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萝婵吃完了饭,坐在亭子里消食赏月,就见一只通体乌黑的鸽子飞进了院子里。
    这鸽子原本是赵坛主用来传密信的,后来就被浮生坛收为己用了。
    亭山接住鸽子,把它脚上绑的信解了下来,递给了萝婵:“夫人,圣主的信到了。”
    萝婵算了算时间,这才走了几个时辰,栾槿估计是一停下来休息,立刻就写了这封信。
    拿着信回到屋中,萝婵在灯罩下将信展开。
    信中就写了一句话:“古人常道,多言数穷,不如守中,本座现下十分后悔。”
    这句话的意思是,人的话太多,时常会让自己陷入困境,不如少说点,放在心里就好。
    想着栾槿木着一张脸,写出了这种俏皮话来,萝婵“噗嗤”一声就笑了出来。
    作者有话说:
    栾槿真心感悟:言多必失
    第29章 第二十九页
    窗外落雪纷飞, 染白了院中的凉亭,巨伞,入目所及均是一片白茫茫, 双梅哈出一口气, 白烟袅袅上升, 很快就消弭于空气中。
    “小姐,今日伙房烧了猪蹄膀,我去看过了, 颜色正, 香味浓, 汤汁还浓稠, 可以拌饭吃。”
    双梅穿着厚厚的棉袄, 进屋就解了围脖。
    浮生坛地处偏北,冬日一来,气温骤然降低, 可谓滴水成冰,湖面上都结上了冰层。
    萝婵两辈子加一起,最冷的冬天是在萝家过的, 她可用的无烟煤少,有烟煤又呛,最多的时候就是用木柴烧炉子。
    浮生坛这虽然比萝家还要冷, 但萝婵从入冬以来便没冻着过。屋里的无烟煤不断, 她全身上下披满了皮草, 经常热得在屋里猛灌凉茶。
    萝婵窝在新置办的长塌上,手里捧着汤婆子, 上身穿了一件粉色的短褂, 衬得她整个人都粉嘟嘟的, 墨绿色的瞳仁微微弯起,在看栾槿给她写的书信。
    栾槿一走快两个月了,最开始两人之间的距离短,几乎每天都能通上一封信,后来距离远了,就四五天一封信,胖乎乎的黑信鸽累得瘦了一大圈,连叫声都从“咕咕”变成了干瘪的音调。
    每次它送信来,萝婵都会喂它一把好吃的,就怕把这个信差累死在半道上。
    栾槿的信一封比一封长,也许是隔得时间久,他想说的话便越来越多,完全忘了第一封信里的大彻大悟。
    萝婵算着日子,约算他快到达兰门的时候,给他写了一封信,问他地皮回收的如何,两伙交战可受了什么伤?
    栾槿回得轻描淡写:“已收,未伤,还多亏了夫人的一刻散。”
    一刻散,便是萝婵按照毒典里做出来,又稍加改良的毒药,吸入此散者,就算是有武功,一刻钟之内也动弹不得。
    刚到兰门,栾槿就让坛生们都屏住了呼吸,他脚尖轻点,一跃上了高空,便开始在兰门上空表演天女散花。
    明图适时地喊了一嗓子:“好香啊!”
    人的通常反映,在别人说一种味道的时候,无论是香还是臭,都会下意识地吸动鼻尖。
    所以不出所料,一刻散直接就撂倒了六七成的门徒,剩下的收拾起来就简单多了。
    精简地总结完整个过程,其余的篇幅都是在介绍燕郊城的风土人情和一路上的趣事。
    比如他们穿了一身厚衣裳去,可燕郊城四季如春,一过了地界,气温陡然升高,热得他们汗流浃背。
    为了不影响发挥,栾槿便带着坛生们找了个地方,一群大老爷们麻利地在树林子里换起衣服来,路过的人们都好奇地纷纷观望,以为他们是从哪儿来的戏班子。
    燕郊城确实是个好地方,兰门这些年攒了不少钱,随宵没命花,都便宜了浮生坛。
    他们去的时候都骑着马,没想过要带马车,可财物太多,骑马着实不太好往回运,只能买了几辆马车拉回去。
    栾槿还道:“随宵的房内有个檀木架,上面放满了香粉。本想给婵儿带回去,可想到随宵以往一动就落粉,想必这香粉都不算上乘,就不给婵儿带了。”
    那些香粉也没浪费,栾槿都分给了坛生们。
    坛生们也不管是不是好东西,都拿来预防痱子了,均匀地涂在了黑毛丛生的胳肢窝和后脖颈上。
    坛中有栾松帮着算账,祝坛主久违地出了坛,也许是憋大了,他在剿兰门的一役中出尽了风头,七进七出,打了个痛快。
    当天晚上,栾槿难得的让坛生们喝了点酒,祝坛主有个毛病,就是喝多了酒品不大好。上次秋猎时,萝婵和栾槿归帐早,没看到他耍酒疯。
    可这次栾槿在,看了个十成十。
    看完就决定把祝坛主留在燕郊城,帮忙建分坛,顺便干老本行——账房。
    祝坛主喝多了就开始哭,说他的头发就似秋天的残叶,一年比一年少,恰好这时树上掉下来了一片落叶,祝坛主就哭得更大声了。
    后来把栾槿哭恼了,直接给他剃了个光头。
    祝坛主一觉醒来,整个人都枯萎了。
    栾槿在信中写道:“三千烦恼丝,本座替他去了,以后就没烦恼了。”
    祝坛主低落了几天,后来就想明白了,没有了更好,以后就不用再想掉不掉头发了。
    栾槿在信中问萝婵:“本座这算不算做了个好事?”
    待栾槿启程回坛时,就将事情都交付给了祝坛主,祝坛主一听,当时就老泪纵横了。
    翻新兰门的屋舍,接手兰门的买卖,来回调度人手……这些大账算下来,他都怕没命归坛了。
    栾槿便跟他说,你现在剃了个光头,不适合回北方过冬,冻脑仁……不如留在燕郊城。
    萝婵看得捧腹大笑,只觉得她相公看起来一本正经,其实蔫坏蔫坏的,着实促狭。
    祝坛主见劝不动栾槿,只能软磨硬泡,让圣主给他派个好帮手,就照着栾松那样的找。识字会写,能算账,肯出大力,人还傻,这个标准就行。
    栾槿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所有的坛生们,单就说“人傻”这点,着实有点难找。
    栾槿最近的一封信,是在回程的路上写的,说他刚过了蒙回山,气候骤然就冷了下来,便用从兰门顺手捞来的钱,给自己和坛生们都添了新的冬装,还给萝婵买了几件白皮裘。
    栾槿信中还感慨了句:“花他人的钱财,果然就是不一样,不痛不痒。”
    信的末尾,栾圣主写了句:“本座近来眼前时常浮现你的一举一动,想来离坛已久,应是想你了。”
    萝婵笑着叠好信,拿过木头匣子,里面已经放了厚厚的一沓信,匣子角落里放了点香料,以免被虫蚁啃食。
    算了算日子,栾槿过了蒙回山,那离坛中就只有五六日的脚程了,再扣掉这封信的时间,估计再有个三四天就快到了。
    萝婵提笔,给栾槿回了一封信。
    问他回来想吃些什么,以及坛中的近况。
    末尾也回了句:我日日在梦中等着见你,昨夜终于梦到了你,可你惜字如金,只跟我说了句:叫我栾槿。想来是回忆起了我们初次见面,不知此次归来,阿槿第一句跟我说的是何话?
    绑好了密信,萝婵摸了摸消瘦的信鸽,她给这信鸽起了个复姓长名,叫移动联通。
    “这应是倒数的几封信了,你加加油,等圣主回来,我让他给你休个长假。”
    移动联动动了动脖颈,像听懂了似的,抖抖翅膀,就飞上了高空。
    “双梅啊,我觉得我得给这个信鸽改个名,还是叫黑旋风好了。”
    飞起来又高又快,就似一阵风。
    双梅把地瓜塞进炉子下面,用铁钩勾了勾道:“比‘一动连痛’吉利,小姐,就叫它黑旋风吧。”
    过了一日,萝婵就收到了栾槿的回信。
    信中写道:“婵儿想吃什么,本座就跟着吃什么。至于第一句话,得让本座好好想一想。”
    又过了两天,萝婵这日正在屋中做围脖,栾槿面白如玉,带黑色毛皮围脖,应是极好看的。
    “小姐!”
    听见双梅颇显焦急地叫她,萝婵连忙放下了手中的活,站起身道:“可是圣主回来了?”
    待她看到双梅蹙起的额头,萝婵便停下了脚步:“出什么事了?你慢慢说。”
    双梅喘了两口气,指着外面道:“守门的坛生来禀报,说是小姐的亲戚来了,我去看了眼,是钟公子。”
    萝婵:“哪个钟公子?”
    “就是小姐的表哥,钟峰钟公子!”
    萝婵疑惑:……他来这干什么?
    双梅:“钟公子还在坛口候着,让他进来吗?”
    萝婵并不想让他进来,萝家的这些人是听不懂话吗?
    她已经知晓了栾槿给萝涛送过大礼的事,明摆着撕破了脸皮,还来自讨没趣干什么。
    萝婵问道:“他有说是为了何事吗?”
    “他就说路过,想来看一看您。”
    萝婵皱起了眉头:这个多情表哥,不会还对她余情未了吧?
    萝婵想了想,钟峰这个人很轴,当初她天天冷脸,钟峰还是风雨无阻,有时像个背后灵似的,在长廊一站就是半个时辰。
    “你让坛生放他进来。”
    有什么话赶紧说,说完了赶紧滚蛋。
    萝婵走出寝房,打算在正厅见他,四周都是坛生,钟峰应该不会脑子一抽,说什么不该说的。
    但萝婵显然高估了钟峰的情绪控制能力,他一入戏,就拔不出来了……
    过了一会,萝婵就见到了熟悉的面孔,还是一样的多情脸,一双眼睛总是微眯,他自以为是含情脉脉,在萝婵看来就像面部神经不协调。
    “婵儿!”
    萝婵抬手制止道:“既然我已嫁人,请叫我栾夫人。”
    钟峰似乎在外面等得有点久,脸冻得刷白,显得他的眼眶红彤彤的,他抖了抖嘴唇说道:“是表哥的不是,在表哥心里,婵……栾夫人还是从前的模样,一时情难自已,才唤出了夫人的闺名……”
    萝婵打断他的话:“你这次来是所为何事?若是与萝家有关,想必钟公子已经知晓,我萝婵虽还姓萝,但已经不是萝家人,萝家的事我不好插手,也不会插手。”
    钟峰难过地点了点头:“在下此次前来,不是为了萝家的事,就是刚好路过此地,才想来看看你,过得可好。”
    萝婵差点笑了,就浮生坛这个高山水远,不着村不着店的地方,钟峰得怎么顺路才能来这?他还想顺路去翻山越岭不成?
    钟峰确实是路过,只不过他路过的地方,距离浮生坛有一日的路程,他明知道不应该来,还是没管住自己的色心,也没管住自己的腿。
    萝家现在不比往日,来看病的人少了,那赚的银两自然也少了,虽然比一般人家好过许多,但钟峰想接手的,可不是这个日渐衰落的萝家,说不定未来还会成为他的包袱。
    萝映雪虽然事事顺着他,但他就觉得少了点什么。他时常会想,如果他当日选了萝婵,带着萝婵私奔,凭他的医术,也未尝不能闯出名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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