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窈白他一眼,把蛋糕放他身边:“不吃就算了,你也说了你是成年人不是小孩,我没必要真就哄着你。”
    林之遥最终还是打开了蛋糕盒子,从奶油口感到水果的新鲜程度,就没有他不嫌弃不吐槽的。
    但最后,这个口口声声不吃甜食的成年人,还是把那个蛋糕吃的一点不剩。
    最后送宿窈回家时,宿窈都下车了,林之遥忽然在她身后叫了她一声。
    “宿窈。”
    宿窈回头望向他:“还有事?”
    林之遥凝着她,唇边勾勒出的弧度暗含期待:“不邀请我去你家坐坐吗?”
    宿窈顿了下,拒绝:“今天已经这么晚了,不太合适。”
    林之遥便补充了一句:“就是想看看你家那猫,你知道的,我挺喜欢它的。”
    宿窈再次拒绝:“这个点,猫也要休息了,下次吧。”
    林之遥又用专注的眼神看了她许久,才慢慢一笑。
    “好吧,那你说话要算数,我等着你的下次。”
    宿窈也笑笑,以林之遥国内外天南海北的忙碌程度,下次见面就说不上什么时候了,她没太当回事。
    结果次日下班,林之遥又主动给她发消息了,说要请她吃饭。
    连着两天见面,宿窈觉得有些频繁了,她想拒绝。
    林之遥道:
    【昨天的蛋糕是你买的,做男人哪有白拿女人东西的道理,无论如何你得跟我吃顿饭,让我今天把这顿请回去】
    宿窈思索半晌,还是拒绝了,那个蛋糕也没多贵,他实在不用太放在心上。
    下班往外走的时候,宿窈跟她助理一起,助理提起,最近有几个反动分子闹事,尤其针对女人,已经上了好几次新闻,提醒宿窈出行注意安全。
    宿窈当即就决定,下班后去买点能随身携带的防身武器,这回她是真买了随身电棍,是真的迷你电棍,当场打开验货了的那种。
    买完东西往外走,宿窈隐隐的,觉得好像有什么人在跟着她。
    回头一看,在距离她不远不近处,看到一个d国人,身上脏兮兮的像个流浪汉,手里拿着一个酒瓶,走路歪歪斜斜,眼睛直勾勾盯着她看。
    宿窈只看了一眼,就握紧了手中的东西,加快了脚步,想要尽快离开那人的视线。
    结果她加快脚步的同时,身后那人也快步追了上来,还用德语大喊了一声“别跑”。
    接着,那人把手中的酒瓶对准宿窈的方向,倏然泼出了瓶中的液体。
    宿窈猝不及防,本能地要用手挡住脸,下一刻,一个身影突然出现,挡在她身前,用自己的身体死死护住了她。
    第299章 至
    “嘶……疼疼疼疼疼……”
    “轻,轻点……”
    “啊,别,别那么用力……”
    宿窈坐在床边,看着床上光着个膀子,吱哇乱叫的林之遥,满脸忧心。
    正在给林之遥上药的小护士,疑惑地用德语问宿窈:
    “他在说什么?”
    宿窈想了想,道:“他在夸你的上药手法很专业。”
    小护士笑笑,做起事来更认真卖力了。
    林之遥的皮肤很细,哪怕是最容易被忽视的背部皮肤,也养的比很多小姑娘的脸还要细嫩,连个毛孔都看不见。
    瓷器一样,又嫩又白,实打实的娇贵大少爷。
    只是此刻,原本一张白玉无瑕的美人皮,上面却多出来了三五个泛着紫红的烧伤。
    宿窈看着那点伤处就觉得胆战心惊,要不是林之遥出现的及时,把她给护住了,当时那瓶硫酸就泼在了她脸上,到时候她会如何,宿窈想都不敢想。
    在一边看着小护士给林之遥上药,看了一阵,她再次主动道谢。
    林之遥闷声道:“这些虚的就不必了,但我这伤怎么着都是为了你受的,在伤好之前让你留下来照顾我,直到我出院为止,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当然不过分,比起他救了宿窈的,这个要求合情合理,宿窈也就答应了。
    至于林之遥为什么会那么巧,恰恰出现在她回家的那个路段,又能那么及时,在宿窈有危险时突然出现。
    两人心照不宣,宿窈没问,林之遥也没说。
    林之遥在晚上第二次换药时就不干了:“那个护士手指头跟钢筋似的,我没事的伤口都要被她给怼发炎了,好窈窈,你别让她折磨我了,你把药拿过来帮我弄吧。”
    硫酸腐蚀性太强,林之遥刚进医院时,医生是从他身上剪了一点腐肉的,这种疼痛,原本都应该在宿窈脸上,他替宿窈挡了灾,宿窈当然知恩图报,看他实在难受,也没扭捏,就答应了。
    林之遥的疼主要在伤上跟医院的药上,和护士的手法其实没什么关系,宿窈又不是专业的,第一下给他上药,莽莽撞撞还不如那个护士。
    林之遥倒吸一口冷气,肩膀都哆嗦了,宿窈紧张地看着他:“怎么样,我是不是弄疼你了?”
    林之遥惨白着脸,死咬着牙,睁眼说瞎话:“没有,继续,你比那个护士好多了。”
    宿窈就继续给他上药,伤口分布不均,其中一处是在后腰那。
    林之遥穿着裤子,宿窈倒不至于尴尬,自然地拿着棉签要去涂抹药水。
    只是把注意力放到那时,又隐隐从林之遥的裤带边缘,看到了类似于汉字的一个图案。
    “心…心?”
    她下意识地念了出来。
    趴在病床上的林之遥闻言,身体微顿,片刻后低声道:“那是蕊,花蕊的蕊。”
    说着,他就要去扒自己裤子:“这个字是倒着纹的,草字头在下面,不信我给你看。”
    宿窈赶紧拦住他这动作:“别,我信了。”
    说完她就赶紧给他上药,林之遥静等了一阵,久等不见宿窈再说话,皱眉问她:
    “你就不好奇我为什么会在自己身上纹个蕊字?”
    宿窈自然道:“那是你的个人隐私,我没有探听别人隐私的乐趣。”
    林之遥无语:“你怎么回事,讲话跟被周时衍上身了似的。”
    宿窈一顿,接着在林之遥看不见的地方,哑然失笑。
    她讲话模式跟周时衍变得很像了吗?
    不太应该吧,她一向嫌弃那个男人,觉得他很无趣。
    宿窈这边,竟然走了神,林之遥那头,却也在自顾自说下去。
    “这个纹身是为了纪念一个人,她叫蕊蕊,我的初恋。”
    宿窈心不在焉的:“名字挺好听。”
    林之遥笑道:“不止,她不仅名字好听,人也好看,跟山谷的百合花似的,我当初一眼就看上她了,这么多年也没忘过。”
    宿窈依旧心不在焉:“说的那么好听,你最后不也还是找别人了,这么多年女人也没断过。”
    林之遥打断她道:“不一样,窈窈,找女人归找女人,恋爱是恋爱,找女人是为了解决生理需求,恋爱是因为喜欢,我过去那么多年,就喜欢过她那一个人,只谈过那一次恋爱。”
    他说的这么义正言辞,实际上也不过是渣的明明白白。
    宿窈道:“说的那么好听,你最后不也还是辜负了她?”
    林之遥憋屈道:“你怎么就知道是我辜负她,不是她甩了我呢?你不知道我当时对她多好,我们两个都在国外读书,有个唐人街的包子特别好吃,她很喜欢,我就每天排一个多小时的队,去给她买包子。”
    “然后呢?”
    “然后她吃腻了包子,跟一个开法拉利的小子走了。”
    “……”
    宿窈沉默片刻,无语道:“难道你就买不起法拉利?”
    林之遥憋屈:“年少轻狂,总以为不靠家里也能闯出一片天。我那时候真不觉得没钱是什么问题,恨不得把整颗心掏出去给她,谁能想到她更喜欢钱呢。”
    这真是一个悲催的爱情故事。
    宿窈无语,半天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好专注给林之遥上药。
    林之遥忍着痛,龇牙咧嘴的道:“是她毁了我一个单纯少年对爱情最初的憧憬,我把她的名字纹在自己身上,就是为了提醒自己留个教训,以后再也不会相信女人,也不会相信感情。”
    宿窈想了想,道:“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坏的。”
    她想起了一个很久没见过的故人,祝融。
    命运扯着她不断向深渊下坠,让她几乎是认定了所有的男人都是贪财好色,见利忘义的背信之徒的时候。
    祝融的出现和存在,给她不见天光的世界里添了一道光。
    宿窈现在很庆幸,自己当初没和祝融走到一块的。
    所以她对他的光环永远不灭,他永远会住在她心里,拥有一个最干净的角落。
    无关男女之情,更像是信仰或救赎。
    林之遥则是忽然抬起脸,看着宿窈,说:“对,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坏的。”
    顿了顿,他道:“我决定去把这个纹身洗掉了。”
    宿窈没听见他这句话,因为她的手机铃声同一时间响起来了,是周时衍。
    林之遥也在她接电话时看到了她的来电显示,眼中掠过浓浓诧异。
    第300章 她
    宿窈刚好也清理完了最后一处伤口,放下棉签站起身。
    “我出去接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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