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显说:“这个话题太沉重了,我今天想放松一下,聊聊别的吧,我听说你去美国出差,顺道回了一趟新加坡,跟你哥怎么样了?”
沈齐轩从来没有提过家里的事,听他这么问,也不觉得惊讶,毕竟在雍氏担任要职,肯定是要把你的家底查个透彻。
“还能怎么样,毕竟是我唯一的亲人,落叶归根,我死后还得跟他埋在一起的。”
“我在淡宾尼看中一个投资项目,你哥在那个地界上比较熟,过段时间我想去一趟新加坡,想找你引荐一下。”
“淡宾尼?怎么没听你说过。”
“上次聚会的时候遇到一个朋友,现在在新加坡呆,说有块地,他一个人吞不下,得找个合伙的,我对那边不熟,就先敷衍着,还没定下来。”
沈齐轩举起酒杯:“可以,我帮你问问。”
雍显借着心情不好,一个劲的跟沈齐轩碰杯喝酒,他知道沈齐轩的酒量很好,要把对方灌醉,也得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到12点的时候,两个人已经喝完三瓶玻特,从沈齐轩朦胧的眼神来看,是乎已经醉了。
雍显深吸了口气,他自己也够呛。
他说:“我送你回去吧。”
两人知道要喝酒,都没有开车出来,沈齐轩说:“不用麻烦,回家还是没问题的,就在门口搭出租吧。”
两个身材高大,长相英俊,又衣着不凡的男人相互掺扶着离开,还是引得这边不少人则目,尤其是想在酒吧艳遇的女孩子,有人惋惜的感叹着。
酒吧门口有停着等客的出租车,雍显把沈齐轩塞进车里,自己也跟着坐进去,然后跟司机说了沈齐轩的住址。
沈齐轩说:“跟我还这么客气。”
“谁跟你客气了,只是不想太早回家,说实话,缺了你,我还真寂寞。”雍显说笑了两句,又一本正经的说:“虽然你一直给我当秘书,但在我心里,我一直把你当成哥哥,你陪伴我的时间,超过我的母亲,你已经是我的亲人了,这些年我有也那么一点私心,把你带在身边觉得省事又省心,总经理那个职位,本来就该属于你的,现在才让你坐上去。”
沈齐轩说:“你想多了,在哪里都一样,只要干得舒心。”
去到沈齐轩的公寓,这还是雍显第一次上他这里来,不大,却很温馨,有居家过日子的味道,他打趣着说:“其实你心里一直住着一个居家小男人,却偏偏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连恋爱都不好好的谈,说实话,我觉得芃芃很适合你。”
“不说这个了,要不要喝杯牛奶解解酒。”
沈齐轩去厨房拿牛奶,雍显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不见他出来,起身就往厨房走,在厨房的门口,雍显看到他靠在冰箱旁边,一手拿着罐装的牛奶,目光却落在另一只手捏着拉罐的铝盖上,他在笑,雍显觉得那是一种憧憬的笑。
那个铝盖像什么,或许代表了什么,让他看得这么入神?
雍显打断了他:“在看什么呢?”
沈齐轩回过神来:“我是真的醉了,头疼,好久都没有喝醉过了,也只有和你才会这样。”
雍显走上去主动拿过他手里的牛奶,仰头猛灌了下去,一口气就喝光了:“你生活比我自律,什么都准备得妥当,不像我,这会儿回家,想喝口热水都没有。”
沈齐轩拍了拍他的肩,像是安慰:“生活总是要继续的,振作起来。”
喝过牛奶,雍显回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说想等酒劲缓缓再走,今天是真喝高了,怕出门在大街上睡着了。
沙发旁边有几本关于宠物的杂志,他拿起来翻了翻,问沈齐轩:“怎么,想养宠物?”
“随便看看。”
雍显特别注意了一下他的表情,就在他说话的时候,眼神里闪过一丝紧张,绝对没有看错。
还有这些杂志,如果是一本,还可以说是随便看看,但这几本都是讲宠物饲养的,沈齐轩工作那么忙,经常世界各地到处飞,而且他喜欢独居,从来不请固定的佣人,根本就不可能养宠物。
再说宠物一般都是用来打发寂寞和无聊的,除了远在新加坡的大哥,他在内地没有任何的亲人,更谈不上买宠物来送人了,雍显越想想觉得蹊跷,谁是他关心的,又单身一个人,需要安慰和寄托。
雍显坐了一会儿就告辞了,明天上午10点还有个会,得早点休息,不能耽误。
回去的路上,他一直在琢磨沈齐轩反常的举动,那个铝片拉盖代表什么呢,像戒子,一些小男生喜欢拿来骗小女生的,沈齐轩会有这样的情怀?
*
保镖给林至爱牵来一条边牧的幼犬,黑白相间,非常的可爱粘人,她能明白,这是沈齐轩送来让她排解寂寞的。
她从小就喜欢小猫小狗,只是工作太忙,没法照料,现在如愿以偿,生活却变得像在坐牢,什么样的情趣都没了。
她把小狗抱在怀里摸摸,笑着对胖婶说:“谢谢,告诉他,我很喜欢。”
她给狗取了个名字叫小轩。
像边牧这样的狗,每天都需要大量的运动,所以早中晚,她就可能带着小轩到花园里玩一会儿,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她敢断定,从别墅大门口出去的那条路向左拐,应该是一条有车经过的主干道。
因为那天送货的车开到别墅门口的时候,车的前灯被撞坏了,司机骂骂咧咧的说,幸亏离这里不远,要是被交警看到,就得耽误到明天了。
送货的车是每个星期三来,所以在星期一个的时候,她就没给小轩喂食。
小轩的吃食是由胖婶准备的,然后送到房间由她来喂,她摸着小轩的头,一脸歉意的说:“对不起,为了能离开这里,我只能让你小小的牺牲一下,只有两天没东西吃而已,你一定要原谅我。”
之后,她把小轩的狗粮倒进了卫生间里。
小轩似乎能够明白她的苦衷,饿了两天,晚上竟然没有惨叫表示抗议,依旧乖乖的守在她的身边。
送货的车大概10点钟到,她9点半的时候就带着小轩到花园去转悠,她最近表现得比较柔顺,又装出懒怠的样子,像是麻痹了一样,所以保镖对于她的看管,没有之前的谨慎。
她坐在花园的吊椅上发呆,手里拉着狗链,小轩就在她的脚边温顺的蹲着,保镖盯了她一会儿,大概是无法跟她一样呆坐,便无趣的退到别墅的侧门处,新加坡属于热带,四月的骄阳微微有些炎热,侧门处稍稍能挡着阳光,视线也更好。
小货车准时出现,司机下车打开货厢的门,招呼别墅的佣人去卸货,那里不乏有新鲜的火腿和牛肉,她是闻不到,但狗鼻子不一样,饿了两天的小轩突然站了起来,显然是被什么东西吸引了。
这时,一个保镖对着另一个保镖嘀咕了两句,便离开了,她猜测着,大概是上卫生间去了,这是最好的时机。
她悄悄松开狗链,果然,小轩朝着小货车的方向,一路飞奔。
等小轩跑过去了,她才对着保镖说:“快去帮我把狗牵回来。”
保镖快步跑过去替她牵狗,看到对方已经出了花院,进入了沈翰林的地段,她转身迅速的钻进别墅,在楼梯的下面有个杂物间,是放清洁用品的,她先躲到里面,再等待逃跑的时机。
杂物间里有一个纸箱,她比较瘦小,能完全的藏身在里面,于是赶紧把放在里面废弃的杂物拿出来塞进一个桶里,然后钻了进去。
能逃出去的憧憬让她耐下心来等待,既使被找到也没什么,因为沈齐轩的喜欢,他们是不敢轻易伤害她的。
她抱膝倦曲身体坐着,保持时间一长,就觉得全身发麻,脖子痛,她能听到楼梯传来上上下下急促的脚步声,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他们不会这么快想到,她就藏在别墅里。
她盘算过,她至少要在这里面呆两天,两天一过,他们就会认为她已经跑远了,放松警惕的情况下,她再找机会离开。
这两天,她只有一瓶水和两块巧克力来保存体力,水还是给小轩喝的,巧克力是前几天沈翰林让人送过来的,她悄悄的藏了两块,为逃跑做着准备。
杂物间闭封得不透风,钻在纸箱里又闷又热,不一会儿,汗水几乎把她全身上下都湿透了,她咬着牙,告诫自己一定要坚持下来,她不能一辈子被关在这华丽的牢笼里,想到母亲,想到雍显,无论如何她都要挺过去。
她脑海里出现了雍显温柔的身影,烈日娇阳,两个人依偎在棕榈落下,他爱怜的目光,为她抚去天气的燥热,心底一片凉爽。
第111章
中间有人进来过几次,害怕和紧张让她摒住呼吸,差一点晕厥过去,不过进来的人没有发现她,很快又出去了。
楼梯间里放的都是清洁用具,胖婶每天来这里的时间大概是晚上8点左右,对方习惯在她吃过饭晚上楼之后,开始整理别墅的清洁卫生。
看来胖婶并没有因为她的失踪而改变每天的工作习惯。
当第二次听到胖婶进这个房间的时候,林至爱就知道,她的机会快到了。
长时间的煎熬让她的体力和精神都快到达极限,小轩喝过的一小半瓶水,她只能在口干舌燥的时候,用来滋润一下嘴唇,一方面是因为水不够,不能让她肆意的喝,另一方面,水喝多了要上卫生间,这里没办法方便,而且容易引起胖婶的警觉。
胖婶把别墅打扫干净了,当对方把用品还回楼梯间的时候,再过两个小时,她逃跑的时机也就到了。
又过了一会儿,她感觉时机已经到了,于是慢慢的从纸箱里出来,避免发出响声,她把鞋子脱下来留在箱子里。
她踮手踮脚的来到门边,轻轻的把门推开一条缝隙,往外瞥了一眼,客厅里漆黑一片,肯定没人。
这栋别墅里除了看守她的保镖外,就只有她和胖婶,大概沈齐轩觉得,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不过也正好方便她逃跑。
脚踩在地板上,一点声音都没有,她小心翼翼的倦缩着在地板上一点一点的朝着门外爬行。
等走到花园的侧门时,发现门是上了锁的,她懊恼,这样怎么出去,环顾四周,发现客厅里的一扇窗户是开着的。
她踮手踮脚的向窗户走去,前面是一排矮柜,上面摆着几件古董饰品,她轻轻的跨上去,然后顺利的翻出窗外。
外面是花坛,泥土里细小的石子磕得她脚疼,她咬着牙,忍着痛,跨出花坛的时候,她听到有人哼歌的声音,于是赶紧蹲下,让花坛里的花草将她完全的遮住。
那小调在花园里晃了一会儿,就打开别墅的侧门,走了进去。
前面有路灯,很容易暴露她的行踪,只有后面靠厨房的位置是没有路灯的,但从后面的栏杆翻出去是一条小溪,她不会游泳,所以从来没考虑过那条路线,可现在不一样了,为了确保这得来不易的机会,再危险她也要试一试。
在茂密的万年轻的掩盖下,她压低身体,几乎是在匍匐前进,终于爬到没灯的屋后,她快步的爬向栅栏,栅栏不高,她很轻松就翻越过去,落地的时候没踩稳,直接从斜坡上滑落下去,掉进了溪水里。
等她挣扎着从溪水里站起来,才发现小溪很浅,只淹没到她的腰部,河底有些淤泥,踩在上面一深一浅,她不敢做太多的停留,摸索着爬到岸边,然后沿着河沿往东走。
她走了很长一段,快要筋疲力尽的时候,她听到了车子的喇叭声,惊喜和希望让她有了动力,支撑着继续往前走。
她看到了车灯,从前面飞驰而过,那里一定就是主干道,只要借到电话,她就成功了一半。
她朝着公路的方面飞奔而去,那里果然是一条公路,只是车行很少,她藏在路边的草丛里,观察着路过的车辆。
她准备拦大货车,不容易遇到沈翰林的人。
远远的,看到位置颇高的两盏车灯,她能肯定,由远及近的车是一辆大货车,她探出身,准备走到路边去拦车的时候,有人从身后抓住了她的肩头,迅速的把她拉回到草丛中。
回过头,看到两双阴冷的眼睛,她的逃跑,以失败告终。
没有预想到的‘惩罚’,只是又回到了那间像笼子的房间,小轩被带走了,她去院子里散步也被取消了,只能呆在这20平方的房间里。
窗台上的茉莉开了,她想起爸爸以前种的茉莉花,她放在自己公寓的阳台上,太久没有打理,估计已经枯萎了吧。
一个星期之后,沈齐轩回来了,她脚上缠着的绷带让他皱起眉头,这是她逃跑的时候光着脚被划伤的,医生从脚掌里取出了碎石子。
沈齐轩走到她的床边,试着想握住她的手,她却把手背上身后。
他问:“小爱,你还没有适应这里的生活吗?”
“我根本就不喜欢,更不可能适应,我要回学校去上课!”
“我不喜欢你做那份工作,病毒、腐臭、凶案,那不适合你。”
“我很讨厌生活被别人掌控。”她瞥了他一眼:“你怎么回来了,不怕被雍显发现。”
他没回答,只说:“我只呆三天。”
他知道再谈下去她也没有好脸色,只会让相处更加的恶化,他说:“你好好休息。”走到门口,他回过头来又说:“别再试图逃跳了,我知道你一直在别墅里,没有揭穿,不过是想让你尝尝逃跑的滋味,并不好受。”
“你!”虽然生气,也无可奈何,但她是不会放弃逃跑的念头。
沈齐轩回来似乎是有其他的事,他并没有一直呆在别墅里,早上起床伸懒腰的时候,从窗户里瞥到他穿戴整齐的出门去了,看来是见很重要的朋友,或是生意伙伴。
十点左右,她听到车子的马达的声音,有好几辆车,像是去拜访沈翰林的,两栋房子有一定的距离,她呼救对方不一定听得到,而且是沈翰林的客人,别人也未必会对她施以援手,不能离开房间,郁闷又烦躁的她不得不在房间里来回运动,来放松身体。
*
司机主动下车拉开后座的车门,雍显从车子里走下来,整理了一下外套,沈齐轩也跟着下车。
沈齐轩从来没有提过家里的事,听他这么问,也不觉得惊讶,毕竟在雍氏担任要职,肯定是要把你的家底查个透彻。
“还能怎么样,毕竟是我唯一的亲人,落叶归根,我死后还得跟他埋在一起的。”
“我在淡宾尼看中一个投资项目,你哥在那个地界上比较熟,过段时间我想去一趟新加坡,想找你引荐一下。”
“淡宾尼?怎么没听你说过。”
“上次聚会的时候遇到一个朋友,现在在新加坡呆,说有块地,他一个人吞不下,得找个合伙的,我对那边不熟,就先敷衍着,还没定下来。”
沈齐轩举起酒杯:“可以,我帮你问问。”
雍显借着心情不好,一个劲的跟沈齐轩碰杯喝酒,他知道沈齐轩的酒量很好,要把对方灌醉,也得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到12点的时候,两个人已经喝完三瓶玻特,从沈齐轩朦胧的眼神来看,是乎已经醉了。
雍显深吸了口气,他自己也够呛。
他说:“我送你回去吧。”
两人知道要喝酒,都没有开车出来,沈齐轩说:“不用麻烦,回家还是没问题的,就在门口搭出租吧。”
两个身材高大,长相英俊,又衣着不凡的男人相互掺扶着离开,还是引得这边不少人则目,尤其是想在酒吧艳遇的女孩子,有人惋惜的感叹着。
酒吧门口有停着等客的出租车,雍显把沈齐轩塞进车里,自己也跟着坐进去,然后跟司机说了沈齐轩的住址。
沈齐轩说:“跟我还这么客气。”
“谁跟你客气了,只是不想太早回家,说实话,缺了你,我还真寂寞。”雍显说笑了两句,又一本正经的说:“虽然你一直给我当秘书,但在我心里,我一直把你当成哥哥,你陪伴我的时间,超过我的母亲,你已经是我的亲人了,这些年我有也那么一点私心,把你带在身边觉得省事又省心,总经理那个职位,本来就该属于你的,现在才让你坐上去。”
沈齐轩说:“你想多了,在哪里都一样,只要干得舒心。”
去到沈齐轩的公寓,这还是雍显第一次上他这里来,不大,却很温馨,有居家过日子的味道,他打趣着说:“其实你心里一直住着一个居家小男人,却偏偏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连恋爱都不好好的谈,说实话,我觉得芃芃很适合你。”
“不说这个了,要不要喝杯牛奶解解酒。”
沈齐轩去厨房拿牛奶,雍显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不见他出来,起身就往厨房走,在厨房的门口,雍显看到他靠在冰箱旁边,一手拿着罐装的牛奶,目光却落在另一只手捏着拉罐的铝盖上,他在笑,雍显觉得那是一种憧憬的笑。
那个铝盖像什么,或许代表了什么,让他看得这么入神?
雍显打断了他:“在看什么呢?”
沈齐轩回过神来:“我是真的醉了,头疼,好久都没有喝醉过了,也只有和你才会这样。”
雍显走上去主动拿过他手里的牛奶,仰头猛灌了下去,一口气就喝光了:“你生活比我自律,什么都准备得妥当,不像我,这会儿回家,想喝口热水都没有。”
沈齐轩拍了拍他的肩,像是安慰:“生活总是要继续的,振作起来。”
喝过牛奶,雍显回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说想等酒劲缓缓再走,今天是真喝高了,怕出门在大街上睡着了。
沙发旁边有几本关于宠物的杂志,他拿起来翻了翻,问沈齐轩:“怎么,想养宠物?”
“随便看看。”
雍显特别注意了一下他的表情,就在他说话的时候,眼神里闪过一丝紧张,绝对没有看错。
还有这些杂志,如果是一本,还可以说是随便看看,但这几本都是讲宠物饲养的,沈齐轩工作那么忙,经常世界各地到处飞,而且他喜欢独居,从来不请固定的佣人,根本就不可能养宠物。
再说宠物一般都是用来打发寂寞和无聊的,除了远在新加坡的大哥,他在内地没有任何的亲人,更谈不上买宠物来送人了,雍显越想想觉得蹊跷,谁是他关心的,又单身一个人,需要安慰和寄托。
雍显坐了一会儿就告辞了,明天上午10点还有个会,得早点休息,不能耽误。
回去的路上,他一直在琢磨沈齐轩反常的举动,那个铝片拉盖代表什么呢,像戒子,一些小男生喜欢拿来骗小女生的,沈齐轩会有这样的情怀?
*
保镖给林至爱牵来一条边牧的幼犬,黑白相间,非常的可爱粘人,她能明白,这是沈齐轩送来让她排解寂寞的。
她从小就喜欢小猫小狗,只是工作太忙,没法照料,现在如愿以偿,生活却变得像在坐牢,什么样的情趣都没了。
她把小狗抱在怀里摸摸,笑着对胖婶说:“谢谢,告诉他,我很喜欢。”
她给狗取了个名字叫小轩。
像边牧这样的狗,每天都需要大量的运动,所以早中晚,她就可能带着小轩到花园里玩一会儿,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她敢断定,从别墅大门口出去的那条路向左拐,应该是一条有车经过的主干道。
因为那天送货的车开到别墅门口的时候,车的前灯被撞坏了,司机骂骂咧咧的说,幸亏离这里不远,要是被交警看到,就得耽误到明天了。
送货的车是每个星期三来,所以在星期一个的时候,她就没给小轩喂食。
小轩的吃食是由胖婶准备的,然后送到房间由她来喂,她摸着小轩的头,一脸歉意的说:“对不起,为了能离开这里,我只能让你小小的牺牲一下,只有两天没东西吃而已,你一定要原谅我。”
之后,她把小轩的狗粮倒进了卫生间里。
小轩似乎能够明白她的苦衷,饿了两天,晚上竟然没有惨叫表示抗议,依旧乖乖的守在她的身边。
送货的车大概10点钟到,她9点半的时候就带着小轩到花园去转悠,她最近表现得比较柔顺,又装出懒怠的样子,像是麻痹了一样,所以保镖对于她的看管,没有之前的谨慎。
她坐在花园的吊椅上发呆,手里拉着狗链,小轩就在她的脚边温顺的蹲着,保镖盯了她一会儿,大概是无法跟她一样呆坐,便无趣的退到别墅的侧门处,新加坡属于热带,四月的骄阳微微有些炎热,侧门处稍稍能挡着阳光,视线也更好。
小货车准时出现,司机下车打开货厢的门,招呼别墅的佣人去卸货,那里不乏有新鲜的火腿和牛肉,她是闻不到,但狗鼻子不一样,饿了两天的小轩突然站了起来,显然是被什么东西吸引了。
这时,一个保镖对着另一个保镖嘀咕了两句,便离开了,她猜测着,大概是上卫生间去了,这是最好的时机。
她悄悄松开狗链,果然,小轩朝着小货车的方向,一路飞奔。
等小轩跑过去了,她才对着保镖说:“快去帮我把狗牵回来。”
保镖快步跑过去替她牵狗,看到对方已经出了花院,进入了沈翰林的地段,她转身迅速的钻进别墅,在楼梯的下面有个杂物间,是放清洁用品的,她先躲到里面,再等待逃跑的时机。
杂物间里有一个纸箱,她比较瘦小,能完全的藏身在里面,于是赶紧把放在里面废弃的杂物拿出来塞进一个桶里,然后钻了进去。
能逃出去的憧憬让她耐下心来等待,既使被找到也没什么,因为沈齐轩的喜欢,他们是不敢轻易伤害她的。
她抱膝倦曲身体坐着,保持时间一长,就觉得全身发麻,脖子痛,她能听到楼梯传来上上下下急促的脚步声,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他们不会这么快想到,她就藏在别墅里。
她盘算过,她至少要在这里面呆两天,两天一过,他们就会认为她已经跑远了,放松警惕的情况下,她再找机会离开。
这两天,她只有一瓶水和两块巧克力来保存体力,水还是给小轩喝的,巧克力是前几天沈翰林让人送过来的,她悄悄的藏了两块,为逃跑做着准备。
杂物间闭封得不透风,钻在纸箱里又闷又热,不一会儿,汗水几乎把她全身上下都湿透了,她咬着牙,告诫自己一定要坚持下来,她不能一辈子被关在这华丽的牢笼里,想到母亲,想到雍显,无论如何她都要挺过去。
她脑海里出现了雍显温柔的身影,烈日娇阳,两个人依偎在棕榈落下,他爱怜的目光,为她抚去天气的燥热,心底一片凉爽。
第111章
中间有人进来过几次,害怕和紧张让她摒住呼吸,差一点晕厥过去,不过进来的人没有发现她,很快又出去了。
楼梯间里放的都是清洁用具,胖婶每天来这里的时间大概是晚上8点左右,对方习惯在她吃过饭晚上楼之后,开始整理别墅的清洁卫生。
看来胖婶并没有因为她的失踪而改变每天的工作习惯。
当第二次听到胖婶进这个房间的时候,林至爱就知道,她的机会快到了。
长时间的煎熬让她的体力和精神都快到达极限,小轩喝过的一小半瓶水,她只能在口干舌燥的时候,用来滋润一下嘴唇,一方面是因为水不够,不能让她肆意的喝,另一方面,水喝多了要上卫生间,这里没办法方便,而且容易引起胖婶的警觉。
胖婶把别墅打扫干净了,当对方把用品还回楼梯间的时候,再过两个小时,她逃跑的时机也就到了。
又过了一会儿,她感觉时机已经到了,于是慢慢的从纸箱里出来,避免发出响声,她把鞋子脱下来留在箱子里。
她踮手踮脚的来到门边,轻轻的把门推开一条缝隙,往外瞥了一眼,客厅里漆黑一片,肯定没人。
这栋别墅里除了看守她的保镖外,就只有她和胖婶,大概沈齐轩觉得,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不过也正好方便她逃跑。
脚踩在地板上,一点声音都没有,她小心翼翼的倦缩着在地板上一点一点的朝着门外爬行。
等走到花园的侧门时,发现门是上了锁的,她懊恼,这样怎么出去,环顾四周,发现客厅里的一扇窗户是开着的。
她踮手踮脚的向窗户走去,前面是一排矮柜,上面摆着几件古董饰品,她轻轻的跨上去,然后顺利的翻出窗外。
外面是花坛,泥土里细小的石子磕得她脚疼,她咬着牙,忍着痛,跨出花坛的时候,她听到有人哼歌的声音,于是赶紧蹲下,让花坛里的花草将她完全的遮住。
那小调在花园里晃了一会儿,就打开别墅的侧门,走了进去。
前面有路灯,很容易暴露她的行踪,只有后面靠厨房的位置是没有路灯的,但从后面的栏杆翻出去是一条小溪,她不会游泳,所以从来没考虑过那条路线,可现在不一样了,为了确保这得来不易的机会,再危险她也要试一试。
在茂密的万年轻的掩盖下,她压低身体,几乎是在匍匐前进,终于爬到没灯的屋后,她快步的爬向栅栏,栅栏不高,她很轻松就翻越过去,落地的时候没踩稳,直接从斜坡上滑落下去,掉进了溪水里。
等她挣扎着从溪水里站起来,才发现小溪很浅,只淹没到她的腰部,河底有些淤泥,踩在上面一深一浅,她不敢做太多的停留,摸索着爬到岸边,然后沿着河沿往东走。
她走了很长一段,快要筋疲力尽的时候,她听到了车子的喇叭声,惊喜和希望让她有了动力,支撑着继续往前走。
她看到了车灯,从前面飞驰而过,那里一定就是主干道,只要借到电话,她就成功了一半。
她朝着公路的方面飞奔而去,那里果然是一条公路,只是车行很少,她藏在路边的草丛里,观察着路过的车辆。
她准备拦大货车,不容易遇到沈翰林的人。
远远的,看到位置颇高的两盏车灯,她能肯定,由远及近的车是一辆大货车,她探出身,准备走到路边去拦车的时候,有人从身后抓住了她的肩头,迅速的把她拉回到草丛中。
回过头,看到两双阴冷的眼睛,她的逃跑,以失败告终。
没有预想到的‘惩罚’,只是又回到了那间像笼子的房间,小轩被带走了,她去院子里散步也被取消了,只能呆在这20平方的房间里。
窗台上的茉莉开了,她想起爸爸以前种的茉莉花,她放在自己公寓的阳台上,太久没有打理,估计已经枯萎了吧。
一个星期之后,沈齐轩回来了,她脚上缠着的绷带让他皱起眉头,这是她逃跑的时候光着脚被划伤的,医生从脚掌里取出了碎石子。
沈齐轩走到她的床边,试着想握住她的手,她却把手背上身后。
他问:“小爱,你还没有适应这里的生活吗?”
“我根本就不喜欢,更不可能适应,我要回学校去上课!”
“我不喜欢你做那份工作,病毒、腐臭、凶案,那不适合你。”
“我很讨厌生活被别人掌控。”她瞥了他一眼:“你怎么回来了,不怕被雍显发现。”
他没回答,只说:“我只呆三天。”
他知道再谈下去她也没有好脸色,只会让相处更加的恶化,他说:“你好好休息。”走到门口,他回过头来又说:“别再试图逃跳了,我知道你一直在别墅里,没有揭穿,不过是想让你尝尝逃跑的滋味,并不好受。”
“你!”虽然生气,也无可奈何,但她是不会放弃逃跑的念头。
沈齐轩回来似乎是有其他的事,他并没有一直呆在别墅里,早上起床伸懒腰的时候,从窗户里瞥到他穿戴整齐的出门去了,看来是见很重要的朋友,或是生意伙伴。
十点左右,她听到车子的马达的声音,有好几辆车,像是去拜访沈翰林的,两栋房子有一定的距离,她呼救对方不一定听得到,而且是沈翰林的客人,别人也未必会对她施以援手,不能离开房间,郁闷又烦躁的她不得不在房间里来回运动,来放松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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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主动下车拉开后座的车门,雍显从车子里走下来,整理了一下外套,沈齐轩也跟着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