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帕西斯冷淡地拒绝,见徒弟露出失望之情,心一软,“好啦好啦,你爱怎么编怎么编——唉,你的小情人不是长发,真幸运。”
    “其实冰宿的头发也可以梳成很可爱的发式,只是我一直忍耐着。”
    “我说,你连女生腔调都能改过来了,为什么就这个兴趣改不掉?这么大的人了还喜欢玩头发很奇怪耶。”
    罗兰浮起寂寞的微笑:“我已经剪掉长发,不再跳舞,改掉娘娘腔的口气,至少希望保留这个无伤大雅的习惯,这是我和她们唯一的联系了。”帕西斯看了他一会儿,叹息着转过头:“你这个傻瓜啊。”
    “切,师父也不比我好到哪去。”
    “哼!”
    “不过,我编你的头发,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打了个简单的结,罗兰将完工的长辫递到师父面前。帕西斯瞥眼间,大吃一惊:“这是……咒带!”
    咒带是魔法师常用的一种法器,可以提高精神力、附着法术、反弹诅咒等等,而这根咒带的等级不知高了多少。以黑绡混合宝贵的秘银织成,上面密密麻麻全是代表刻印的符文和辅助图案,一个刻印就是一位高阶法师的心血。更别说把法术和实物融合,需要花费多少魔晶粉,秘银和魔晶粉现在都是稀缺物品。
    罗兰对魔法没有涉猎,更别说早已失传的降灵术,降神术还是最高等级的降灵术。还好东城有雄厚的法师资源,自从登上城主之位,罗兰就着重培养境内的人才,开设学校,普及知识,平衡圣职者和法师的关系,提升操法者的地位,因此东城的法师也十分爱戴这位开明的王者。经过讨论,法师们提供了帮助。
    原来法师当中也有精神分裂的患者——罗兰这才知道法师是求知欲的疯子,不少人为了在不同的元素系取得突破,刻意分出不同性格的自己,后来变成了半疯。为了遏制这种不良倾向,有些法师钻研出了这种咒带,能够区分体内的两种人格,把其中一个封印起来。
    “小羽已经把神体的事告诉我,所以那天我就让大家着手准备,暮也帮了不少忙,总算做出这条咒带,你先戴着。”罗兰自认不是圣贤者,传说中十三段的最强法师,手下也没有神级法师,做不到封神。不过黑龙王说,降临的神祇不是本体,只是一部分精神体,力量不是最强,应该还是有用。
    帕西斯会炼金术,是识货之人,但他不知道艾斯嘉如今的魔力环境做出这条咒带有多么不容易,耗费了多少珍贵的材料,只当做徒弟的孝心接受,所以他连谢谢也没说。
    “还有。”罗兰掏出一只精致的小金属盒,表情有些怪异地递给他,“考虑到你不可能一直绑着头发,预备了一样,这是普鲁托的神器,「止息之戒」。”
    为了拿到这样东西,他还被冥王吃了点小豆腐,他这才知道众神是通吃,男女不限,寒毛直竖。
    “我还以为你向我求婚呢。”帕西斯笑嘻嘻地调笑,没注意徒弟打了个寒战。
    虽然不知道这两件礼物有多么珍贵,但帕西斯还是很感动徒弟的心意,打开盒盖,里面是一枚造型十分华丽的黑色戒指,看不出是什么材质。一边嘀咕怎么又是黑色,他一边把神器戴上左手的无名指。
    罗兰收起空碗,将烘好的果酱馅饼拿出烤箱,再调了杯蜂蜜牛奶一并放在托盘上。帕西斯欢呼着接过,幸福地大快朵颐。
    也泡了杯月桂茶犒赏自己,罗兰突然想起一件事:“对了,你头上的印记,也要遮掉才行。”
    “很烦耶,这个就别管了吧。”
    “不行,有知识的人一看就知道是协调神的圣纹。”斩钉截铁地驳回,罗兰起身拿起放在桌上的扁平木匣。看清里面的东西,帕西斯一时无语。
    那是一只打造得非常精美的头环,做工装饰都无可挑剔,但是……
    “罗兰,你是不是认定坏蛋就该配黑色?”
    “不是吗?”
    “见鬼!这是什么逻辑!我就喜欢白色,你小时侯也明明喜欢蓝色!”
    罗兰觉得爱穿白衣的人更变态,比如帕西斯和维烈,不过他选这个颜色,只是一点恶趣味,和无名氏神官的银头环区分。
    帕西斯咕哝了一句,还是戴上了黑水晶雕琢的额环。
    东城城主吐出邀请:“师父,来伊维尔伦好吗?”
    “……如果不是因为那个瘟神,我早就去找你了。”
    自从离开迷雾森林,银发青年第一次有回家的感觉,打心底笑起来。
    第三百六十一章 报复
    同一天,杨阳一行来到莫尔斯港。
    和所有的港都一样,这里的白昼充满了活力和生气,晚上因为不是纯商业都市,渔市收摊,商店关门,显得很是冷清,唯独酒馆等娱乐设施依旧灯火通明。不过他们到达的时间是下午,有幸一睹莫尔斯港的繁华气象。
    迎面吹来的海风舒爽而宜人,街上人头攒动,汇聚了来自大陆各地的人潮。不同于内地的整齐,这里的建筑混杂了各式各样的风格。其南方都市的风情也格外强烈,一年四季跃动着鲜活的色彩。市集里,小贩起劲地叫卖,为冬日的午后增添了热闹的气氛。
    “哇哈!”
    昭霆情不自禁地放脱缰绳,蹦蹦跳跳地冲在最前面。希莉丝也由衷感叹:“真是个生机盎然的都市。”杨阳牵过友人的马,问道:“我们是先去港口,还是先找旅馆?”
    “不能直接上船吗?”满脑子特权思想的莎莉耶眨巴大眼。
    “不行的,要先预定船,还要等航班。”肖恩纠正,转向耶拉姆,“这种大港的民用船时间间隔应该不长吧?”
    “嗯,一般三到五天,不过我也没来过,不清楚。”
    维烈这段时间一直吓得魂不附体,浑浑噩噩,没接同伴的话。
    肖恩建议:“我们最好先找家旅馆。啊,还有,民用船多数不管饭,粮食也必须备齐。”莎莉耶咋舌:“什么!竟然有这种破船!”
    杨阳突然停下脚步,像根木桩似的立着。余人见状讶道:“怎么了?”
    “……我的眼睛好像抽筋了。”杨阳僵硬地道,呆呆瞪视一点——如果她刚刚看到一个和东城城主很像的人在菜市场晃悠,这不是眼睛抽筋是什么?那是菜市场,菜市场耶!
    “是不是昨晚看书太累了?”希莉丝关怀地问道。肖恩甚至准备施法。杨阳挥手示意不必,揉了揉眉心,定睛望去,果然不见人影。
    呼……幻觉。拍拍胸口,杨阳绽开笑容:“没事,我去问问附近有没有好的旅馆。”
    在一家名为「小绵羊」的旅馆放好行李,一行人前往港口,得知上一班船刚走,而下一班要到后天再接受订票,不得已无功而返。
    “没办法,只好后天一早去订票,明天去市场买干粮。”耶拉姆制定了行程。昭霆叫起来:“什么!又吃干粮?我吃腻干粮了啦!”看来之前的话她全没听见。
    “今晚就吃得好点,当作未来的补偿。”希莉丝安慰,纤长的食指划出活泼的弧线,“而且难得来到这种海鲜多多的港口,不大吃一顿太对不起自己了。”于是当晚众人点了油炸白鱼、清蒸海蟹、柠檬汁烤扇贝、串烧碎鱼肉丸、海龟冻、奶汁烤菜、蛤蜊汤等佳肴,肚皮饱饱地进入梦乡。
    次日上午·莫尔斯港东部菜市——
    三教九流的人群中,却有一人特别显眼,不是身高鹤立鸡群的缘故,是因为他俊美尊贵的容貌和不应景的穿着。
    忽略周围的视线,罗兰浏览菜单。
    “鱼翅、龙虾、珍珠燕窝……都要走了,还要吃这么好!”
    抱怨归抱怨,他知道帕西斯贪嘴的原因:回到伊维尔伦后,自己就很难亲自下厨了。
    “金发先生,又来买菜啊?你家媳妇真幸福。”一名摆鱼摊的大婶招呼,脸上是好意的笑。
    “呃,我是为我的长辈买菜。”
    “哎呀,真是孝顺的孩子!呐,这些新鲜鱼子统统送给你,不要钱!”
    “哇!谢谢大姐!”罗兰发挥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特长,施展华丽的杀价技术,用便宜的代价购得大批战利品。突然,他瞄见一个瘦长男子将手伸进路人的背包。
    罗兰不是正义之士,但还是打算出声提醒,反正他不怕这种地痞流氓报复,不过跃入视野一角的几个人影却让他改变主意。
    那是出来采购的杨阳一行。
    沉吟片刻,他悄无声息地追上那个扒手,跟着他走进一条小巷。
    “哟,米尼,收获如何?我和约翰很不错哦。”
    巷子里还有两个男子,嬉笑着迎上来。米尼神色不豫地道:“还可以啦。妈的,那金发小子打得我现在还在疼,手脚都不灵活了。”
    “喂。”罗兰冷不防伸手拍上他的背。三人同时大叫:“哇哇哇——大哥!”
    他们正是那天拦路打劫帕西斯的流氓,后来又不长眼地对打扫完出来买菜的罗兰动手,下场么,自然是惨兮兮。
    “在这里说我坏话?”罗兰笑眯眯。笨匪三人组点头哈腰:“不敢,不敢。”
    “呵呵,不用紧张,我是有事拜托你们。”
    “请说,我们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我看你们老是对小人物下手,这样赚不到几个钱,要不要干笔大的?”罗兰浅浅勾唇,吐出恶魔的诱惑,“比如,冒险家。”
    三人大惊失色:“不…不行啊,大哥!冒险家太难啃了,以我们三个的水平,不行的!”
    “没关系,我教你们一个法子,保证手到擒来。”
    罗兰微笑抚平三人的不安,心里乐开花:哼哼哼,小小的报复。
    ******
    “都是不能贮藏的水产,伤脑筋。”
    兜了一圈下来,耶拉姆对陈列的商品很不满意。杨阳道:“可能我们跑错地方了,还有别的专门卖米饼面包的市场。”希莉丝打听后,确定她的猜测没错:“在西边,要绕过半个闹市区,路挺长的,我们先找家店休息一下吃中饭吧。”
    “好好!”昭霆对这种建议一向无条件支持。肖恩正要响应,一只小手拽住他的长衣下摆,接着是搀杂了哭声的童音:“妈妈。”
    “怎么了,迷路了吗?”肖恩连忙蹲下来,询问看起来像是贫民区出生的小男孩。
    “呜呜呜……”
    “乖,不哭。”希莉丝也弯下腰劝慰,“告诉我们你妈妈长什么样,在哪里走散的。”小男孩啜泣道:“妈妈…妈妈叫我在这里等,她去买特价品。”
    “特价!”精打细算的耶拉姆一听见这个词就头脑发热,“哪里有特价?”
    “那边。”小男孩指了个方向。褐发少年立马抱起他冲锋。余人大吃一惊,杨阳唤道:“等等,耶拉姆!”
    “怎么能等!去晚了也许就卖完了!”
    “真是的。”众人看着他眨眼不见,一致摇了摇头,正要跟上,远处响起一声惊喊:“火灾啊——”
    菜市场当场炸开了锅,小贩慌忙收摊,行人争相走避,你推我,我撞你,乱成一团。在这种情况下,肖恩依然努力往事发地挤,想看看自己能不能帮上忙。其他人只好也跟在后面。维烈因为运动细胞不发达,不一会儿就被汹涌的人潮挤开,祸不单行,一个路人不知有意无意碰飞了他的精灵之眼。
    “啊!”
    眼前顿时一片漆黑,维烈惊慌下差点摔倒。而如果他真的倒了,被踩得半死是唯一的下场。杨阳和希莉丝及时察觉,双双拉住他。
    “没事吧?”杨阳担忧地道。
    “我…我的精灵之眼……”维烈还舍不得自己的战利品。
    “肖恩,快回来!别多管闲事了!”希莉丝心浮气躁地大喊。然而在喧哗声中,已跑得相当远的棕发青年压根听不见。
    “果然是菜鸟冒险家啊。”
    罗兰接过鼓鼓囊囊的钱袋掂了掂,一文不取地递还乐翻天的三人,再赏给小功臣一枚宝石,满意地扬长而去。
    ******
    午后,狼狈不堪的七人在菜市外重聚。
    “呼、呼、呼……”一时间,只有粗重的喘息声回荡。
    “我以为我会死掉。”昭霆呻.吟,被挤得骨头险些散架。其他人的情况只有比她更糟。
    “幸好精灵之眼找回来了。”杨阳宽慰。不过这件事其实不算幸运,是肖恩用侦测魔法找到的。希莉丝余怒未休地教训情人:“都怪你!管什么火灾!”
    “怎么能不管,也许会有人丧命!”肖恩毫不退缩,随即把注意力转向耶拉姆:“那个孩子呢?”
    “突然说找到妈妈,走了。”
    “你把他抛在那种混乱的人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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