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思南侧身把枕头折起来,脸埋进枕面,原来男人也是会用身体讨好女人的。
    方易伸手将她从后面抱住,弓身亲吻她的脖颈,声音里还满是情欲后的磁哑:“不和我生气了?”
    两人熟虾似的蜷在一块,肉贴着肉,好像在说悄悄话,磨磨蹭蹭间,江思南明显感觉到他那根硬东西又顶上了她的屁股。
    “我不做了,好困的。”
    她转过身,和他拉开距离,小手在他硬邦邦腹肌左摸右摸,精干有力线条流畅,好皮囊就是活春药,不论她下多狠的心,只要他一贴上来,她的身子和心就都软了。
    她清楚意识到不可以沉溺,但她此刻非常卷恋他的肉体,也愿意得过且过。
    先睡觉吧,等睡醒了再想。
    新婚的几天假期一过,江思南又重回到见不到方易的人影的生活了,和上辈子一样,他们在床上的时间比在床下的多。
    爱与孤独里写过:家里养的花自杀了,遗书写道,一生不愁吃穿,唯独缺少阳光和爱。
    大众的无性婚姻或许是打磨过的灵魂下肉体互相生厌,可方易的灵魂,她从来没有触摸过,雾蒙蒙的,看不透也看不懂。
    从孤寂的家逃出,漫无目的到黄昏,江思南招手打车到西区的海妖,这里是滨城最大的酒吧,进门后侍者为她引路到角落的卡座。身边的环境靡乱迷幻,江思南感觉有点喘不上气,解开了衬衫领口的扣子。
    “Wherever  you  go
    Whatever  you  do
    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
    Whatever  it  takes  Or  how  my  heart  breaks
    I  will  be  righ  there”
    台上混血歌者身着牛仔裤和皮夹克,像老电影中的西部牛仔,惬意地唱着歌。
    轻摇着杯中的香槟,她眯眼看向唱歌的那个年轻的男人,自信又快乐。
    叶溪从江思南刚进门就注意到了她,一个明显不常来这种场合的人,来这里的人往往目的统一,猎艳或解压、而眼前这个人,肯定不属于前者。
    他朝江思南走去,随手拿起柜台的一瓶酒,“可以请你喝一杯吗?”
    江思南看见那个褐色头发的混血男人向她走来,话还没说完便坐在了他旁边。
    江思南余光打量他,二十出头的年纪,胸前衬衫解开大片,像个机关枪一样把他的性感和风情给扫射出来,狂野又太过张扬。
    她不太自在,摆摆手。
    叶溪觉察到她的戒备,挪远了些位置,她的睫毛就像小刷子一样,因为顶光的原因在眼睑处投下阴影,就像是蒙上灰尘的祖母绿宝石,女人明显有些醉意,脸色微红。
    “我叫叶溪。”
    “江心。”出于礼貌,江思南答了话,却没告诉他自己的真实姓名。
    “也许你应该回到台上唱歌。”
    叶溪笑了起来,“你想听什么?”
    江思南想打发他走,随便指了歌单的一首,那男人看了也不生气,乐呵地抱着吉他又上了台。
    唱的还挺好听,这种英俊阳光的男人她年轻个几岁应该会喜欢的。
    浓烈的酒味衬着一张阴邪的脸慢慢靠近,“一个人吗?美女。”
    江思南瞥了他一眼,侧过身,一个正眼都不想给。
    像狗皮膏药似的醉汉自顾自一屁股坐下,竟然慢慢往她这边蹭过来了,江思南皱起眉,站起身打算离开,却被他一胳膊拦住。
    “走什么啊,陪哥喝一会呗。”
    “让开。”
    男人恍若未闻,一只手直直就往她脸上摸。
    江思南抬手,连酒带杯朝他扔过去,“咣”一声,玻璃碎裂,周围静了下来。
    玻璃碎碴割得男人一脸的血,从头到脚被酒浇了个半湿,狼狈又丑陋,身上的味道更复杂熏人。
    “臭婊子敢打我?”他另只手上还拿着酒瓶,举起胳膊就要往江思南身上砸。
    可还不等下手,他后心就重重挨了一脚,地面本就又湿又滑,男人摔了个狗吃屎。
    “快跑!”
    不等江思南反应过来,叶溪拽住她的胳膊,撒开步子带她往外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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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取标题)
    三句话让读者送我珠珠:求你了求你了求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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