是我。”朗名炀急忙撇亲关系。
    丁琬不在意的笑了笑,席地而坐,又道:
    “忘忧,失传已久,咱们按照《酿酒大全》书上写的,每一次都严格执行,可偏偏就没有成功,你不觉得少些什么吗?”
    “我懂院士的想法,但这少的,总不能往里放新粮吧。那铁定是馊了啊,他都被换出来了,您想想。”朗名炀仍旧坚持。
    丁琬也明白这个想法有些离经叛道,可那位朝丽使臣的抑郁不得志,就刻在她的脑海里。
    她也是酿酒之人,也懂那个心理。
    也不知过了多久,直到她感觉臀部有些凉,这才起身拍拍衣服,道:
    “我们可以分两种情况,一种加蒸过的,另一种加洗过的。既然我们严格执行,但却没有成功,那咱们莫不如就试试,万一成了呢?”
    朗名炀还是觉得这个想法比较冒险。
    丁琬打了记响指,眉骨微挑道:
    “这样,你继续你的,我做我的,咱俩互不干扰。成与不成,不过是些粮食,反正也瞎不了。”
    别庄那么多的猪,吃呗,正好。
    朗名炀见她心意已决,点点头,道:
    “那……那还是我帮你吧。我现在也想不出旁的招数。”
    “好,咱俩现在就做。”丁琬趁热打铁,直接要求。
    朗名炀跟她共事这么久,已经了解,所以把洗过的凉放倒蒸笼内,家伙蒸煮。
    这一忙,二人就忙到了夜晚。
    酒承司的更夫过来,帮着点燃蜡烛,抱拳拱手说:
    “院士,朗工,天色不早了。”
    “知道了,我们再忙一会儿。”丁琬头也不抬的回应。
    更夫得到准确消息,转身出去。
    来到门房,就看到了等在那里的徐永涵。
    “徐将军好。”
    “我媳妇儿呢?”
    “院士还在里面忙。”更夫回答。
    徐永涵点点头,老神在在的坐在那,问:
    “白天两朝使臣过来,你可看着了?”
    “回将军的话,见着了。北芪来的人不少,朝丽就来了两个。”
    让朝丽使臣喝黄连水的事儿,没多久朝堂就都知道了。
    大家平日对酒承司“烧钱”的事儿,很有意见,但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却出奇的团结。
    毕竟你张罗看酒承司,然后就来俩人应付,瞧不起谁?
    “院士跟谁在里面忙呢?忙什么?”
    “回将军,院士跟朗工一起忙,应该是酿酒吧。小人看到他们在蒸糯米。”
    糯米?
    那是酿忘忧用的。
    估计没有那么快才是。
    想到这儿,徐永涵起身,道:
    “我在外面的马车等,你该忙忙你的。”
    “是,恭送徐将军。”
    他在这儿,更夫根本不自在,倒不如他出去等。
    出了酒承司,暗处一个人影迅速窜走。
    徐永涵左右看了看,吩咐双喜一声,就直接过去。
    来到拐角处,看着熟人,问:
    “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从东宫出来。”红鹰有些疲惫的回答,“我饿了,你啥时候回家?”
    徐永涵想了下,说:
    “我让双喜先送你回去,你回家里先吃点儿。我媳妇儿还在里面忙呢,一会儿我们再回。”
    “啊,那也行。”红鹰点头,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塞给他,说,“你侄子让我捎给你的。没想到当初我给你侄子的,反倒又落你手里了。”
    徐永涵笑着接过来,瞅了瞅,问:
    “他把这个给我,那他呢?”
    红鹰撇嘴,有些歆羡的道:
    “他救了一个女娃娃,女娃娃直接给了他夺魄,人家用的比你好。”
    夺魄,匕首中的三大名贵之一。
    传言夺魄是药王谷的信物,那女娃娃不就……
    “怎么救的?哪儿救得?”
    红鹰摊手,一脸爱莫能助的道:
    “你问我、我问谁?我要跟他换,他都不乐意。”
    徐永涵翻了个白眼,好笑的摇摇头,说:
    “你也好意思,我侄子就那么蠢,分不出好赖东西?行了,你在这儿等着,我让马车过来。”
    “不用,我跟你一起去。”红鹰说完直接上手,把徐永涵的外褂扒下来穿上。
    “你这……”
    “被盯着了,我也没法子,得避避。”
    得,你避穿我衣服,我不要命呗。
    徐永涵气的翻个白眼,轻斥说:
    “赶紧滚进去,然后让顺喜赶车过来,车里有我衣服。”
    “好嘞,多谢徐将军。”红鹰扯皮的说完,快步离开。
    徐永涵把手里的衣服,随手放在一旁。料子还是好的,明晨起扫街的人路过,捡走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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