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与欢找人帮忙购置的房产位于小城相对偏僻的角落,靠近农田,最近的人家也住在十里之外。
    来到普普通通的一处小院门外,她上前敲了敲门。
    院门打开,露出一张中年女性的脸庞。
    “老板,一切都准备好了。”这位是她的另一名助理路女士,在此已等候多时。
    ————
    在新家好好休息了一星期,每天早起早睡认真吃药,叶与欢感觉自己仿佛回到了小时候,有人无微不至地照顾她。
    确保她的失语症有所缓解后,叶与欢戴好墨镜和帽子,开车出门。
    车上除了她自己,只有小林一个人。
    沿着记忆里的路线慢慢地开,她在一个老小区门口停车。
    说是小区,其实这里只有几幢平平无奇甚至有些破旧的小楼。
    叶与欢慢慢地爬楼,棕褐色的扶手已经掉漆得生硬粗糙,脚下的木板吱嘎作响。这是很老的小区了,建筑隔音可以说是非常差,从一楼走到五楼,数数已经听到两家人吵架、一家打孩子的和一家闹哄哄不知道干啥的。
    这让她不禁回忆起自己的少女时光。那时候她已经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唱歌和写歌词,每天从小超市下班以后,就是和好朋友们一起唱歌,还被听到声音的邻居找上门来旁听过。
    在同龄人中叶与欢算得上幸运,因为母亲身体不好,生了她一个就不生了,她便成了难得的独生女。又因为母亲没办法下地干活,因而有很多时间教她基础课,好歹让她学会了一些字,读了几本书。后面动乱越演越烈,学校里没人教书也没人上学。加上母亲病情恶化,她13岁时就出去打零工贴补家用。
    阔别二十多年,叶与欢重新站在了破旧的铁门前。
    她抬起手,生疏地敲了敲门。
    而后来,母亲过世,父亲跑路,这个家,也不再是家了。
    也不知道现在里头住的是哪位亲戚。
    “谁啊?”听得一不太熟悉的问话,还没等她回答,门开了。
    “是我。”失语接近一个月,她张口说话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喑哑。
    门后是一年逾六十的阿婆,她似乎有些耳背,凑近了看,突然惊喜地喊了声:“是欢欢啊!”
    叶与欢差点没认出来这是谁,点了点头,尽量忽略门后那一下巨大的震动,笑得特别高兴:“是您啊!陈阿姨!“
    和记忆里模糊的样子相比,阿姨的样子老了许多,头发已经全白了。她拉开门,一边请叶与欢进去,一边对着里头喊:“陈宏,看看是谁回来了!”
    忙着摘帽子的叶与欢一愣,看见一个人手忙脚乱地从地上爬起来,把倒下的椅子扶起,转身过来。
    她好像忘记了该如何呼吸一般,看着这个穿着格子衬衫的中年男人手脚僵硬地靠近,逐渐将眼前这人的样子与记忆里的重合。
    她今天出门的时候,可没想到会在自己以前住过的家里,见到她的青梅竹马,陈宏。
    看着对方木呆呆的样子,叶与欢对上他的双眼,笑着说道:“天呐,你连老朋友都不认识了吗?”要不是顾及着陈阿姨在场,叶与欢可能会给他一个阔别已久的拥抱。
    表面上轻松,叶与欢可没做好和这位老情人打照面的心理准备。陈宏变了好多,看起来和外边随随便便捡的中年男人一样了·····发际线上移,肚腩鼓起,眼下水肿青黑······
    怎么年纪大了以后,原本一株青涩小白杨就成这副德行了?
    陈宏看起来像惊喜懵了,相比高兴,脸上更多是迷茫:“这么多年了,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他试图掩盖自己刚刚从椅子上摔下来的事,叶与欢也假装没发现。
    “忙啊,这可是好不容易来的假期!”
    “你会呆多久······?”
    “小半年吧。”
    叶与欢不等他招呼便走进客厅,好奇地看着屋子的状况。
    这里以前是她爸的房子,看来在她离开后,被亲戚转让给陈家住了。能明显看出是老人家的居所。面积不大的小屋里满满当当放了东西,墙上花花绿绿的破烂墙纸斑驳破旧,餐桌和椅子都是以前她家剩下的那几把,一个暗红色的罩子扣在餐桌上,盖着吃剩的饭食。
    和她模糊记忆里的生活环境相比,进步已经非常大。家电齐全,餐桌斜对面有一台电视,厨房也全部拆掉重建过,瓷砖是和周围被油烟熏的枯黄的天花板相比格格不入的白色。
    叶与欢的眼神快速移动,突然黏在了电视机顶上的全家福照片。
    全家福照片里有六七个人,看得出来是几年前的照片了,但是被人很珍视得放在那里,颜色并未因照射阳光而衰减多少。相框上没有灰尘。照片里陈阿姨的头发还未全白,站在中央的陈宏的发际线也没有上移,但是在他身旁站着一位年龄相仿的女士,手里牵着一个开怀大笑的男孩。
    原来······他已经结婚生子了啊。
    回头仔细看,其实这里处处都体现出孩子的影子;门口鞋架上,有两双格格不入的较新一些的鞋,在一众布鞋里脱颖而出,是老一代人舍不得给自己买的;褪色的沙发上有一个相对新一点的书包;墙纸的缺损处,还能辨认出绿色蜡笔的涂鸦痕迹。
    叶与欢克制着,咽下本想说的话,拍拍陈宏的肩膀,说:“我路过,上来看看以前住的地方成什么样子了。”
    她定睛看着陈宏的眼睛,失望地发现曾经清澈的虹膜已变得浑浊暗淡,“很高兴今天见到你。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这两句话,她几乎下意识要伸手向助理拿签名照之类打发人的玩意,又收回手。
    叶与欢在心里嘲笑自己一声······原来有一天,连见到陈宏,自己的发小,也需要用这一套来对付了吗?
    她停了停,轻轻笑了笑,转身出门。
    林斐瑜拿着她的墨镜和帽子,乖乖地站在门口,像是一个没有好奇心的人一般。
    她从未见过叶与欢虚伪成这样子。在以前应酬喝酒的时候,面对那些对她不怀好意的各路投资人和其他竞争对手的时候,叶与欢的虚伪是无懈可击的,而现在的她······
    看起来就像是被从里到外地瓦解了,只剩下一点什么东西把她拼在一起。
    她友好地询问陈宏是否需要一些纪念品,作为被老板和她一起打扰的补偿,并态度良好地留下了几份小物和她的电话。
    这是作为助理的基本素养。
    叶与欢快速下楼,靠在车门处,无奈地叹了口气。
    没有人会停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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