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阗国,塔里木盆地南缘古老的塞人城邦,历史从公元前232到公元1006年,国祚长达1238年,是古代西域佛教王国。”
“君主国姓为尉迟,古代居民属于斯基泰人,长相近似华夏人,1006年国家消亡。历经的国主有尉迟毗讫罗摩、尉迟迟耶、尉迟南塔、尉迟佤那……”
……
马仔恭敬地把一长串人名都念完了,战战兢兢地把手机还给了大小姐:“大小姐,念完了。”
大小姐擦着枪:“于阗古国历任国主都在这里了,哪位是他们的神主?”
“这历史上是没说过的,我估摸着达摩末罗的大祭司也不知道。”
秃头大叔露出犹豫的神色:“但我去过达摩末罗百年后的印度,那边的教科书上写过,达摩神主就是于阗古国第一任东方皇太子,于阗古国就是因为他才叫于阗。”
大叔挠了挠头道:“但很奇怪,这位太子本身的名讳不知被谁抹去了,反正那条时间线后来的历史教科书上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我们今天下午出发前往达摩末罗。”
良久之后,大小姐站起身来:“而在此之前,我需要你确认这个神主的身份和尸骸位置。”
秃头大叔心里咯噔一下,小心道:“您打听神主,是为了……?”
大小姐:“弑神。”
秃头大叔:“……?”
不是,这个靓妹你很莽啊。
他是不是忘了和她说,达摩的神主是一个极其残忍、绝对不能招惹的存在?
秃头大叔忽然有点慌张。
他们今天这一去,不会有去无回吧?
时空壁垒另一头。
公元前187年,达摩末罗王朝。
李妮妮顺利地偷完了母鸡全家,将一窝小鸡仔都笼在自己的裙摆底下,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等她到家时,已经是晚上了。
房间里空无一人。
达玛太子依然靠坐在梳妆台前,像她离开时一样。
被子被风吹到了地上,地上干干净净,连尘埃都没有。
李妮妮把鸡放出来,让它们在房间里跑,自己走到餐桌台边,给自己倒了半杯舍楼伽果酒,端着酒杯斜躺在床上。
一只鸡仔蹦到她身边,亲昵地蹭了蹭她,被李妮妮顺手拨一边。
随即她目光凝住,慢慢伸手摸了摸床单。
纤细指尖下,床单细密纺织纤维的里侧,构嵌着一抹细的像羊毛丝一样的的红色。
黏黏稠稠的,质感不像是血迹,更像是……口红?
口红这玩意儿五千年的苏美尔就有了,最早是用白铅粉加上红色矿石研磨混成做成的红色粉末,涂多了不仅容易中毒,还容易痴呆。
后来古印度、古中国纷纷开始饲养胭脂虫来做红色颜料,李妮妮当初来神殿的路上,还途经过一个胭脂虫的饲养场。
这抹红色的质感,就有点类似于胭脂虫被捣碎后做出的粗糙口红。
可问题是,她也不涂口红啊。
难道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有人进过她的房间?
可是人呢?
逃走了?
还是被……
李妮妮想起今天被长发消化的鸡蛋液,目光落在始终坐在一边、完美诠释什么叫安静的美男子的达玛太子身上。
她从床上翻身起来,一把撸过床上的小鸡,放在达玛太子的长发上。
“饿吗?”她引诱道:“想吃吗?”
小鸡天真地啄了啄达玛太子蜿蜒到地上的长发,发现不大好吃以后,就哒哒哒地跑走了。
什么都没有发生。
李妮妮蹙了一下眉。
她再次一把捞起那只小鸡仔,在房间抽屉里翻出一把匕首,一刀切断了它的脖子,将它的血淋在达玛太子头发上。
小鸡仔在她手里蹬脚挣扎了一下,慢慢不动了。
那丝血迹静静流淌在达玛太子的长发上。
依然什么都没发生。
李妮妮随手把鸡仔扔进了一边的陶钵里,其它小鸡仔好奇地围过来,一下一下啄着自家姐妹的身体,啄着啄着就开始吃了起来。
本来她偷鸡就是为了吃,晚上就吃它了。
李妮妮转身绕到达玛太子身前,若有所思地看着祂的脸。
他长长的眼睫低垂,清冷的眉目宛若山间的霜雪。
她可不认为方才在大祭司那,达玛太子的长发是听到她那声“喂”后,才开始吞噬鸡蛋液。
头发能听见声音?
这太不科学了。
按照她勉强的理解,达玛太子之所以能让人“触之即死”,或许是因为他的皮肤上滋养着某种人类不曾认识的真菌,或细菌,或免疫系统缺陷病毒。
就像蛇类能释放出迅速致人死地的神经毒素一样,这种真菌或细菌也能分泌一种令人神经紊乱、衰竭死亡的物质。
可这具尸体到底是怎么做到,选择性吞噬的?
鸡蛋液就吞,小鸡血就不吞……感情这种细菌还带智能选择模式的?
小鸡血不吞,那人血呢?
李妮妮歪头看着祂。
之前为了让达玛太子的衣摆不拖地,李妮妮专门用榔头给他打了一把凳子。
此刻,他端坐在简陋的木头凳子上,一缕绯薄的月光穿过格窗,正斜斜落在祂的衣袖上。
李妮妮再次抽出匕首,在达玛太子的衣袖上蹭干净了刀尖上的鸡血。
随后对着自己的手掌心,用力一划——
哐当!
原本敞开的窗户像被疾风裹挟,重重关上!
同一时刻,鲜红的血液成缕地滴落在达玛太子雪白的面庞上,又顺着他的唇角落下。
“刚刚那阵风是你弄来的?”李妮妮眯起眼看着达玛太子:“那之前我用榔头引雷呢?也是你搞得鬼?”
达玛太子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无声无息。
只有月光涂抹在他的长睫上,犹如凝霜。
“你怎么知道外界发生了什么事?你能感知到外界?你是植物人?”
李妮妮带血的手指掰过达玛太子的下巴:“你刚刚生气了?为什么?”
她伸手将血涂抹到达玛太子细腻的面颊上。
“这样呢?会更生气吗?”
达玛太子静谧地阖着眼睛,嫁衣上延伸出的一截雪白脖颈,形成了一个极美的弧度。
李妮妮就像一个陷入了瓶颈的研究人员,无论她再如何挑衅、弄脏达玛太子,祂都没有再给予她任何反应。
难道是她想的方向错了?
李妮妮盯着达玛太子,试探着将刀尖伸向他,又试探着将刀尖移向自己。
苍白月光渐渐被乌云掩去。
达玛太子秾丽漆黑的眉目,森然地下垂。
李妮妮没找到规律,静静地盯了达玛太子片刻,忽然抬起手,毫无预兆地向自己的脖子抹去——
——轰隆!
屋内一扇橱柜门倾倒砸下,擦着李妮妮握刀的手砸在地上,四分五裂。
李妮妮手中的匕首被柜门擦到,落在地上,滑出了好一段距离,最后打着转在门边停下。
院子里的树枝在风中撕扯摇摆。
下一秒,窗外一道闪电劈过,雪白的电光击中了枯枝。
李妮妮猝不及防地抬起头。
就看到一个黑色的、长发广袖的人的影子,被闪电映亮在窗棂之上。
但那个人影只出现了瞬间,又随着闪电的掠去而顷刻消失。
李妮妮扑到窗边,猛地推开窗——
窗外空无一人,只有树影在晃。
“……是你吗?”
李妮妮慢慢回过头。
她望向空无一人的房间,怕惊醒什么似的,轻声道。
“你就在这个房间里,对吗?”
作者有话说:
本来今天是想写达玛太子和妮妮甜甜的爱情故事来着。
结果网易给我推送了一首王德兵的《鬼叫恐怖》,打字的手就不自觉的转了一个方向……
建议配合这首歌食用本章。
“君主国姓为尉迟,古代居民属于斯基泰人,长相近似华夏人,1006年国家消亡。历经的国主有尉迟毗讫罗摩、尉迟迟耶、尉迟南塔、尉迟佤那……”
……
马仔恭敬地把一长串人名都念完了,战战兢兢地把手机还给了大小姐:“大小姐,念完了。”
大小姐擦着枪:“于阗古国历任国主都在这里了,哪位是他们的神主?”
“这历史上是没说过的,我估摸着达摩末罗的大祭司也不知道。”
秃头大叔露出犹豫的神色:“但我去过达摩末罗百年后的印度,那边的教科书上写过,达摩神主就是于阗古国第一任东方皇太子,于阗古国就是因为他才叫于阗。”
大叔挠了挠头道:“但很奇怪,这位太子本身的名讳不知被谁抹去了,反正那条时间线后来的历史教科书上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我们今天下午出发前往达摩末罗。”
良久之后,大小姐站起身来:“而在此之前,我需要你确认这个神主的身份和尸骸位置。”
秃头大叔心里咯噔一下,小心道:“您打听神主,是为了……?”
大小姐:“弑神。”
秃头大叔:“……?”
不是,这个靓妹你很莽啊。
他是不是忘了和她说,达摩的神主是一个极其残忍、绝对不能招惹的存在?
秃头大叔忽然有点慌张。
他们今天这一去,不会有去无回吧?
时空壁垒另一头。
公元前187年,达摩末罗王朝。
李妮妮顺利地偷完了母鸡全家,将一窝小鸡仔都笼在自己的裙摆底下,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等她到家时,已经是晚上了。
房间里空无一人。
达玛太子依然靠坐在梳妆台前,像她离开时一样。
被子被风吹到了地上,地上干干净净,连尘埃都没有。
李妮妮把鸡放出来,让它们在房间里跑,自己走到餐桌台边,给自己倒了半杯舍楼伽果酒,端着酒杯斜躺在床上。
一只鸡仔蹦到她身边,亲昵地蹭了蹭她,被李妮妮顺手拨一边。
随即她目光凝住,慢慢伸手摸了摸床单。
纤细指尖下,床单细密纺织纤维的里侧,构嵌着一抹细的像羊毛丝一样的的红色。
黏黏稠稠的,质感不像是血迹,更像是……口红?
口红这玩意儿五千年的苏美尔就有了,最早是用白铅粉加上红色矿石研磨混成做成的红色粉末,涂多了不仅容易中毒,还容易痴呆。
后来古印度、古中国纷纷开始饲养胭脂虫来做红色颜料,李妮妮当初来神殿的路上,还途经过一个胭脂虫的饲养场。
这抹红色的质感,就有点类似于胭脂虫被捣碎后做出的粗糙口红。
可问题是,她也不涂口红啊。
难道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有人进过她的房间?
可是人呢?
逃走了?
还是被……
李妮妮想起今天被长发消化的鸡蛋液,目光落在始终坐在一边、完美诠释什么叫安静的美男子的达玛太子身上。
她从床上翻身起来,一把撸过床上的小鸡,放在达玛太子的长发上。
“饿吗?”她引诱道:“想吃吗?”
小鸡天真地啄了啄达玛太子蜿蜒到地上的长发,发现不大好吃以后,就哒哒哒地跑走了。
什么都没有发生。
李妮妮蹙了一下眉。
她再次一把捞起那只小鸡仔,在房间抽屉里翻出一把匕首,一刀切断了它的脖子,将它的血淋在达玛太子头发上。
小鸡仔在她手里蹬脚挣扎了一下,慢慢不动了。
那丝血迹静静流淌在达玛太子的长发上。
依然什么都没发生。
李妮妮随手把鸡仔扔进了一边的陶钵里,其它小鸡仔好奇地围过来,一下一下啄着自家姐妹的身体,啄着啄着就开始吃了起来。
本来她偷鸡就是为了吃,晚上就吃它了。
李妮妮转身绕到达玛太子身前,若有所思地看着祂的脸。
他长长的眼睫低垂,清冷的眉目宛若山间的霜雪。
她可不认为方才在大祭司那,达玛太子的长发是听到她那声“喂”后,才开始吞噬鸡蛋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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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太不科学了。
按照她勉强的理解,达玛太子之所以能让人“触之即死”,或许是因为他的皮肤上滋养着某种人类不曾认识的真菌,或细菌,或免疫系统缺陷病毒。
就像蛇类能释放出迅速致人死地的神经毒素一样,这种真菌或细菌也能分泌一种令人神经紊乱、衰竭死亡的物质。
可这具尸体到底是怎么做到,选择性吞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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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鸡血不吞,那人血呢?
李妮妮歪头看着祂。
之前为了让达玛太子的衣摆不拖地,李妮妮专门用榔头给他打了一把凳子。
此刻,他端坐在简陋的木头凳子上,一缕绯薄的月光穿过格窗,正斜斜落在祂的衣袖上。
李妮妮再次抽出匕首,在达玛太子的衣袖上蹭干净了刀尖上的鸡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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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刻,鲜红的血液成缕地滴落在达玛太子雪白的面庞上,又顺着他的唇角落下。
“刚刚那阵风是你弄来的?”李妮妮眯起眼看着达玛太子:“那之前我用榔头引雷呢?也是你搞得鬼?”
达玛太子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无声无息。
只有月光涂抹在他的长睫上,犹如凝霜。
“你怎么知道外界发生了什么事?你能感知到外界?你是植物人?”
李妮妮带血的手指掰过达玛太子的下巴:“你刚刚生气了?为什么?”
她伸手将血涂抹到达玛太子细腻的面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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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玛太子静谧地阖着眼睛,嫁衣上延伸出的一截雪白脖颈,形成了一个极美的弧度。
李妮妮就像一个陷入了瓶颈的研究人员,无论她再如何挑衅、弄脏达玛太子,祂都没有再给予她任何反应。
难道是她想的方向错了?
李妮妮盯着达玛太子,试探着将刀尖伸向他,又试探着将刀尖移向自己。
苍白月光渐渐被乌云掩去。
达玛太子秾丽漆黑的眉目,森然地下垂。
李妮妮没找到规律,静静地盯了达玛太子片刻,忽然抬起手,毫无预兆地向自己的脖子抹去——
——轰隆!
屋内一扇橱柜门倾倒砸下,擦着李妮妮握刀的手砸在地上,四分五裂。
李妮妮手中的匕首被柜门擦到,落在地上,滑出了好一段距离,最后打着转在门边停下。
院子里的树枝在风中撕扯摇摆。
下一秒,窗外一道闪电劈过,雪白的电光击中了枯枝。
李妮妮猝不及防地抬起头。
就看到一个黑色的、长发广袖的人的影子,被闪电映亮在窗棂之上。
但那个人影只出现了瞬间,又随着闪电的掠去而顷刻消失。
李妮妮扑到窗边,猛地推开窗——
窗外空无一人,只有树影在晃。
“……是你吗?”
李妮妮慢慢回过头。
她望向空无一人的房间,怕惊醒什么似的,轻声道。
“你就在这个房间里,对吗?”
作者有话说:
本来今天是想写达玛太子和妮妮甜甜的爱情故事来着。
结果网易给我推送了一首王德兵的《鬼叫恐怖》,打字的手就不自觉的转了一个方向……
建议配合这首歌食用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