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路易纳闷不已,这头猪是不是在逗他玩?
可是仔细想想,巴克利想为他打球也很正常,毕竟他是出了名地御下宽松。
但路易根本没想到巴克利会是这种反应。
他只是打个电话随便问一下,结果巴克利就答应了,连待遇都没聊就去给家人报喜了?
路易该感到高兴吗?一个联盟顶尖的大前锋对于为自己效力的事如此兴奋,的确是件让人开心的事吧?
谨小慎微的路易决定给威尔逊打个电话,顺便问问他对于和巴克利当队友这事的看法。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章 杰里不喜欢,可是谁在乎呢
路易把电话打给benj后,才了解到事情的原委。
原来,巴克利在成为自由球员后第一时间就联系了威尔逊,表达出想要联手的意愿。
威尔逊对此有些疑虑,因为巴克利看起来并不是路易所欣赏的那种球员。
他攻强守弱,态度散漫,口口声声要夺冠却永远都只是嘴上说说,从未真正为此付出过什么。
如果你要说他在波特兰曾为此“牺牲”过三年,那威尔逊只能说那不过是一名职业球员应该有的表现。
要求一名职业球员保持体形,坚持训练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巴克利为此闹脾气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哪怕威尔逊是他的朋友,他也认为巴克利要为自己和莱利关系破裂的事情负主要责任。
所以,对于一心抱大腿的巴克利,威尔逊给了一个让他感到绝望的答复:“查克,我很想和你联手,但路教练可能对此没什么兴趣。”
威尔逊对路易说的,就这些。
实际上,在这句话之后,威尔逊和巴克利还有几句对话。
“你感兴趣不就行了吗?”
巴克利天真地说道。
威尔逊却给予让巴克利颇为受伤的回答;“如果路教练对你不感兴趣,那我就对你不感兴趣了。”
“你他妈这也算朋友吗?我怎么老是和你这样的杂碎做朋友!”
“这就是为什么你无法和迈克尔一起夺冠,而我却可以和帕特里克联手拿下七连冠的原因,你根本不知道夺冠需要什么。”
“滚你妈的!让我和帕特里克当队友,我也能七连冠!”
然后,巴克利就把电话挂了,不再和威尔逊联系,直到路易把电话打给他。
事情很清楚了,威尔逊错误理解了路易对球员的喜好的评判标准,导致他和巴克利之间产生了一些误会。
威尔逊认为路易喜欢那种攻守均衡,勤奋刻苦的球员。
当然,这没错,没有人不喜欢这样的球员。
路易只能说,他喜欢全面、均衡、富有职业精神的球员,但他也不讨厌巴克利这样的球员。
尤其是他在湖人控制着一支主打进攻的球队,防守不是他考虑的主要问题。
职业态度可能是巴克利身上唯一劝退路易的地方。
但他的职业态度还没糟糕到无法忍受的地步,即使他的身材走样了,也依然是个场均25分12篮板的超级内线。
基于几个原因,路易觉得,巴克利不容错过。
第一,巴克利现在已经是个完全体了,所有技术都融会贯通,执教他不用费什么心思,只要放大他的优点,掩盖他的缺点,他会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四号位爆点。
第二,在不确定悲剧师是否回归的情况下,路易需要队内有另一个负责挨骂且地位非凡的老将。这样的球员可以作为反面例子让新人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第三,纯粹的个人恶趣味。莱利因为无法忍受巴克利的恶习导致两人关系恶化,最终他把飞猪像垃圾一样扔到快船。同时,莱利在摆脱巴克利后多次对媒体说,如果想要夺冠,那么队里一定不能有巴克利。
他的言下之意就是带着这样的球员是不可能夺冠的。
这样的贬低对于曾经亲密合作过的两人来说,已经是恶臭到不能更恶臭的差评了。
试想一下,如果路易带着巴克利夺冠了,会怎样?
那画面肯定很美,路易光是想想就颅内高潮了一百遍。
第四,没错,还有第四点。这一点则是路易对巴克利性格的欣赏。
巴克利是少有的,在路易前生今世,对其感官都没有发生过变化的人。前世的巴克利给路易的感觉就是一个敢作敢当,直言不讳,有大智慧的人。今世,巴克利的人设在路易这儿依然没有崩塌,随着了解的越发深入,他的形象反而愈发牢固了。
基于以上四点,在有机会得到巴克利的情况下,路易当然要毫不犹豫地采取行动。
就是威尔逊略有点不爽,因为巴克利在之后主动打电话给他,用尽各种让人起鸡皮疙瘩的自吹自擂描述路易多么欣赏他。
然后,路易和巴克利谈拢了待遇。
虽然巴克利想要千万年薪,但湖人现在真腾不出来那么多的空间,所以,他必须少要一点。
“查克,我不会像莱利教练那样严格要求你,我只要你做你在快船队做过的事,但作为回报,你必须在数字上让步,我们没那么多空间,给不了你要的那个价钱。”
路易说服了巴克利。
之后就纯粹是拉人入局了。
多亏了联盟改变签约规则,不然湖人还没办法用签换的形式得到巴克利。根据新规则,巴克利可以通过任意球队作为签换的工具队以加盟湖人。
这时,人脉就很关键了。
如果是孤家寡人,自然就找不到人帮忙。
但路易随便看了下各队的情况,随即把电话打给了明尼苏达森林狼队的总经理凯文·麦克海尔。
“凯文,帮个忙吧。”
在杰里·克劳斯“英明”领导下,森林狼摆烂数年,最终集结了拉方索·艾利斯、朱万·霍华德、雷·阿伦等“英才”。
而这几位英才的成色,大部分都可以看清楚了。
拉方索有天赋,但被伤病摧毁。
霍华德实力不错,但没法赢球。
君子雷算是崭新出品,还需要验货,但指望他下赛季就把西部垫底的森林狼带进季后赛也有点不现实。
所以,继续摆烂,赌一把明年的邓肯签是符合森林狼当前需求的。
他们有空间,没战绩追求,是最适合作为签换对象接盘垃圾的队伍。
麦克海尔虽然是路易的老部下,却也不可能真的在什么都没得到的情况下帮忙。
路易和麦克海尔谈了两天,最终敲定了签换细节。
7月25日,路易完成了一笔令洛城媒体振奋的交易。
湖人将贝诺伊特·本杰明(下赛季到期)、斯坦利·罗伯茨、赛戴尔·特莱特、吴契、大卫·韦斯利、2001年首轮选秀权、2002年首轮选秀权互换送到明尼苏达森林狼,换来查尔斯·巴克利的签约权。
此前,巴克利与森林狼达成了一份4年3200万美元的合同。
随后,他就作为签换的主体被送到了湖人。
在外界看来,森林狼主要的收获是湖人的两枚未来首轮。
但其实,他们得到的五名球员也不全是垃圾。
公认的垃圾合同是贝诺伊特和罗伯茨。
但贝诺伊特到下赛季就是到期合同,而韦斯利、吴契和特莱特都属于可以一用的球员。
就算自己用得不顺手,到时候也可以再交易。
只有罗伯茨是纯粹的会带来长期效应的负面资产。
罗伯茨的合同要到1998年才到期,但这也是签换交易常见的事。
本来就是空手套白狼,既然自己愿意入这个局,对方给多少就全看情分了。
路易相信麦克海尔可以从那两个未来首轮中感受到自己的情分。
至于对中立方来说,湖人这简直是绝妙的一手。
得到巴克利的同时还清理掉了两份垃圾合同。
在此基础上,失去的首轮,和那两名看起来还不错的球员,根本不值一提。
忽然间,湖人拥有了一套非常不错的阵容:巴洛斯/杜马斯、艾利斯、威尔逊、巴克利、加内特。
同时,替补席上还有科比、纳什、刘雨晴这般实力不俗的新星。
巴克利的签换交易完成的时候,路易正想开瓶可乐庆祝,吉姆·巴斯却不识趣地来了一句:“sir,您不是说斯坦利要留着换丹尼斯吗?”
“您还说等到莱利教练走投无路的时候,您将像天使一样出现……”
路易怔了下。
应该说,他把这件事落下了。
得到巴克利之后,再去追求罗德曼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路易叹了口气,道:“忘了这件事吧。”
小巴斯随即转移话题:“我打赌,杰里一定不喜欢这个交易。”
“你是指丹尼斯的交易,还是查克的?”
“他都不喜欢。”小巴斯笑道,“杰里最讨厌这帮不务正业的人了!”
“是啊,他肯定不喜欢。”
但是谁在乎呢?
路易轻佻地笑了笑。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章 天生输家
“湖人队拥有辉煌的队史,我希望我的到来能够让它变得更加伟大!”
可是仔细想想,巴克利想为他打球也很正常,毕竟他是出了名地御下宽松。
但路易根本没想到巴克利会是这种反应。
他只是打个电话随便问一下,结果巴克利就答应了,连待遇都没聊就去给家人报喜了?
路易该感到高兴吗?一个联盟顶尖的大前锋对于为自己效力的事如此兴奋,的确是件让人开心的事吧?
谨小慎微的路易决定给威尔逊打个电话,顺便问问他对于和巴克利当队友这事的看法。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章 杰里不喜欢,可是谁在乎呢
路易把电话打给benj后,才了解到事情的原委。
原来,巴克利在成为自由球员后第一时间就联系了威尔逊,表达出想要联手的意愿。
威尔逊对此有些疑虑,因为巴克利看起来并不是路易所欣赏的那种球员。
他攻强守弱,态度散漫,口口声声要夺冠却永远都只是嘴上说说,从未真正为此付出过什么。
如果你要说他在波特兰曾为此“牺牲”过三年,那威尔逊只能说那不过是一名职业球员应该有的表现。
要求一名职业球员保持体形,坚持训练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巴克利为此闹脾气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哪怕威尔逊是他的朋友,他也认为巴克利要为自己和莱利关系破裂的事情负主要责任。
所以,对于一心抱大腿的巴克利,威尔逊给了一个让他感到绝望的答复:“查克,我很想和你联手,但路教练可能对此没什么兴趣。”
威尔逊对路易说的,就这些。
实际上,在这句话之后,威尔逊和巴克利还有几句对话。
“你感兴趣不就行了吗?”
巴克利天真地说道。
威尔逊却给予让巴克利颇为受伤的回答;“如果路教练对你不感兴趣,那我就对你不感兴趣了。”
“你他妈这也算朋友吗?我怎么老是和你这样的杂碎做朋友!”
“这就是为什么你无法和迈克尔一起夺冠,而我却可以和帕特里克联手拿下七连冠的原因,你根本不知道夺冠需要什么。”
“滚你妈的!让我和帕特里克当队友,我也能七连冠!”
然后,巴克利就把电话挂了,不再和威尔逊联系,直到路易把电话打给他。
事情很清楚了,威尔逊错误理解了路易对球员的喜好的评判标准,导致他和巴克利之间产生了一些误会。
威尔逊认为路易喜欢那种攻守均衡,勤奋刻苦的球员。
当然,这没错,没有人不喜欢这样的球员。
路易只能说,他喜欢全面、均衡、富有职业精神的球员,但他也不讨厌巴克利这样的球员。
尤其是他在湖人控制着一支主打进攻的球队,防守不是他考虑的主要问题。
职业态度可能是巴克利身上唯一劝退路易的地方。
但他的职业态度还没糟糕到无法忍受的地步,即使他的身材走样了,也依然是个场均25分12篮板的超级内线。
基于几个原因,路易觉得,巴克利不容错过。
第一,巴克利现在已经是个完全体了,所有技术都融会贯通,执教他不用费什么心思,只要放大他的优点,掩盖他的缺点,他会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四号位爆点。
第二,在不确定悲剧师是否回归的情况下,路易需要队内有另一个负责挨骂且地位非凡的老将。这样的球员可以作为反面例子让新人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第三,纯粹的个人恶趣味。莱利因为无法忍受巴克利的恶习导致两人关系恶化,最终他把飞猪像垃圾一样扔到快船。同时,莱利在摆脱巴克利后多次对媒体说,如果想要夺冠,那么队里一定不能有巴克利。
他的言下之意就是带着这样的球员是不可能夺冠的。
这样的贬低对于曾经亲密合作过的两人来说,已经是恶臭到不能更恶臭的差评了。
试想一下,如果路易带着巴克利夺冠了,会怎样?
那画面肯定很美,路易光是想想就颅内高潮了一百遍。
第四,没错,还有第四点。这一点则是路易对巴克利性格的欣赏。
巴克利是少有的,在路易前生今世,对其感官都没有发生过变化的人。前世的巴克利给路易的感觉就是一个敢作敢当,直言不讳,有大智慧的人。今世,巴克利的人设在路易这儿依然没有崩塌,随着了解的越发深入,他的形象反而愈发牢固了。
基于以上四点,在有机会得到巴克利的情况下,路易当然要毫不犹豫地采取行动。
就是威尔逊略有点不爽,因为巴克利在之后主动打电话给他,用尽各种让人起鸡皮疙瘩的自吹自擂描述路易多么欣赏他。
然后,路易和巴克利谈拢了待遇。
虽然巴克利想要千万年薪,但湖人现在真腾不出来那么多的空间,所以,他必须少要一点。
“查克,我不会像莱利教练那样严格要求你,我只要你做你在快船队做过的事,但作为回报,你必须在数字上让步,我们没那么多空间,给不了你要的那个价钱。”
路易说服了巴克利。
之后就纯粹是拉人入局了。
多亏了联盟改变签约规则,不然湖人还没办法用签换的形式得到巴克利。根据新规则,巴克利可以通过任意球队作为签换的工具队以加盟湖人。
这时,人脉就很关键了。
如果是孤家寡人,自然就找不到人帮忙。
但路易随便看了下各队的情况,随即把电话打给了明尼苏达森林狼队的总经理凯文·麦克海尔。
“凯文,帮个忙吧。”
在杰里·克劳斯“英明”领导下,森林狼摆烂数年,最终集结了拉方索·艾利斯、朱万·霍华德、雷·阿伦等“英才”。
而这几位英才的成色,大部分都可以看清楚了。
拉方索有天赋,但被伤病摧毁。
霍华德实力不错,但没法赢球。
君子雷算是崭新出品,还需要验货,但指望他下赛季就把西部垫底的森林狼带进季后赛也有点不现实。
所以,继续摆烂,赌一把明年的邓肯签是符合森林狼当前需求的。
他们有空间,没战绩追求,是最适合作为签换对象接盘垃圾的队伍。
麦克海尔虽然是路易的老部下,却也不可能真的在什么都没得到的情况下帮忙。
路易和麦克海尔谈了两天,最终敲定了签换细节。
7月25日,路易完成了一笔令洛城媒体振奋的交易。
湖人将贝诺伊特·本杰明(下赛季到期)、斯坦利·罗伯茨、赛戴尔·特莱特、吴契、大卫·韦斯利、2001年首轮选秀权、2002年首轮选秀权互换送到明尼苏达森林狼,换来查尔斯·巴克利的签约权。
此前,巴克利与森林狼达成了一份4年3200万美元的合同。
随后,他就作为签换的主体被送到了湖人。
在外界看来,森林狼主要的收获是湖人的两枚未来首轮。
但其实,他们得到的五名球员也不全是垃圾。
公认的垃圾合同是贝诺伊特和罗伯茨。
但贝诺伊特到下赛季就是到期合同,而韦斯利、吴契和特莱特都属于可以一用的球员。
就算自己用得不顺手,到时候也可以再交易。
只有罗伯茨是纯粹的会带来长期效应的负面资产。
罗伯茨的合同要到1998年才到期,但这也是签换交易常见的事。
本来就是空手套白狼,既然自己愿意入这个局,对方给多少就全看情分了。
路易相信麦克海尔可以从那两个未来首轮中感受到自己的情分。
至于对中立方来说,湖人这简直是绝妙的一手。
得到巴克利的同时还清理掉了两份垃圾合同。
在此基础上,失去的首轮,和那两名看起来还不错的球员,根本不值一提。
忽然间,湖人拥有了一套非常不错的阵容:巴洛斯/杜马斯、艾利斯、威尔逊、巴克利、加内特。
同时,替补席上还有科比、纳什、刘雨晴这般实力不俗的新星。
巴克利的签换交易完成的时候,路易正想开瓶可乐庆祝,吉姆·巴斯却不识趣地来了一句:“sir,您不是说斯坦利要留着换丹尼斯吗?”
“您还说等到莱利教练走投无路的时候,您将像天使一样出现……”
路易怔了下。
应该说,他把这件事落下了。
得到巴克利之后,再去追求罗德曼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路易叹了口气,道:“忘了这件事吧。”
小巴斯随即转移话题:“我打赌,杰里一定不喜欢这个交易。”
“你是指丹尼斯的交易,还是查克的?”
“他都不喜欢。”小巴斯笑道,“杰里最讨厌这帮不务正业的人了!”
“是啊,他肯定不喜欢。”
但是谁在乎呢?
路易轻佻地笑了笑。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章 天生输家
“湖人队拥有辉煌的队史,我希望我的到来能够让它变得更加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