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左脚那只夹脚拖鞋的鞋带断裂了一根,直接被留在了原地。
程厘看着那只鞋,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这么无语。
直到她慢慢转头,不出意外的对上容祈投过来的目光。
在他眼睑微垂,视线落在孤零零留在地上的那只拖鞋时,程厘整个人都僵住了。
这次还跑?
此刻一个略带关心的温和声音响起:“厘厘,你的鞋子坏掉了?”
向奶奶也发现这个状况,开口询问她。
程厘站在原地,茫然地看着地上的鞋子。
这一刻她才明白,什么叫做,有些人还活着,但已经是具尸体。
但尸体也得开口,她抬头挺胸,淡然一笑:“没事,我走回去也是一样。”
结果她刚要迈步往前,就看见前面凌女士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似乎生怕被人发现,自己跟她是亲母女。
程厘好不容易假装起来的淡定,瞬间崩塌。
毁灭吧。
明天的太阳,还是别升起来了。
也是此刻,一只手伸过来牢牢拽住她,声音从头顶传来,清越好听:“站在这里,别动。”
“等我。”
容祈扔下这两个字,转身走向不远处的洋房大门。
他身高腿长,步伐迈的大,几步后,身影就隐没在花园。
凌女士或许也是觉得她太尴尬,也就没数落她。
容祈回来的很快,也就一两分钟,他去而复返,手里拎着一双黑色拖鞋,很大,看起来是男式的,连鞋底都很干净。
“这是我的拖鞋,新的。”
程厘低声:“谢谢。”
说完,她就伸手去接。
但下一秒,容祈微微弯腰,将拖鞋摆在了她的脚边。
程厘不由感动,难怪人家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功,就这种处变不惊的大将之风,就值得她学习。
等她穿好鞋子,诚心说道:“这次真的谢谢了,我回去一定刷干净,再还回来。”
她出于感谢,语气不免过分礼貌了点。
也显得格外生分。
容祈闻言,视线再次落在她脸上,嘴角忽地勾起一抹笑。
“你的鞋子怎么,每次都这么不牢固。”
作者有话说:
之前的程厘:白月光
现在的程厘:笨蛋美人
-
上章关于辛德瑞拉的梗,感觉好多人没懂啊,辛德瑞拉是灰姑娘啊
在容器心里,厘米怎么可能是黯淡的灰姑娘呢
程厘:已经在打车逃离地球了,勿q
第5章
每次?!
程厘脑海中立即浮现起,酒吧里发生的那一幕,她因为骂许冀衡骂的太激动,一抬脚将自己的高跟鞋甩了出去,被容祈牢牢接住。
而且她还特别没礼貌的,转身就跑了。
沉寂片刻。
程厘轻咳了声,尴尬一笑,假装恍然大悟道:“该不会那天在酒吧的人,是你吧,我说怎么看着那么眼熟呢。就是酒吧灯光不太好,我没看清楚。”
对,都怪酒吧光线太差。
容祈双手插兜,整个人站的松垮,显得懒散随性,在听完这话后,他嘴角微扯了下:“我也是,原本也没认出来是你,直到刚才看见你鞋子又坏了。”
他不忘朝坏掉的拖鞋看了一眼,那眼神不就是“没办法这么丢脸的事情连续被我遇到两次,想认不出你也不行”的意思。
程厘觉得这个天不能再聊了,再说下去,以后这条街她都不用混了。
她弯腰将自己坏掉的鞋子捡起来,匆匆跟他说了声再见。
在向奶奶关心的目光下,拉着凌女士狼狈离开。
回去的路上,凌女士松了一口气说:“哎哟,刚刚真是太丢……。”
在程厘的目光之下,凌女士赶紧改口:“太尴尬了。”
程厘闻言,露出无语的表情。
有母爱,但是不多。
凌霜华赶紧主动转移话题:“刚才容祈一瞧见我,立马就认出我是他的高中老师,特别客气的跟我打招呼。没想到现在他这么有出息,都还能记得高中老师。”
对于容祈的事迹,凌霜华自然没少听。
毕竟哪怕是一中这样的学校,容祈这种学生,属于超级荣誉校友那种。
据说今年一中的校庆,校长就打算将这些杰出校友,都请回学校。
程厘听到最后,实在疲了:“你这是又见着别人家的孩子,激动了。”
容祈这种人,从小到大就属于那种父母口中,让人嫉妒又讨厌的别人家孩子。
“嫉妒啊?”凌霜华横了她一眼,慢条斯理安慰说:“你跟人家容祈比,也不是全然没有优点。”
程厘一听笑了,她居然还有能赢过容祈的地方。
稀罕了。
她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凌女士轻咳了声,说道:“虽然说事业上,你是远远不如人家。但在个人问题上,你还是比他强。”
“他单身!”
程厘有点儿没忍住,被自己呛的连连咳嗽。
在凌女士惊讶的目光下,她没好意思说出口。
因为现在她连最后一个优点,都没有。
也不是。
应该说她更惨,毕竟容祈只是单身,而她是惨被劈腿。
这么一想,更扎心了。
*
“妈,你就陪我去吧。”程厘在家哀求。
过了一夜,阳台上刷干净的拖鞋,已经被晒干。
程厘准备去还拖鞋,但凌女士觉得昨天的事儿实在有些社死,坚决不去。
程厘:“你还不如元歌呢。”
最起码在她把鞋子踢飞出去的时候,孟元歌毅然决然地将她的鞋子拿了回来。
“那你找元歌陪你一起去,”凌女士坐在沙发上,继续看她喜欢的狗血剧,屁股都没挪动一下。
程厘实在没办法,到门口换鞋。
凌霜华不忘叮嘱道:“鞋,鞋,记得穿结实点。我不知道你们年轻人怎么就爱穿那个夹脚凉拖鞋的,夹着脚趾不难受吗?”
“……”
程厘这次学聪明,换了双板鞋,鞋带牢牢系着。
她不信,这次还会出差错。
等她开门时,就听凌女士又喊道:“去人家还东西,不能空手。买点东西带过去。”
“哦。”程厘应了声。
出门她就犯难,因为实在不知道给容祈买什么。
按理说,是他给自己拿的拖鞋,她应该感谢他。
但相较于容祈,程厘更想给向奶奶买点东西。
于是她去了一趟花店,让老板包了一束向日葵玫瑰,又在水果店买了一份精美的水果篮,拎上这些,才朝着那栋花园洋房走去。
昨天晚上回去,凌女士还感慨了半天。
人的一生,当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向奶奶他们当年生活挺艰难的,要不然也不会逼得老两口出来摆摊卖油墩儿,可谁能想到几年过去,他们住进了这栋天价小洋房里。
不过凌霜华虽然感慨,却也是替他们高兴。
老有所依,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情。
“厘厘来了,”程厘按响门铃,是向奶奶亲自出来开门。
一看见,特别开心的将她迎进了家里。
程厘看着那只鞋,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这么无语。
直到她慢慢转头,不出意外的对上容祈投过来的目光。
在他眼睑微垂,视线落在孤零零留在地上的那只拖鞋时,程厘整个人都僵住了。
这次还跑?
此刻一个略带关心的温和声音响起:“厘厘,你的鞋子坏掉了?”
向奶奶也发现这个状况,开口询问她。
程厘站在原地,茫然地看着地上的鞋子。
这一刻她才明白,什么叫做,有些人还活着,但已经是具尸体。
但尸体也得开口,她抬头挺胸,淡然一笑:“没事,我走回去也是一样。”
结果她刚要迈步往前,就看见前面凌女士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似乎生怕被人发现,自己跟她是亲母女。
程厘好不容易假装起来的淡定,瞬间崩塌。
毁灭吧。
明天的太阳,还是别升起来了。
也是此刻,一只手伸过来牢牢拽住她,声音从头顶传来,清越好听:“站在这里,别动。”
“等我。”
容祈扔下这两个字,转身走向不远处的洋房大门。
他身高腿长,步伐迈的大,几步后,身影就隐没在花园。
凌女士或许也是觉得她太尴尬,也就没数落她。
容祈回来的很快,也就一两分钟,他去而复返,手里拎着一双黑色拖鞋,很大,看起来是男式的,连鞋底都很干净。
“这是我的拖鞋,新的。”
程厘低声:“谢谢。”
说完,她就伸手去接。
但下一秒,容祈微微弯腰,将拖鞋摆在了她的脚边。
程厘不由感动,难怪人家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功,就这种处变不惊的大将之风,就值得她学习。
等她穿好鞋子,诚心说道:“这次真的谢谢了,我回去一定刷干净,再还回来。”
她出于感谢,语气不免过分礼貌了点。
也显得格外生分。
容祈闻言,视线再次落在她脸上,嘴角忽地勾起一抹笑。
“你的鞋子怎么,每次都这么不牢固。”
作者有话说:
之前的程厘:白月光
现在的程厘:笨蛋美人
-
上章关于辛德瑞拉的梗,感觉好多人没懂啊,辛德瑞拉是灰姑娘啊
在容器心里,厘米怎么可能是黯淡的灰姑娘呢
程厘:已经在打车逃离地球了,勿q
第5章
每次?!
程厘脑海中立即浮现起,酒吧里发生的那一幕,她因为骂许冀衡骂的太激动,一抬脚将自己的高跟鞋甩了出去,被容祈牢牢接住。
而且她还特别没礼貌的,转身就跑了。
沉寂片刻。
程厘轻咳了声,尴尬一笑,假装恍然大悟道:“该不会那天在酒吧的人,是你吧,我说怎么看着那么眼熟呢。就是酒吧灯光不太好,我没看清楚。”
对,都怪酒吧光线太差。
容祈双手插兜,整个人站的松垮,显得懒散随性,在听完这话后,他嘴角微扯了下:“我也是,原本也没认出来是你,直到刚才看见你鞋子又坏了。”
他不忘朝坏掉的拖鞋看了一眼,那眼神不就是“没办法这么丢脸的事情连续被我遇到两次,想认不出你也不行”的意思。
程厘觉得这个天不能再聊了,再说下去,以后这条街她都不用混了。
她弯腰将自己坏掉的鞋子捡起来,匆匆跟他说了声再见。
在向奶奶关心的目光下,拉着凌女士狼狈离开。
回去的路上,凌女士松了一口气说:“哎哟,刚刚真是太丢……。”
在程厘的目光之下,凌女士赶紧改口:“太尴尬了。”
程厘闻言,露出无语的表情。
有母爱,但是不多。
凌霜华赶紧主动转移话题:“刚才容祈一瞧见我,立马就认出我是他的高中老师,特别客气的跟我打招呼。没想到现在他这么有出息,都还能记得高中老师。”
对于容祈的事迹,凌霜华自然没少听。
毕竟哪怕是一中这样的学校,容祈这种学生,属于超级荣誉校友那种。
据说今年一中的校庆,校长就打算将这些杰出校友,都请回学校。
程厘听到最后,实在疲了:“你这是又见着别人家的孩子,激动了。”
容祈这种人,从小到大就属于那种父母口中,让人嫉妒又讨厌的别人家孩子。
“嫉妒啊?”凌霜华横了她一眼,慢条斯理安慰说:“你跟人家容祈比,也不是全然没有优点。”
程厘一听笑了,她居然还有能赢过容祈的地方。
稀罕了。
她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凌女士轻咳了声,说道:“虽然说事业上,你是远远不如人家。但在个人问题上,你还是比他强。”
“他单身!”
程厘有点儿没忍住,被自己呛的连连咳嗽。
在凌女士惊讶的目光下,她没好意思说出口。
因为现在她连最后一个优点,都没有。
也不是。
应该说她更惨,毕竟容祈只是单身,而她是惨被劈腿。
这么一想,更扎心了。
*
“妈,你就陪我去吧。”程厘在家哀求。
过了一夜,阳台上刷干净的拖鞋,已经被晒干。
程厘准备去还拖鞋,但凌女士觉得昨天的事儿实在有些社死,坚决不去。
程厘:“你还不如元歌呢。”
最起码在她把鞋子踢飞出去的时候,孟元歌毅然决然地将她的鞋子拿了回来。
“那你找元歌陪你一起去,”凌女士坐在沙发上,继续看她喜欢的狗血剧,屁股都没挪动一下。
程厘实在没办法,到门口换鞋。
凌霜华不忘叮嘱道:“鞋,鞋,记得穿结实点。我不知道你们年轻人怎么就爱穿那个夹脚凉拖鞋的,夹着脚趾不难受吗?”
“……”
程厘这次学聪明,换了双板鞋,鞋带牢牢系着。
她不信,这次还会出差错。
等她开门时,就听凌女士又喊道:“去人家还东西,不能空手。买点东西带过去。”
“哦。”程厘应了声。
出门她就犯难,因为实在不知道给容祈买什么。
按理说,是他给自己拿的拖鞋,她应该感谢他。
但相较于容祈,程厘更想给向奶奶买点东西。
于是她去了一趟花店,让老板包了一束向日葵玫瑰,又在水果店买了一份精美的水果篮,拎上这些,才朝着那栋花园洋房走去。
昨天晚上回去,凌女士还感慨了半天。
人的一生,当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向奶奶他们当年生活挺艰难的,要不然也不会逼得老两口出来摆摊卖油墩儿,可谁能想到几年过去,他们住进了这栋天价小洋房里。
不过凌霜华虽然感慨,却也是替他们高兴。
老有所依,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情。
“厘厘来了,”程厘按响门铃,是向奶奶亲自出来开门。
一看见,特别开心的将她迎进了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