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这样做——
    贪财的林臣儒怎么可能会毫无芥蒂地让格格和他“打好关系”?
    格格,又怎么会愿意接近他?
    第66章 蜂蜜 樱桃和车
    分手后, 林誉之回过家几次。
    大多是探望林臣儒和龙娇,没有一次遇到林格。他知道对方在躲着他。
    别看平时林格大大咧咧的,她也记仇, 只是默不作声地记, 心中暗暗地记上一笔。大部分的小错误, 她都能嘻嘻哈哈地一扫而过,却在一些正经事上,她一旦认准了某件事,就绝不回头。
    就像当初选择和他分手。
    俩人不是没有闹过“分手”,性格本来就不同,一南一北两个人,对上后更是吵得不可开交。
    有次林格气到发颤,握着手机大声说要分手, 都不需要过夜, 当天晚上, 林誉之坐车赶过来,给妹妹带了包热腾腾的炒栗子,她一边哭一边剥栗子壳, 哽咽着说下不为例,以后再这样就不爱他了。
    每次大吵大闹的分手都是嘴硬的挽留, 真正分手的那天,林格反倒是平静的。
    倘若寻找林格这一性格特质的源头,有几分像她的父亲, 林臣儒。
    林臣儒也曾年少轻狂,经商输了不少钱, 后来为了一家生计, 也是为了照顾孩子, 托关系去做了司机,本来是临时的,但被老板赏识,便一年年地做下去。
    司机司机,乍一听平平无奇,实际上却是老板的心腹。能在司机这个位置上一做就是十几年的人,哪里有会真蠢笨无知。
    钱拿了,牢也坐了。
    性格也更沉了。
    人不能只听片面之词,不能只看他的一面。
    林誉之见过林臣儒作为“父亲”的一面,也见过他在林许柯面前的唯唯诺诺,更是从舅舅路毅重口中听他嘲讽林臣儒“贪财无脑”,讥笑他替林许柯白白坐了牢,妻女都过不好,还要留下案底,将来孩子要想从政也难了。
    喔,路毅重那个苦心栽培的“儿子”也从不了政,那个傻小子只会冲着人呵呵笑。
    以及,进入青春期后,一些属于人类基因中的本能,本能寻找着交,媾对象。傻子控制不住力气,也就给人一种“力气巨大”的错句,这个傻子也一样。
    据林誉之所知,路毅重甚至打算让医院里的一个漂亮聪明、却贫穷的小护士嫁给自己的傻儿子,精挑细选出来的基因,好再有一个健康、头脑灵活的后代。
    可惜,在得知这个养了多年的孩子和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后,路毅重毫不犹豫地切割财产、果断将其赶出门外。
    人本身就是多种矛盾因素的综合体,路毅重不在乎孩子是不是在自己膝下养大的,他只看重一个血缘。血缘关系在,那他就是一个好爸爸,这层血缘关系没了,那就狠下心将人赶走,绝无半点心软。
    就像林臣儒,他贪财,又怯懦,有自负的一面,也有自卑的表象,对林许柯这个老板忠心,但同时又损害了杜茵茵和公司的整体利益,他是好人吗?还是坏人?
    人就不应该用单纯的“好坏”来区分。
    林誉之只需知道,作为父亲,林臣儒没有损害过他的利益,甚至比他那个亲生父亲更关心他——不提房子的事情,即使是现在社会,算计儿女嫁妆彩礼的比比皆是,林臣儒又不是他的亲爸,在巨额利益面前稍稍晃了神,也可以谅解。
    林誉之不会怪他。
    不仅不会怪他,林誉之还需要他的帮助。
    林誉之知道好面子的林臣儒拉不下脸来提这件事,那他势必要寻找另一个人来迂回说服。龙娇身体不好,一直有肺病,心脏不能受刺激,她又是要强的性格,一定不是合适人选。
    于是——
    大年三十,林誉之“探访”林臣儒,狭窄的厨房中,他主动帮忙打下手,不经意地问了三次林格的近况。
    他不着痕迹地表现出对林格的看重,自然而然地让林臣儒将主意放在林格身上。
    而作为未来的岳父,林誉之对林臣儒的尊重更多。
    和林格相恋这件事必然不会顺利,而在这磕磕绊绊的路上,他需要一个会衡量利弊的人来做帮手。
    没有什么比“尊重”更能令一个男人获得莫大的满足。
    尤其,林臣儒还给人做了十几年的司机,十几年的躬身低头,又蹲了几年牢,林誉之知道林臣儒最需要什么。
    林臣儒需要钱。
    而林誉之,需要一个林格能主动靠近他的机会。
    如果她真的是为了钱或房子,那样也不错。在这件事上,林誉之能尽最大能力地满足她。
    他不缺这个。
    当然。
    这些话不需要讲给多余的人听,林誉之怜悯地看着王霆。
    “至少她愿意对我好,”林誉之说,“而某些人,就算是给她再多好处,她也不想看一眼,对不对?”
    王霆说:“你真的……”
    他想不出合适的形容词,只觉得林誉之像个冷静的疯子。
    哪种疯?像一些电影中暗黑城市里的反派,上一秒还在笑,下一秒就举起枪爆人的头。没有痛觉,没有羞耻心,好似一个精心雕琢的面具。
    林誉之说:“我爸不喜欢死缠烂打的人,你是个男人,拿得起放得下,不是非我们家格格不可,不是吗?”
    王霆颊边肌肉微微抽动,一言不发。
    “我明白你的意思,”林誉之走向他,替他理了理领口,温和,“在大城市中立足不容易,尤其是像你这种,外出留学回来,无论是赚钱的压力,还是父母的期望,都比其他人更重一些。你选择我们家格格,也未必是多么爱她,只是认为她目前是你能寻找到的、最合适结婚对象,不是吗?”
    王霆仍旧不说话。
    成年人的世界其实并不会如此直白,更不会像林誉之如此,毫不留情地直接戳穿。
    林格是个有一定粉丝基础量的主播,带货能力不错,每月薪酬也可观(这还是龙娇当作骄傲说出去的),脸更不必说,天然的、没有动过一点儿的美女,基因好,家教也好。林臣儒是坐过牢,但也是替人背锅,拿到的补偿丰厚,尽管会对将来的孩子的确会有些影响,但问题不大,王霆没有生在山东,对编制没有那么强烈的追求。龙娇是个好人,林臣儒也有不菲的退休金。
    更何况,林格还是个性格好的女生,好到王霆可以完全不介意她和自己的兄长谈过恋爱。
    大城市中的男男女女择偶同样困难,时间成本和情绪成本都极其高昂,王霆起初并不想错过这样一个机会。
    他相信感情是可以培养的,格格也会慢慢地爱上他。
    “看重得失、权衡利弊不是什么坏事情,”林誉之微笑着说,“不过,我认为,感情还是要比利益更重要的,不是吗?”
    王霆说:“你想说什么?”
    “合同已经签了,我是你的甲方,”林誉之说,“当然,我对你的技术团队十分信任,所以当初才选择了你们。倘若现在贵公司那边知道你一直在骚扰我的妹妹——”
    他温和:“我担心会影响你的工作。”
    王霆不说话。
    “当然,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提醒和建议,”林誉之说,“毕竟,感情更重要,不是吗?”
    说到这里,门外林臣儒叫林誉之的名字,林誉之一笑,拍了拍王霆肩膀,从容不迫地离开。
    王霆在下午五点才离开,龙娇挽留他吃晚餐,王霆婉言拒绝了,匆匆的,离开前,还抬头深深望林誉之一眼。
    林誉之也站起来,拿起车钥匙,对父母说去接林格。
    林臣儒点点头,忽然又叫住林誉之,嗫嚅着,问他,下周末林许柯要来这边看看,林誉之想不想和他一起吃个饭?
    林誉之安静地看着林臣儒。
    良久,他轻声:“您希望我和他一起吃吗?”
    林臣儒说:“这……他毕竟是你爸爸。”
    林誉之摇头:“他没有生我,也没有养我,我叫不出口。”
    “我只认你一个爸爸,”林誉之笑,“爸,您该不会不想认我这个儿子了吧?”
    语调轻松,但他的笑容其实很勉强,勉强到连龙娇都看出一丝苦涩的意味。龙娇看不下去了,连连拧林臣儒,把林臣儒的大腿拧得青一块儿紫一块儿。林臣儒受不了了,连连说哪里哪里。
    林誉之如释重负地笑了,感激:“我就知道,爸绝不是那种人。您也是有孩子的人,将心比心,肯定不舍得让我去认那种人做爸。”
    林臣儒尴尬地笑了笑,伸手捞起桌上包装好的一盒透明小樱桃,递给林誉之:“这个,这个拿去,格格说她这几天胃不好,吃什么都觉得腻,难受。这孩子,在外面玩起来就没边,你得开一个半小时的车去接她吧?把这个樱桃带上,红绿灯或者堵车的时候,你俩路上吃,啊?”
    半小时后。
    车子停在人流中,林格低头,拨弄着那盒樱桃,说:“我爸这个乌鸦嘴还真是灵验了,你看,他刚说完堵车,我们就堵了。”
    林誉之纠正:“咱爸那是料事如神。”
    林格打开塑料盒,捏起一个樱桃,一口吃掉,核小心地吐到一块儿纸巾上。樱桃是林誉之买的,反季节水果,价格高昂,放在家中,林臣儒和龙娇都舍不得吃,眼巴巴地劝着他们俩多吃。
    圆润的果实外壳有干净的、湿漉漉的水滴,温柔地包裹着红艳艳的樱桃,林格又吃一颗,借着后视镜,看了看后面,车子排成长龙,前方也是,估计两个红绿灯的时间都未必能过这个路口。
    她轻轻叹口气,低头,在塑料盒子中挑拣出最大、最饱满的一颗樱桃,递到林誉之唇边。
    林誉之张口,称赞:“很好吃。”
    林格顺手递过去纸巾,林誉之吐了核,丢掉后,又用湿巾擦了擦双手,伸手,探入林格捧着的樱桃塑料盒中,捏了一枚硕大饱满的樱桃。
    手背挑开她裙摆,滴着水的樱桃触着林格的大腿,清冽地沁肤凉,林格一哆嗦:“林誉之,你做什么?”
    “甜度略有欠缺,”林誉之清清淡淡地说,“想沾一沾蜂蜜。”
    第67章 雨 森林
    林格捧着那一盒樱桃。
    水果店的员工将它们盛在一个硬挺的塑料盒子中送来, 林臣儒担心不干净,自己来来回回洗了三遍,一部分放入果盘点缀、招待客人, 另一部分仍放入塑料盒子中, 没有完全沥干, 边缘还是润的。
    不是没有试过车上,是家里的那辆旧车,确认恋爱关系后的第二周,林格的堂姐结婚,在镇上摆席,探亲的重任就这么落在他和林格的肩膀上。那时候龙娇本要跟着一起去,但她身体不好,一直咳嗽, 堂姐那边的人也说, 要开两小时车呢, 什么时候都可以见面,劝她先养好精神,不用着急过来。
    车上只有林格和林誉之两人, 等婚礼结束、喜宴吃完,已经是晚上七点钟, 林誉之开着车,载着妹妹,在没有路灯的乡道上安静行驶。
    没有红绿灯, 也没有道路灯和警示牌,那时候的天眼尚未布满四面八方, 和现在不同。那条乡道也需要翻修, 路面上不少坑坑洼洼, 全是被过路车压出的坑。家里的那辆车旧了,底盘低,稍有不慎就被绊一下,林格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正仰脸喝水,冷不丁车一颠簸,矿泉水泼出,浇透衣领。她一边咳嗽一边手忙脚乱地抽纸巾擦那些水,林誉之便将车停靠在路旁,解开自己安全带,探身帮妹妹清理。
    林格至今记得,那天她穿的是条浅蓝色的裙子,介于蒂凡尼蓝和洗褪色天蓝床单中的一件。她那阵子晚上贪吃,进食多了些,也重了五斤,不算什么,只是多了薄薄一层脂肪,柔软又舒展。矿泉水撒在裙子上,将那些蓝洇得更深了一些,更像奢侈品展柜中那轻盈又漂亮的蒂凡尼蓝,她只见过一次,隔着昂贵的透明玻璃,在橱窗中优雅大方地展示给大部分不会购买的人来看。
    他们的爱也是奢侈品,是小心翼翼私藏的奢侈品。
    林誉之一直尝试用纸巾擦拭干净那片被矿泉水打湿的痕迹,遗憾失败,卫生纸表层的那些纤维,被团成圆圆的、细小的细细薄屑,像在她裙子上落了一层灰扑扑的雪。
    一个好的哥哥,不会弄脏妹妹的裙摆。
    于是林誉之更深地俯下身,一点一点将那些凌乱的纸屑收拢,有几粒顺着不安分的裙摆落在腿上,他一顿,抬头看妹妹。
    林格只是安静地掀开那一角裙摆,低头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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