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望着陈珂认真研究马经,那侧脸还挺帅。她突然想到,陈珂本身就是学习动力啊!就像如果考试成绩进步,就可以跟吴彦祖共进下午茶。那必须往死里读啊。

    陆蔓君一把抓住他的手,吓得他整张脸唰一下红了:“干、干嘛!”

    她感觉,自己抓到的不是陈珂的手腕,而是一个大胆冒险的办法。“我不用你补习,你只要做一个活招牌就行。”

    陆蔓君提出了一个奖励制度。摸底考试中,进步了多少分,可以得到什么等级的奖品。比如,进步三十分,那可以奖励与陈珂共进下午茶。

    陆蔓君说:“按天算钱。一个星期后,你就能买吉他了。”

    陈珂笑得眼睛都没了:“这个好!”

    实验证明,这奖励制度相当给力,女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迅速提高。男同学只有一个陶江,所以影响不大。

    这下,作业整整齐齐地交上来,上课也没人吃零食,下课还有人讨论习题。陆蔓君再一次感觉,陈珂还是有点用的。

    最让她和许静高兴的是,经过这一段长时间的恶补,蔡晓晓也进步了。不能说特别好,只能说勉强跟上了大家的进度。光是这样,蔡晓晓已经感动得哭出来了。而周倩倩也不再抱怨,班上气氛终于难得达成一致。

    这天下午是小考日,天气还是一如既往地热。

    陆蔓君发下卷子后,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报纸看。姨妈爱追连载小说,所以家里存了不少《新晚报》《明报》的报纸,甚至还有几年前发黄的旧报纸。一律是竖版文字,除了新闻和连载,还有不少广告。诸如“寻人启事”、“白丁丸”“奇华饼家”之类的。

    她看到了金庸《神雕侠侣》,梁羽生《萍踪侠影》,还有些不知名的。不过跟她记忆里的版本有点不太一样。可能是后来修订了。想到跟金庸待在一个时代,她心潮澎湃啊,喜滋滋地重温了下这些经典武侠小说。

    陆蔓君最近在追《孤女流浪记》,也是在《明报》上连载。其实《明报》是上个月报道了逃亡潮才开始火的。之前全是靠金庸的连载撑着,不然还没几个人看。

    她觉得《孤女流浪记》很熟悉,说的是一个督卒过来的孤女,带着弟弟,在香港挣扎求存。怎么那么像在说她?遭遇的事情差不多,遇到了暴雨,险些被大水冲走。不过孤女一开始就没了妈妈而已。连描写的外貌也很像!说孤女也是黑色短发,花布衣灰裤子黑布鞋。

    作者名叫大河生。

    中午十一点多,同学们都饿昏了。一群人有气无力地喊肚子饿,许静提议说:“我们一块去吃猪肚鸡怎么样?”

    不少人应和,陆蔓君也赞成:“走吧走吧,饿死人了!”

    走在路上时,陶江说:“哎,每天中午回家都好饿!要吃饭还得走一段路,真麻烦。”

    吃饭还真是个大问题啊。

    许静说:“蔓君,我爸公司有人包伙食,挺好的。我们要不要也包一个?你两个补习班,早晚两堂课,那么多人,办一个多好啊!大家都方便!”

    陆蔓君一想也是。舞室那边人越来越多,那边吃饭更不方便,迟早得解决这个吃饭问题。

    许爸给她找了一家。谁知道她打电话去问,人家嫌远,怎么也不送。想想榕树头附近的大排档,味道不错,她跑去问。

    大排档老板正忙着炒菜,抽了空抬头看她:“包伙食啊?”看她像是个中学生,忍俊不禁,“你看我们店就两三个人,我忙不过来!”

    陆蔓君说:“我们有五六十个人呢。再说我们也近,提前做好了送过来,跑一趟很快。”

    老板一听就愣了,“哎,这么多!你们家是干嘛的?”听她说了是开补习班的,老板想起来了,他邻居家儿子也去补习。那生意确实不错。“那行吧,你每个星期吃什么菜,列个餐单,我给你报个价格。”

    因为人多,店家报了一个还算合适的价钱。陆蔓君回去问了一下,除了住得特别近的几个,其他人都报名交钱。

    第一天的餐单是荷兰豆炒腊肉,白灼菜心,配玉米萝卜汤。差不多十一点半就送饭过来,外卖哥在底下喊陆蔓君:“下来拿饭!”

    她拉了几个人赶紧下去,发现外卖哥大汗淋漓,踩三轮车来的。铝制器具盖好,整整齐齐地码好在一起,看着挺壮观的。

    边上有人看见,探头出来说:“哎,不错啊。我这边五六个人,明天搭上一起送行吗?之前问过,说是数量少不给送。”

    姨妈也听见声响,出来一看。“这么多份!”陆蔓君的补习生意特别好,她也知道。“要不我们店里也搭伙吧!我不做饭了,省出时间来做秋装。”

    居然把自家伙食给忘了。陆蔓君点头说:“好呀!”陆续又有几家商户提出搭伙。别家搭伙,她一律收原价。

    她拿了一部分饭菜上去,余下的让外卖哥送分店去了。大家都饿坏了,这时吃上热腾腾的饭菜,感觉特别幸福。这一家味道也不错,众人狼吞虎咽地吃光了。陆蔓君把饭盒收集在一处,明天外卖哥来收。

    许静说:“米饭特别好吃,感觉像丝苗。明天吃什么菜?”

    陆蔓君翻出菜单念:“明天吃蒸排骨,蚝油冬菇生菜,冬瓜瘦肉汤。”

    “排骨吗?”许静眼前一亮,她特别喜欢吃排骨:“这汤也挺好的,大夏天吃,消暑。”

    吃过晚饭后,陆蔓君看见陈珂把吉他买回来了。她有点好奇,陈珂每天都在忙活什么?自从暑假开始,他白天总要出去,很少留在家里。

    陈珂对吉他爱不释手,脸上满是光彩,正调着音。看见陆蔓君拿着牛奶走过来,忙不迭要秀一下:“看我的新吉他!”

    陆蔓君笑说:“好漂亮啊!”

    陈珂特别骄傲地一昂头:“那当然!我要用来参加比赛的!”

    陆蔓君问:“什么比赛?”

    第29章 录音机与磁带

    陈珂要去的是香港新秀歌唱比赛,参赛队伍以乐队居多。他之前组了一个风云乐队,后来嫌名字不够高大上,改成了loser乐队。

    陆蔓君感觉这乐队前途堪忧:“你们这个名字真不吉利……还有你们乐队不是有吉他手嘛,你还买吉他干嘛?”陈珂是主唱歌手,吉他水平特别烂。

    陈珂往吉他上拨拉一下,飘出一个音,随手指着沙发:“坐着,表哥给你来一段。”他顺便把陆远弟弟从被窝里揪了出来,两个人被迫坐他面前听他弹吉他。

    弟弟一看见那吉他,头皮竖起来,扭头问陆蔓君:“姐姐我不要听。”

    陆蔓君说:“我也不想听,要不我们走吧。”

    两姐弟要起来,被陈珂压制住了。“好了好了,请你们吃西饼!”

    弟弟又坐下了,扯她衣角:“姐姐我们不要走。”

    陆蔓君敲他脑袋:“真没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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