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不是特别急着赶飞机,他在一处不影响路人通行的地方停下来,耐心同粉丝们合影签名。
    有个男粉扯着嗓子喊:“誉哥!新专什么时候发?”
    当他开口说话,粉丝们不约而同地屏声凝听。
    林嘉誉声音轻快:“用不了多久。我这几天感觉不错,多亏遇到了缪斯女神。”
    粉丝们登时炸开了锅,议论纷纷。
    “缪斯女神?!誉哥你是谈恋爱了吗!”
    “誉哥你这算不算官宣啊!”
    林嘉誉淡定否认:“你们想多了。”
    即使第一时间予以澄清,助理也嗅到了负面热搜的味道,脸色吓得煞白。
    在助理的催促下,他和大家告别,加快了脚步。粉丝们依然锲而不舍地簇拥他,大肆猜测“缪斯女神”的身份。
    余笙紧贴墙跟,给这浩浩荡荡的队伍让开位置。
    林嘉誉从她面前走过,鬼使神差一般,他的目光蓦然偏转,穿过纷纷扰扰,落定在她脸上。
    他的样子像是在努力辨认,好比见到了久未谋面的老熟人。想认,又不敢认。
    可是最终,嘴唇只是轻启又合,什么音节都没发出。
    很快,他便在工作人员的开路下进入贵宾通道,看不见余笙了。
    余笙还有些发愣。
    其实,她没有注意到林嘉誉的视线。
    她愣神,是因为在二人错身而过的一瞬,她看见那人怀里紧紧抱着一本书。
    虽然没看清封面的全貌,但仅从露出的一角来看……很像是她的诗集。
    她那本销量凄惨的诗集——《瞧你》。
    余笙晃晃脑袋,苦着脸自言自语:“别做梦了……他怎么可能买我写的厕纸。”
    叹了口气,她继续走向经济舱的安检通道。
    而刚刚走进贵宾通道的林嘉誉被助理责备:“誉哥……你跟粉丝说那些,指定要被误会的。”
    林嘉誉似乎根本没听见助理说话,仿佛为了查证什么似的,他低头翻开诗集的勒口。
    那个位置印有作者简介,还配了一张模糊不清的照片。糊到只能看出是位女性,完全无法判断年龄。
    简介里也只是含糊写着“新锐女诗人”,列了些天下人都一样的兴趣爱好,有用信息一概不提。
    林嘉誉细细端详那张照片,女人坐在花团锦簇之中,宽檐草帽盖住半张脸,花拍得都比人清楚。
    他又回想起方才擦肩而过的那个年轻女子。
    他总觉得,二人的轮廓莫名有些相似。
    大概是巧合……他想。
    关于那位新人词作,林嘉誉兴趣十足。
    既然是顾筠对接的歌词需求,她必然有对方的联系方式。林嘉誉本以为能通过顾筠轻松约见,和词作当面聊聊。
    没想到,顾筠守口如瓶,丝毫不肯透露对方的消息。
    “是她自己要求的,你别问了。”顾筠冷淡地说。
    他没有放弃,在他穷追不舍的逼问下,顾筠勉强松口,但也只说那个人出过一本诗集。
    顾筠苦笑道:“你要是真有兴趣,还不如买一本看看,支持一下。”
    于是林嘉誉便让助理去弄了。
    结果,助理倒霉的一天就此开始。
    他问遍了整个上川市的大小书店,硬是找不到一家有货。
    没人买的东西,也就没人进货。
    网上虽然有,但是收到货都得好几天,林嘉誉不想等。
    后来,助理掘地三尺,从邻市某个犄角旮旯的小书屋问到一本压箱底的,当即让店员留好。
    原本打算拜托店员寄个顺丰次日达,可是林嘉誉晚上又要赶飞机去外地,等不及顺丰送货了。
    最终,是助理亲自坐高铁去邻市捧回来的。
    为了这本标价23块钱的诗集,小助理被折腾得皮都蜕去一层。
    “誉哥,咱该走了。”助理小声催道。
    林嘉誉默叹,合上书本。
    接着,他从乱七八糟的包里腾出个空位,好好安放那本诗集,不让它被别的杂物挤压。
    之后,才跟着助理走向vip安检口。
    第3章 《突然的自我》
    翌日中午,繁闹的饭桌上,众人推杯换盏。余笙坐在角落,郁郁寡欢。
    面前的青瓷盖碗里,国礼级别的太平猴魁翠叶舒展,茶香沁人。她边上几位中年男子正围绕茶叶侃侃而谈。
    聊完茶叶,他们的话题又扯到茅台和卷烟上。
    这几位长者都是诗界有头有脸的人物。
    余笙堪堪维持礼貌的笑容,实则被二手烟和白酒味熏得头痛欲裂。
    两个小时前,那场诗歌讲座结束了。
    干货么,她一句也没听到。
    台上的人说来说去,无非是想让大家多为他的新书做推广。
    余笙在台下听得头晕脑胀,她千里迢迢跑过来,可不是想听这帮家伙自吹自擂。
    讲座结束,和她同城的一位诗友跑过来。
    男人笔名叫“豆子”,人如其名,头发全剃了,脑袋圆咕隆咚,灯泡般锃光瓦亮。
    他性格开朗,乐于交友。余笙和他在网上交流过几次,二人对现代诗的见解相似,算是志同道合。
    豆子问她,要不要去参加线下交流会。
    豆子在圈内小有名气,是某位大诗人的弟子。他说这讲座其实只是前菜,线下交流会才是正餐,但是能够参加的人不多。
    他可以带余笙去,问她去不去。
    余笙一想,来都来了,便答应参加。
    到了才知道,所谓的交流会其实是饭局。几个毛头年轻人陪着前辈吃饭,接连不断地恭维他们,把他们捧得心花怒放。
    而且这帮“萌新”全都带了大礼,字画、古玩、烟酒茶,宛如进贡一般献给那些大佬。
    余笙哪里想了这么多,她只带了耳朵来,倒显得不懂礼节了。
    作为饭局里唯一的女性,她孑然闷在那,只是笑,默然不语。
    她这会儿已经意识到了,这好像根本不是个正经聚会。
    终于,饭桌上来头最大的男人对余笙笑了笑,问:“姑娘,你也写诗啊?”
    余笙心里纳闷。
    她要是不写诗,她来干嘛的?真当她是来陪吃陪聊的吗?
    “是的,我写。”她好脾气地回答。
    男人看着有六十岁了,他一抬稀拉拉的灰眉毛,额头上的皱纹挤成堆堆。
    如果汉字里数数都是画横杠,他那脑门起码能数到两位数。
    “把你的诗给我们看看呗?”
    老男人语气轻佻,他根本没把余笙的作品放在眼里,只是想给大家增添一点余兴节目。
    余笙不是听不出他的鄙夷,但她仍旧怀抱一丝期望。
    就算她看人家不顺眼,人家能成为业界大牛,自然有他的原因。万一这位大佬真能对她的诗点评一二,她这趟也不算白来。
    怀着虚心求教的态度,她把存在手机里的诗翻出几首,恭敬递给那位老先生。
    老先生接过手机,拿得老远,眯着他的老花眼费力看了几秒钟。
    他放下手机,哼哼一笑。就连笑的时候都不屑张嘴,那哼声是从鼻孔里嗡出来的。
    余笙面上依然很尊重:“请问先生,您可否对晚辈指教指教么?”
    老先生将手机还给她:“姑娘,你有男朋友吗?”
    余笙:???
    几个意思?这两者有什么关系?
    她想不通。
    老先生抖了抖雪茄:“你的文字啊……少了几分韵味,看着像是缺少爱情的滋润啊。”
    余笙听着,暗暗咬紧了牙。
    这话一下子激起了大家的兴致,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起她。
    问她今年多大?有没有谈过恋爱?谈过几个?
    余笙说她没谈过。
    有人哈哈大笑:“拉倒吧!一看就是阅男无数。”
    这笑声激起连环反应,一屋子的男人都跟着笑。
    喝多了的醉鬼口无遮拦,越说越起劲,唾沫星子差点把包厢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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