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阙唱完,轻拢慢捻,弦音幽咽,金戈之气顿收,如泣亦如诉。
    阿宝信手揉弦,浅唱低吟:“似黄粱梦,辞丹凤;明月共,漾孤篷。官冗从,怀倥偬,落尘笼,簿书丛……不请长缨,系取天骄种,剑吼西风……”
    待唱到“恨登山临水,手寄七弦桐,目送归鸿”这一句,她将琴拨赫然往当心一划,如裂帛之声,琴音戛然而止,余音不绝。
    阿宝收拨,起身,抱琵琶拣衣行礼。
    台下无一人出声,皆目瞪口呆,如置梦中,待反应过来时,她已若无其事下了台,去找崔娘子讨芸豆糕了。
    -
    潘园烟雨楼上,阿宝一曲《六州歌头》,名震扬州。
    鸣翠坊上上下下的人原本就宠她,这下妈妈更是把她当宝贝疙瘩看,并极力劝说她改乐籍,说了此中种种好处。
    比如改了乐籍,就会有更多的达官贵人邀她宴饮出游,还要给她缠头,她能挣普通人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钱。
    阿宝对钱没有概念,她平生只知道吃,妈妈便换了种说法,说她若改乐籍,便能有一辈子都吃不完的糕点。
    阿宝听了这才有点心动,然而李雄却断然不肯同意。
    “旁人都是想方设法、找门路,乐改民籍,你倒好!清清白白的民籍,要改成乐籍!你知不知道乐籍是什么?是贱民!你若改了乐籍,以后便不能嫁入清白人家为妻,只能做妾!”
    “我不是要嫁给你吗?”阿宝眨着眼说,“只要阿哥你不娶妻,那我做妻做妾都一样啊。”
    她是个弃婴,被李雄的父母拾去,当李雄的童养媳养大,阿宝从小就知道,自己长大了是要嫁给阿哥做媳妇的。
    李雄被她噎了一句,瞪着眼道:“反正不许你改乐籍!”
    阿宝犹不死心:“可是妈妈说,改了乐籍,就有一辈子吃不完的甜糕呢。”
    “……”
    李雄被她气得骨头缝都疼了,戳着她的脑袋骂道:“吃吃吃!你就知道吃!哪天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
    “啊!阿哥别打我!”
    阿宝抱头鼠窜,一边又停下来嚷道:“你是卖了我嘛,卖的钱还拿来给我买麻糖吃了呢……”
    “你——”
    李雄气得撸了袖子要揍她,阿宝尖叫着满屋子乱蹿,他膝盖风湿病犯了,抓不住她,只得重重叹气,怀疑自己哪天会被这个缺心眼气死。
    他那时虽已做回了银匠的老本行,托鸣翠坊有意关照的福,生意也还不错,但因为寒冬腊月在码头帮工,每次卸货时,双腿都要浸入冰冷的江水之中,长此以往,患上了严重的风湿病。
    因要存钱给阿宝赎身,再在扬州城买个不大不小的房子,便不舍得花钱去看大夫根治,只潦草贴几剂膏药了事,拖得病症愈来愈重,每到秋凉有雨时,膝盖肿成球状大小,疼得蚀骨钻心。
    阿宝舍不得阿哥吃苦,想着自己若做了歌妓,既有钱买吃不完的糕,又能带阿哥去医馆治腿,说不定还能买个房子,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
    至于阿哥说的什么改了乐籍,以后便只能当妾,不能做妻什么的,那又有什么关系?
    离她嫁人还远得很呢,再说了,反正阿哥总不会不要她的。
    于是她偷偷瞒着李雄,由妈妈带着去官府改了乐籍,李雄得知了自然是暴跳如雷,吼着叫着要打断她的腿,然而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对她的决定表示了不赞同。
    “傻阿宝呀,你改了乐籍,当了歌妓,日后若碰上自己喜欢的人怎么办,你要给人家做妾么?”
    崔娘子用一种怜悯的目光看着她。
    “没事,”阿宝浑不在意地说,“我阿哥会娶我的。”
    崔娘子忍不住扑哧笑了:“我说的喜欢,是对你未来官人的那种喜欢,不是对你阿哥的喜欢。”
    阿宝懵懵懂懂,不太分得清这二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但她想了想,迟疑地说:“如果是我真正喜欢的人,而他也喜欢我的话,是不会让我做妾的罢。”
    崔娘子叹息一声:“话是这么说,可人生在世,往往颇多束缚,真正能随心随性活着的人,能有几多?阿宝啊,倘若你日后喜欢的人,也是真心喜欢你,可他出于种种原由,不得不纳你为妾,你又当如何?”
    阿宝赌气道:“那他就不值得我喜欢!”
    崔娘子一怔,被这孩子气的回答弄得啼笑皆非:“说你傻果真是傻,喜欢谁这种事,岂是你自己说了算的。”
    说到这里,她忽然叹了声气,道:“也许,那天在烟雨楼,我不该让你代我上台的。”
    “没关系,”阿宝说,“你病了嘛。”
    “傻丫头。”
    崔娘子笑着,将她脸上沾的点心渣拣掉,又温柔地掐了掐她的面颊。
    -
    这之后,阿宝在扬州的名气越来越大,风头逐渐盖过了崔小钰,成了小秦淮河的新一代名妓。
    所谓的“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并不是虚言。
    阿宝爱笑,且不是江南女子温柔婉约的埋首浅笑,而是真正的开怀大笑。
    她身上有着蜀地女子一切纯净美好的特质,热情、爽朗、大方,还很泼辣。她动辄易怒,吃醉酒还会骂人,一旦生起气来,管你是知州还是通判,通通不放在眼里。
    然而就是这种嬉笑怒骂、迥异于江南佳人的蜀地风情,更让她的追捧者们欲罢不能,恨不得以被她骂一顿为荣。
    阿宝成了鸣翠坊的魁首,可奇怪的是,楼里的娘子们照样喜欢她,没人与她争风吃醋。
    就连被她抢走风头的崔小钰都笑着说:“有的人生来就是招人喜爱的,羡慕也羡慕不来。”
    在阿宝的光环下,崔小钰彻底地黯淡下去了,昔日色艺双绝的崔娘子,如今已到了门庭冷落的地步。
    她年近三十,容颜已有迟暮迹象,为自己找了个退路,是个行船的商人。
    这位船商自她成名起便给她捧场,每回至扬州,场场不落,崔小钰要嫁给他做侍妾。
    阿宝对这桩婚事不大满意,皱着秀气的眉头说:“那大胡子长得又胖又丑,一点也配不上娘子你。”
    去年底,她曾见过船商一次,对他满脸络腮胡的脸留下了深刻印象,是以每次提到人家,都是称呼”大胡子”。
    崔小钰知道她素来眼皮子浅,就喜欢长的好看的,闻言笑着打趣:“他长得丑,那谁生的好看?你梦中那位少年郎?”
    阿宝霎时羞的满脸通红。
    梦中那位少年郎,自然是逃难路上饿的快要死掉那回,在梦中请她吃糕的仙人。
    不知为什么,自来到扬州后,阿宝更是时常梦见他,有时是他教她念诗,有时是他听她弹琵琶,他似乎还对扬州城格外熟悉,会给她讲述城中每一处名迹的典故来历。
    少年的嗓音温润动听,唇边总是挂着一抹清浅笑意,只可惜的是,面容总是隔了一团云雾一般,看不清晰。
    这件事阿宝只告诉过崔小钰,谁知她听了之后,便时常拿来揶揄她,说难得难得,缺心眼儿也终于开始思春了。
    阿宝轻咳一声,非常刻意地转移话题:“大胡子家中不是娶了妻么?”
    崔小钰眸色一黯,苦笑道:“是啊,像我们这样出身的人,也就只能当人家的侍妾了,就连填房也够不上呢。”
    “那位欧阳大才子呢?”阿宝又问。
    “不知道,许久没收到他的来信了,想必今年该高中了罢。”崔小钰苦涩笑道。
    她出生于书香门第,只因家道中落,才在十四岁那年沦落风尘,从小饱读诗书,使崔小钰对工诗文翰墨的男人有种天然的钦慕。
    她时常作男子装扮,参与时下文人的雅集聚会,和他们一起高谈阔论,联诗作词。
    年轻时,亦资助过几个穷困潦倒的落魄举子,只是这些人要么是骗她的钱,要么一走便了无音讯,这位欧阳大才子便是其中一位,连试三次都名落孙山,眼看这辈子是与进士无缘了。
    阿宝点了点头,忽道:“我觉得,欧阳才子与娘子更配,你应当嫁给他才对。”
    崔小钰闻言微愣,失笑道:“世上的事哪有你说的这般十全十美,而且欧阳家中亦有妻室,就算我与他还有尘缘未了,也不过是嫁去做妾室而已。”
    “他如果喜欢你,是不会让你做妾的。”阿宝依然坚持这一点。
    “那他的元配怎么办?她为他操持家务,生儿育女,在他上京赶考时,尽心侍奉翁姑,替他尽孝,她没有丝毫错处,难道要为了我休弃她?”
    阿宝摇摇头,这当然是不对的,可她又想不明白,最后只固执道:“反正,我不做妾。”
    崔小钰见她面容雪白,玲珑可爱,又忍不住起了逗弄她的心思,笑道:“那我们阿宝日后想嫁与谁做妻呢?是你的阿哥,还是那位梦中的少年郎?”
    “啊!你怎么又说起这个了?!”阿宝捂着滚烫的脸颊叫道。
    崔小钰不依不挠地靠过来,就是不肯放过她:“脸红什么?是因为你阿哥脸红,还是那位少年脸红?”
    “别说啦!”
    “害什么羞呀,说,到底想嫁谁?”
    崔小钰要来呵她的痒,阿宝平生最怕被挠痒痒,不住往旁边躲,慢慢地退到了露台栏杆处。
    崔小钰的手贴在她腰际,刚挠了几下,阿宝就蓦地弯腰发出几声爆笑,鬓旁簪的一朵芍药颤颤巍巍地,就那么跌落下楼去。
    “啊——我的花!”
    阿宝惊呼,扶着栏杆向楼下望去。
    青石长街上,一位身着月白薄衫的俊雅公子牵马而立,手中拿着一枝芍药花,眼神脉脉地朝她看来。他唇角的笑容弧度温柔又美好,与阿宝梦中的某个面容微妙地重叠。
    第25章 宣王
    这便是阿宝与赵從的初遇。
    那时他还不叫赵從这个名字, 叫承浚,他是太宗皇帝的三子,当时虚岁满二十二, 已封了亲王, 别人都叫他“三大王”, 或是“宣王殿下”,唯有阿宝, 总是满口“赵承浚”地喊他。
    知州李祈听得心惊胆战。
    寻常百姓若与王室重了名, 为了避讳也是要改掉的,借他一千一万个胆子, 他也不敢直呼亲王尊讳, 阿宝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他替阿宝向宣王告罪:“这小娘子素来是缺心少肺的,说话也口无遮拦,若不是一手琵琶弹得好, 想必早让人套了麻袋沉进瘦西湖里去了,望殿下念在她年岁尚小, 不懂事的份上, 莫要与她计较。”
    旁听的阿宝听了这话, 登时睁圆了眼,心想好你个李太守,以后若还想请她来府上弹琵琶, 就是跪在地上求她,她也不肯来了。
    赵從一手捧着茶, 微微笑道:“无妨,名字取了, 本就是让人叫的, 李知州若不介意, 亦可直呼本王名讳。”
    李祈忙称不敢。
    赵從夹了颗藕丸放入阿宝的碟中,温声道:“这汆圆子好吃,你尝尝。”
    他无疑是很聪明的,一下就抓准了阿宝的弱点——爱吃。
    阿宝其人,若说她缺心少肺,大抵也是不准确的,她并不笨,相反机警聪慧,只不过她在乎的东西,往往与旁人不同。
    旁人若能与宣王同桌共食,还有幸能被他夹菜的话,想必早就跪在地上感激涕零了,但落在阿宝眼里,什么宣王殿下,还不如她碟子里那颗藕酿丸子来得实在。
    赵從也不知是看中她什么,他此行来扬州,本是公干,差事完成后,却羁留了时近一年,直到第二年的九月才北上返还东京。
    这一年的时间里,他日日都上鸣翠坊找阿宝,风雨不误,也不一定是要听她弹琵琶,只要能跟她说说话就好了。
    有时阿宝小性子上来,闭门谢客,就连他也不接待,吓得妈妈一口一个“小祖宗”地求她,赵從却也不生气,只隔着门与阿宝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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