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过度惩罚不了了之,萧逸身体恢复得快,也没留下什么严重疤痕。最重要的是,在萧家除了我,不会有任何人替萧逸出头,更别提为了萧逸追究我的责任。
    噢,我忘了,或许还有奶奶心疼外孙,可是奶奶如今身体抱恙,卧床不起,心有余而力不足呀。
    连月不知从哪个多嘴多舌的下人口中听说了此事,从小到大,她手头消息是最灵通的,不管捕风捉影还是证据确凿,就没有她不知道的八卦轶事。
    来我家喝茶的时候,她问我:“好歹萧逸也是你萧家亲外孙,你怎么训他像训狗一样啊?”
    “哟——”我慢悠悠盖了盖茶,斜睨她一眼,“心疼了?我训我萧家的狗,不行吗?”
    喝的是爹地珍藏的金骏眉,头春头芽,一年一采。茶汤金黄,茶气袅袅地升上来,不必凑近细闻,已能感受到沁香无比。一口入喉,甘甜润滑,余韵悠长。
    连月笑起来:“萧大小姐,大家私下都说,你有时真的很像暴君。”
    哪里是什么暴君啊?我心里默默嗤笑一声,明明只是继承了几分爹地当年黑道太子爷的做派罢了。不过暴君这个形容,听起来蛮合我心意的,那便随人家说去吧。
    我放下茶盏,朝连月倾过身去,细细打量她的眉眼,瞧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那么阿月,你要归顺做我的臣民吗?”
    口吻轻佻,带几分凉薄意味,眼风递过去,矜贵浮荡,流连出无限旖旎。
    她笑容一下子凝在脸上,眼底一道看不清的情愫迅速滑了过去,转瞬即逝。我又笑起来,恶作剧得逞似的,娇羞地朝她眨眼睛:“等我嫁给阿霁之后,和你偷情好不好?”
    一句话把连月吓得慌慌张张匆忙告辞,真是不禁逗,还不如萧逸呢,起码他还能和我推拉着过两招。
    我望着连月落荒而逃的背影,惋惜地摇了摇头,唤来佣人收拾茶盏。佣人看着面生,估计是新来的,我随口问她:“你瞧我可怕吗?”
    她愣在原地,一下子不知道说什么,呆呆地摇了摇头。
    真是笨笨的,这么简单的问题都答不出来,说句话我又不会吃了她。我蹙了下眉,挥挥手让她退下了。
    当大小姐的好处在于没人敢忤逆我,但坏处同样是这点。偶尔我还真的挺想体验下权威遭受挑战的刺激,但又不能随便抓个人就让他挑衅我,听起来脑子怪有毛病的。放眼整个萧家,也只有萧逸能满足我这点见不得人的小癖好了。
    我舔舔唇,一下子又回忆起萧逸嘴唇的触感。
    这事说来话长。
    那天放学,我支使萧逸帮我揍人,挨揍对象是港岛傅家的三少爷傅棠,这小崽子年纪比我们小三岁,却已然成为了一位实实在在的纨绔子弟。
    记得小时候,傅家来我家串门,刚进大门他就屁颠颠下了车,迈着小短腿儿一路跑着朝我奔过来,并且娇声大喊了一路的“矜矜姐姐”,喊得我头皮发麻,喊得我家园丁司机乃至看门的杜宾犬都纷纷对他行注目礼。
    他奶妈忙不迭地追在屁股后面跑,边跑边念叨:“棠哥儿,慢点欸,仔细别摔着了。”
    傅棠这崽子最爱仗着自己年幼,每回到了我跟前都假装要摔跤,张牙舞爪又无比精准地跌进我怀里,一边抱着我腰一边把头埋我胸里,狠狠蹭两把,奶声奶气地喊着:“矜矜姐姐~阿棠来看你了。”
    鉴于那会儿大家都是小孩子,也没发育,便由着他胡闹了,谁知我上了中学他还敢跟我玩儿这一套。我当即放出萧逸去揍他,堂堂萧家大小姐是能让你这小崽子埋胸吃豆腐的?
    我还告诉萧逸,你要是今天不能把傅棠揍趴下,就别跟我上萧家的车。你要是把他揍趴下见了血,我出医药费,后果我全担。
    于是萧逸那场架,打得特别生猛特别精彩,吸引了私立学校不少学生来围观。
    我坐在学校墙头瞧着特别开心,心里寻思着下次安排打架之前必须开个投注,人家搞赛马搞拳赛搞得风生水起,下注赌输赢赌赔率,不就图个热闹和刺激嘛,我这儿也差不多。
    多年后重逢提起旧事,我才知道,这一揍把傅棠活生生揍出了心理阴影。
    倒不是因为他被打怕了,说实话,别看傅棠是个纨绔子弟花天酒地,但他实战能力还是很强悍的,因为小时候怕被绑架,傅家特意请了专业师傅教授泰拳,还有一些格斗术。
    我从小就知道傅棠能打,一个干翻五个不在话下,所以我才要萧逸上,他要是干不翻傅棠,又怎么能保护好我呢?万一傅棠对我霸王硬上弓,谁挡得了呢?
    当然这仅仅是我在萧逸面前杜撰出来的假设,给他加加油鼓鼓劲,让他揍人多点动力,实际上傅棠不敢对我做什么。
    总的来说,萧逸傅棠两个人打得不相上下,都挂了彩吐了血。
    萧逸胜在猛、悍,爆发力超群,傅棠胜在招式阴辣,反应敏捷,下手出其不意。最后萧逸略占上风,因为他无牵无挂,揍起人来不要命,又有我放话撑腰,毫无顾忌。
    但傅棠不一样,他惜命得很,怕自己被打残打死,于是举起自己的校服白衬衫率先投降,拽着我的衣袖泪水涟涟:“矜矜姐姐我错了!我就是喜欢你,爱慕你,才会克制不住地表达出这份爱意!”
    “但是从今往后,我傅棠,绝对会把所有爱慕谨慎地深藏心底,犹如红磡隧道深埋海底……求求你让你家表少爷住手吧,我投降!我再也不会对你不恭敬了!”
    于是我打了个响指,战斗到此为止。
    后来傅棠亲口承认,他的心理阴影来源其实是我。当年那一架,让他亲身体验到了女人的可怕。傅棠叹气:“怪不得有个词叫蛇蝎美人,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是蛇蝎心肠。偏偏我又是个极爱美色的,两相取舍,我便决定见了女人就绕道,惹不起我避得起。”
    末了还感叹一句:“矜矜姐姐,你是我生命中最浓墨重彩的女人。”
    我打断他:“你说话方式简单一点,我听不懂。”
    傅棠闷闷道:“人话就是,我被你吓得直变弯了。”
    他如此大大咧咧地坦诚了自己的性取向,倒是我惊诧起来,八卦之魂熊熊燃起:“那你是上面的那个还是下面的?”
    傅棠大怒,拍桌而起:“萧矜!你不要欺人太甚!我堂堂傅三爷,怎么可能在下面?”
    我拍拍他脑袋,顺顺毛:“傅三儿弟弟,你姐姐我可还呆在公子小姐这辈儿呢,你就称起爷来了?你信不信我让你以后见到漂亮男人也绕道走?”
    萧逸打了胜仗,我理应好好嘉奖他。
    暮色渐深,夕阳落进海里,沉下去一半,余烬红得发亮,将远方一片海烧灼得通红。海风吹过我黑色的长发,湿漉漉的水汽侵入肌肤纹理,深入我的血管,最终循环至我的心脏。
    心脏突然柔软湿润起来。
    我递过去手帕,让萧逸擦拭嘴角残余的血迹,问他有没有事,要不要去医院。
    他摇摇头。
    嘴角一朵淤青绽放得愈发张扬,招摇而骄傲,牢牢挂住好似勋章。我踮起脚尖,凑过去轻轻啄吻了一下这处伤口,萧逸耳尖蓦地红透,喉咙里卡住一声呢喃。
    我看着他的喉结滚动,难耐又克制。
    我笑起来,无声而柔软,唇瓣缓慢辗转着迁徙,贴紧他的耳根吹气。
    “逸哥哥,我还没有亲过别人呢,你是第一个。”
    他不说话,我就又逗他,“初吻哦。”
    “不对。”
    萧逸突然出声否认。
    “什么?”
    还没等我说完,他已经单手扣住我的后脑勺,低头寻到我的唇,舌尖蹿进来。
    “这才叫吻。”
    他的唇瓣柔软微凉,探进来的舌尖却炙热似火,攫着我的舌尖慢慢地吮吸,他含得不是很用力,却有着不容拒绝的坚定。
    “吻你的意思是,舌头要伸进来。”他含含糊糊地告诉我。
    我被吓住了,想躲来着,脑袋却被牢牢桎梏在他掌心里,无路可退。不知道他舔到了哪里,整个口腔瞬间酥麻起来,唾液控制不住地往外溢出,被萧逸用舌头一点点卷着全部吮入口中。
    咕嘟,一声细微的吞咽。
    他咽下去了,听得我耳尖通红,整个人都软下来,再也无力抗拒,嘴巴乖顺张开,任由萧逸深入放纵,恣意掠夺。唇舌交缠,有水声倾泻,我情不自禁地从嗓子深处溢出一点细碎的喘息来。
    萧逸手一紧,扣住我的腰,隔着薄薄的校服衣料,只觉他温度好高好高。
    良久,他才松开我。
    我咬了咬唇,下意识伸出指尖碰了碰,只觉嘴唇滚烫,像发了一场烧。我盯着萧逸,半晌才说出四个字:“你欺负我。”
    “嗯,我欺负你。”
    萧逸认得坦荡,唇畔轻轻勾着,牵动了嘴角伤口,轻嘶一声,虽是皱眉,但眉眼间依旧愉悦万分,甚至还不经意地流露出一点无耻。
    他也学我,却是意有所指地舔过自己的唇,又伸手,指腹轻轻摩挲着我刚刚触碰过的相同位置。我便觉得,好像他此刻摩挲的,是我的唇。
    “你!”
    后来萧逸告诉我,那天他已经做好了我回家后找萧存告状,自己被狠狠修理一顿的准备,谁知他在房间里提心吊胆等到半夜,什么都没发生。又过了几天,依旧无事发生。
    我不服:“我在你心里这样坏嘛?”
    萧逸就笑,笑得隐晦。
    很多年后,萧逸回忆过往岁月,不知怎的,想起来都是大小姐的好。
    明明她总欺负他来着。
    倘若放在影视剧里,她便是妥妥的心肠歹毒又娇生惯养的恶女做派,习惯捉弄人又好装无辜,千错万错什么都是表哥的错。但因缺少亲近的同龄玩伴,每回真把萧逸惹生气了就又做小伏低可怜巴巴地来哄。
    其实倒也不用哄,萧逸暗恋她,从小到大都没变过。
    他们自小只同门第相当的世家子玩在一起,这群未来太子党里,大小姐是个中翘楚,身家地位至为尊荣,真真正正的皇太女。
    大小姐的心意就是天意。
    没有人可以忤逆。
    成年后萧逸开始跟在萧存手底下做事,偶尔也会听到有资历的老前辈议论起萧矜,大都赞不绝口——大小姐行事做派,肃杀决伐,颇有几分萧存当年黑道太子爷的味道。
    萧逸心底深感赞同。
    当年连月说大小姐训他像训狗,他其实也赞同。
    他是大小姐的狗,也只是她的。
    这句话他只敢在心里头想想,没敢说出来过,每回这么想,他都要在心底暗骂自己不争气。准确来说,男人这东西就是不争气。萧逸一直都没意识到,他从小颜控,控到骨子里的那种。
    偏偏大小姐最擅恃靓行凶。
    同龄女生再漂亮也懒得多瞧一眼,反正都比不上自家表妹。对待恋情他自诩清高,实际是眼光太挑。
    存了这层心思,萧逸甚至日常都在进行自我暗示,为大小姐种种恶劣行径开脱,比如告诉自己,与舅妈舅舅相比,表妹算不错了,无非骄横了一些。
    骄横在所难免,萧逸觉得,表妹大小姐身份,比自己年纪小,又生得这么好看,娇蛮任性是应该的。在萧家,至少还有她,不把他当透明人,甚至还甜甜地喊逸哥哥。虽然每次喊完逸哥哥,萧逸都没什么好果子吃。
    萧逸心甘情愿做大小姐的跟班。
    不知从哪一刻起,讨好大小姐,成了他的本能。
    又或使命,根植骨血灵肉,今生今世,难以剔除。
    后来他爱上她。
    更像印证了某种先验主义,他爱她,因为他觉得自己应该爱她。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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