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要说“我怎么可能知道”,霍鹏飞突然想到了之前看周毅视频时候,两人之间经常说的一句话。
    “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在开始之前我会给你很多次机会,但凡你抓住一次都不会有事,但是,一旦我决定要开始了,你再说什么也没用。
    他们俩不单单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所以现在霍鹏飞一下子就想到了周毅的想法,对啊,怎么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呢?
    把人送进去了,那不就没人再来闹了嘛。
    哦,如果还有人因为这些人被送进去来闹,那就再送,所谓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这都什么跟什么,霍鹏飞摇摇头,自从加入这公司以来,自己的思想就有点混乱。
    “全总,周总的意思是,让咱们注意固定证据。”
    “不单单是拍视频,还要将他们在外面闹事后造成的影响,必须是严格意义上具有因果关系的影响都找出来,越严重越好!”
    “一天不行就两天,三天,还可以找人拍视频把这发到网上去,总之,全总,听我的就行。”
    这种找上门来闹事的情节,表面上看起来好像套不到刑法罪名里去。
    但是呢,还有一个罪名,只要你套不到别的罪名里,那你放这个里面肯定没错。
    那就是寻衅滋事罪,如果把罪去掉,就是寻衅滋事行为。
    对于很多法学生,亦或者说是法律从业者来说,这个罪名都是最特殊的罪名之一。
    它的特殊之处在于它的不确定性。
    哪怕现在有了很多具体的司法解释,但是对于到底寻衅滋事行为严重到了什么程度,才算是犯罪,依旧有很多法律从业者都很懵逼。
    其实了解法律的人都知道,法律确定的情况下怎么都好,最怕的就是这种模糊的范畴。
    周毅和方大状曾经就寻衅滋事罪聊过很多,方大状介绍过,这个罪名的前身是当初的流氓罪。
    但是因为一些原因,流氓罪变成了“口袋罪”,所以流氓罪取消了,但是有了寻衅滋事罪。
    而且千万不要小看它,有了那四种行为的,只要达到“情节恶劣”“情节严重”,亦或者是“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标准,就会是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注意,是五年。
    而且刑法修正案八更是规定了,纠结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所以,按照方大状的描述,这是一个很容易被人忽略,但是最高刑达到十年的罪名。
    不过,霍鹏飞并不认为真的能到五年以上,基本上除了一些特殊情况,是不会按照这个来量刑的。
    除非是真正意义上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所以不着急,由着你闹,我们绝对不会制止,但凡你能意识到不应该来闹,那就不会有事。
    想通了这些,便是霍鹏飞也真的想说一句,果然啊,周总还是那个周总。
    只是不知道,对于网上的风波,周总有没有什么想法。
    他是看过那篇文章的,说实话,老霍感觉,对方应该是在尽力的想做到“如何站着把钱挣了”,但可惜,这个世界只有一个张麻子。
    对方的这些操作,在老霍看来又是一个大聪明。
    你是把周总说的话重复了一遍,但你不应该用那么多煽动性的词语。
    大概是自媒体的通病吧,不过如果没那些词,他就真的是完全中立客观了,那也不可能。
    反正在老霍眼里,自己有好多个法子都能起诉对方,最简单的就是名誉侵权。
    不要说你没有指向特定的人,只需要通过你的条件第一眼认出来是谁,那你这就等同于直接说名字了。
    连着几天,每天在办公楼下闹事,各种拉横幅,对方没反应不说,居然都没报警。
    方小凤的胆子变大了,她觉得这个周总也就这样,无非是在强撑着不想给钱。
    那既然如此,就直接进办公楼了。
    “反正这是你们老板欠我家的,我就在这楼里住下了,我不走,你也别想走。”
    她已经想好了,只要周毅想下班回家,就拦住对方,绝对不让他走。
    周毅这边,视频发到了网上,引起的议论也非常多,大家现在都比较好奇一点,那就是面对这样的无赖式的行为,我们能怎么办?
    报警吗?
    很多都说,这样的行为报警好像没什么用,他们也没做什么违法的事。
    那么,面对无赖行为我们就真的没办法了?
    于是,在一个午后,方小凤终于见到了周毅。
    “原来你没死啊,我还以为你死了,咋的,这是想给钱了?”
    看着对面的周毅,方小凤看看身边的几个亲戚,脸上带着几分得意道。
    看吧,还是来闹了有用,你在网上发几个消息,起诉什么的都没用,白浪费钱。
    咱们这才几天呢,他就撑不住了。
    旁边几个一起的亲戚,连带着后面赶来的方风雨也是点头,人没了,但不能这样就没了吧,你总得……对不对,有点价值。
    这话听着不舒服,但就是很多人的想法。
    很多的孝子贤孙们恨不得把老人的一切价值都榨干了。
    你别管我活着的时候孝顺不,反正你看我爸爸没了我这么努力地为他要说法。
    周毅闻言摇摇头道:“不,我还是那句话,我一分钱都不会给,对了,是不是没录像,没关系,等你准备好了我可以再说一遍。”
    方小凤得意的脸一下子愣住了:“不给?你凭什么不给,我们家都这样了,你凭什么不给!”
    “你要不吵架,我爸能没吗?我不管,你必须得赔钱,不然我每天都来。”
    旁边的方风雨也说道:“就是,你这么大老板,赔点钱又咋了,周总,这人不能这么狠心的吧。”
    “法律那些事我们都不懂,但一条人命,一分钱不给,这说不过去。”
    周毅点点头:“行我知道了,那我现在要出去,你先把路让开。”
    “出去?做梦!”方小凤吼道:“前几天让你从后门溜了,我们今天可是把后门都堵住了,我告诉你不解决问题别想走。”
    说着话就上前气势汹汹地好像要拽住周毅,旁边的腾达公司保安赶紧上来就要分开两人。
    结果被周毅制止。
    “都不用管,你让她上来动动我试试,想动手是吧,麻烦快点,我赶时间。”
    这话说出来直接就让方小凤毛了,不过她确实没上去动手。
    “想让我动手然后报警抓我啊,你以为我不懂?我不动手,今天你去哪我们去哪!”
    听到这话,周某人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古怪道:“真的?我去哪你们去哪?绝对跟着?”
    “绝对跟着,我告诉你,你不给钱,我们就这么跟着,反正这事绝对得有个说法。”
    周某人直接将后面的那些话给省略了。
    “那好嘞,走吧,我去个地方,你们坐我车吧,没事的,大家这个关系,也不用担心什么。”
    这下子轮到方小凤犯嘀咕了,这人是咋回事,我们都在他这公司这里闹几天了。
    可以说,这几天腾达公司都没有正常运行。
    而现在又想跟着他到处跑,居然还是这个态度?
    周毅已经走出去几步了,没见人跟上来,又转过身道:“咋了,不敢吗?就这?”
    最后那俩字的杀伤力巨大,方小凤一咬牙道:“走,坐他车,我还不信了,法治社会,他还敢把我们咋样!”
    其他几个亲戚明显有点害怕,但这个时候骑虎难下了。
    方风雨犹豫道:“小凤,这个,我们要不然还是别跟着了吧。”
    方小凤喊道:“哥,你看看你,这就不敢坚持了,他就是吓唬我们呢,我们要是连这个都不敢,那还怎么要钱。”
    被这么一说,方风雨也只能点点头,跟着周毅,准备去坐周毅的车。
    人已经不少了,周毅的车上坐不下。
    不过没关系,善解人意的全总经理早已经准备好了一辆面包车。
    “走了,我跟你们说,那个地方保证你们会感受到惊喜的。”周某人呵呵笑道。
    …………
    光明区钟楼派出所,民警老周伸了个懒腰,基层工作永远都是这么的繁忙。
    他今天调解了好几个闹矛盾的,说的那叫一个口干舌燥。
    虽然说都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但是吧,谁不想办案子呢,谁不想立功呢。
    想着大案子,就想到了某个他认识的靓仔,唉,像是那样的案子,估计这辈子都难遇到了吧。
    正想着呢,就看到好像有辆面包车开进了派出所的院子,老周起身走到门口,随即发现,一个看起来很眼熟的靓仔正提着一个手提袋走下了车。
    一边还在招呼道:“都慢点,别受伤了,下来跟着我,咱们进……诶,这位老同志下午好啊。”
    后面的方小凤一行人已经懵逼了,他们之前想象过很多接下来的场面。
    比如对方把自己一行人拉到一个废弃的工厂里,然后各种打,各种要挟。
    甚至有可能是其他的……
    但想了无数的后果,愣是没想到会被直接拉到派出所!
    这又是什么情况!
    而且还这么客气,这么关心他们?
    一时之间方小凤都有点搞不清楚了。
    抬头就看到派出所门口站着一个脸色发黑的老民警。
    老周黑着脸看周毅,以前还一口一个周叔叫的欢呢,这转头就成老同志了。
    我老吗?
    “小伙子,来着有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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