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倒是也无妨,就是当兵的怕不是得去随军,你舍得?”
    郑秋道:“只要绾笛过的好,我有什么好不舍得的。”
    “你就不怕绾笛吃苦?”
    “男方那什么家庭条件啊?还能叫绾笛吃了苦?再说凭绾笛的本事儿,到哪儿也受不了罪。”
    沈青山一锤定了音:“那就安排他们见见吧。”
    ……
    第二天,跟郑秋的亲姐郑春商量过后,敲定下了相看的日子,腊月二十八。
    季家,陈眉在确定了具体日子后,就催促着季晏礼去百货大楼买两件衣服,捯饬一下自己,“你明儿个,再去澡堂里洗个澡,收拾收拾自己,听见没有?”
    季晏礼无奈点点头:“知道啦。”
    第二章 相亲
    相亲这事儿,沈绾笛虽然也不乐意,但是事已成定局,沈绾笛也就应了。
    腊月二十八这天,沈绾笛早早的就被郑秋叫了起来,坐在床上,听她妈指挥着:“一会儿你就穿你那件白色的呢子大衣吧?还有你新买的那双小皮靴。”
    沈绾笛还处于迷迷瞪瞪的状态,话都没听清就点头。
    郑秋也不管她,把衣服都找出来摆在床上,自己自顾自的欣赏了一番,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出门做早饭去了。
    沈绾笛摇摇头,无奈之下还是起来了,既然已经答应相亲了,那这个态度就得摆正,这是对人最起码的尊重。
    洗完漱,换好衣服后,沈绾笛坐在梳妆台前,打算化妆打扮一下自己。
    拉开抽屉,翻出里面的化妆品,不多,有一瓶霞飞牌的增白香粉,两支口红,一支眉笔,还有一罐紫罗兰香粉。
    本就长相明艳,再加上精致而明媚的大五官,只需略施粉黛,就能将世间的美好尽情释放,乌亮的长发披散在背后,被沈绾笛灵巧的双手编了个蝎尾辫儿。
    沈绾笛没穿新买的那双小皮靴,而是特意翻出了前两年买的那双五公分高的长皮靴,穿上后,身高只有163的沈绾笛秒变一米七,不说好看不好看,就是气势上就不能输。
    在郑秋给沈绾笛介绍男方的时候,沈绾笛就很精准的捕捉到了男方很高这一点,虽说自己不算矮,但是一想到前两天,自己站在那名解放军旁边就跟个小孩子似的,沈绾笛就暗暗的较着劲儿。
    只是沈绾笛想象中自己在相亲过程中,霸气侧漏,浑身御姐范儿,可现实却是……
    沈绾笛坐在大姨家的沙发上,怀里抱着刚刚一岁半的小胖侄子元宝,仰头看向那个逆光站着的高大身影,心脏有些不受控制的加速。
    一旁的郑春,见状,抽出空来给他俩介绍道:“晏礼,快坐快坐,这是我外甥女儿绾笛,绾笛,这就是季晏礼,你们俩好好说说话啊。”
    郑春说完就把沈绾笛唯一的能量来源——元宝给抱走了。
    “沈绾笛同志你好,我是季晏礼。”他说这话的同时,弯腰伸出了手,眼睛盯着沈绾笛,静静等她回握。
    季晏礼长得高,起码一米八五以上,这个姿势压迫感十足,笼罩下来的阴影完全将沈绾笛覆盖。
    看着伸向自己的手,什么御姐范儿霸气侧漏通通消失不见,沈绾笛只故作镇定,大大方方的抬头与他对视,缓缓伸出手来浅浅一握,“季晏礼同志你好,我是沈绾笛。”
    如此近距离的对视,沈绾笛可以清晰的看清楚季晏礼长而密的睫毛和炯炯有神的眼睛,沈绾笛越看越觉得眼熟。
    季晏礼倒是在第一眼就认出来了眼前这个正在与自己相亲的小姑娘,就是那天跟自己一起去医院的小姑娘。
    季晏礼坐下后,难得打趣的说:“沈绾笛同志,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自己还真与他见过面?在哪儿啊?
    沈绾笛记性很好,要不然也不会在15岁便考上了大学,只略微一细想,就想起来了。
    “那个解放军同志是你?”沈绾笛恍然大悟。
    季晏礼微微颔首,她还记得自己,嘴角忍不住上扬:“是我。”
    “好巧啊。”
    “是挺巧的。”
    季晏礼看沈绾笛十分拘谨,想来是第一次来相亲不自在,季晏礼虽然不是第一次了,但是之前往往都是出于礼貌坐一会儿,然后来一句我们不合适,就起身走了,哪儿会碰上现在这种情况。
    于是季晏礼开口安抚道:“或许你可以忘记这是在相亲这件事儿,只当是认识一个新朋友。”
    沈绾笛听了后,渐渐放松下来,“好。”
    季晏礼转眼儿又挑起话题:“听说你是老师?教学生会不会很累?”
    沈绾笛端起桌上的茶喝了一口,说:“不辛苦,小孩子们相处起来后,也是很好玩的。你呢?当兵辛苦吗?”
    ……
    二人相谈甚欢,仿佛忘了这是在相亲这件事一般。只不过时间是有限的,陪着来的家人们都在另一个屋里说话,估摸着时间,就又慢慢来到了客厅里说话。
    陈眉只看等着的时间,就知道季晏礼那小子是上了心了,以往让他坐一分钟都坐不住,掩下心中的窃喜,暗骂道:臭小子,之前让你来你还不来!现在倒是积极上了。
    郑春忙活着要准备午饭,都到这个时间了,大家一起吃个饭,陈眉忙使眼色让季晏礼去国营饭店打包几个菜回来,这么多人,做饭得做到什么时候去?再说也不能尽吃人家的呀!
    郑秋也让沈绾笛跟季晏礼一同去,算是给两人一个单独相处的机会。
    路上,只有沈绾笛和季晏礼两个人,一些话便可以不用顾及别人,把话都说清楚。
    季晏礼环顾四周,见没什么人,便整理了整理衣服,立正站好,目视沈绾笛,向沈绾笛敬了个礼。
    “沈绾笛同志,你好,虽然你可能在别人那里了解过我,但还是请听我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季晏礼,今年26岁,过完年就27岁了,我在海城当兵,能力有限,目前职位是副营,津贴是126.7元。”
    说完后,又紧张的搓搓手道:“从小到大,我都没有喜欢的人,但是现在,我有了,沈绾笛同志,我喜欢你,我想跟你缔结更加深厚的革命友谊。”
    “结婚后,我会尽我所能的给你创造好的生活条件,当然,如果你不想随军,也可以留在北京,我会努力工作,争取早日调回北京。”
    声音慷锵有力,真诚至极。
    只是满打满算这才是第二次见面,只凭几句话,就让沈绾笛下定决心嫁给他,也是不可能的。
    见沈绾笛不说话,第一次有了挫败感的季晏礼低声说道:
    “我知道我现在说这些对你来说是负担,但是我绝对没有逼迫你的意思,我只是想把我的情况都告诉你,让你在做决定之前能全面的了解清楚,不论你做什么决定,我都支持并接受。”
    “我是第一次喜欢人,也是第一次想结婚这件事儿,做的不周到的地方,还请你多多担待。”
    沈绾笛听完后,久久不语,就在季晏礼以为自己得不到回应的时候,沈绾笛说话了。
    “我以前也没有喜欢过人,我也知道你的意思,但是仅仅就见了两面,就让我来做决定,我做不到,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好好想一想,好吗?”
    季晏礼自然是满口答应,然后态度自然的转移了话题:“那…我们去国营饭店买饭菜吧?”
    沈绾笛点点头,乖乖的跟在他身后,去国营饭店打包了饭菜。
    饭菜买的不少,沈绾笛有心想帮忙分担一些,季晏礼却只是递给沈绾笛一袋刚刚买的牛肉干给她吃。
    这是把自己当小孩子哄呢?
    ……
    吃罢饭,又歇了一会儿,季家母子便起身告辞,等送他们走后,郑秋和郑春这才有时间堵着沈绾笛询问她的意见。
    沈绾笛听完后,想起之前季晏礼说的话,脸红红的,扭扭捏捏的说:“哪儿是这么快就能决定的啊。”然后说完就跑了。
    郑春跟郑秋对视一眼,都懂了对方眼里的意思,这事儿有门儿。
    而走了的陈眉也正在打趣季晏礼:“臭小子,之前让你来你还不来,怎么现在让你走你还不想走了?”
    季晏礼被打趣了也不恼,只是看着陈眉郑重说:“妈,这辈子就是她了!”
    ……
    既然双方都没有意见,且对彼此印象都不错(双方父母传达的),很快就在媒人郑春的安排下见了第二面。
    约的是上午九点见面,可八点的时候,季晏礼就来到了沈家门口,来接沈绾笛去看电影,地址自然是郑春给的。
    郑秋也没想到季晏礼来的这样早,忙招呼季晏礼进屋里来,然后给他倒了一杯热茶,让沈青山招呼着,自己赶紧去楼上叫沈绾笛下来。
    沈绾笛出来的时候,就看季晏礼穿着件修身得体的毛衣,正坐在沈家沙发上与沈青山下着棋。
    听见动静的季晏礼一抬头便看见沈绾笛俏生生的站在楼梯旁,微微一笑。
    沈绾笛捋捋头发,“久等了,不好意思。”
    “没关系,是我来的太早了,你不用着急,时间还早,慢慢来。”
    沈绾笛点点头,起身回屋打算再收拾一下自己,季晏礼就跟黏在了沈绾笛身上似的,最后被沈青山两声咳嗽给咳回了棋盘上。
    沈绾笛收拾好后,季晏礼和沈青山的棋还没有下完,沈绾笛也没催促,而是站在一旁看着他们下棋。
    一局下完,两人打了个平手,沈青山有心还想再来两盘,结果被郑秋给严肃的拒绝了,“你瞎凑什么热闹!晏礼啊,你们赶紧出去玩吧啊,不用管他!”
    “哎,那叔叔阿姨,我带着绾笛出去了。”站起身的季晏礼穿上之前脱下来的军大衣,再戴上黑皮手套,和沈绾笛一起出了门。
    军大衣一般穿在别人身上会显得很臃肿,可穿在季晏礼身上,却尽显季晏礼身材的挺拔。
    电影看的是《月亮湾的笑声》,很好看,只是沈绾笛却看的有些心不在焉,昨天季晏礼说的那些话,沈绾笛在晚上的时候想了好久,一直都没睡着,所以今天早上才会起晚了。
    沈绾笛一边看一边想季晏礼这个人,高大帅气,十分礼貌,家室也还好,人还很善良,最关键的是,通过这几次跟他的相处,沈绾笛觉得很舒服。
    如果非要结婚的话,结婚对象是他,感觉也还不错?
    第三章 情定
    大年三十,家家户户都忙着准备晚上除夕夜的吃的喝的。沈绾笛也不好跑去胡家请教已经结婚了的好朋友许清,只好待在家里给郑秋打下手。
    郑秋看她那魂不守舍的样子,就知道这是遇着难题了,不过自己的闺女自己知道什么样儿,也不着急问,就等着沈绾笛自己憋不住了,主动告诉自己。
    “妈。”果然,没一会儿,沈绾笛就自己开口了。
    郑秋一边忙活,一边问:“怎么了?”
    沈绾笛便把折磨了自己两天的问题,一五一十的竹筒倒豆子般,全倒给了郑秋,眨巴着俩大眼,等着自己亲妈给自己出主意。
    郑秋听了后擦擦手,把沈绾笛拉到客厅沙发上坐下,一副长谈的样子。
    “绾笛,他喜欢你,那你喜欢他吗?”
    沈绾笛思考了会儿,“我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样子,但是我不讨厌他,而且跟他待在一块儿,我觉得很舒服。”
    自己闺女这是还没开情窍呢,郑秋说不上好来也说不上不好,只是郑秋在与季晏礼接触的这两次看来,他是个值得托付的人。
    总之闺女是不讨厌季晏礼,那感情的事儿是可以培养的嘛,就好比自己跟沈青山,不也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郑秋自认自己看人眼光还是不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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