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九凤看他抓耳挠腮的,心里有点明白,末世之前学校里的同学跟她表白,就有过这样的。
她笑了笑,语气平静,“陈知青要是记不起啥事儿,可以下回再说,要是有困难,去大队部找大队长就行,我还急着割猪草,先走了。”
陈彦君见季天泽挑着眉瞪他,像是恨铁不成钢。
好歹也是个小伙子,陈彦君深吸了口气壮胆,“温同志,我是想问问你是不是有再找革命伴侣的打算,如果有,可否考虑一下我,我今年二……”
“嫂子,我看那边猪草挺多的,咱快点走吧,晚上你教我和娘包饺子好不好?”杨小志拽了拽温九凤的衣角,打断了陈彦君的话。
因为哭过,他嘀咕起来瓮声瓮气的有些含混不清,但紧紧抓住温九凤衣角的小手,能让人感觉出他的不安。
温九凤拍拍他的手,很坦然看着陈彦君,“谢谢陈知青这样看得起我一个寡妇,不过我对我丈夫的感情很深,不打算再嫁。陈知青是个优秀的同志,你一定会遇到更合适自己的革命伴侣。”
说罢她冲陈彦君点点头,拉着杨小志往他说的那个方向走。
季天泽眼睫轻垂,遮住眸底的微讽,结婚一天就分开,还是黄瓜大闺女,又冷眼旁观队里人传跟他有一腿的闲话,感情能深到哪儿去?
他心里想,大概有他这样优秀的对比着,小寡妇很难看上别人了。
唉,怪他魅力太大。
上辈子就是这样,还曾经影响了他跟兄弟的情谊,所以他才更避女人如蛇蝎。
他拍拍陈彦君胳膊,“走吧,长得好不是我的错,下回挑个不认识我的喜欢吧。”
被拒绝刚要难过的陈彦君:???
不是,您哪儿来这么大自信,人家温同志眼皮子撩都没撩你一眼好吗?
温九凤这边找好地方就开始割猪草,杨小志蹲在她身边,秀气的小脸上全是忐忑不安。
“嫂子……”
温九凤嗯了声,熟练地用镰刀割草,她现在身体比原身好多了,割猪草也比砍丧尸容易得多,不用杨小志帮忙,她干活也比于婉茹快。
“对不起。”
温九凤诧异地扫了眼耷拉着脑袋的杨小志,“为啥跟我道歉?”
杨小志绞着手指不敢看嫂子,“我刚才故意打断陈知青和你说话,我……我不想你嫁给别人。”
温九凤没当回事儿,这就跟小孩子不愿意当娘的改嫁一个道理,小孩子有多需要安全感,她在孤儿院的时候就已经体会过了。
她从未得到,却不想让其他的孩子跟自己有一样的遗憾,所以她对孩子的包容性一直都很高。
这会儿她就当闲聊了,“那你是不想我离开咱们家呀,还是不想我成为别人的媳妇呀?”
杨小志愣了下,这有啥区别吗?
这样好看又温柔又能干的嫂子,他真的舍不得,想想他都难过。
嫂子要是嫁人,肯定会离开家,除非……
“我,我会长大的!”杨小志手指使劲搓着膝盖,小声道,“等我长大了娶嫂子,你就不用离开家里了。”
温九凤:“……”不愧是考试第一的小叔子,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道理很是拿捏了。
她憋着笑,“可我比你大九岁,等你能娶媳妇至少还得十年,到时候我都老了,就没办法生个像你这样又聪明又好看的娃了,咱老杨家的根儿也要断了。”
杨小志听得一愣一愣的,小脸因为温九凤的夸奖羞得通红,又不知道该怎么解决问题。
但是他用自己聪明的脑袋瓜子想了想,嫂子考虑的对,要是杨家断了根,爹和大哥以后就没人惦记着了。
但他又实在舍不得让嫂子嫁给别人,杨小志愁得眼眶也红了。
“那咋办呢?”他强忍着难过和哽咽,记着爹曾经说过的话,尽量冷静考虑问题。
“嫂子你啥时候走啊?那等我大了能娶你的时候,你再回来行不?”
听杨小志带着哭腔的小动静,跟被割了肉似的,温九凤一点都不心疼,她忍不住哈哈笑出来,笑得浑身打颤蹲不住,干脆坐在地上割草。
杨小志这才反应过来嫂子又逗他呢,站起来跺跺脚,“嫂子你太坏了!我不跟你玩了呜呜……”
温九凤笑得太厉害,没拦住杨小志恼羞成怒哭着跑开。
不过老庙山也不大,这年头也没啥野兽,又不是荒年,野猪和狼啥的都在深山里呢,她也不担心杨小志的安全。
她抬起头看了看天……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来几点了。
末世里好些人有这个技能,现在的老百姓也大都能看天算时间,原身从来不下地,温九凤也不需要按时干啥,不会算。
温九凤一边加快动作割猪草一边想,等下次休息的时候,要不去县城一趟。
她这几个月在黑市换了不少钱和票,于婉茹也不要她工资,应该够买块表。
割完猪草,温九凤送去养猪的地方,找记分员记了公分,割猪草的活儿不重,只有六个公分。
好在杨家有存款,公分也能算钱,温九凤在供销社上班也不缺吃喝用的。
于婉茹上工也是为了跟大队里的人一样,等分粮食的时候也能分着粮食,不在乎多少。
温九凤背着空筐往回走,走到半路她突然停住,左右看了看。
这会儿还不到下工的时间,路上没啥人,只有几个还穿开裆裤的脏娃子在路边玩泥巴。
她转身又上了山。
傍晚时分,家家户户都升起了炊烟,于婉茹咬断布料上的线,展开看了看。
杨小志班主任结婚的时候,她把随礼的瑕疵布留下了点。
虽然说是瑕疵布,但其实比要票的布料也差不到哪儿去,那块瑕疵布花色不错,小碎花的确良,做衬衫穿舒服着呢。
留下的布料她给温九凤做了新衣裳,她和杨小志天天呆在大队里,身上穿的无所谓好坏。
儿媳妇要天天再供销社上班,穿得孬了会让人看不起,说不定还会有长舌妇嚼舌根子,说她这个当婆婆的苛待寡媳。
于婉茹不是为了别人咋说,她男人和儿子为啥死,于婉茹虽然柔弱,心里是清楚的,从来没怪到温九凤头上去。
温九凤不嫁进来也改变不了这爷俩去世,但如果温九凤没嫁过来,她和杨小志娘俩日子可就难过了。
家里俩顶梁柱都没了,于婉茹知道自己顶不起事儿来。
杨小志年纪还小,是儿媳妇愣是把这个家给顶起来了,冲这点就值得于婉茹无条件对儿媳妇好。
更别说自打那次儿媳妇被季天泽从山上救下来,温九凤人越来越通透,待她和杨小志也越来越像一家人。
于婉茹现在真是把温九凤当亲闺女疼,纠结着让不让温九凤改嫁的时候,每每都遗憾温九凤不是从自己肚子里掉下来的肉。
现在温九凤不想嫁人,于婉茹更心疼她,恨不能啥好东西都给温九凤,杨小志都比不上儿媳妇招她疼。
做好衣裳,于婉茹给放到了温九凤房里,出来堂屋看了眼座钟。
“小志,你嫂子咋还没回来呢?”
杨小志正蹲在门口玩抓石子,“不知道呀,我早从山上回来找黑蛋他们玩儿去了。”
“你不是要帮你嫂子割猪草吗?”于婉茹拍了拍杨小志的脑袋,“啥时候玩儿不行,你就让你嫂子自己干活儿?”
杨小志撅了撅嘴,抬起头露出还肿着的眼睛,“嫂子欺负人,我才跑了的。”
于婉茹进屋喝了口水,准备出门去接接儿媳妇,“咋欺负你了?”
杨小志哼哼,“我说长大了娶嫂子,她说嫁给我生不出娃,还笑话我。”
于婉茹:“……”
虽然这个话题让她有点想揍儿子,但于婉茹还是有点好奇,“咋就生不出娃了?”
虽然但是,杨小志现在年纪小……可身体没问题啊。
温九凤背着筐进门,听见杨小志愤愤的声音,又忍不住笑了,“可能是因为我不是大胖媳妇,咱小志喜欢胖的。”
于婉茹:“……”
见娘也跟着嫂子一起笑,杨小志没懂他们笑什么,不都稀罕大胖娃子吗?那媳妇里最好的肯定是大胖媳妇啊。
“你们都欺负我,哼!我郑重的通知于同志和温同志,你们哄不好我了,我不理你们!”杨小志捏着石子向往屋里跑。
虽然不懂,说到娶媳妇的话题,杨小志还是有点羞的。
“哦,那我看某个小同学今天馋人家知青吃叫花鸡,特意去山上找了来,他不理人,妈,咱俩吃。”温九凤没想着哄,只笑眯眯冲着于婉茹眨眼。
杨小志愣了下,扭头就往回冲,“我反悔了!嫂子,你是最伟大的嫂子!我自己把自己哄好啦!”
于婉茹和温九凤笑得直不起腰。
--------------------
作者有话要说:
杨小志:唉,为了吃我付出了太多。
下章v了,v后日万爆更,前三章掉落红包包哈~
预收《金玉迷障》马上要双开啦,下本《柳色撩人》,求个预收收qaq
——《金玉迷障》文案——
[换梗了,悬疑推理换火葬场甜文,总大半夜写文鼓勇气好久也实在是不敢写,写点自己喜欢的。]
许琳琅一颗心痴痴恋着廖宸,为他放弃学业和事业,心甘情愿被廖宸在别墅里养了三年,多少小心翼翼和温柔都没教会他爱自己。
她在一个心碎的雨夜觉醒了上辈子的记忆。
原来她曾众星拱月,游走在男人堆里片叶不沾身,被所有人瞧不起却又惧怕着,未曾吃过一点亏,站在金字塔顶端,孤家寡人死在医院里。
死前她觉得有点孤独,祈祷下辈子能体验一下爱的滋味,于是活成了这辈子的模样。
许琳琅轻嗤,体验过了,sb不好当,她还是做自己吧。
—————
廖宸曾嘲讽追妻未遂以酒消愁的好友:你这点出息,女人不能惯着,我这辈子绝不会低声下气哄人。
当时众人去看许琳琅,她懒洋洋斜靠在沙发上让人喂葡萄,只张张嘴就是一副活色生香。
后来廖宸确实没有低声下气哄人,他只温柔笑着,在晚宴红毯前弯腰给许琳琅提裙摆,亦步亦趋,深情凝望。
因为许琳琅觉得他冷着张阎王脸太丑,低声下气太贱,哄人太吵,她都不要。
众人:……真出息!
金玉为丝,筑巢箍雀,最后却不知成了谁的迷障。
——《柳色撩人》文案——
她笑了笑,语气平静,“陈知青要是记不起啥事儿,可以下回再说,要是有困难,去大队部找大队长就行,我还急着割猪草,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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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
温九凤诧异地扫了眼耷拉着脑袋的杨小志,“为啥跟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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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会长大的!”杨小志手指使劲搓着膝盖,小声道,“等我长大了娶嫂子,你就不用离开家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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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婉茹进屋喝了口水,准备出门去接接儿媳妇,“咋欺负你了?”
杨小志哼哼,“我说长大了娶嫂子,她说嫁给我生不出娃,还笑话我。”
于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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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九凤背着筐进门,听见杨小志愤愤的声音,又忍不住笑了,“可能是因为我不是大胖媳妇,咱小志喜欢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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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那我看某个小同学今天馋人家知青吃叫花鸡,特意去山上找了来,他不理人,妈,咱俩吃。”温九凤没想着哄,只笑眯眯冲着于婉茹眨眼。
杨小志愣了下,扭头就往回冲,“我反悔了!嫂子,你是最伟大的嫂子!我自己把自己哄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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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她曾众星拱月,游走在男人堆里片叶不沾身,被所有人瞧不起却又惧怕着,未曾吃过一点亏,站在金字塔顶端,孤家寡人死在医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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