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那天还是清明节。
突然,一阵铃声打断了她的思绪,她拿起手机一看,发现是许承洲的来电。
她按下接听键,电话那头传来许承洲低沉的嗓音:“林笙,我定的西装你去取一下,明天去校庆用的,另外你的衣服买了没?”
林笙停顿片刻,“买了,但我不是很想去,花店挺忙的,过几天就是七夕了。”
“随便吧。”许承洲也停顿了会,“你不去我就自己去了。”
作者有话说:
下本写这个,欢迎大家进专栏收藏《春日予我》
土狗文学。
傲娇狠厉、口是心非男主x小小撒娇精。
李吟为了赚学费,暑假在朋友的介绍下去了全国首富陈家当佣人。
与陈客的第一次见面,便是将他从头到脚的淋了一遍冷水。
陈客被淋成了落汤鸡,193的身高犹如大山,爆发出令人心惊胆战怒吼声:“谁这么不长眼睛!?”
李吟吓哭了,哭哭啼啼:“是……我……”
“很好。”陈客盯着她,“这么喜欢淋,我让你淋个够!”
李吟顺利从佣人,变成了浇花专业工。
每日就在陈客必经之路上浇花,整整浇了一个月。
*
李吟变成了陈客的贴身佣人后,开始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陈客变着法让她喂饭。
躺着喂、坐着喂、抱着喂、最后变本加厉:“我要你用嘴喂。”
然后无情的换来了一巴掌。
陈客捂着自己的脸,恼羞成怒:“你敢打我?!”
最后,又心不甘情不愿的跑到李吟房门前,傲娇的敲门:“我道歉还不行吗?以后我自己吃饭行了吧?!你再不出来,我可踹门了!”
*
李吟总觉得陈客这个人喜怒无常,前一秒还能平静的跟你说话,后一秒就能变成吃人的老虎,某次她被他连哄带骗的见了利昕集团的董事长,他拍着胸脯说:“我老婆。”
李吟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我才不是!”
于是当天晚上,风雨交加,她被逼到角落里,哭哭啼啼。
陈客大手一挥:“一千万。”
李吟红着眼睛,像只小白兔,伸出一个手指:“我要一个亿。”
“口气很大啊你。”陈客挑眉,“一个亿享有我这样的服务,你他妈还是赚了啊。”
李吟壮着胆子:“你再多说,我就要再加一个亿。”
陈客:“……”
李吟是专门来克他的。
*
小剧场。
李吟趴在床上问他:“少爷,您多大呀?”
陈客漫不经心:“21岁。”
李吟瞪大双眸:“我22欸,你比我小?!!”
陈客眼皮子一跳:“做梦!老子就是比你小,你也得叫哥!”
阅读指南:1、1v1,sc,年下恋,但男主非常强势。
2、男主既不是小狼狗、也不是小奶狗,是恶犬,
3、小甜饼,没头脑和不高兴。
第2章
◎“不对,还差一位。”寇阳站起身来,环顾四周,“一班的那个谁……谢家乔呢?他来了吗?”◎
事后,林笙替许承洲取回了他那件高定西服。一般来说,像单件西服配衬衫,或者是只穿西装而没有穿西裤的,都不算出席正式场合。而许承洲定制的是一整套,从西裤到西服三件套,是出席重要场合的标配。
林笙将那件西服挂进他的房间时,正逢他下班。
他拎着文件走进来,看见她的身影,开口说道:“你还没做饭吗?”
“准备做。”她看着他,“晚上吃什么?饺子可以吗?我今天买了点肉,可以包饺子吃。”
“随便,都行。”
林笙起身走到厨房里开始忙碌,芹菜猪肉馅的饺子,算是她的拿手好菜了,和馅、包圆、再放进滚烫的锅里,烫个七八分钟就熟了,捞起来再沾点醋放进嘴里,别提有多好吃。
林笙给许承洲端了一碗,还配上了一碗醋。
许承洲换上了居家服走到餐桌前,看了一眼那饺子,点头说道:“看起来还不错。”
林笙给他递上一双筷子,“尝尝吧。”
许承洲推开凳子坐下,接过筷子尝了尝她的猪肉馅饺子,结果刚吃进去第一口,他就忍不住吐了出来,拧眉道:“林笙,你放了芹菜?”
“是啊,有什么不对吗?”
“我不吃芹菜。”他放下筷子,“算了,你自己吃吧,我点外卖。”
林笙一愣,“可我记得你高中时期能吃芹菜啊?怎么会不吃呢。”
林笙在高中时期曾经见过许承洲在食堂打饭,就打过牛肉芹菜,而且一吃就吃好几天,怎么可能到了这个时候,会不吃呢?
许承洲也没想到林笙会提起高中时期的事,表情有些不太自然,“那饭我是打给别人吃的,我不吃芹菜。”
纵然过去那么多年,林笙也始终记得高中时期的点点滴滴,譬如他最讨厌吃的是猪肝,最喜欢吃的是芹菜,一个学期大半的时间,只要他出现在食堂,就不会错过芹菜,芹菜牛肉,芹菜豆干,芹菜炒花菜。
可现在他说,他不喜欢吃。
林笙握筷子的手微微紧了紧,垂眸道:“那你给谁打的?”
许承洲没有回应,起身走进自己的房间里,顺带还把门关上了,只留下林笙一人坐在餐厅里,她抬眸望去,看着紧闭的房门,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
外人都觉得他们过着神仙眷侣的生活,唯有林笙心里明白,她与许承洲的夫妻关系只靠一张结婚证维持着,就好像住在同一屋檐下的舍友,没有感情,也没有爱恋,甚至结婚三月到现在,他都不曾碰过她。
最后,林笙自己一个人吃完了那盘饺子。
傍晚的风吹得有些凉,她站在阳台上望着榕洲的风景,看着那暖黄色的夕阳一点点从西边落下,心情就像是那逐渐消散的光,一寸寸往下沉,沉到最后,只剩下无尽的悲哀。
第二天便是校庆,许承洲起了大早,换上了那套定制的西装。林笙也换了一套白色的连衣裙,未施粉黛的脸白里透红,肉嘟嘟的脸,也难得的透出了几分的精致。
许承洲看见林笙的模样,稍微愣了愣,其实林笙的五官底子很好,气质也上乘,但可惜在这个以骨感为美的时代,她胖得有些过头了,将她原本的五官弱化不少。
他看了她好几眼,才说:“不是说不去?”
“百年校庆嘛,总归是要回去看看的,再说了,我还有点事要去做。”
许承洲也懒得去问她想做什么,便拎着车钥匙往门外走,从这里开车回学校,只需要半个小时的车程,在距离学校只有三百米的距离时,两边的绿化带上就插上了属于第九中学的旗帜,旗帜随风而扬,带来了几分百年校庆该有的节日感。
两人抵达了学校后,许承洲去停车,林笙先行下车,刚下车就碰见了以前的老同学,她寒暄几句话后,就把自己的花店的地址和名片递给他们,笑吟吟:“我现在在市中心开了一家花店,大家都是老同学,有机会来光临啊。”
几人接过名片后,免不了要恭维几句,什么当上大老板了,或者是赚大钱之类的话。
林笙也都笑着应付。
没一会,许承洲停好车走过来,看着林笙在给昔日同学发名片,不遗余力的介绍自己的花店时,脸色冷了几分。等到那些同学走开,他才走上前,冷冰冰的说:“今天大家是回来叙旧的,不是来炫耀自己赚了多少钱,或者是来听恭维的话,而且我也给你介绍了几个客户,何必要在今天这么好的日子里扫大家的兴?”
许承洲的话,毫不意外的刺伤了林笙。她握紧了手中的名片,仰头看着他,难得的固执:“许承洲,你知道我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要来吗?”
许承洲看着她,没回答,但眼神中充满了高傲与不屑。
“因为对你而言,这里充满了回忆和开心,但对我而言,这里不过就是一个可以为我提供扩展销路和人脉的场所。”
许承洲嗤笑两声:“林笙,你现在掉进钱眼里了是吧?做我许承洲的女人,很缺钱吗?”
许承洲那种高高在上、目中无人的模样,与高中那个温柔开朗的他,完全不同,林笙也想不明白,为何他每次和她交流时,总是要把自己围在围城中,再站在高台上,仿佛她就像是一个想闯进他围城里的敌人似的。
她深深的吸了口气,抿唇道:“花店是我跟叶橙开的,她负责渠道,我负责店内,那么我就有义务把整个店管理好,我不觉得我这样有什么不对。”
许承洲一愣,盯了她好几秒,什么话都没说,转身离开。
林笙握紧的拳头松开又握紧,唇角也因为强势的反驳而微微颤抖着。
她再也没有闲暇之心去应付那些所谓的老同学,转身去了以前的操场。自2013年7月起,榕城第九中学因参与政府改造的公路起了冲突,所以重新修建了一个操场,位于西南面的小山坡上,在2014年建成前,这里曾经林笙的小天地。
只要她被人喊‘笙胖’,或者别人以取笑她乐时,她便会来到这。
其实来这还有一个最大的原因,这里距离操场和学校楼之间很远,却离画室个很近,只要站在南面的山坡上,就可以看见美术室里,专心致志画画的许承洲。
他的手很巧,画人物的专注与认真,会不自觉的让人沉溺其中。他画的最多的是一个穿着蓝色连衣裙,带着渔夫帽的女生背影,坐着、站着、躺着,都有。
唯独没有一张属于她的正脸。
除了画画,他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打球,每次打球,操场上都会传来炽烈的叫喊声和尖叫声,其中包括林笙。
对于他而言,这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充满了开心与幸福,但对林笙而言,这里只有无尽的黑暗和嘲讽。他可以淡定自若的责怪她的扫兴,她却不能大大方方的将那份痛苦告知于他。
因为一个站在阳光下的人,是永远无法体会站在黑暗中的人的冷。
她垂下眼眸,掩饰着内心的那份凄凉。
原来婚姻并不能改变她靠近他的距离,相反的,只会让她觉得,她离他,越来越远了。
站在新操场站了许久,直到听到广播传来了校长的谢幕词后,她才起身离开。
离开的时候,正巧碰见了以前的高中同学,他们拉着林笙,说是在外面订了包厢,要跟她聚一聚。说实话,林笙跟他们的感情较为一般,毕业后也没什么联系。
正想出言拒绝,就看见了站在不远处与同学高谈阔论的许承洲——他唇角带着笑意,幽深的黑眸中藏着她许久没见过的温柔,心中莫名一颤,便点头答应。
其实那些同学也不是很愿意叫林笙,只是因为她嫁给了曾经在校的风云人物。他们是看在许承洲的面子上,才会叫一个曾经的边缘人物去参加他们的聚会。
突然,一阵铃声打断了她的思绪,她拿起手机一看,发现是许承洲的来电。
她按下接听键,电话那头传来许承洲低沉的嗓音:“林笙,我定的西装你去取一下,明天去校庆用的,另外你的衣服买了没?”
林笙停顿片刻,“买了,但我不是很想去,花店挺忙的,过几天就是七夕了。”
“随便吧。”许承洲也停顿了会,“你不去我就自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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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娇狠厉、口是心非男主x小小撒娇精。
李吟为了赚学费,暑假在朋友的介绍下去了全国首富陈家当佣人。
与陈客的第一次见面,便是将他从头到脚的淋了一遍冷水。
陈客被淋成了落汤鸡,193的身高犹如大山,爆发出令人心惊胆战怒吼声:“谁这么不长眼睛!?”
李吟吓哭了,哭哭啼啼:“是……我……”
“很好。”陈客盯着她,“这么喜欢淋,我让你淋个够!”
李吟顺利从佣人,变成了浇花专业工。
每日就在陈客必经之路上浇花,整整浇了一个月。
*
李吟变成了陈客的贴身佣人后,开始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陈客变着法让她喂饭。
躺着喂、坐着喂、抱着喂、最后变本加厉:“我要你用嘴喂。”
然后无情的换来了一巴掌。
陈客捂着自己的脸,恼羞成怒:“你敢打我?!”
最后,又心不甘情不愿的跑到李吟房门前,傲娇的敲门:“我道歉还不行吗?以后我自己吃饭行了吧?!你再不出来,我可踹门了!”
*
李吟总觉得陈客这个人喜怒无常,前一秒还能平静的跟你说话,后一秒就能变成吃人的老虎,某次她被他连哄带骗的见了利昕集团的董事长,他拍着胸脯说:“我老婆。”
李吟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我才不是!”
于是当天晚上,风雨交加,她被逼到角落里,哭哭啼啼。
陈客大手一挥:“一千万。”
李吟红着眼睛,像只小白兔,伸出一个手指:“我要一个亿。”
“口气很大啊你。”陈客挑眉,“一个亿享有我这样的服务,你他妈还是赚了啊。”
李吟壮着胆子:“你再多说,我就要再加一个亿。”
陈客:“……”
李吟是专门来克他的。
*
小剧场。
李吟趴在床上问他:“少爷,您多大呀?”
陈客漫不经心:“21岁。”
李吟瞪大双眸:“我22欸,你比我小?!!”
陈客眼皮子一跳:“做梦!老子就是比你小,你也得叫哥!”
阅读指南:1、1v1,sc,年下恋,但男主非常强势。
2、男主既不是小狼狗、也不是小奶狗,是恶犬,
3、小甜饼,没头脑和不高兴。
第2章
◎“不对,还差一位。”寇阳站起身来,环顾四周,“一班的那个谁……谢家乔呢?他来了吗?”◎
事后,林笙替许承洲取回了他那件高定西服。一般来说,像单件西服配衬衫,或者是只穿西装而没有穿西裤的,都不算出席正式场合。而许承洲定制的是一整套,从西裤到西服三件套,是出席重要场合的标配。
林笙将那件西服挂进他的房间时,正逢他下班。
他拎着文件走进来,看见她的身影,开口说道:“你还没做饭吗?”
“准备做。”她看着他,“晚上吃什么?饺子可以吗?我今天买了点肉,可以包饺子吃。”
“随便,都行。”
林笙起身走到厨房里开始忙碌,芹菜猪肉馅的饺子,算是她的拿手好菜了,和馅、包圆、再放进滚烫的锅里,烫个七八分钟就熟了,捞起来再沾点醋放进嘴里,别提有多好吃。
林笙给许承洲端了一碗,还配上了一碗醋。
许承洲换上了居家服走到餐桌前,看了一眼那饺子,点头说道:“看起来还不错。”
林笙给他递上一双筷子,“尝尝吧。”
许承洲推开凳子坐下,接过筷子尝了尝她的猪肉馅饺子,结果刚吃进去第一口,他就忍不住吐了出来,拧眉道:“林笙,你放了芹菜?”
“是啊,有什么不对吗?”
“我不吃芹菜。”他放下筷子,“算了,你自己吃吧,我点外卖。”
林笙一愣,“可我记得你高中时期能吃芹菜啊?怎么会不吃呢。”
林笙在高中时期曾经见过许承洲在食堂打饭,就打过牛肉芹菜,而且一吃就吃好几天,怎么可能到了这个时候,会不吃呢?
许承洲也没想到林笙会提起高中时期的事,表情有些不太自然,“那饭我是打给别人吃的,我不吃芹菜。”
纵然过去那么多年,林笙也始终记得高中时期的点点滴滴,譬如他最讨厌吃的是猪肝,最喜欢吃的是芹菜,一个学期大半的时间,只要他出现在食堂,就不会错过芹菜,芹菜牛肉,芹菜豆干,芹菜炒花菜。
可现在他说,他不喜欢吃。
林笙握筷子的手微微紧了紧,垂眸道:“那你给谁打的?”
许承洲没有回应,起身走进自己的房间里,顺带还把门关上了,只留下林笙一人坐在餐厅里,她抬眸望去,看着紧闭的房门,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
外人都觉得他们过着神仙眷侣的生活,唯有林笙心里明白,她与许承洲的夫妻关系只靠一张结婚证维持着,就好像住在同一屋檐下的舍友,没有感情,也没有爱恋,甚至结婚三月到现在,他都不曾碰过她。
最后,林笙自己一个人吃完了那盘饺子。
傍晚的风吹得有些凉,她站在阳台上望着榕洲的风景,看着那暖黄色的夕阳一点点从西边落下,心情就像是那逐渐消散的光,一寸寸往下沉,沉到最后,只剩下无尽的悲哀。
第二天便是校庆,许承洲起了大早,换上了那套定制的西装。林笙也换了一套白色的连衣裙,未施粉黛的脸白里透红,肉嘟嘟的脸,也难得的透出了几分的精致。
许承洲看见林笙的模样,稍微愣了愣,其实林笙的五官底子很好,气质也上乘,但可惜在这个以骨感为美的时代,她胖得有些过头了,将她原本的五官弱化不少。
他看了她好几眼,才说:“不是说不去?”
“百年校庆嘛,总归是要回去看看的,再说了,我还有点事要去做。”
许承洲也懒得去问她想做什么,便拎着车钥匙往门外走,从这里开车回学校,只需要半个小时的车程,在距离学校只有三百米的距离时,两边的绿化带上就插上了属于第九中学的旗帜,旗帜随风而扬,带来了几分百年校庆该有的节日感。
两人抵达了学校后,许承洲去停车,林笙先行下车,刚下车就碰见了以前的老同学,她寒暄几句话后,就把自己的花店的地址和名片递给他们,笑吟吟:“我现在在市中心开了一家花店,大家都是老同学,有机会来光临啊。”
几人接过名片后,免不了要恭维几句,什么当上大老板了,或者是赚大钱之类的话。
林笙也都笑着应付。
没一会,许承洲停好车走过来,看着林笙在给昔日同学发名片,不遗余力的介绍自己的花店时,脸色冷了几分。等到那些同学走开,他才走上前,冷冰冰的说:“今天大家是回来叙旧的,不是来炫耀自己赚了多少钱,或者是来听恭维的话,而且我也给你介绍了几个客户,何必要在今天这么好的日子里扫大家的兴?”
许承洲的话,毫不意外的刺伤了林笙。她握紧了手中的名片,仰头看着他,难得的固执:“许承洲,你知道我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要来吗?”
许承洲看着她,没回答,但眼神中充满了高傲与不屑。
“因为对你而言,这里充满了回忆和开心,但对我而言,这里不过就是一个可以为我提供扩展销路和人脉的场所。”
许承洲嗤笑两声:“林笙,你现在掉进钱眼里了是吧?做我许承洲的女人,很缺钱吗?”
许承洲那种高高在上、目中无人的模样,与高中那个温柔开朗的他,完全不同,林笙也想不明白,为何他每次和她交流时,总是要把自己围在围城中,再站在高台上,仿佛她就像是一个想闯进他围城里的敌人似的。
她深深的吸了口气,抿唇道:“花店是我跟叶橙开的,她负责渠道,我负责店内,那么我就有义务把整个店管理好,我不觉得我这样有什么不对。”
许承洲一愣,盯了她好几秒,什么话都没说,转身离开。
林笙握紧的拳头松开又握紧,唇角也因为强势的反驳而微微颤抖着。
她再也没有闲暇之心去应付那些所谓的老同学,转身去了以前的操场。自2013年7月起,榕城第九中学因参与政府改造的公路起了冲突,所以重新修建了一个操场,位于西南面的小山坡上,在2014年建成前,这里曾经林笙的小天地。
只要她被人喊‘笙胖’,或者别人以取笑她乐时,她便会来到这。
其实来这还有一个最大的原因,这里距离操场和学校楼之间很远,却离画室个很近,只要站在南面的山坡上,就可以看见美术室里,专心致志画画的许承洲。
他的手很巧,画人物的专注与认真,会不自觉的让人沉溺其中。他画的最多的是一个穿着蓝色连衣裙,带着渔夫帽的女生背影,坐着、站着、躺着,都有。
唯独没有一张属于她的正脸。
除了画画,他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打球,每次打球,操场上都会传来炽烈的叫喊声和尖叫声,其中包括林笙。
对于他而言,这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充满了开心与幸福,但对林笙而言,这里只有无尽的黑暗和嘲讽。他可以淡定自若的责怪她的扫兴,她却不能大大方方的将那份痛苦告知于他。
因为一个站在阳光下的人,是永远无法体会站在黑暗中的人的冷。
她垂下眼眸,掩饰着内心的那份凄凉。
原来婚姻并不能改变她靠近他的距离,相反的,只会让她觉得,她离他,越来越远了。
站在新操场站了许久,直到听到广播传来了校长的谢幕词后,她才起身离开。
离开的时候,正巧碰见了以前的高中同学,他们拉着林笙,说是在外面订了包厢,要跟她聚一聚。说实话,林笙跟他们的感情较为一般,毕业后也没什么联系。
正想出言拒绝,就看见了站在不远处与同学高谈阔论的许承洲——他唇角带着笑意,幽深的黑眸中藏着她许久没见过的温柔,心中莫名一颤,便点头答应。
其实那些同学也不是很愿意叫林笙,只是因为她嫁给了曾经在校的风云人物。他们是看在许承洲的面子上,才会叫一个曾经的边缘人物去参加他们的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