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今天进了家门,到现在连一个字都没跟她说过,甚至连声“妈”也没叫。
唐铃惠看着儿子这模样,心里苦闷,便自顾自说起话来:“几年前知道你把那野丫头带到北京,两个人住在一起,我也没说过你什么,你爸那边我也是能瞒就瞒着。你是我唯一的宝贝儿子,谁也不是没年轻过,我也不希望你一辈子活在枷锁里。”
“爱情嘛,谁没有过。我只是想着你年轻气盛,尝一回爱情的滋味,后面年纪大了也就该懂事了,该处理处理,该结婚结婚,谁知道你是对那丫头动了真心!”
傅裴南轻笑了声,这才开了一句口:“您倒是给我规划得挺好。”
那一声冷笑,无疑是刺痛了她。
作为一个母亲,看着自己养了二十多年的儿子,为了一个女孩儿心里竟是那样的抗拒自己,这无异于诛心。
不过这么多年,她什么苦什么恨没尝过,为了表面的平和,也只有是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
她语气依旧平静:“你别看你们傅家家大业大,这几年也是一日不如一日,再大的家业,一旦崩盘也只是在旦夕之间,你爸想□□这个局面不容易,最近身体也越来越不行了。地产生意不好做了,这个你是知道的,他想改行做车。”顿了顿,她语气又强硬了几分,“星怡下周回国,你去见见她。”
傅裴南没说去,也没说不去。
他早过了中二的年纪,家里的考虑他再明白不过。
他理解,但他凭什么顺从?
而见他不言语,唐铃惠便逼问了句:“你去不去?”说着,顿了两秒,她干脆拍桌而起,“儿子!你以为我当年真是因为爱你爸,才会嫁给他!他也是真的爱我才回娶我?我不跟你爸结婚,能有现在一家独大的盛茗集团,能有你挥金如土的今天?”说着,她顿时便红了眼眶。
“你知不知道,你爸知道了你和那个野丫头的事儿,觉得这一切都是我的错!如果不是我们唐家窝囊,管不好自己的家务事,让那个女人进了门,哪至于你跟她女儿……”
说到这儿,她再也说不下去。
她感到不齿!
平静了良久,唐铃惠才一字一顿道:“我们每一个人,都为自己的家族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你也一样。”
“谁也躲不过,这就是命。”
*
每一个节假日,于北京本就糟糕的路况而言都无异于一场灾难。
傅裴南驾车离开时,道路早已堵成了猪肝色。
二环、三环、四环、五环……
像一条条锁链,一圈又一圈地封锁着这座城市,也一寸寸地束缚着他的心。
堵了半个多小时,他早已堵得没了脾气。
车内开着热气,他闷得喘不上气来,脱了西装外套往副驾上一扔,又降下了车窗。
他修长的手臂一只搭在了窗框,一只慵懒地搭在方向盘上。
放眼望去,道路两侧是一座座冷漠的玻璃大厦,前方是密密麻麻的红色车尾灯,像一片沸腾的炼狱火海。
记得小时候的北京,远没有今日繁华。
他住二环内的房子,一路读着在如今,早已传说得神乎其□□校,却也从未感到自己与平常人有何不同,不知自己轻易拥有的一切,却是他人几辈子也追不上的福分。
而这所谓福分,终有一日,也都要以另一种形式慢慢偿还。
平日里二十分钟便能到达的路程,他愣是堵了一个半小时才到家。
进了门,他把凑上前来的元帅踢到一边,摘下了腕表,连同手上的西装外套随手扔到了中岛台上。
家里没开灯,屋子里十分昏暗。
她像是刚洗了澡,浴室门开着,灯也开着,传来阵阵水果味沐浴露的芬芳。
远远的,他见唐珞穿了一件薄荷绿的圆领卫衣,穿了条睡裤,正窝在沙发上看影片。
电视机五彩斑斓的色彩,倒影在她白净无辜的面庞。
他走上前去,见唐珞身上盖了一条毛毯,早已浅浅入眠。
直到他把她抱起来,唐珞这才醒了。
见到傅裴南的脸,她略感诧异,本以为他起码要明天才回来,便呜呜囔囔问了句:“你怎么回来了?”
“吃个饭就回来了。”
他把迷迷糊糊的她抱到床上,伸手一摸,见她头发仍有些潮湿,便问了句:“你头发怎么湿的。”
“刚洗了澡,就吹了半干。我一会儿再回锅吹。”
回锅吹,这是她发明的词汇。
她发量大,头发一次吹不干,说要“回锅吹”才干得快。
他便说:“你先睡,我给你吹。”
温热的风缓缓吹来,他手指在她发间穿梭,她头发柔顺又短俏,总是轻轻一梳便梳到了发尾。
她没有再入睡,也没有再睁开双眼。
只记得那一晚他也躺得很早,而不知是在什么时候,他忽然侧过身来从背后抱住她,紧紧地,像是怕她逃掉了一般。
那一晚她依旧彻夜未眠,脑海中有万般思绪在翻涌。
这张床她睡了四年,却一日不如一日睡得安稳,因为她明白这本不属于她。
*
日子一天天无声地划过,很快便到了周五。
傅裴南照例穿戴好准备出门,唐珞仍侧卧在床上,犹豫了几回,最终还是开口报备了句:“我今天要出一趟门。”
“见谁?”
“我妈来了。她说想见见我。”
她背对他而卧,也看不见他脸上的神情,只听他沉默了几秒便问了一句:“你和你妈还有联系?”
“没什么联系,不过她有我微信。”
“好啊,那见见。”说着,他却感到心间又寒了几分。
他也明白她的心思,一个人在外面受了委屈就会想家,而如今,她一个没有家的人,都想要见一见自己的亲生母亲。
*
傅裴南出门没一会儿,她手机便在床头柜上“嗡—嗡—”地震了两下,拿起来一看,是她妈妈。
她发来一个地址,而后说了句:【下午一点半在这里见。】
【会员制的咖啡馆,进来要报一下我的名字。】
过了会儿,她像是担心女儿连自己名字都记不得,又发来一句:【钟曼玉。】
唐珞回了一句:【好。】
时间差不多了,她起身翻了翻冰箱,翻出几天前买的一袋切片面包,也不知过期没有,拿了两片放到面包机里烤,烤得两面酥脆,便一边吃着一边向衣帽间走去。
她在衣帽间挑挑选选,最后也穿得极为质朴。
合身的白衬衫,浅蓝色牛仔裤,脚上穿了一双白布鞋。
顿了顿,觉得天冷,便又套了一件驼色风衣,背了个coach的斜挎包,又化了个淡淡的妆容。
起身时,她在一片凌乱的化妆品中,看到那瓶只剩下瓶底一点的香水,那款卢氏丹名叫“柏林少女”的香水。
记得她第一次入这款香水,是因为它的香评。
玫瑰是我偷的,你爱的人是我杀的
不爱你是假的,想忘了你是真的
我有一把枪,可以保护你,也可以杀了你
可我还是偷偷扔了它,踉踉跄跄跑向你,对你说我好怕
她很喜欢这段香评,把它记在了记事本上,后来也买了这款香水。
猩红的颜色,残酷又热烈,像极了爱情。
人一旦习惯了某款香水便很难说换就换,这几年,她也是一瓶瓶地回购,直到今年才换了另一款。
她拿起了那瓶香水,往手腕上喷了几下,温柔又浓郁的玫瑰香味顿时在房间内绽开。
她又补了一下口红,便拿上车钥匙出门。?
第14章
钟曼玉早在一小时前便到了约定好的咖啡馆。
她今年四十八岁,因保养得当,脸上几乎看不见一条明显的皱纹,穿着也十分朴素,白色高领毛衣,外面套了一件burberry的驼色风衣,背了个普皮的黑色铂金包。
坐在咖啡馆内,周边也不乏一些穿着华丽的富贵太太,不过她舞蹈演员出身,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某种优雅的韵味,只是坐在那里静静地吃个早餐、喝一杯咖啡,看上去也气质不凡。
等待的四十五分钟时间里,她心底竟有一丝紧张,脑海中尘封的记忆便开始一帧帧在她眼前回放。
算算年头,唐珞今年该是二十四岁。
记得自己当年也是在二十四岁的年纪生下了她,放弃了自己热爱的舞蹈事业,沦为了一个家庭主妇。
其实她一开始是不想要孩子的。
哪个女人会愿意为一个拈花惹草,情.妇换了一个又一个的男人生孩子?
只是既然结了婚,哪有不生子的道理,何况当年,他们唐家在当地也算有头有脸的家庭,不可能接受她没有子嗣。
这个孩子意外地来了,她也只有认命地生下来。
他们家想要一个男孩儿,她嘴上说无所谓,不过若真要有一个孩子,她还是希望那是个女孩儿。
于是做了b超,医生说是女孩儿时,她也感到松了一口气。
她为这孩子取名为珞。
珞为石,她只愿她这一生能像一颗顽石般顽强地活下去。
她前夫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烂人,一直反反复复地出轨。
她大概也不是因为真的爱他,才会选择嫁给他,但作为一个妻子、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哪怕多年来早已对丈夫没了信任,但每当发现他在外面又有了新的女人,于她而言,都是一次痛苦的经历。
于是在二十七岁那一年,她选择了离婚,一个人远走高飞。
唐铃惠看着儿子这模样,心里苦闷,便自顾自说起话来:“几年前知道你把那野丫头带到北京,两个人住在一起,我也没说过你什么,你爸那边我也是能瞒就瞒着。你是我唯一的宝贝儿子,谁也不是没年轻过,我也不希望你一辈子活在枷锁里。”
“爱情嘛,谁没有过。我只是想着你年轻气盛,尝一回爱情的滋味,后面年纪大了也就该懂事了,该处理处理,该结婚结婚,谁知道你是对那丫头动了真心!”
傅裴南轻笑了声,这才开了一句口:“您倒是给我规划得挺好。”
那一声冷笑,无疑是刺痛了她。
作为一个母亲,看着自己养了二十多年的儿子,为了一个女孩儿心里竟是那样的抗拒自己,这无异于诛心。
不过这么多年,她什么苦什么恨没尝过,为了表面的平和,也只有是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
她语气依旧平静:“你别看你们傅家家大业大,这几年也是一日不如一日,再大的家业,一旦崩盘也只是在旦夕之间,你爸想□□这个局面不容易,最近身体也越来越不行了。地产生意不好做了,这个你是知道的,他想改行做车。”顿了顿,她语气又强硬了几分,“星怡下周回国,你去见见她。”
傅裴南没说去,也没说不去。
他早过了中二的年纪,家里的考虑他再明白不过。
他理解,但他凭什么顺从?
而见他不言语,唐铃惠便逼问了句:“你去不去?”说着,顿了两秒,她干脆拍桌而起,“儿子!你以为我当年真是因为爱你爸,才会嫁给他!他也是真的爱我才回娶我?我不跟你爸结婚,能有现在一家独大的盛茗集团,能有你挥金如土的今天?”说着,她顿时便红了眼眶。
“你知不知道,你爸知道了你和那个野丫头的事儿,觉得这一切都是我的错!如果不是我们唐家窝囊,管不好自己的家务事,让那个女人进了门,哪至于你跟她女儿……”
说到这儿,她再也说不下去。
她感到不齿!
平静了良久,唐铃惠才一字一顿道:“我们每一个人,都为自己的家族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你也一样。”
“谁也躲不过,这就是命。”
*
每一个节假日,于北京本就糟糕的路况而言都无异于一场灾难。
傅裴南驾车离开时,道路早已堵成了猪肝色。
二环、三环、四环、五环……
像一条条锁链,一圈又一圈地封锁着这座城市,也一寸寸地束缚着他的心。
堵了半个多小时,他早已堵得没了脾气。
车内开着热气,他闷得喘不上气来,脱了西装外套往副驾上一扔,又降下了车窗。
他修长的手臂一只搭在了窗框,一只慵懒地搭在方向盘上。
放眼望去,道路两侧是一座座冷漠的玻璃大厦,前方是密密麻麻的红色车尾灯,像一片沸腾的炼狱火海。
记得小时候的北京,远没有今日繁华。
他住二环内的房子,一路读着在如今,早已传说得神乎其□□校,却也从未感到自己与平常人有何不同,不知自己轻易拥有的一切,却是他人几辈子也追不上的福分。
而这所谓福分,终有一日,也都要以另一种形式慢慢偿还。
平日里二十分钟便能到达的路程,他愣是堵了一个半小时才到家。
进了门,他把凑上前来的元帅踢到一边,摘下了腕表,连同手上的西装外套随手扔到了中岛台上。
家里没开灯,屋子里十分昏暗。
她像是刚洗了澡,浴室门开着,灯也开着,传来阵阵水果味沐浴露的芬芳。
远远的,他见唐珞穿了一件薄荷绿的圆领卫衣,穿了条睡裤,正窝在沙发上看影片。
电视机五彩斑斓的色彩,倒影在她白净无辜的面庞。
他走上前去,见唐珞身上盖了一条毛毯,早已浅浅入眠。
直到他把她抱起来,唐珞这才醒了。
见到傅裴南的脸,她略感诧异,本以为他起码要明天才回来,便呜呜囔囔问了句:“你怎么回来了?”
“吃个饭就回来了。”
他把迷迷糊糊的她抱到床上,伸手一摸,见她头发仍有些潮湿,便问了句:“你头发怎么湿的。”
“刚洗了澡,就吹了半干。我一会儿再回锅吹。”
回锅吹,这是她发明的词汇。
她发量大,头发一次吹不干,说要“回锅吹”才干得快。
他便说:“你先睡,我给你吹。”
温热的风缓缓吹来,他手指在她发间穿梭,她头发柔顺又短俏,总是轻轻一梳便梳到了发尾。
她没有再入睡,也没有再睁开双眼。
只记得那一晚他也躺得很早,而不知是在什么时候,他忽然侧过身来从背后抱住她,紧紧地,像是怕她逃掉了一般。
那一晚她依旧彻夜未眠,脑海中有万般思绪在翻涌。
这张床她睡了四年,却一日不如一日睡得安稳,因为她明白这本不属于她。
*
日子一天天无声地划过,很快便到了周五。
傅裴南照例穿戴好准备出门,唐珞仍侧卧在床上,犹豫了几回,最终还是开口报备了句:“我今天要出一趟门。”
“见谁?”
“我妈来了。她说想见见我。”
她背对他而卧,也看不见他脸上的神情,只听他沉默了几秒便问了一句:“你和你妈还有联系?”
“没什么联系,不过她有我微信。”
“好啊,那见见。”说着,他却感到心间又寒了几分。
他也明白她的心思,一个人在外面受了委屈就会想家,而如今,她一个没有家的人,都想要见一见自己的亲生母亲。
*
傅裴南出门没一会儿,她手机便在床头柜上“嗡—嗡—”地震了两下,拿起来一看,是她妈妈。
她发来一个地址,而后说了句:【下午一点半在这里见。】
【会员制的咖啡馆,进来要报一下我的名字。】
过了会儿,她像是担心女儿连自己名字都记不得,又发来一句:【钟曼玉。】
唐珞回了一句:【好。】
时间差不多了,她起身翻了翻冰箱,翻出几天前买的一袋切片面包,也不知过期没有,拿了两片放到面包机里烤,烤得两面酥脆,便一边吃着一边向衣帽间走去。
她在衣帽间挑挑选选,最后也穿得极为质朴。
合身的白衬衫,浅蓝色牛仔裤,脚上穿了一双白布鞋。
顿了顿,觉得天冷,便又套了一件驼色风衣,背了个coach的斜挎包,又化了个淡淡的妆容。
起身时,她在一片凌乱的化妆品中,看到那瓶只剩下瓶底一点的香水,那款卢氏丹名叫“柏林少女”的香水。
记得她第一次入这款香水,是因为它的香评。
玫瑰是我偷的,你爱的人是我杀的
不爱你是假的,想忘了你是真的
我有一把枪,可以保护你,也可以杀了你
可我还是偷偷扔了它,踉踉跄跄跑向你,对你说我好怕
她很喜欢这段香评,把它记在了记事本上,后来也买了这款香水。
猩红的颜色,残酷又热烈,像极了爱情。
人一旦习惯了某款香水便很难说换就换,这几年,她也是一瓶瓶地回购,直到今年才换了另一款。
她拿起了那瓶香水,往手腕上喷了几下,温柔又浓郁的玫瑰香味顿时在房间内绽开。
她又补了一下口红,便拿上车钥匙出门。?
第14章
钟曼玉早在一小时前便到了约定好的咖啡馆。
她今年四十八岁,因保养得当,脸上几乎看不见一条明显的皱纹,穿着也十分朴素,白色高领毛衣,外面套了一件burberry的驼色风衣,背了个普皮的黑色铂金包。
坐在咖啡馆内,周边也不乏一些穿着华丽的富贵太太,不过她舞蹈演员出身,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某种优雅的韵味,只是坐在那里静静地吃个早餐、喝一杯咖啡,看上去也气质不凡。
等待的四十五分钟时间里,她心底竟有一丝紧张,脑海中尘封的记忆便开始一帧帧在她眼前回放。
算算年头,唐珞今年该是二十四岁。
记得自己当年也是在二十四岁的年纪生下了她,放弃了自己热爱的舞蹈事业,沦为了一个家庭主妇。
其实她一开始是不想要孩子的。
哪个女人会愿意为一个拈花惹草,情.妇换了一个又一个的男人生孩子?
只是既然结了婚,哪有不生子的道理,何况当年,他们唐家在当地也算有头有脸的家庭,不可能接受她没有子嗣。
这个孩子意外地来了,她也只有认命地生下来。
他们家想要一个男孩儿,她嘴上说无所谓,不过若真要有一个孩子,她还是希望那是个女孩儿。
于是做了b超,医生说是女孩儿时,她也感到松了一口气。
她为这孩子取名为珞。
珞为石,她只愿她这一生能像一颗顽石般顽强地活下去。
她前夫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烂人,一直反反复复地出轨。
她大概也不是因为真的爱他,才会选择嫁给他,但作为一个妻子、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哪怕多年来早已对丈夫没了信任,但每当发现他在外面又有了新的女人,于她而言,都是一次痛苦的经历。
于是在二十七岁那一年,她选择了离婚,一个人远走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