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大时代之1993 第983节
双手平放在书桌上,缓口气,开始检查打磨。
如果说写作是前戏,那检查打磨才是拳拳到肉。
也不知道这个拳拳到肉形容得对不对?
凌晨1是48分,4232字缩减到了4109字。
凌晨两点,又增加到了4132字。
就在这时,桌上的闹钟叫了,张宣头也未抬,直接一巴掌呼过去。
闹钟侧翻了,但还在倔强地叫……
滴滴滴……!
婶婶可忍叔叔不可忍,忍不可忍,无需再忍,张宣还是懒得看它,抓起闹钟就往窗户外边扔。
夜深人静中,只听得啪嗒一声响!
随后塑料碎成了几块,电池跟着弹跳几下,再打几个滚,不动了。
这突如其来的天空抛物把两只正在亲嘴的蚂蚱都吓了一跳,赶忙溜了。
一时间万籁俱寂,一切尘归尘、土归土。
20分钟后再次减产,来到了终极定格的字数:4065。
前后历经4遍细细打磨,张宣自认为做到了万无一失,把钢笔帽拧好,把墨水瓶盖上,闭眼一会儿后又睁开眼睛,紧绷的弦一下子松弛了下来。
写完了,心头百感交集,有满足感、有喜悦之情,还有空落落的舍不得。
就这样静静地坐了十多分钟,期间想起什么,他赶忙爬书桌上探头往外看,借助电灯光,发现粉色闹钟已经走了。
走得很安详,享年3岁半。
张宣拍拍额头,哎!瞧自己这暴脾气!也是没谁了!
闹钟好歹跟了自己一路,过往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还是邹青竹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
想到是邹青竹送的,他过会又释然了。
把稿子归拢归拢,放抽屉里锁好,把窗户关上,张宣走出书房时感觉体态轻盈,浑身放松,每个细胞似乎都充满了干劲,莉莉丝那样的女人他现在能一口气吃俩。
打开手机,张宣发现小屏幕暴挤,未接电话99+,未读短信更是一望无边,信箱都提示装不下了。
张宣粗粗浏览一番,只给米见和莉莉丝各自回了两条短信,然后开始洗澡,准备睡觉。
现在已经是深夜,双伶没手机,得等到天明才能打电话她。
拾掇拾掇一番,张宣穿个大裤衩躺到了床上,可能是写完了、精神太过亢奋的原因,竟然睡不着。
数白色弹弹弹的绵羊都没用,愣是睡不着。
他奶奶的!睡不着硬挺尸也不是办法啊,他拿起手机先是给陶歌发短信:“人世间”今夜完本了。
之所以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陶歌,是因为她今生对自己的帮助最大。尤其是在图书出版这条路上,没有她的鼎力支持的话,自己走不到今天。
或者说,不会走得这么顺畅。
望着天花板想了想,他的第二条短信发给了洪社长:洪叔,“人世间”写完了,有空过来喝杯茶。
可能是备战太久,也可能是抱得期望太大,临到发表时他前所未有的生出了一丝紧张感,所以他需要一个权威人士帮自己看看,帮自己掌掌眼。
等到短息发送完毕,张宣开始思索接下来的写作方向:
一个是“冰与火之歌”第五卷“魔龙的狂舞”、第六卷“凛冬的寒风”和最后一卷“春晓的梦想”。
第二个方向是答应了企鹅出版社,同意为美国abc电视台写一部像“冰与火之歌”这样的系列小说。
说实话,第一个方向问题不大,毕竟思路就在脑海中,他花时间就能弄出来。
问题是第二个方向,他现在还没想好写哪一部?
这个系列小说必须要具备逼格高、畅销、易改编等特点,而且改编的影视是经过时间检验的。
第852章 青史第一
其实他脑海中闪过很著名的小说,可惜要么时不待我,要么不适合自己写。
比如说“霍比特人”和“魔戒”,比如说斯蒂芬·金的“黑暗之塔”,比如说“唐顿庄园”和“纸牌屋”,比如说“越狱”……
有的是已经写出来了,有的是以西方政治框架为核心的,这些西方人写没事,要是自己去写,那就是自讨苦吃。
如此过滤掉一大半,张宣围绕逼格高、畅销、易改编等特点的小说只剩下了二部:绝命毒师和暮光之城。
其实以改编的角度去看,绝命毒师绝对会大获成功,并引领一个潮流,可考虑到自己的“大文豪”身份,那这部小说的逼格还是差了些,而且这是一部以剧本出现的“绝命毒师”并不能保证小说大卖。
而对于他来说,小说本身才是根本,改编只是搭头,绝对不能本末倒置。
但“暮光之城”就不一样了,它被誉为继“魔戒三部曲”之后的旷世魔幻巨著,不仅获奖无数,其一经出版就热销全球,短时间内销量就接近一亿册,这完全可以和“冰与火之歌”系列媲美。
最关键的是“暮光之城”是以吸血鬼为主、融合了狼人故事、探险和恐怖悬念元素的题材,这对自己来说不仅是挑战一个新的领域,能收割无数赞美的同时还非常契合了西方世界的主流市场。
总之一句话,“暮光之城”只要写出来,就不愁没有市场,肯定会带来极大声誉和金钱。
这些都是自己需要的。
原本“暮光之城”正文分四卷,另外还有三卷番外。
他琢磨着,要是自己来写的话,必须要调整故事结构,该保留的保留,该舍弃的舍弃,该添加的添加,直接划分为7卷。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把原作系统升华一个层次,毕竟以他东方人的深厚思想评价:原著“暮光之城”的故事实在是太简单了点。
当然话又说回来,中西方文化不同,咱东方人认为的简单,却刚好满足了西方世界的文化需求。这点从“暮光之城”所取得的辉煌成绩可以证明。
不过不管怎么样,张宣对原著是有诸多不满的,所以他得根据自己一生的所见所闻、所读所想融合更多的元素,把故事性、恐怖悬念和文学性进行深度扩展。
以增加新书的可读性和思想性。
思绪到此,他决定了,下一本书就写“暮光之城”。
或者说写“暮光之城”的强化版。
就在他高兴地为新的写作思路理清了方向之时,黑色诺基亚响了,有电话进来。
大半夜的,谁呀?
张宣嘟哝一句,顺过床头柜的手机。
“你‘人世间’写完了?”陶歌开口就问。
“写完了,今晚写完的。”张宣如是说。
陶歌关心问:“现在感觉怎么样?”
张宣闭上眼睛:“像是做完了一件大事、了解了一个心愿一样,全身轻松,挺有成就感。”
陶歌笑说:“恭喜你!姐等你这部小说等很久了。”
不等他回答,她又快速问:“精修之后变化大不大?”
张宣缓沉道:“嗯,怎么讲呢?这么跟你说吧,精修之后还是‘人世间’,但也不是‘人世间’。”
陶歌诧异:“变化这么大?”
张宣说:“对。”
陶歌突然变得迫不及待:“那姐得回来当你第一个读者。”
听到这里,张宣愣了愣,才反应过来问:“你现在是还没睡?还是刚好醒来了?”
陶歌把手机开外音,一边冲咖啡一边回答:“最近忙得脚不挨地,还没睡。”
想到8月份快结束了,想到自己都10多天没过问东南亚的情况了,张宣福至心灵地问:
“最近是不是又挣了不少?”
陶歌翘起二郎腿:“确实挣了不少。”
张宣来了兴趣:“你跟我说说。”
这边急,陶歌却一点也不急,慢条斯理喝了一口咖啡才道:“同我们预料的一样,在国际游资地猛烈进攻下,这个月马来西亚放弃了保卫林吉特,这让苦苦支撑的新加坡元受到了巨大冲击。
进而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菲律宾和印尼等东南亚国家有一个算一个,都跟着遭了殃。
这次我们跟在华尔街后面收割了一波,吃了一大口肉,总盈利……”
急死个人了,说到一半就不说了,张宣催促:“多少?”
陶歌瞄一眼自己双腿,调戏道:“姐的腿有点痒,从脚底到小腿到大腿都痒。”
张宣一脸嫌弃:“天南地远,我也爱莫能助。”
陶歌说,“姐明天回来。”
张宣怕了:“别、可别了,我最近闭关写作十多天,一刻不停,手腕手指酸痛的厉害,都感觉不是自己的了。”
陶歌听得咯咯直笑,笑完过后她又说:“姐明天回来。”
张宣无语:“就为了王屋二山?”
“哈……”
正在喝咖啡的陶歌听到这话,差点笑喷,嘴唇抿了抿,努力抿了抿才忍住,最后把咖啡咽下去道:“8月份从泰国到印尼,我们的总收益是13亿英镑多点。
虽然目前正在进攻印尼,但银泰资本的基本布局差不多都定了,有邓达清坐镇就成,姐可以缓口气,正好回国一趟,顺便也把鲁妮母子俩送回来。”
听到13亿英镑,口干舌燥的张宣原地顿了顿,摸着心脏呼吸了好几口大气才激动地问:“又这么多?13亿?”
陶歌用非常肯定的语气说:“13亿英镑。”
对话到这里,忽然陷入了停滞,好久张宣才叹口气:“果然还是搞金融挣钱啊,我拼死拼活苦熬了5年,还抵不过你们2个月的收益。”
陶歌甩甩头发:“话不能这么讲,也不能这么比较,金融收益虽然高,但就是再高十倍百倍也比不上你笔下的文字让人尊重。
就这么跟你讲吧,你要只是个有钱人,姐最多跟你做朋友。可因为你的才华,姐心甘情愿让你驱使,也愿意躺你身下。”
这话虽然好听,很受用,但面对这位姐们的大胆直白,他不知道怎么接?
果然还是当文人好啊。
正所谓有钱人可以吸引漂亮女人,但吸引不了高级女人。而有才气的文人可以吸引一切女人,真的能为所欲为。
如果说写作是前戏,那检查打磨才是拳拳到肉。
也不知道这个拳拳到肉形容得对不对?
凌晨1是48分,4232字缩减到了4109字。
凌晨两点,又增加到了4132字。
就在这时,桌上的闹钟叫了,张宣头也未抬,直接一巴掌呼过去。
闹钟侧翻了,但还在倔强地叫……
滴滴滴……!
婶婶可忍叔叔不可忍,忍不可忍,无需再忍,张宣还是懒得看它,抓起闹钟就往窗户外边扔。
夜深人静中,只听得啪嗒一声响!
随后塑料碎成了几块,电池跟着弹跳几下,再打几个滚,不动了。
这突如其来的天空抛物把两只正在亲嘴的蚂蚱都吓了一跳,赶忙溜了。
一时间万籁俱寂,一切尘归尘、土归土。
20分钟后再次减产,来到了终极定格的字数:4065。
前后历经4遍细细打磨,张宣自认为做到了万无一失,把钢笔帽拧好,把墨水瓶盖上,闭眼一会儿后又睁开眼睛,紧绷的弦一下子松弛了下来。
写完了,心头百感交集,有满足感、有喜悦之情,还有空落落的舍不得。
就这样静静地坐了十多分钟,期间想起什么,他赶忙爬书桌上探头往外看,借助电灯光,发现粉色闹钟已经走了。
走得很安详,享年3岁半。
张宣拍拍额头,哎!瞧自己这暴脾气!也是没谁了!
闹钟好歹跟了自己一路,过往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还是邹青竹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
想到是邹青竹送的,他过会又释然了。
把稿子归拢归拢,放抽屉里锁好,把窗户关上,张宣走出书房时感觉体态轻盈,浑身放松,每个细胞似乎都充满了干劲,莉莉丝那样的女人他现在能一口气吃俩。
打开手机,张宣发现小屏幕暴挤,未接电话99+,未读短信更是一望无边,信箱都提示装不下了。
张宣粗粗浏览一番,只给米见和莉莉丝各自回了两条短信,然后开始洗澡,准备睡觉。
现在已经是深夜,双伶没手机,得等到天明才能打电话她。
拾掇拾掇一番,张宣穿个大裤衩躺到了床上,可能是写完了、精神太过亢奋的原因,竟然睡不着。
数白色弹弹弹的绵羊都没用,愣是睡不着。
他奶奶的!睡不着硬挺尸也不是办法啊,他拿起手机先是给陶歌发短信:“人世间”今夜完本了。
之所以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陶歌,是因为她今生对自己的帮助最大。尤其是在图书出版这条路上,没有她的鼎力支持的话,自己走不到今天。
或者说,不会走得这么顺畅。
望着天花板想了想,他的第二条短信发给了洪社长:洪叔,“人世间”写完了,有空过来喝杯茶。
可能是备战太久,也可能是抱得期望太大,临到发表时他前所未有的生出了一丝紧张感,所以他需要一个权威人士帮自己看看,帮自己掌掌眼。
等到短息发送完毕,张宣开始思索接下来的写作方向:
一个是“冰与火之歌”第五卷“魔龙的狂舞”、第六卷“凛冬的寒风”和最后一卷“春晓的梦想”。
第二个方向是答应了企鹅出版社,同意为美国abc电视台写一部像“冰与火之歌”这样的系列小说。
说实话,第一个方向问题不大,毕竟思路就在脑海中,他花时间就能弄出来。
问题是第二个方向,他现在还没想好写哪一部?
这个系列小说必须要具备逼格高、畅销、易改编等特点,而且改编的影视是经过时间检验的。
第852章 青史第一
其实他脑海中闪过很著名的小说,可惜要么时不待我,要么不适合自己写。
比如说“霍比特人”和“魔戒”,比如说斯蒂芬·金的“黑暗之塔”,比如说“唐顿庄园”和“纸牌屋”,比如说“越狱”……
有的是已经写出来了,有的是以西方政治框架为核心的,这些西方人写没事,要是自己去写,那就是自讨苦吃。
如此过滤掉一大半,张宣围绕逼格高、畅销、易改编等特点的小说只剩下了二部:绝命毒师和暮光之城。
其实以改编的角度去看,绝命毒师绝对会大获成功,并引领一个潮流,可考虑到自己的“大文豪”身份,那这部小说的逼格还是差了些,而且这是一部以剧本出现的“绝命毒师”并不能保证小说大卖。
而对于他来说,小说本身才是根本,改编只是搭头,绝对不能本末倒置。
但“暮光之城”就不一样了,它被誉为继“魔戒三部曲”之后的旷世魔幻巨著,不仅获奖无数,其一经出版就热销全球,短时间内销量就接近一亿册,这完全可以和“冰与火之歌”系列媲美。
最关键的是“暮光之城”是以吸血鬼为主、融合了狼人故事、探险和恐怖悬念元素的题材,这对自己来说不仅是挑战一个新的领域,能收割无数赞美的同时还非常契合了西方世界的主流市场。
总之一句话,“暮光之城”只要写出来,就不愁没有市场,肯定会带来极大声誉和金钱。
这些都是自己需要的。
原本“暮光之城”正文分四卷,另外还有三卷番外。
他琢磨着,要是自己来写的话,必须要调整故事结构,该保留的保留,该舍弃的舍弃,该添加的添加,直接划分为7卷。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把原作系统升华一个层次,毕竟以他东方人的深厚思想评价:原著“暮光之城”的故事实在是太简单了点。
当然话又说回来,中西方文化不同,咱东方人认为的简单,却刚好满足了西方世界的文化需求。这点从“暮光之城”所取得的辉煌成绩可以证明。
不过不管怎么样,张宣对原著是有诸多不满的,所以他得根据自己一生的所见所闻、所读所想融合更多的元素,把故事性、恐怖悬念和文学性进行深度扩展。
以增加新书的可读性和思想性。
思绪到此,他决定了,下一本书就写“暮光之城”。
或者说写“暮光之城”的强化版。
就在他高兴地为新的写作思路理清了方向之时,黑色诺基亚响了,有电话进来。
大半夜的,谁呀?
张宣嘟哝一句,顺过床头柜的手机。
“你‘人世间’写完了?”陶歌开口就问。
“写完了,今晚写完的。”张宣如是说。
陶歌关心问:“现在感觉怎么样?”
张宣闭上眼睛:“像是做完了一件大事、了解了一个心愿一样,全身轻松,挺有成就感。”
陶歌笑说:“恭喜你!姐等你这部小说等很久了。”
不等他回答,她又快速问:“精修之后变化大不大?”
张宣缓沉道:“嗯,怎么讲呢?这么跟你说吧,精修之后还是‘人世间’,但也不是‘人世间’。”
陶歌诧异:“变化这么大?”
张宣说:“对。”
陶歌突然变得迫不及待:“那姐得回来当你第一个读者。”
听到这里,张宣愣了愣,才反应过来问:“你现在是还没睡?还是刚好醒来了?”
陶歌把手机开外音,一边冲咖啡一边回答:“最近忙得脚不挨地,还没睡。”
想到8月份快结束了,想到自己都10多天没过问东南亚的情况了,张宣福至心灵地问:
“最近是不是又挣了不少?”
陶歌翘起二郎腿:“确实挣了不少。”
张宣来了兴趣:“你跟我说说。”
这边急,陶歌却一点也不急,慢条斯理喝了一口咖啡才道:“同我们预料的一样,在国际游资地猛烈进攻下,这个月马来西亚放弃了保卫林吉特,这让苦苦支撑的新加坡元受到了巨大冲击。
进而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菲律宾和印尼等东南亚国家有一个算一个,都跟着遭了殃。
这次我们跟在华尔街后面收割了一波,吃了一大口肉,总盈利……”
急死个人了,说到一半就不说了,张宣催促:“多少?”
陶歌瞄一眼自己双腿,调戏道:“姐的腿有点痒,从脚底到小腿到大腿都痒。”
张宣一脸嫌弃:“天南地远,我也爱莫能助。”
陶歌说,“姐明天回来。”
张宣怕了:“别、可别了,我最近闭关写作十多天,一刻不停,手腕手指酸痛的厉害,都感觉不是自己的了。”
陶歌听得咯咯直笑,笑完过后她又说:“姐明天回来。”
张宣无语:“就为了王屋二山?”
“哈……”
正在喝咖啡的陶歌听到这话,差点笑喷,嘴唇抿了抿,努力抿了抿才忍住,最后把咖啡咽下去道:“8月份从泰国到印尼,我们的总收益是13亿英镑多点。
虽然目前正在进攻印尼,但银泰资本的基本布局差不多都定了,有邓达清坐镇就成,姐可以缓口气,正好回国一趟,顺便也把鲁妮母子俩送回来。”
听到13亿英镑,口干舌燥的张宣原地顿了顿,摸着心脏呼吸了好几口大气才激动地问:“又这么多?13亿?”
陶歌用非常肯定的语气说:“13亿英镑。”
对话到这里,忽然陷入了停滞,好久张宣才叹口气:“果然还是搞金融挣钱啊,我拼死拼活苦熬了5年,还抵不过你们2个月的收益。”
陶歌甩甩头发:“话不能这么讲,也不能这么比较,金融收益虽然高,但就是再高十倍百倍也比不上你笔下的文字让人尊重。
就这么跟你讲吧,你要只是个有钱人,姐最多跟你做朋友。可因为你的才华,姐心甘情愿让你驱使,也愿意躺你身下。”
这话虽然好听,很受用,但面对这位姐们的大胆直白,他不知道怎么接?
果然还是当文人好啊。
正所谓有钱人可以吸引漂亮女人,但吸引不了高级女人。而有才气的文人可以吸引一切女人,真的能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