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华笑着转过身来:“我知道,跟你开玩笑呢。”无论是种痘还是战地护理队,都不是她的独创,所以她还真有点不好意思听人这么夸奖她。

    “我知道你会了解……”沈数低声说,把桃华的手贴在了脸上。真是很奇怪,一个生长江南的女子,十余年来被父亲宠爱娇养,不要说从未见过刀兵,怕是连打仗的故事都没听过几个,却奇迹般地能够真正理解他。这是上天的安排吧,或者是早逝的母亲在天上为他祈祷,保佑他娶到了这样一个妻子。

    屋子里有一会儿悄然无声,铜暖薰里的热气柔软地流动着,窗台上放了一盆水仙,绽开两个洁白的花苞,氤氲出带着微甜的香气,令人陶然欲醉。

    “顾太医前几日收到了刘之敬的信。”桃华跟沈数并肩倚在床头上,两人的手握在一起,十根手指动来动去,交缠纠结。

    “顾太医是个厚道人。”沈数意有所指地笑笑,两根手指夹住桃华的手指,顺便在她掌心挠了挠。

    桃华嗤地就笑了出来。医生的手本来就灵活敏感些,而且她怕痒,沈数带着茧子的手指这么一挠就让她直把手往回收:“叫他回京城去吧,烦死人了。”

    “那可是你未来妹夫。”沈数带几分厌恶地皱皱眉,“要不要给他留条路?”

    “一个逃兵有什么资格!”桃华冷笑,“之前他做过的事不必给他抹了,至于后头的种痘事宜,他既然什么都没干,当然也就分不到什么功劳。还有那个李太医也是一样!有功劳我还不如留给西北的郎中呢。”

    “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沈数吁了口气,“只是你妹妹——怎么就许了这么个人家。”

    “她自己看中的,不必多说了。”桃华淡淡地道,“好歹也是个翰林,又会钻营,将来也少不了她一碗饭吃。”现在回想起来,她觉得刘之敬当初突然跑来自请前往西北,很有可能是曹氏或者蒋燕华给他透了消息。不,曹氏没这个脑子,只可能是蒋燕华。

    “说起来,他们倒也合适。”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将来蒋燕华嫁过去,夫妻俩一起钻营就是了。

    沈数哈哈大笑起来,侧过身把桃华搂进怀里,小声道:“这话说得对,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你进了我家门,正说明咱们就是一家人。”志同道合,心意相通,夫妻如此,夫复何求。

    既然桃华说嫌刘之敬烦了,那沈数的动作当然很快。刘之敬送给顾丛的信还没有得到回音,就有两名定北侯府的侍卫前来,以“护送”为名,将他装上马车送回了京城。至于李太医,则是无人理睬,仍旧让他住在驿站里,上不着天下不着地。

    赶在除夕那日,刘之敬回到了刘家。

    历史总是有些奇妙的相似。去年他也是在年关之时风尘仆仆地从蓝田和洛南回来,甚至连辆马车都没有,被冷风吹得脸和耳朵都通红。可是那时候他满怀着信心和希望,半点都不觉得疲劳寒冷。

    但是这一次,明明他坐在四围周密的马车之中,风吹不着雨打不着,一路上两名侍卫对他也十分有礼,甚至还安排了一个小厮来服侍他,比上回不知要舒服多少倍,可是他的心却一直是沉甸甸的,只觉得后背都要直不起来了。

    “儿呀——”刘太太得到消息兴奋地跑出来,却见儿子是被人扶下马车的,还在腋下支了一根拐杖,顿时吓住了,“你这腿,这是怎么了?”

    一名侍卫答道:“刘翰林在西北被惊马撞倒,摔断了腿。”

    这侍卫语气平淡,刘之敬却觉得脸上像是被人扇了一巴掌。现在他可以确信,惊马的事儿安郡王一定知道了,他一切的算计和小心思都被摊开在那夫妻二人面前,就如被扒光了衣裳一般,再无可遮掩。

    “惊马——”刘太太骇得两眼圆睁。京城里头偶尔也有马匹被惊在闹市上横冲直撞的,或者是哪家无法无天的子弟随意驰骋,撞死撞伤人的事她见过,彼时只觉得可怜,现在落到自己儿子身上却觉得简直可怕。

    “母亲,进屋再说吧。这两位是定北侯府的侍卫,须要招待——”刘之敬简直不能去看母亲脸上夸张的表情,只恨不得地上有条缝隙能让他钻进去。

    “多谢刘翰林。”两名侍卫一起略躬了躬身,“不必劳动了,刘翰林好生歇息,我等还要去兵部递折子,告辞。”

    刘太太还没反应过来,两名侍卫连着那小厮一起退出去,跳上马车走了,把刘之敬一个人扔在院子里,拄着拐杖站着。

    “这,这怎能如此——”刘太太急忙上前去搀扶儿子,“定北侯府怎是这般行事,丝毫不知礼仪!你可是安郡王的连襟,又是去西北帮着他们治疫,不念功劳也要念苦劳呢……”

    “母亲不要说了。”刘之敬恨不得立刻就飞回屋里去关上门,“快把大门关上吧,我能自己走。”这段时间养伤的待遇倒是好的,他的腿已经好了大半了。

    刘太太急急去关了大门,兴奋地转回来:“我听说郡王妃在西北弄出什么种痘来,如今已经报到宫里,皇上都说若是西北成了,将来各地都要种这个痘,是极大的功劳呢!幸好你这回去了,定然也能分一份功劳吧?”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刘之敬一阵烦躁,脱口而出:“我有什么功劳,才进西北就摔坏了腿,之后都在外头养伤呢。”

    “啊?”刘太太呆滞片刻才反应过来,“这,这也不怪你啊,都是西北那马不好!不管怎么说,你也跟着跑了一趟呢,郡王妃就是看在她妹妹的份上,也要给你说句好话的吧?”

    “别再说了!”要不是蒋燕华,他虽然没功劳,至少还不会断腿呢。刘之敬多日来郁积的烦躁终于发泄出来,一拳砸在炕桌上,将茶杯都掀得跳了起来,“当初——真不该定这门亲事!”

    ☆、第168章 后宫

    因为袁淑妃有孕,今年过年,皇宫里又是喜气洋洋。

    “跟去年可真像哪。”前几天天气一直不好,今日却是清早起来就阳光灿烂,还没有什么风,王充容索性就不坐暖轿,带着蒋杏华一路从群香殿走去凤仪宫。

    越往凤仪宫走,路边的花树上都扎上了丝绢做的假花,还挂着小小的宫灯,看起来真是华丽而热闹。王充容走在被清扫得干干净净的青石板宫道上,兴趣盎然地左右观看,略带几分感慨地对蒋杏华道:“只盼这次淑妃能一举得男,皇上也就有子嗣了。”

    蒋杏华一边点头,一边小心地看了她一眼。王充容在宫中有特殊的地位:她既无帝宠又无家世,可日子却过得很好,连带着蒋杏华在群香殿过的日子都十分安宁,连皇后都不找她的麻烦。

    王充容对皇帝似乎也是全心全意,她从未有孕过,但却绝无嫉妒,每次若听说哪位妃嫔有孕,她简直比自己有孕还要高兴。且这份儿高兴从不掩饰,即使在皇后面前也是如此。

    旁边群香殿的大宫女凑趣地道:“听说袁淑妃这一胎已经坐稳,再过几个月,宫里定能再添个孩子了。”

    王充容满脸笑容地点头:“那就太好了。”

    正说着,就见侧面路上一乘暖轿过来,王充容瞧了一眼就对蒋杏华笑道:“是蒋充媛呢。”

    那边过来的的确是蒋梅华,一见王充容在这里,连忙叫停了轿子走下来:“姐姐倒有兴致,竟步行过来。”

    王充容笑道:“难得今日阳光好,走两步也觉得身上松快了些。”

    蒋梅华近来却是体虚怕冷,又因为怕显得笨重不敢穿得太多,这才坐暖轿而来。可是现在王充容都是步行,她也不好坐了暖轿走,只得跟着踱步,口中笑道:“姐姐说的是,活动起来血脉流通,手上身上都是暖的。”

    她一边说,一边被溜过来的一丝冷风吹得打了个寒战,不免暗暗抱怨王充容,果然不脱是个宫人出身,就爱走路。这大冷天的也用走的,她不辛苦,倒害得别人辛苦。

    不过这些话只能在肚子里想想,虽然现在从品级上来说蒋梅华与王充容是平级的,然而毕竟王充容年长,封号在她之前,还有皇帝的尊重,无形中仍然压着她一头,是万万得罪不得的。

    “姐姐。”蒋杏华这会儿才上前行了一礼。

    蒋梅华刚才就看见这个庶妹了。别看只是个宝林,身上的穿戴却着实不差,看那几样首饰,不多却十分精致,衣料也是今年的新样子,不说跟袁淑妃这样的宠妃比,一般的小妃嫔是绝对比不上她的。就连蒋梅华自己,头上的首饰也有旧翻新的呢。

    “妹妹气色真好,可见在群香殿受充容姐姐照顾,日子过得舒坦。”蒋梅华终于还是没忍住,溜出来几句酸话。

    想办法让这个庶妹进宫,原是为了给自己添助力,指望着她生下一儿半女的,就能笼住皇帝。谁知这丫头也不知怎么跟皇帝说的,一进宫就被放进了群香殿。

    群香殿那个地方,其实就是一处特殊的冷宫。在那儿能受到王充容的庇护,但是皇帝却是极少去的。凡是住进群香殿偏殿的小嫔妃们,就连皇后都不会去找麻烦,因为那意味着皇帝并不打算宠爱她,只当是养个人罢了。

    如此一来,蒋梅华的计划完全被打乱了。虽然她后头晋封为充媛,但一个完全被皇帝忽视的充媛,又没有一儿半女,顶什么用呢?王充容能过这种日子,她可不能!

    “充容娘娘素来照顾我。”蒋杏华真心实意地说道。如今这日子简直比在家里的时候不知好多少倍,最要紧的,她再也不用害怕刘之敬一家子,再也不用害怕嫡母会将她随意嫁给个什么人了。

    好心情自然带来好气色,有时候蒋杏华揽镜自照,也觉得脸上粉扑扑的瞧着喜人,甚至一张尖俏的瓜子脸都有点圆润的意思了。

    蒋梅华也注意到了这一点,轻轻笑了一声:“我瞧妹妹现在丰润了,倒有点像三妹妹的品格儿。”

    蒋杏华抿嘴一笑:“姐姐夸奖了,我哪比得上三姐姐。”

    如今宫里没人不知道安郡王妃在西北搞的种痘之术,这事儿比当初她治平了蓝田洛南两县的疟疾还要惊人,毕竟那个只是受益两县,如今却可能功济天下,这可就是真正的菩萨转世了。蒋杏华只要想一想,就觉得三姐姐遥不可及,仿佛天人一般,哪里敢把自己跟她相提并论呢。

    蒋梅华暗地里咬了咬牙,脸上却仍旧微笑着:“妹妹进宫有小一年了吧?”看看王充容在前头走得远了几步,便压低声音道,“可侍寝过了?”

    她胖了之后,笑起来倒和蔼了许多,不复从前的冷美人模样。蒋杏华脸上稍微红了红,轻咳了一声道:“姐姐,皇上,皇上自有主张的……”当然是没有侍寝过的,事实上她进了宫之后就只有在嫔妃们去中宫或寿仙宫请安的时候才能见到皇帝,这小一年的时间算算也就见过皇帝七八次,真是屈指可数了。

    蒋梅华笑了一笑:“这倒也是。妹妹你进宫的时候还小,也不宜侍寝。不过,等过了这个年你就十六了,那时候皇上也该召你了。”

    蒋杏华被她说得满脸通红起来。她不是未经人事的小丫头,上辈子乃是嫁过人的,自然知道蒋梅华说的是什么意思:“姐姐!”

    “好了好了,我不说了。”蒋梅华轻笑起来,仿佛很是纵容的模样,“你还不懂呢。只是既然进了宫,总要用心伺候皇上,能得个一男半女的,日后才是依靠。”

    她瞧了瞧走在前头的王充容,又压低了声音:“妹妹,王充容有打小伺候皇上的情份,咱们可没有呢。”

    蒋杏华被她说得心里猛地紧了一下。进宫之后的日子过得太舒服,她都快忘记了自己如今既不是在家里做姑娘,也不是正经嫁了人,而是做了皇帝的妃妾。

    皇帝的妃嫔听起来很尊贵,然而那是得在皇帝活着的时候。皇帝若是一朝殡天,皇后可以升为太后留在宫中,有子女的妃嫔也可以,然而那些地位低微又无所出的,就只能去庙里青灯黄卷,过那寂寞清苦的日子了。

    若是从前,蒋杏华会觉得去庙里也比嫁给刘家好,然而在皇宫里过了这些天安稳享受的日子之后,她对庙里的日子居然觉得有点害怕起来。

    群香殿到凤仪宫的距离虽然不近,但在蒋杏华理清思路之前,凤仪宫朱红色的大门也已经出现在眼前,她只能暂且收拾起心情,跟在王充容和蒋梅华后头走了进去。

    今日是大请安,所以低位如宝林御女这样的小妃嫔们也齐聚凤仪宫正殿。新年里大家都尽量穿得鲜亮,看起来花团锦簇,十分热闹。

    如此鲜亮的一群里,倒是袁淑妃看起来打扮得最简朴。身上的衣裳并未绣多少花样,头上也不过就戴了一根大钗,两边配几朵珠花而已。然而即使如此,众人的目光仍旧都落在她身上,尤其是那尚未显形的肚子。

    “姐姐气色可真好。”赵充仪如今已经将养得差不多了,只是脸色看起来还有点发黄,但用脂粉稍稍一遮就看不出来,“可见这孩子乖巧,不折腾人,将来定是个孝顺的。”

    袁淑妃弯了弯嘴角:“借妹妹吉言了。”

    “淑妃姐姐气色当然好,皇上特地派了太医每日请脉,多少保胎补身的好东西流水似的往钟秀宫送,若是养不好,可就是奇事了。”

    说话的是于昭容。她年纪比袁淑妃要小好几岁,身边又养着大公主,素来待遇是很不错的。然而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她脸上总带着些刻薄相,以至于两道法令纹在这个年纪就很清楚了,导致她看起来比袁淑妃还要年长。

    大公主今日也在她身边。七岁大的孩子,个头却是小小的,身上裹着厚厚的袄子,包得像个球儿,但露出来的小脸却是尖的,脸色也有些苍白,瞧着就不大健康。平日里她是不出来的,只有年节间阖宫团聚才露露脸,所以见了这些人都不熟悉,怯怯的只拉着自己奶娘的裙子。

    袁淑妃看了一眼于昭容,随即将目光落到了大公主身上。她连怀了两胎都小产,心里其实是极盼着有个孩子的,即使大公主不是她生的,瞧着也喜欢。此刻不搭理于昭容的酸话,却对着大公主笑了笑:“大公主瞧着气色也好。”

    这倒也是句真话。大公主先天不足,三岁之前都是养得小心翼翼的,既不能随便用药,身子稍稍不好又不敢不用药,太医院里精通小儿科的那几位,简直天天都烦恼得能把头皮挠下来。这几年年纪渐长,身子总算稍微结实了一点儿,就现在这个样子,的确已经要算气色不错了。

    袁淑妃本来生了一张端庄的鹅蛋脸,现在有孕又微微发福,笑起来自是比于昭容要慈爱得多,大公主也就对她笑了笑,露出颊上一个浅浅的小酒窝。

    大公主生得像皇帝,不十分美貌,却挺可爱。袁淑妃越发的喜欢起来,见大公主耳朵上戴了一对儿金丁香,便将自己耳朵上坠的翡翠耳坠摘下来,招手叫她过去:“你扎了耳朵眼儿,也是大姑娘了,这个拿去戴着玩儿。”

    大公主因为身子弱,到今年才扎耳朵眼。然而女孩儿家没有不爱美的,袁淑妃这对耳坠子用的翡翠珠子不大,颜色却极碧绿通透,大公主一看就喜欢上了,高高兴兴接了过来,细声细气地道:“多谢娘娘。”

    于昭容眉毛皱了起来,皮笑肉不笑地看了一眼奶娘,奶娘急忙上前,陪着笑脸将大公主拉了回来。于昭容瞥一眼女儿手里的翡翠坠子,又笑了一下:“姐姐怀着身孕,该弄几件男孩子的衣裳放在枕头底下多亲近亲近,才能一举得男呢。”

    大公主只顾着看那耳坠子,她的奶娘脸色却有些变化,低下头抚着大公主的肩头,将她往自己裙边又拉近了些。

    她是从大公主生下来就进揽秀宫伺候的,自己的孩子在宫外见不到,遂将大公主当成了亲生女儿一般来疼爱。揽秀宫里那些事儿,她看得清清楚楚:于昭容其实并不喜爱大公主,她是想生个儿子的。因为她姓于,倘若她生的是儿子,皇后和太后多半还是允许的。假如那样,她现在的身份地位可就不一般了,将来甚至有做太后,与皇后平起平坐的机会。

    可惜她生的是个女儿,还是个身体不好的女儿。太医诊断,说大公主是因为母体不健而导致先天不足,也就是说,于昭容自己身子不好,生不出健康的儿女来。

    于昭容一直觉得,就是因为太医这个诊断,使得她失去了皇帝的宠爱——因为她不能生出健康的皇子来,皇帝也就不肯再在她身上费心了。因此,对于这个带来了如此结论的女儿,她并不喜爱,可是因为皇帝关心女儿,她又不能放手——假如没有这个女儿,她可能就连如今的待遇也都没有了。

    如此矛盾的心理,让于昭容对大公主颇有些喜怒不定,也让大公主对亲生母亲都不甚亲近,这就让于昭容更不高兴了。方才当着女儿的面说出一举得男的话来,就是只顾着讽刺袁淑妃未必能生下皇子,却根本没有想过大公主听了这话会做何感想。

    公主真是苦命……奶娘低头看看大公主,忍不住轻轻又摸了一下她细软的头发。从前总觉得宫里的皇子公主们天生就是含着金匙出生,不知烧了几辈子的高香才投到这样的好胎,如今在宫里伺候得越久,她就越觉得其实也不是这么回事,倒不如投胎去个殷实人家,平平安安的过日子更自在些。

    “说什么呢这么热闹?”皇后搭着宫人的手从里头走了出来,脸上居然带着点笑意。

    满殿的嫔妃都立刻起身行礼,几个沉不住气的小妃嫔忍不住悄悄去看皇后的脸——袁淑妃有孕,最气恼的就该是皇后了,以皇后的脾气,这时候脸上怎么可能还带着笑呢?

    然而皇后确实是在笑,甚至还招手将大公主叫到身边摸了摸头,待到看见袁淑妃送的翡翠坠子,目光才闪了一下:“倒是淑妃细心,果然是有孕的人了,见了孩子就想得周到。”

    满殿的嫔妃都微微低下头去。皇后这话酸溜溜的,说得实在不怎么得体。说是讽刺袁淑妃自己有孕才知道惦记大公主吧,可是平日里也没见她对大公主多好,这话岂不是连自己都讽刺进去了?不过这话一说,嫔妃们倒觉得终于正常了——皇后就该是这样,若是真的宽容大度起来,那可真不像皇后了。

    “去,把本宫叫人新打的那匣子首饰拿来。”孰料皇后说完了,转头就吩咐宫人,“都给大公主瞧瞧。”

    宫人转身就捧出一个匣子来,打开来里头竟全是小女孩儿戴的首饰,皆是细巧精致之物,镶着颜色鲜亮的红玛瑙、绿松石或蜜蜡,份量不重,样式却甚是好看。皇后亲手拿起一对赤金灯笼耳坠来,在大公主耳边比了比:“这个正衬你。翡翠虽是好东西,小女孩儿戴了不像。”

    这对灯笼耳坠是细金丝缕成,小小的一对儿,中间一颗红色玛瑙珠子,在那灯笼里还能滚来滚去,果然是鲜艳可爱,的确比绿色的翡翠更适合大公主,式样上也合适。

    于昭容满脸笑容地起身:“妾替大公主谢过娘娘赏赐。”这些东西一看就是特地为大公主制的,可不比袁淑妃那对临时摘下来的耳坠子强多了?

    袁淑妃低下头,仿佛是被皇后的这番举动打了脸,有些抹不开面子的模样,其实心里却暗暗松了口气——皇后这样当面来压倒她,正说明她其实没有别的办法来对付她,只能如此罢了。若是这样,或许她这次真的能保住孩子。

    用眼角余光瞥了一眼旁边的赵充仪,袁淑妃轻轻地吁了口气:或许她的运气是真的来了,如果没有之前赵充仪的有孕并生下畸胎,皇后一定会肆无忌惮地对付她肚里的孩子。但现在赵充仪的事情还没过去多久呢,大家的目光都盯在中宫,就算皇后不管不顾,太后也不会让她出手的。

    皇后洋洋得意地将匣子递给大公主:“拿去玩儿。你如今也要做大姑娘了,叫你母妃替你好好打扮起来,皇上看着也高兴。”七岁的女孩子,头发已经留得挺长,可以戴珠花一类的小物件了。

    满殿的人都附和着夸赞起皇后慈爱来。闹哄哄地折腾了一会儿,皇后就露出一丝疲态来。于昭容第一个识相地起身:“年下娘娘实在劳碌了,妾等告退,娘娘也好歇息一下。”

    其余人当然更巴不得早点离开凤仪宫,纷纷起身,忽然听见有人惊呼一声:“陆宝林!”众人一起回头看去,只见陆宝林一手扶着椅子,一手扶头,正在努力站稳,旁边一个小妃嫔伸着手,正不知是该扶还是不该扶。

    “这是怎么了?”皇后皱皱眉。陆宝林虽然病早就好了,但一直住在偏僻的听雨居,并没有迁回群香殿或者别的离皇帝更近一点的宫中。算算这一年来,除了皇帝偶尔去看蒋梅华的时候会顺路去一趟听雨居,其余召她侍寝的日子,两个月也难得有一次,以至于皇后都快把她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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