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哥,你们肃城人可真有钱啊,家家户户都在买肉吃!还都是羊肉呢!”
    那本地人便告诉他:
    “我们日子确实比你们好过些,不过却也没奢侈到能时常买肉的地步。这都是郡王打下北戎给咱们的恩惠呢,只要拿着户籍牌,每一户都可以按五文钱一斤买二十斤羊肉,三个月内买完都行。”
    二十斤羊肉,要按照南边的市价算,几乎都得七八十文一斤了,这是连富户都不能常吃的奢侈品。可如今,只要买一斤麦子的价格就能买到,谁能不心动呢。
    “只有本地户籍的可以领吗?”
    “不是啊,燎原,樊城,河原三个地方的也可以领。”
    所以,还是得慎郡王治下的户籍才行嘛。
    类似的对话时常发生,听到这样的答案,许多人哪怕在自己家乡不算生活得特别困窘,却也忍不住暗自盘算起来了——
    他们要不要也举家搬迁到慎郡王治下来呢。
    毕竟同样的收入,慎郡王治下的物价却比南边便宜一两成甚至更多。
    这就不说了,家里就连女孩子,也能每个人分到五亩地,税收也要少很多。农闲的时候,到城里修桥修路修房子,也能赚些外快,不比他们跟着商人四处奔忙挣得少,却要稳定很多。
    而且他们去衙门问了,只要三个月内迁来,都能低价买二十斤羊肉呢!
    方方面面盘算一下,慎郡王治下都比原本的家乡要好。
    *
    从郡城府衙得到消息,最近有很多外地人来打听发羊肉的事,林德康此次前来与李洵商讨公事的时候,便提起了这事:
    “先前还道殿下大手笔发这么多羊肉下去,实在是太靡费,却没想到竟有这一层用意在里头。如此一来,接下来三个月,不知道得多出多少百姓前来投奔呢!”
    李洵并不为此自得,脸上也没什么喜色,只是平静地吩咐道:
    “既如此,保父便做好迎接更多移民的准备吧。”
    他先前发羊肉,其实只是想与民同庆,让百姓也感受到打下北戎的好处,外加弥补一下过年时候对肉类限量购买而已。
    之所以选择羊肉,主要是因为打下北戎的时候,缴获了太多的牲畜,其中羊是最多的,多达上百万只。
    这些羊基本都是养来吃肉和取羊皮保暖的,一年便可以宰杀,继续养没有太大增益,反而浪费粮草。
    卖出去,也无非是从南边多换些钱回来而已,他不缺钱,倒不如给自家领地上的百姓吃。
    平民百姓实在辛苦,春耕在即,多吃点肉补补身体,才能更好地应对接下来的繁重劳动。
    他从没想过,发羊肉这事,竟然还能刺激到外地前来经商的人,让他们也想迁移到他的领地上来。
    这些跟着商行跑活的人,在当地应该算是收入比较高的普通百姓了,却还是被这羊肉所打动,可见其他普通百姓过的是什么日子了。
    每天吃肉,对千年后的世界来说是家常便饭。可如今却是大多数人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
    他需要努力的地方还太多了。
    不过路只能一步一步走,眼下他能做的,也只是尽可能地让自己的领地富庶起来,才能养活更多的百姓。
    说到肉食,李洵想起年前曾经吩咐过的一件事,便叫了府上的亲兵来问道:
    “去年本王养在养猪场的猪,还有军营中的那些羊如何了?”
    亲兵连忙叫人去问,没多久,便得到消息,说猪和羊都还养着,要等郡王亲自去查看了才敢杀。
    “保父可要与我一起去养猪场看看?”
    李洵问道。
    林德康有些奇怪,自家殿下怎么会突然过问起这等小事。不过,既能让殿下这么久都还记着,还邀请他一起去看,却未必是小事。
    两人便一同去往了城中那个郑姓商人的养猪场。
    去的时候,那郑魁正火急火燎地催促着里头的工人赶紧打扫卫生,甚至用水冲了石板路还要用布擦干上面的水。
    “快些!快些!郡王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来了!这里还有水呢,弄湿了郡王的鞋怎么办?”
    “本王只是来看看,不必如此大费周章。”
    李洵有些无奈,及时出言阻止道。
    郑魁闻言,朝门口一看,竟是慎郡王大驾已经到了,后头还跟着林总长。
    也顾不得地上到处都是水,他赶紧跑到门口,要下跪迎接:
    “郡王来了,还不快来参见郡王!”
    满地都是水,李洵怎么可能让他们跪:
    “都免礼,自去忙碌便是。郑魁,你带本王去看看那些猪。”
    “是!”
    郑魁一路战战兢兢,领着李洵前往那猪圈查看。
    很明显看得出来,养那些猪的房子是新修的,青砖房,与其他的养猪的房子截然不同。
    “郡王,这边都是喂了甜菜丝的成猪和幼猪,对面那一排是没喂的。”
    猪圈里腌臜的环境对林德康这个士大夫来说,有些受折磨,不过,看到两边的猪截然不同的体型,他却是眼前一亮。
    “殿下,这喂了甜菜丝的猪,竟是比没喂的猪大了不少!”
    他算是明白殿下带他走这一趟的目的了。
    李洵倒是面不改色,嘴角甚至带着愉悦的笑容:
    “没错,而且幼猪也长得快。”
    李洵叫郑魁把先前做的记录拿来查看。
    这些猪,基本上在喂食甜菜一个月后,成猪和幼猪都与不喂食的有了明显的体重差。
    那些喂食甜菜五个月的幼猪,如今基本上与不喂食的成猪体型一致,都有一百八十多斤。
    而喂食百分之四十甜菜的成猪,如今都长到了两百三十斤左右,最重的一头有两百五十二斤。
    正常喂食的成猪,却只得一百七八十斤,幼猪也才长到一百三十斤左右。
    当然,猪的体型也不会因为养的久就无限制增长,基本上养殖期超过七个月,其体重增速便会明显降低。
    总体推算下来,喂食甜菜的猪,其体重上限可以提升三分之一左右,而且养殖时间也可以从十个月缩短到六七个月。
    不过,能不能推广,还得看肉质。
    李洵当即下令,让人把两边的猪各逮了几头来杀了。
    郑魁赶紧去请了好几个屠夫来,没多久,结果便见分晓了。
    看到喂食甜菜的猪,肥肉比例和肚子里的油都多了很多,连君子远庖厨,看了一场杀猪有些面色发白的林德康,也是一脸的喜色。
    “殿下,这可真是太好了,甜菜养出来的猪要肥很多!”
    李洵踏着满地的猪血猪毛走过去,用腰间的佩刀挑起那些甜菜饲养过的猪的内脏进行察看对比。
    看起来很正常,没有异常肿大,结节淋巴等病变。
    又让人煮了两种猪肉给众人吃,甜菜养的猪,除了肥肉更多以外,在口味上与普通的猪没有明显差别。
    甚至他的士兵和养猪场那些工人们,都更喜欢吃甜菜喂出来的猪肉,因为油水更足。
    看着众人吃得满嘴流油满脸带笑,李洵心中微微一松。
    先前他还真有些担心甜菜养猪会有副作用,导致不能推广,不过目前看来,除了猪会变得更肥,没有任何不好的影响。
    猪太肥在后世确实会不好卖,可如今,百姓们肚子里都缺油水,却是刚刚好。
    而且,缩短了养殖周期,完全可以让百姓们避开最容易青黄不接的春天,从食物最丰盛的夏天开始养猪,等到秋天收获了甜菜喂上几个月催肥,养到过年前宰杀就正好合适。
    如此一来,只要今年每家每户种植两亩甜菜,明年的百姓们便再也不缺肉食了。
    ,
    第134章
    看完了用甜菜养的猪, 李洵又去军营的临时养殖处看了下他先前特意拨出来,放在一边饲养的羊。
    和猪比起来,羊因为有放养, 催肥效果要稍微差一些,但长期喂食甜菜的羊, 也比不喂食甜菜的羊体重增长方面要高两成以上。而且同样的体重之下,用甜菜养的羊,脂肪含量也比普通羊更高。
    除此之外, 那些羊的身体没有出现任何异常。
    李洵心情大好, 回到郡王府,便让人给帮着做养猪实验的郑魁送去了一柄玉如意以示奖赏。
    这等珠宝器物,大多都是从北戎贵族处缴来的, 李洵并没有将这些东西拿去变现, 为的便是留下赏人。
    比起真金白银, 对郑魁这样的商人来说,自然是郡王亲赐的玉如意更叫他觉得荣幸欢喜了, 接到赏赐后, 立刻就宝贝似的将这玉如意供奉起来。
    除此之外,第二天一早,李洵又给周如植传话,叫他来郡王府议事。
    第一次朝议后, 李洵便让所有的地方官与中央官员各自回岗,然后像以往一样办公了。
    有要紧事, 直接上条陈等待他的批复即可, 倒是没必要和京城朝廷那样隔三岔五便朝议。
    当然, 朝议也有朝议的好处, 只是就目前而言, 他并没有那么多需要群策群力的事,也没有足够的人手,可以奢侈到每天浪费这些事务繁忙的官员一两个时辰开集体大会。
    与其如此,倒不如保持原来的方式效率更高,实在有需要所有人一起商议或通知的事情,再召集所有人一起开会。
    李洵传召他的前一晚,周家父女刚拿到总长府那边送来的官服。
    为了建立正式官制,林德康早就制定出了一套关于官员服饰的规范,像朝廷一样,每个等级的官员,在服饰颜色与花纹上都有所不同。
    袍服样式上,也还是和朝廷一样,采用了前胸后背缀补子的补服。
    早早安排绣娘修好各品级的补子纹样,前些天人选确定下来,他便让服装厂的人去给众官员量身,没几天,全套官服便做好送到了各官员府上。
    以后他们便可以穿着官服去自己的衙门办公了。
    “一门双令公,这在哪里都是足以传为千古佳话的美谈了!爹爹和姐姐真了不起!”
    看着案上摆着的两套绯色补服,周尧珠兴奋地道,脸上满是与有荣焉的骄傲。
    先前她才来肃城的时候,这里的一些达官贵人家的夫人女儿,虽说看在父亲的面子上,也会邀请她前去做客,但她知道那些人心里是瞧不起她的。
    自从前些天父亲与姐姐的任命书公布后,那些人对她便成了赤裸裸的讨好,不管走到哪里,她都是座上宾。
    周如植和周尧姜脸看向那官服,眼中也波光粼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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