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诺……”
“是我。”
“你的记忆……”
“你还是那么笨。神话故事里,奥汀牺牲自己的右眼在世界之树下与智慧之泉的守泉人换取了无尚的智慧。”以诺抬起手,拍了拍黑发年轻人的头顶,“这就是解开被上锁记忆程序的关键所在。”
“可是为什么——”
“可惜总是在这个时候才找回记忆,都不能和你多待一会儿。”以诺抬起手扯了扯茯神的脸,“嗯。还有每一次每一次,都是这个表情……”
“以诺——”
“弗丽嘉。”
“……”
男人的笑容之中沾染上了遗憾与悲伤——
“我们什么时候才能不要在这种情况下再次见面呢?漫长的等待什么的,说实在的,我有些厌倦了。”
茯神看着面前的男人。
有那么一瞬间,他几乎想把自己杀死,把自己的血肉蹂进他的身体里,让自己的血液与他的血液统共奔流。
想和他在一起,感受他的体温。
想和他在一起,呼吸他所呼吸的空气。
想跟他在一起,不要将他独自一人放在历史的河流之中沉默等待。
想和他在一起,再也不要分开。
“那么下一次,请从一开始就把我带在你的身边。”
以诺微微一愣。
黑发年轻人稍稍踮起脚,轻咬了下微楞中男人的唇。
他看着以诺的眼,用坚定的语气说:“如果我是个傻子,你就看着我不让我犯傻;如果我是个疯子,你就看着我别让我撒欢;如果我是个圣母,你就从小教我,让我成为一个自私自利的可恶鬼……”
金属碰撞发出轻微的脆耳声响。
世界之树摇摇欲坠即将倒塌。
黑发年轻人耳边的耳环白光越发刺眼——
“如果注定要成为恶,那么请你看着我,让我在一开始就做那条匍匐在罪恶之上的恶龙。”
……
当世界已成为火海之中的废墟。
所有生灵涂炭,人类灭绝,二号实验体也被自己的烈焰吞噬消亡。
身边黑发年轻人化为白色雾状颗粒逐渐变得模糊,当站在树冠之上的男人最终只剩孤身一人,他转过身望着如墨深沉的苍穹,手中有红光聚集,当那红光逐渐消散,一把泛着金属冰冷光泽的长枪出现在他的手上——
男人将那柄长枪向着天空掷出。
那长枪拖着长长的红色尾巴,刺向天空。
“呯”地一声轻响,就像是玻璃破碎的声音——在长枪所刺向的天际边,如墨的天空突然出现一道裂痕!
云雾散开,黑暗被撕裂,光从天之裂缝中投下,温暖而祥和。
第147章 番外一
我姓楚,是个天朝人。
我今年六十岁,在一所大学当一名普普通通的教授,教书育人似乎就是我人生全部的意义所在了。
我有一位贤淑温柔的妻子,她是在我最落魄的时候来到我的身边并不曾离去的唯一陪伴,我很庆幸这辈子能遇到一名能够与我白头偕老的女性,这些年来我们不曾为任何大小事争吵脸红,说一句“相敬如宾”似乎也不为过。
我们唯一的遗憾是年轻的时候对事业和研究投入了过多的热情,最终当意识到自己终于老去,也没能要一个孩子。
妻子对于这件事始终心中抱有遗憾。
——直到最近,这件事似乎有了转机。
起因是隔壁搬来了一对年轻的父子。
这对父子一搬进我们的院子就引起了我们这些“老一辈”的关注,并不是我们没见过外国人之类的原因,而是这一对特别的父子实在是太让人记挂——
爸爸看上去只有三十岁上下,身材高大,虽然是外国人的脸但长相哪怕是我那些学生年轻人也是赞不绝口的俊美;孩子则是地地道道的黄种人。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说起中文字正腔圆,长得一点儿没捡着他爸爸的外国血统,到是有些普通……不过小孩么。这些都不算碍事。
我还记得他第一天搬进来,正巧遇见我同妻子晚餐过后下楼散步。楼梯中偶遇,他放下手中抓着的小书包,笑着跟我们鞠躬,恭恭敬敬地说:“叔叔阿姨你们好,我叫楚墨白,今天刚搬过来,第一天。”
瞧瞧。
这年头外国人的小孩儿也有中文名字了,而且他也姓楚。
一把年纪了去惦记别人家的儿子说起来也挺害臊的,但是伴随着一天天的相处,我又越发觉得,这个孩子,好像就是老天爷知道咱们两个老头老太太的难处,特意把他送到我们身边似的——
他就像天生跟我们认识。
我是个古板的人,哪怕教那些大学生他们也是跟我保持一个礼貌的距离,啊,我的妻子说,因为我总是不笑,所以总让人亲近不起来。
不过最近我找到反驳妻子的理由了。
隔壁的孩子有空就带着小书敲开咱家的门,喊叔叔阿姨,今天问问语文,明儿问问数学——学习的时候一板一眼,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从来不知道耍赖也不知道调皮,就连我妻子说,他特别特别像年轻的时候的我……
我嘴巴上头总反驳说你说这话怪别扭,不过实际上吧我想的是,希望他多来敲开我家的门,多问问。
我能交给他的知识够他上到大学呢。
“墨白,你同叔叔讲讲,你最喜欢的学科是什么?”
“生物。”
“那以后长大了,是不是要当一名生物学家?”
“不。”小孩脑袋摇的像拨浪鼓,“长大以后我要和叔叔一样,当一名教授,教好多好多的学生,让他们变得比我更加厉害,然后他们再去当教授,再教更多更多的人——”
“……”
我真不想承认自己一把年纪被个穿开裆裤的感动到了。
摸摸毛孩子的头,正努力阻止语言想夸两句,这时候那孩子却突然双眼一亮,从小板凳上跳起来——
我这个老头还没看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儿呢,下一秒,孩子就已经扑出敞开的家门,扑到了刚刚走上楼、身穿高领毛衣的男人怀中——
“以诺!”
小孩的声音清脆可爱,带着令人羡慕的欣喜。
“弗丽嘉,告诉过你多少次了,不要这样突然从楼梯上扑下来,”男人稳稳抱住儿子,将他抱起来,“下次我接不住你怎么办?”
“不会接不住的。”小孩笑的挺欢实,“你自己摔了也不会摔着我!”
那个男人露出个无奈的笑容,揉了揉小孩的脑袋,抬起头终于与也来到门口的我对视上,他抱歉地笑着点点头:“楚教授,我家臭小子,又打扰您了。”
“没关系。”我说,“晚上过来吃饭吧?今儿端午节,我夫人做了挺多菜还包了粽子——”
“我要次粽子!”小孩抱着男人的脖子,一听见吃的双眼亮晶晶转过身来,“粽子呀!”
男人在他屁股上不轻不重地揍了一巴掌,客气地笑着说:“那怎么好意思?”
“这有什么关系?”我说,“这孩子跟咱老两口投缘,不要老脸地说一句,咱们老两口都快把他当自己孩子了呢!”
“我也觉得自己像您家孩子!”小孩咬着手指笑道。
然后屁股上又是挨了一巴掌。
以诺先生说先带楚墨白回家换衣服,然后老跟咱们老两口共进晚餐……我答应了,然后羡慕地看着这一对父子走进对门,关上门。
他们大概不知道,其实我说的是真的。
我是真的觉得,也许我楚某人在上辈子或者上上辈子,也有过这样的福分,有这么一个乖巧伶俐的孩子,然后给他取个名字,叫楚墨白。
墨是孔静幽墨的“墨”,通一个“默”字。
白是字从“丿”从日的白,指日出之间的天色。
他就该是这样一个孩子——
沉默,却带给人予晨曦来临之前的希望。
第148章 番外二
我叫王童,天朝人。
我今年十七岁,身高一米七五体重一百七十五,因为体育特长作为交换生来到美帝加州比尔福特中学,最恨的学科是生物,最爱的学科还没有出生。
从小看美式英雄漫画让我在过去的十六年里相当向往这个自由又快乐的过度,至少在拿着签证踏上美帝国土的前一秒,我还坚信着,自己绝对是要成为主角的人——
蜘蛛侠有了,螳螂侠这个位置暂时空缺,这设定相当符合我天。朝好汉的形象……
然而。
后来我发现,美帝的高中生生活和我想象中并不怎么一样,说好的爬梯啦户外活动啦社团活动啦阳光下奔跑的美腿金发碧眼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只是美剧里的骗局,最漂亮的妞通常只活跃在图书馆里——而那里恰好是我这辈子都不会去的地方。
此时,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当其他的同学都一脸兴致勃勃地跑去挤一个什么生物学教授的讲座,我正成熟地独自一人坐在教室里……日暮之中,望着桌子上平铺的那张被我的生物老师拒绝打分的测试卷,发出第八次叹息——在明天早上之前,我必须要订正这张试卷上所有的错误答案,否则我下半学期的生物课可能就要站在教室门外度过了……
让螳螂侠罚站?这很不cool。
也不知道这他妈算不算体罚?
“世界为什么还没有末日呢?如果有一天啥啥病毒爆发,丧尸横行,就该我螳螂侠飞檐走壁,拯救世界的时候了……”我用两根手指捏起试卷抖了抖,”而不是坐在这里研究豌豆交配?谁关心这个,放锅里一煮还不都他妈长一样——”
话语还没落,我突然听见门外传来嗤笑的声音。
我有点小尴尬,抬起头一看,这才发现教室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推开了,门外面站着一个四五岁大的小屁孩,此时他正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居然是个天朝小屁孩。
啊,之所以有那么精准的国籍判断是因为他身上穿的衬衫上印着个硕大的喜羊羊。
“是我。”
“你的记忆……”
“你还是那么笨。神话故事里,奥汀牺牲自己的右眼在世界之树下与智慧之泉的守泉人换取了无尚的智慧。”以诺抬起手,拍了拍黑发年轻人的头顶,“这就是解开被上锁记忆程序的关键所在。”
“可是为什么——”
“可惜总是在这个时候才找回记忆,都不能和你多待一会儿。”以诺抬起手扯了扯茯神的脸,“嗯。还有每一次每一次,都是这个表情……”
“以诺——”
“弗丽嘉。”
“……”
男人的笑容之中沾染上了遗憾与悲伤——
“我们什么时候才能不要在这种情况下再次见面呢?漫长的等待什么的,说实在的,我有些厌倦了。”
茯神看着面前的男人。
有那么一瞬间,他几乎想把自己杀死,把自己的血肉蹂进他的身体里,让自己的血液与他的血液统共奔流。
想和他在一起,感受他的体温。
想和他在一起,呼吸他所呼吸的空气。
想跟他在一起,不要将他独自一人放在历史的河流之中沉默等待。
想和他在一起,再也不要分开。
“那么下一次,请从一开始就把我带在你的身边。”
以诺微微一愣。
黑发年轻人稍稍踮起脚,轻咬了下微楞中男人的唇。
他看着以诺的眼,用坚定的语气说:“如果我是个傻子,你就看着我不让我犯傻;如果我是个疯子,你就看着我别让我撒欢;如果我是个圣母,你就从小教我,让我成为一个自私自利的可恶鬼……”
金属碰撞发出轻微的脆耳声响。
世界之树摇摇欲坠即将倒塌。
黑发年轻人耳边的耳环白光越发刺眼——
“如果注定要成为恶,那么请你看着我,让我在一开始就做那条匍匐在罪恶之上的恶龙。”
……
当世界已成为火海之中的废墟。
所有生灵涂炭,人类灭绝,二号实验体也被自己的烈焰吞噬消亡。
身边黑发年轻人化为白色雾状颗粒逐渐变得模糊,当站在树冠之上的男人最终只剩孤身一人,他转过身望着如墨深沉的苍穹,手中有红光聚集,当那红光逐渐消散,一把泛着金属冰冷光泽的长枪出现在他的手上——
男人将那柄长枪向着天空掷出。
那长枪拖着长长的红色尾巴,刺向天空。
“呯”地一声轻响,就像是玻璃破碎的声音——在长枪所刺向的天际边,如墨的天空突然出现一道裂痕!
云雾散开,黑暗被撕裂,光从天之裂缝中投下,温暖而祥和。
第147章 番外一
我姓楚,是个天朝人。
我今年六十岁,在一所大学当一名普普通通的教授,教书育人似乎就是我人生全部的意义所在了。
我有一位贤淑温柔的妻子,她是在我最落魄的时候来到我的身边并不曾离去的唯一陪伴,我很庆幸这辈子能遇到一名能够与我白头偕老的女性,这些年来我们不曾为任何大小事争吵脸红,说一句“相敬如宾”似乎也不为过。
我们唯一的遗憾是年轻的时候对事业和研究投入了过多的热情,最终当意识到自己终于老去,也没能要一个孩子。
妻子对于这件事始终心中抱有遗憾。
——直到最近,这件事似乎有了转机。
起因是隔壁搬来了一对年轻的父子。
这对父子一搬进我们的院子就引起了我们这些“老一辈”的关注,并不是我们没见过外国人之类的原因,而是这一对特别的父子实在是太让人记挂——
爸爸看上去只有三十岁上下,身材高大,虽然是外国人的脸但长相哪怕是我那些学生年轻人也是赞不绝口的俊美;孩子则是地地道道的黄种人。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说起中文字正腔圆,长得一点儿没捡着他爸爸的外国血统,到是有些普通……不过小孩么。这些都不算碍事。
我还记得他第一天搬进来,正巧遇见我同妻子晚餐过后下楼散步。楼梯中偶遇,他放下手中抓着的小书包,笑着跟我们鞠躬,恭恭敬敬地说:“叔叔阿姨你们好,我叫楚墨白,今天刚搬过来,第一天。”
瞧瞧。
这年头外国人的小孩儿也有中文名字了,而且他也姓楚。
一把年纪了去惦记别人家的儿子说起来也挺害臊的,但是伴随着一天天的相处,我又越发觉得,这个孩子,好像就是老天爷知道咱们两个老头老太太的难处,特意把他送到我们身边似的——
他就像天生跟我们认识。
我是个古板的人,哪怕教那些大学生他们也是跟我保持一个礼貌的距离,啊,我的妻子说,因为我总是不笑,所以总让人亲近不起来。
不过最近我找到反驳妻子的理由了。
隔壁的孩子有空就带着小书敲开咱家的门,喊叔叔阿姨,今天问问语文,明儿问问数学——学习的时候一板一眼,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从来不知道耍赖也不知道调皮,就连我妻子说,他特别特别像年轻的时候的我……
我嘴巴上头总反驳说你说这话怪别扭,不过实际上吧我想的是,希望他多来敲开我家的门,多问问。
我能交给他的知识够他上到大学呢。
“墨白,你同叔叔讲讲,你最喜欢的学科是什么?”
“生物。”
“那以后长大了,是不是要当一名生物学家?”
“不。”小孩脑袋摇的像拨浪鼓,“长大以后我要和叔叔一样,当一名教授,教好多好多的学生,让他们变得比我更加厉害,然后他们再去当教授,再教更多更多的人——”
“……”
我真不想承认自己一把年纪被个穿开裆裤的感动到了。
摸摸毛孩子的头,正努力阻止语言想夸两句,这时候那孩子却突然双眼一亮,从小板凳上跳起来——
我这个老头还没看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儿呢,下一秒,孩子就已经扑出敞开的家门,扑到了刚刚走上楼、身穿高领毛衣的男人怀中——
“以诺!”
小孩的声音清脆可爱,带着令人羡慕的欣喜。
“弗丽嘉,告诉过你多少次了,不要这样突然从楼梯上扑下来,”男人稳稳抱住儿子,将他抱起来,“下次我接不住你怎么办?”
“不会接不住的。”小孩笑的挺欢实,“你自己摔了也不会摔着我!”
那个男人露出个无奈的笑容,揉了揉小孩的脑袋,抬起头终于与也来到门口的我对视上,他抱歉地笑着点点头:“楚教授,我家臭小子,又打扰您了。”
“没关系。”我说,“晚上过来吃饭吧?今儿端午节,我夫人做了挺多菜还包了粽子——”
“我要次粽子!”小孩抱着男人的脖子,一听见吃的双眼亮晶晶转过身来,“粽子呀!”
男人在他屁股上不轻不重地揍了一巴掌,客气地笑着说:“那怎么好意思?”
“这有什么关系?”我说,“这孩子跟咱老两口投缘,不要老脸地说一句,咱们老两口都快把他当自己孩子了呢!”
“我也觉得自己像您家孩子!”小孩咬着手指笑道。
然后屁股上又是挨了一巴掌。
以诺先生说先带楚墨白回家换衣服,然后老跟咱们老两口共进晚餐……我答应了,然后羡慕地看着这一对父子走进对门,关上门。
他们大概不知道,其实我说的是真的。
我是真的觉得,也许我楚某人在上辈子或者上上辈子,也有过这样的福分,有这么一个乖巧伶俐的孩子,然后给他取个名字,叫楚墨白。
墨是孔静幽墨的“墨”,通一个“默”字。
白是字从“丿”从日的白,指日出之间的天色。
他就该是这样一个孩子——
沉默,却带给人予晨曦来临之前的希望。
第148章 番外二
我叫王童,天朝人。
我今年十七岁,身高一米七五体重一百七十五,因为体育特长作为交换生来到美帝加州比尔福特中学,最恨的学科是生物,最爱的学科还没有出生。
从小看美式英雄漫画让我在过去的十六年里相当向往这个自由又快乐的过度,至少在拿着签证踏上美帝国土的前一秒,我还坚信着,自己绝对是要成为主角的人——
蜘蛛侠有了,螳螂侠这个位置暂时空缺,这设定相当符合我天。朝好汉的形象……
然而。
后来我发现,美帝的高中生生活和我想象中并不怎么一样,说好的爬梯啦户外活动啦社团活动啦阳光下奔跑的美腿金发碧眼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只是美剧里的骗局,最漂亮的妞通常只活跃在图书馆里——而那里恰好是我这辈子都不会去的地方。
此时,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当其他的同学都一脸兴致勃勃地跑去挤一个什么生物学教授的讲座,我正成熟地独自一人坐在教室里……日暮之中,望着桌子上平铺的那张被我的生物老师拒绝打分的测试卷,发出第八次叹息——在明天早上之前,我必须要订正这张试卷上所有的错误答案,否则我下半学期的生物课可能就要站在教室门外度过了……
让螳螂侠罚站?这很不cool。
也不知道这他妈算不算体罚?
“世界为什么还没有末日呢?如果有一天啥啥病毒爆发,丧尸横行,就该我螳螂侠飞檐走壁,拯救世界的时候了……”我用两根手指捏起试卷抖了抖,”而不是坐在这里研究豌豆交配?谁关心这个,放锅里一煮还不都他妈长一样——”
话语还没落,我突然听见门外传来嗤笑的声音。
我有点小尴尬,抬起头一看,这才发现教室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推开了,门外面站着一个四五岁大的小屁孩,此时他正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居然是个天朝小屁孩。
啊,之所以有那么精准的国籍判断是因为他身上穿的衬衫上印着个硕大的喜羊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