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晚瑶说着,从后面把蒋幼奴拉了出来。
“阿昭。”
“幼奴,你怎么来了。”
“我和婆婆都担心你,所以跟着大哥嫂子过来看看你。”
“快进屋,弟弟已经准备好了饭菜。”
南昭住在衙门后面的一个院子里,院子也不是很大,有几个照顾的仆人,人口很简单。
叶晚瑶在饭桌上听南昭说了这里不少事情,每天很忙,忙的不是什么案件,都是一些日常小事。
比如这里百姓地里的事情,比如街道上怎么开市,是每天开,还是隔两日开一次。
也会教这些人怎么做店铺。
当然巴尔斯一些人在北突见过铺子,知道怎么做。
南昭需要做的,是教会他们,怎么用钱币,怎么用尺子,怎么计算。
人每天过得很充实,吃得多,身体也不错,在这里,没有太多的纷杂,只有努力生活朴实的人们。
叶晚瑶和南锦离开后,差不多已经六七点了,这个时候街道上已经没了什么人。
不过街道两旁却有火把。到了家阿锦才说,晚上为了防猛兽才点的火把。
不光是街道上,每个人家里也有点火把。
这倒是不错,而且,他们的院子里,为了冬季保暖,都弄了大大的火炕。
“阿锦,我们要在这里待多久呀。”
“怎么?刚到就想家了?”
叶晚瑶摇摇头:“感觉好像又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了。”
“你就当来游玩的,瑶瑶,我答应你,以后我们不会再轻易搬家了。”
“嗯。”
第二日一早,没等叶晚瑶去找古雪乔,古雪乔带着孩子先来了。
“姐姐,姐夫。”
“乔乔,好想你。”
“我也是姐姐。”
叶晚瑶想给古雪乔一个拥抱,结果看到她怀里的孩子,忙摸了摸她怀里的小人儿,问道:“这是你孩子?”
“嗯,叫巴得。”
“有两岁了吧。”叶晚瑶抱过古雪乔怀里的孩子,和她一起去了屋里。
南锦交代了下古雪乔,照看着点儿叶晚瑶,带着亦阳和良衍出去了。
姐妹俩多年不见,有说不完的话。
中午也一起吃了饭,古雪乔说好久没吃火锅了。
叶晚瑶这次来,带了不少火锅料,让未清准备了一桌。
“姐姐,这里别的几乎不缺吃的,野鸡野鸭,兔子最多,他们只要出去,总能打些猎物回来。不过他们不知道存储。只能吃当下的,到了冬季,动物不好打,也没有了野菜,很容易饿肚子,这里每年冻死饿死的人很多。不过,从去年开始有了房子,就好多了。”
“这里不是被他们偷了很多北突的女人么,对了,你怎么来到这里的?”
说到这里,古雪乔的神情一羞:“那都是巧合,我可不是被巴尔斯抢来的。
我原本打算在北突开个医药铺子的,听人说无人森林有许多上好的药材,我为了省钱,就一个人跑来了。”
“你可真敢呀。”
“我也不是没防备,身上带了许多迷药,和防止猛兽的药,这一路还真没有遇到危险,反倒是为了挖一颗千年的人参,我在山里过了一夜,也就是在那夜,遇到了受伤的巴尔斯。
我当时是挺害怕的,他下身有个虎皮裹着,光着的上身全是血,看到我还拿着手里的毛刺要扎我。不过被我迷晕了。”
之后的事情,古雪乔也没再说了下去,之后也是古雪乔跟着巴尔斯到这里来生活的。
“刚开始来的时候,也是听不懂他们说话,后来慢慢地听懂了一些意思。
我到了这里,也教会了他们怎么养鸡养鸭,甚至还叫他们驯服野猪。养起来,等没东西吃的时候,可以不用天天去打猎。
只不过他们这里没有粮食,有些野生的,种植起来产量不那么好。
到了冬季,也是杯水车薪。我刚来那一年,下了大暴雪,死了不少人。
有些族群的饥饿得什么都吃。
甚至跑到了北突边境。”
叶晚瑶突然知道,那年为什么进来许多士兵,突然不见的原因了。
哎,之前阿锦告诉她,无人森林,之前没想过那里的野人这么多。
而且树木繁多根本走不到头,过去一些年,死在那里的猎人不少。
所以无人森林,除了猎人,一些平常百姓根本不会去。
叶晚瑶和古雪乔聊了很久。
约好了,明天带着她在附近转转,看看当地人的生活。
南锦到了傍晚才回来,带来的一些农事的人才,也都安排好了。
第二日,叶晚瑶跟着古雪乔到了外面才知道。
这里的男人,每家白天出一个人去看守田地,因为这里的动物太多,很容易破坏田地,女人们则是成群结队在附近去采山货。
之前古雪乔教过她们种青菜,北突的那些白菜萝卜去年的时候被北突的人带过来以后,古雪乔就开始教他们种菜。
还有一些他们山里的野菜,也可以在自己家周围种上,做饭的时候,随时可以拔着吃。
最后她们看古雪乔在自家周围围了一个院子,在院子里种了许多菜。
他们现在慢慢的在走向北突的生活当中。
叶晚瑶今日穿得很平常,和当地的人走在一起,倒也不觉得突兀。
古雪乔身边有几个要好的女子,不知和古雪乔说了什么,最后都对着她友好一笑,说了句:“夫人安好。”
叶晚瑶惊讶了下,也连忙笑着回应了下。
转头问着古雪乔道:“她们都学会了咱们那边的语言?”
古雪乔点点头道:“会几句简单的,不过一些年轻的小伙子和小孩子,都学得很快,他们也都很认真地学习,就想着今年有商会的时候,过去赚些钱币回来,在那里能兑换粮食,和他们许多没见过的东西。那些对他们来说,都是稀罕玩意,也都很宝贝。
不过,对于礼仪,他们懂得不多。”
“这样已经很好了,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风俗习惯,不会礼仪又有什么,北境这边原本就是一个民风淳朴,不拘小节的地方。”
“是呀,当初我选择这里,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这个。”
“阿昭。”
“幼奴,你怎么来了。”
“我和婆婆都担心你,所以跟着大哥嫂子过来看看你。”
“快进屋,弟弟已经准备好了饭菜。”
南昭住在衙门后面的一个院子里,院子也不是很大,有几个照顾的仆人,人口很简单。
叶晚瑶在饭桌上听南昭说了这里不少事情,每天很忙,忙的不是什么案件,都是一些日常小事。
比如这里百姓地里的事情,比如街道上怎么开市,是每天开,还是隔两日开一次。
也会教这些人怎么做店铺。
当然巴尔斯一些人在北突见过铺子,知道怎么做。
南昭需要做的,是教会他们,怎么用钱币,怎么用尺子,怎么计算。
人每天过得很充实,吃得多,身体也不错,在这里,没有太多的纷杂,只有努力生活朴实的人们。
叶晚瑶和南锦离开后,差不多已经六七点了,这个时候街道上已经没了什么人。
不过街道两旁却有火把。到了家阿锦才说,晚上为了防猛兽才点的火把。
不光是街道上,每个人家里也有点火把。
这倒是不错,而且,他们的院子里,为了冬季保暖,都弄了大大的火炕。
“阿锦,我们要在这里待多久呀。”
“怎么?刚到就想家了?”
叶晚瑶摇摇头:“感觉好像又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了。”
“你就当来游玩的,瑶瑶,我答应你,以后我们不会再轻易搬家了。”
“嗯。”
第二日一早,没等叶晚瑶去找古雪乔,古雪乔带着孩子先来了。
“姐姐,姐夫。”
“乔乔,好想你。”
“我也是姐姐。”
叶晚瑶想给古雪乔一个拥抱,结果看到她怀里的孩子,忙摸了摸她怀里的小人儿,问道:“这是你孩子?”
“嗯,叫巴得。”
“有两岁了吧。”叶晚瑶抱过古雪乔怀里的孩子,和她一起去了屋里。
南锦交代了下古雪乔,照看着点儿叶晚瑶,带着亦阳和良衍出去了。
姐妹俩多年不见,有说不完的话。
中午也一起吃了饭,古雪乔说好久没吃火锅了。
叶晚瑶这次来,带了不少火锅料,让未清准备了一桌。
“姐姐,这里别的几乎不缺吃的,野鸡野鸭,兔子最多,他们只要出去,总能打些猎物回来。不过他们不知道存储。只能吃当下的,到了冬季,动物不好打,也没有了野菜,很容易饿肚子,这里每年冻死饿死的人很多。不过,从去年开始有了房子,就好多了。”
“这里不是被他们偷了很多北突的女人么,对了,你怎么来到这里的?”
说到这里,古雪乔的神情一羞:“那都是巧合,我可不是被巴尔斯抢来的。
我原本打算在北突开个医药铺子的,听人说无人森林有许多上好的药材,我为了省钱,就一个人跑来了。”
“你可真敢呀。”
“我也不是没防备,身上带了许多迷药,和防止猛兽的药,这一路还真没有遇到危险,反倒是为了挖一颗千年的人参,我在山里过了一夜,也就是在那夜,遇到了受伤的巴尔斯。
我当时是挺害怕的,他下身有个虎皮裹着,光着的上身全是血,看到我还拿着手里的毛刺要扎我。不过被我迷晕了。”
之后的事情,古雪乔也没再说了下去,之后也是古雪乔跟着巴尔斯到这里来生活的。
“刚开始来的时候,也是听不懂他们说话,后来慢慢地听懂了一些意思。
我到了这里,也教会了他们怎么养鸡养鸭,甚至还叫他们驯服野猪。养起来,等没东西吃的时候,可以不用天天去打猎。
只不过他们这里没有粮食,有些野生的,种植起来产量不那么好。
到了冬季,也是杯水车薪。我刚来那一年,下了大暴雪,死了不少人。
有些族群的饥饿得什么都吃。
甚至跑到了北突边境。”
叶晚瑶突然知道,那年为什么进来许多士兵,突然不见的原因了。
哎,之前阿锦告诉她,无人森林,之前没想过那里的野人这么多。
而且树木繁多根本走不到头,过去一些年,死在那里的猎人不少。
所以无人森林,除了猎人,一些平常百姓根本不会去。
叶晚瑶和古雪乔聊了很久。
约好了,明天带着她在附近转转,看看当地人的生活。
南锦到了傍晚才回来,带来的一些农事的人才,也都安排好了。
第二日,叶晚瑶跟着古雪乔到了外面才知道。
这里的男人,每家白天出一个人去看守田地,因为这里的动物太多,很容易破坏田地,女人们则是成群结队在附近去采山货。
之前古雪乔教过她们种青菜,北突的那些白菜萝卜去年的时候被北突的人带过来以后,古雪乔就开始教他们种菜。
还有一些他们山里的野菜,也可以在自己家周围种上,做饭的时候,随时可以拔着吃。
最后她们看古雪乔在自家周围围了一个院子,在院子里种了许多菜。
他们现在慢慢的在走向北突的生活当中。
叶晚瑶今日穿得很平常,和当地的人走在一起,倒也不觉得突兀。
古雪乔身边有几个要好的女子,不知和古雪乔说了什么,最后都对着她友好一笑,说了句:“夫人安好。”
叶晚瑶惊讶了下,也连忙笑着回应了下。
转头问着古雪乔道:“她们都学会了咱们那边的语言?”
古雪乔点点头道:“会几句简单的,不过一些年轻的小伙子和小孩子,都学得很快,他们也都很认真地学习,就想着今年有商会的时候,过去赚些钱币回来,在那里能兑换粮食,和他们许多没见过的东西。那些对他们来说,都是稀罕玩意,也都很宝贝。
不过,对于礼仪,他们懂得不多。”
“这样已经很好了,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风俗习惯,不会礼仪又有什么,北境这边原本就是一个民风淳朴,不拘小节的地方。”
“是呀,当初我选择这里,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