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峙身后之人也都面露犹豫之色,纷纷望着他手执的那柄利剑。
    “恳请世子以大局为重。实在是韩大将军之言,卑职不敢不从!”坊正双膝跪地,开始叩首。
    宇文峙的眼角赤红若要滴血,在一阵死一般的寂静过后,铛的一声,撒手掷剑在地,旋即收目下楼,独自踉踉跄跄地走了出去。
    和他同行的子弟见状,纷纷收起刀剑,跟着去了。
    一场或将见血的争斗,至此终于消弭。承平人一放松,酒意便又冲了上来,手中的刀也抱不住了,滑落而下,人往后仰去,却终究是怒气难消,口里道:“你要当心!我看这畜生比我还要疯,怕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裴萧元不动声色地自宇文峙的背影上收回目光,探手接刀,将承平也一把扶住了。
    “今夜多谢诸位抬爱,我送王子回去。下回我做东回请,到时恳请诸位务必赏脸。”他笑着和周围人说道。
    方才那样一闹,众人原本的兴致此刻也全都消了,闻言纷纷应好,各自分头散去不提。
    这一夜,絮雨睡了长长一个沉觉,醒来后,已是明晨,天光大亮,竟连响起过的晨间街鼓也没能将她惊动。
    她慢慢睁眼,盯着头顶那片在晨曦里显现着斑驳霉印的顶板,凝神良久,从榻上翻身而下,收拾了出来。
    她记起了一个人。
    那人名叫卫茵娘。她的父亲卫明晖曾做过景升太子伴驾,是那时候的禁军神武大将军,而絮雨和她的缘,起于她们有共同的乳母。
    自絮雨五岁被阿公收养后,许多年来,除了三年前那一回因淋受冷雨太久发烧之外,身体一直不错,随阿公走遍各地,几乎不曾生过病。但在此之前,还是郡主的她,或是被照料得太过精细,反而动不动便惹来各种小毛病,身体娇弱,阿娘甚是愁烦,在她三岁的时候,听闻卫家乳母养出来的孩子很是健壮,如今正好歇着,便将人接了过来,就这样,絮雨认识了卫茵娘。
    或是投缘,初次见面,絮雨便喜欢卫茵娘。她比絮雨大八岁,温柔而婉静,絮雨叫她阿姐,她待絮雨也若亲妹。因为絮雨喜欢粘着她,在得到卫家父母许可后,她常来王府小住。两年后她再大些,十三岁时,被选做皇太孙李延的内官。就是因为絮雨舍不得她,李延又宠爱絮雨这个堂妹,商议过后,将事推迟半年,好让絮雨能多得些她的陪伴。
    然而谁也不会想到,半年后,变乱到来,卫茵娘入皇太孙院的事,不得不再次中止。
    长安破的前夜,卫茵娘人也在定王府里。
    变乱发生后不久,定王便追随裴冀,赶赴到了当时乱情最为严重的北方中原一带,且并非遥领,是亲自坐镇军帐,每有战斗,必单骑冲杀在前,曾箭矢中胸,若非铠甲护身,险遭不测。
    以皇子之身而不畏死险,他的举动令前线官军备受鼓舞。但与此相应,王府内便只剩殷王妃母女,王妃又不得宫中王太后的欢心,卫茵娘主动住了过来,陪伴王妃和絮雨。
    那个晚上,王府典军郭纵赶回来和赵中芳带着絮雨仓皇出府,卫茵娘也被人匆匆送回了卫家。
    找到她,或是卫家之人,或许便能够打听到关于赵中芳的更多的消息。
    这个白天,絮雨寻到了靠近宫城的辅兴坊,凭着残存的记忆,走走停停,在坊内找了大半天,最后终于找到了印象中的那所宅邸,门前有株老柳树。
    叩开门,门房现身,上下打量她,问何事。
    “请问,这里是卫府吗?”
    对方摇头,“你找错了!什么卫府!我家主人姓白!”拂了拂手便要闭门。絮雨抬手挡住:“劳烦再问一声。我是来寻个故人的。记得这里从前的屋主姓卫,若是已经搬走,可知道搬去了哪里?”
    “多久前的屋主?”
    “大约二十年前……”
    那人嗤地笑了出来:“二十年前?我家主人三年前买的这所宅子,听说之前就已换过三四个家主了。二十年前?还是老圣人的景升朝!”
    门房不再理她,啪地闭了门。
    絮雨在门外的老柳下默默立了许久,转身离开,走到东南坊角的时候,空气里随风飘来了一阵食物的焦香味。
    在她幼年记忆的深处,长安的味道,除去王府和皇宫那无所不在的散自沉香、瑞龙脑、苏合、茉莉的气息,便似乎只剩下了这一种能直入人腹肠的浓郁的焦香。
    她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追着风来的方向,转过几道拐角,行人渐渐疏少。
    在一条小巷的尽头,她看到了似曾相识的那个地方。
    低矮的门庐,黄泥炉,十来只刚做好的叠得整整齐齐的胡麻饼,堆在墙角的炭。午后客人稀落,一只癞皮老黄狗懒洋洋地贴着墙根躺在明媚的春阳下睡觉,供客人坐的小杌子上,靠了个趁着空闲打起了盹的老妪。
    絮雨凝视着这一幕。老黄狗发现了人,呜呜两声,惊醒老妪,老妪急忙站起她干枯的身体,笑着问她是否吃饼,瘪嘴里露出一副缺牙的黄齿。
    她是从前的胡麻饼娘子,唇角的那颗痣依然还在。只不过在絮雨还是李嫮儿的时候,那个胡麻饼娘子的身段丰盈,面颊饱满,笑着揽客时,会露出一副好像编贝似的漂亮的白牙。
    “小郎君?”看到絮雨怔怔望着自己,老妪又唤了一声。
    “是的。我来吃饼。”絮雨点头。
    老妪露出欢喜的笑,蹒跚着为她拿饼。絮雨坐下来,咬了一口。刚出来不久的饼,还带着热气,油香面脆,好像是絮雨曾经留在记忆里的那种味道,又好像已经不一样了。
    絮雨慢慢地咀嚼。
    老妪站一旁看着她,目光里充满期待,等她咬了一口,咀嚼片刻,就用小心翼翼的语气问:“客人觉得滋味如何?”
    “好吃!”絮雨咽下饼,又咬了一大口。
    老妪露出了舒心的笑,蹒跚走到她的老狗旁,坐回到了小杌子上,轻轻叹了口气:“可是长安已经没有人喜欢我做的饼了。他们都去西市的一个胡女那里吃,说她的才好吃。要不是还有一些景升年起就知道我的老客还会找来,我这个饼店早就开不下去了。”
    她混浊的老眼里流露出一缕淡淡的伤感。
    “怎就回来后,他们觉得我的饼不好吃了?明明是我这里最有名的,就连当年的叶钟离也来吃过。记得那时人多,排队才能轮的到,但是他若来,人人都会让开,叫他先买。他还画了一幅画送我,天天有人纠缠,想我把画卖给他。没过几年,天就变了,乱兵打来长安,老圣人跑了,我带着我的画也跑,路上遇到一伙流兵,他们真的坏啊,逢人就抢,我看见一个女人不肯给包袱,他们就砍断了她的手,我的画也被抢了,他们自己又抢来抢去,一个人把另个人的头砍歪了,脖子好像灯笼一样晃着,半边倒在肩上,血喷了一地,人却还是没死,把手里的画撕了塞进嘴里,不叫人得,这才断掉了气……”
    老妪的眼目半睁半闭,絮絮叨叨自顾说个不停,语气没有起伏,平淡得好像在念诵经文。
    絮雨默默听完,问:“老阿姆,那你知道景升朝住在西南角的那所宅子的老主人吗?他们如今去了哪里?门前有一株老柳的那一家。”
    老妪费神思索,半晌,就在絮雨以为她也忘记了,她忽然“咿——”了一声。
    “我记起来了,那一家是姓卫的,那个时候,我记得定王府的小郡主也常来卫家……”
    老妪忽然压低声,脸上露出了神秘的表情。
    “小郎君是外地的吧?我告诉你,定王就是当今的圣人!我听一些老客说,小郡主在当年那阵子乱的时候丢了,圣人后来怎么找也找不到。”
    “对了,那个时候,小郡主最喜欢吃我的饼了!真的,我没有说大话诓你,是真的!”
    说到这里的时候,老妪那干瘦的身躯里仿佛灌入了源源不绝的活水,整个人顷刻间变得精神了起来,眼里也放射出异样的光彩。
    “是真的!”她对着絮雨,再一次用力地强调。
    “小郡主常来寻卫家小娘子,每次来,都要吃我的饼。卫家小娘子也会一个人来买,叮嘱我多洒些胡麻,每到这个时候,我就知道她要去看小郡主了。我总是说,让小郡主自己来吃呀,刚出炉的才最好吃。”
    “唉……”
    老妪从过去的记忆里抽身出来,长长地叹了口气,眼底那短暂迸出的光彩消失了。
    “卫家人如今去了哪里,你知道吗?”絮雨轻声问。
    “官军收复长安后的第二年,我才从外面回来,听说卫家人参与景升太子作乱,男丁满门杀头,剩下的死的死,散的散,宅子也换了主人了。”
    絮雨凝定片刻。
    “那么卫家的小娘子呢?你说的常和小郡主一起的那位小娘子?”
    “她啊……自然是改贱籍入教坊了。至于如今人在哪里,谁知道呢,说不定早没了,说不定转去了平康坊的哪条曲巷,也说不定老大不小,被哪个商人看中买去做了妾……谁知道呢……”
    老妪嘴里嘟囔着,起身蹒跚走到炉前,用火钳拢着炭灰压火,好叫余炭能够烧更长的时间。
    手中余下的半只残饼渐渐凉了,变得坚硬而涩口。絮雨吃完,从身上带的余钱里留出回程的车钱,剩的还有十来个,放在了老黄狗旁的那张小杌子上,悄然离去。
    次日开始,从早到晚,她不停地穿梭于平康坊之中。
    在这座位于东市和皇城之间的坊城内,分布着许多达官贵人的宅邸,也云集大片令世上男子流连忘返的风流渊薮之地,后者聚在北门东回三曲一带。
    那里,有门前通十字街的华阁和高楼,也有贴于北墙的被同操业者也瞧不起的卑妓。
    絮雨一家家地寻问,从北曲的陋居到堂宇宽阔的青楼。
    若真如老妪所言,卫茵娘如今就在这个地方,容貌和当年应当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在絮雨的回忆里,她面若银盘,一双凤目,笑起来的时候,一侧唇边有个小窝,这应该是个非常明显的相貌特征。然而连着寻了数日,已经找过不下一二十家,寻人没有任何进展。
    将近傍晚,絮雨不得不结束今日的徒劳奔走,回往住的地方。
    她照旧回到西市搭车,一面想着心事,一边横穿近道,沿坊内那被叫做放生池的河岸前行。
    放生池连通着城西和城南的漕河,河上舟楫往来不绝,运送着各种货物,沿岸的店铺更是鳞次栉比。日常米炭布匹,贵妇人们喜爱的康国猧子,来自交趾的瑞龙脑香,珍奇罕见的南洋珠,乃至大受长安豪门欢迎的昆仑奴和新罗婢。这里能够买到天下任何的好物,只要囊中有足够的钱。附近一座桥上,此刻更是人车拥堵,一片嘈杂。
    忽然这时,她听到有人喊了一声小郎君,起初以为不是叫自己,又听到一声,声音带着喜悦,有点耳熟,转头,发现竟是数日前刚来时在西郊遇到的曾搭过车的那位西山老翁。
    近旁就是一间收山泉的水铺,门外停着骡车,苦力正在往下卸运水桶,看起来应当是他送水来此恰又遇到。
    她立刻上去招呼,解释自己刚才没有听到。
    老翁忙说无妨,拱手道:“没想到今日在这里又遇到了小郎君!实在是巧!小郎君可落脚了下来?诸事顺利?”
    絮雨笑说一切都好,又问他如何。老翁说骡车早已修好,在家歇了几日,心定了下来,今天便又来送水。闲话两句,就将一个害羞躲到骡车后偷看的孩童拉了出来,命向絮雨见礼,说是他的孙儿,名叫丑儿,上回就是孙儿生病,家中除他之外无人照顾,所以出来得晚。这几天孙儿病也好了,今日入城,将他带在身边。
    那孩子很听话,立刻过来行礼。这时一车水搬完,空桶也置换了回来,絮雨知他祖孙应当还要赶回去的,路也不近,怕耽误他们,便说自己有事也要走了。老翁叫她稍等,匆匆来到骡车旁,将一包从山里带来本要拿到这里卖的山货递上。
    絮雨赶忙推拒。
    “小郎君莫嫌弃才好,又不是贵重的东西。上回若不是你帮忙拉车,说不定我人也被撞。还半路将你丢下,实在过意不去。只是老汉的一点心意,恳请小郎君收下!”
    老翁执意递。絮雨只能接来,趁他过去套车的时候,忙摸出身上带着的二三十钱,统统塞到丑儿怀里,转身钻入人多的地方,快步离去。
    丑儿低头看了看衣怀,跑到老翁身边,扯扯他的衣袖,将怀里的钱掏了出来。老翁急忙去追,抬眼却已不见人了,又不知人住在哪里,叹气,只好将丑儿抱到车上,赶着骡车离去。
    此时对岸一间衣帽肆里冲出来一个小厮模样的人,上桥疾奔而来。也不知何故,一只脚上穿着新鞋,另脚光着,急火火地,险些撞到人。一路被他推开的纷纷冲他背影怒骂,他也不管,径直冲到桥下这水铺的附近,踮脚张望,眼前却只剩下了人头攒动,哪里还有那道他方才隔河恍惚瞥到的以为是熟人的影?
    又想起来,仿佛还有个送水的老翁,想问几句,扭头,看见骡车也是走了,急忙拔腿去追,不料衣帽肆的主人也已赶到,一把扭住他的衣领,嚷着要送去见官。
    这小厮便是青头。
    三天之前,又是一个朝会日。
    百官如常那样,在五更前齐集丹凤门外的待漏院内。当司宫台宦官来时,众人以为会像此前的朝会日那般,圣人依旧不出,都准备好了要退散,不想宦官竟宣圣人上朝。
    已闭关多日的皇帝在那一天的朝会上,亲自召见了一个刚刚抵达长安还没几天的年轻人,封作金吾中军郎将,并宣布金吾卫新设陆吾司,掌司者便是这位年轻之人。
    当裴萧元在数百双眼目的注视下步入大殿并叩谢天恩之时,大殿内寂静无声,在场百官,台阁宰辅,郎中谏官,众人神情各异,但有一点,所有人皆是相同。
    那便是惊异。
    事实上,此前在金吾卫告身这件事落定之后,不少人已慢慢回味了过来,猜测此事或许得到过圣人的默许,甚至,极有可能就是圣人授意。
    但再大胆的臆想,也不曾想到过,圣人会在这裴氏子到来后做出如此的任命。
    中军郎将固然是个实位,官阶也不低,但在京城这个地方,确也称不上特别。与裴氏子差不多同期到来的青年俊杰当中,就有好几个也各自得封相等的官职。
    此职授予少年勋贵子弟,与其说是重用,不如说是圣人给予的恩封,勋荣属性更浓一些。
    但这陆吾司掌司的官职不一样。
    此司前所未有,虽听起来只是圣人为万寿节特设的一个临时衙司,但仅从其名,便能窥到几分不同之处。
    陆吾,昆仑神明,司天之九部及帝之下都。
    皇帝如此命名,此衙何意,一目了然。
    更不用说,久未露面的皇帝今日上朝目的只为召见一人这种极大的殊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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