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季匪想也不想的回答:“只会让我开心死。”
“……”
“开心我老婆居然是一个这么坦诚的姑娘。”他轻轻微笑,忍不住伸出修长的指尖点了点她的下巴:“所以, 程程想接吻么?”
“要不要试一下你好奇的这种感觉?”
季匪了解程见烟的性格, 知道以他们现在的发展进度其实女人不会是真的有需求,充其量也不过是好奇罢了。
所以,他需要在询问她一次。
然后在询问过后,他便看到眼前的两瓣唇轻抿了一下, 似乎有点……期待的样子。
季匪笑着咬了下唇角:“我可是问过你了。”
说罢, 他本来轻点着程见烟下巴的手指变成了‘捏’的动作, 薄唇凑近——
跃跃欲试的亲吻就被门外‘咚咚咚’的敲门声打断了。
程见烟也像是从迷乱的梦境中抽身, 立刻摇头挣开他的手站了起来。
姑娘皮肤是十足的白皙清透,因此通红的耳根也就愈发明显。
季匪恼怒极了, 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声‘操’。
“程程!程程!你在里面吗?”门外是路芙兴冲冲的声音。
程见烟连忙整理了一下微乱的鬓发, 走过去开门。
她现在头发已经是可以扎起来的长度了, 刚睡醒没多久还没来得及打理,蓬乱的搭在锁骨处衬着一张小巧的巴掌脸,显得慵懒又随性。
打开门时,路芙瞧见后还稍稍愣了一下。
“刚睡醒?”她纳闷的嘀咕:“怪不得打电话没人接呢,我不该给你喝酒的……”
“没事。”程见烟哪好意思解释刚刚发生了什么,连忙问:“怎么了?”
“还怎么了?你睡了一下午没去采摘园就算了,连晚饭都没吃吧。”路芙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吃饭去吧,我发现了这附近有一家很火的网红餐厅!正好去打卡!”
“哦,好。”程见烟还沉浸在刚刚的靠近中没回过神,晕乎乎的答应下来就准备回卧室去换衣服。
只是一回头,就差点撞在了走过来的季匪身上。
“急什么。”他这时候倒是肯好好系衬衫扣子了,懒散的走过来搭住她的肩:“去什么餐厅啊?”
“不知道……”程见烟还不习惯在别人面前展现亲密,有些不自在的动了动肩膀:“阿芙说有一家网红餐厅。”
虽然她没什么兴趣吧,但也可以陪着路芙去。
“是啊,海鲜餐厅,据说生蚝特别好吃。”路芙声音顿了一下,看向季匪:“怎么?你作为我们小烟的老公要跟着去买单么?”
唔,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路芙这句‘小烟老公’成功取悦到了季匪,他毫不犹豫的点头:“去。”
于是本来的二人行变成了四人行,傅厦也跟着来蹭饭了。
网红餐厅之所以只是那种拿钱给网红营销的餐厅是有原因的,着重于装修而成了一个能不能拍照打卡的地点成为了第一要素,而最重要的味道反而被省略了。
按照菜单上最贵的菜码点了一溜儿下来,味道都是平平无奇。
但四个人中,只有傅厦吃饭是比较挑剔讲究色香味俱全,剩下几个都是比较好糊弄的。
所以一顿饭吃的也算比较愉快。
每个人面前都有单独的主食,程见烟要了一份西班牙海鲜烩饭,等吃了一半就吃不下去了,自然而然地推到了季匪面前。
“给你。”她摸了摸平坦的小腹:“我饱了。”
“嗯。”季匪应了声,自然而然的接过来那半盘子剩饭打扫了。
对面的傅厦看的目瞪口呆,嘴里的水差点喷出来。
……这还是他认识的季匪么?
他只知道几年的部队生活把这家伙身上的那点小洁癖给磨没了,但季匪可从来不吃别人沾了口水的东西啊!
结果现在,程见烟的剩饭都吃的津津有味儿,啧啧。
傅厦忍不住微微感慨陷入爱情的男人真可怕,便转了转眼珠,开口调侃道:“季二,你要是没吃饱就再要一份,什么时候这么节省了?”
季匪知道他什么德行,眼皮子都没抬一下懒得理。
倒是程见烟有些不好意思,连忙帮着他解释道:“不是的,他只是不习惯浪费粮食。”
“不习惯浪费粮食?”傅厦一挑眉,敲了敲自己面前的香草烤鸡:“那兄弟,我这半只鸡也吃不下了。”
季匪这回舍得分给他一个眼神了,冷冷道:“找死是吧?”
傅厦顿时不敢闹了,正襟危坐:“我刚刚找死了一瞬间。”
如果觉得季匪在程见烟面前像只摇尾巴的大狗就真的把他当狗,那自己就成了小丑了。
他就算是狗也是藏獒,会咬死人的。
非得有一个经验十足的驯兽师不可。
程见烟倒是被季匪懒洋洋的冷冽弄的吓了一跳,她有些意外的别过头去,悄悄瞄了他一眼。
她之前还以为他是剩饭就会忍不住解决呢,没想到……
难道是饱了?
“吃饱了去看山体光影秀吧。”傅厦兴冲冲的提议:“这是我打算十一推出的一个项目,吸引游客用的,目前在测试阶段,正好你们几个去品评一下。”
“山体光影秀?”路芙好奇地问:“具体弄什么的。”
“唔,就是字面上的意思,灯光秀。”傅厦笑笑:“用3d投影结合山体的特征弄了个视觉效果,具体表现就是好看,一切追求好看。”
毕竟现在网络时代,一个旅游地点能不能火,最重要的就是适不适合拍照了。
天色也彻底暗下来了,几个人吃完了一顿无聊的海鲜‘大餐’,就在傅厦的带领下朝着山顶走去。
其实一座小山没有多高,对于年轻人很好爬,更别提季匪这样的军人了。
只是他配合着程见烟的脚步可以没有走多快,甚至有点慢,没一会儿就和傅厦还有路芙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了。
夜间越向上的山顶本应该越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但走了一路,似乎都有微微的浮光伴随着他们。
越向上走,这种感觉就越发明显。
直到两个人走到了山顶的树林里,入眼便是极致浪漫的浮光掠影,仿佛有无数只萤火虫集中在这片树林里,围绕在他们周围。
只不过都是3d效果的光影假象。
毕竟真正的萤火虫,是不可能发出这么亮的光的。
但程见烟穿过一片昏暗骤然见到这般景象,还是忍不住感慨的脱口而出:“好漂亮。”
不得不说傅厦的这个‘山体光影秀’是很成功的,她是游客,也想要再来一次。
夜晚的山间没有白天那么闷热,清爽中漂浮着植物的香气,再加上漫山遍野的光影,的确很有种‘浪漫’的味道。
程见烟清丽秀雅的侧脸在这种环境里,更显得有种美轮美奂的感觉。
季匪定定的看了一会儿,难免有些遗憾——遗憾他们之间第一次独处的这种浪漫场景,不是他亲手创造的。
不过傅厦引导着他们走到这里自己又带着路芙悄悄下去了……
也很够兄弟。
莫名其妙的胜负欲在心里打鼓,季匪开口问她:“你喜欢看云彩么?”
“云彩?”程见烟愣了一下,诚实的回答:“不喜欢。”
云彩有什么好看的,一片白。
“……”季匪的一肚子话瞬间像是灭了气的皮球。
他本来还想说如果她喜欢的话,他可以开着直升机带她看晚霞,自然风光肯定比现在的树林光影要浪漫几百倍。
奈何程见烟没兴趣。
“季匪。”程见烟抬起头看着天空上难得繁密的星星,忍不住问:“你是不是经常来这样的树林?”
“嗯,经常。”季匪回过神来,走到她旁边和她一起抬头看星星,讲故事似的轻声回答:“降落时落地最多的地方就是丛林里,基本什么样的林子都去过。”
程见烟侧头看他:“在这种一个人的危险境地里,你有害怕过么?”
光线斑驳的环境让男人英挺的侧脸也渡上了一层光晕,显得柔和不少。
只是季匪身上那种‘野痞’的气质太过锋利,张扬,无论这些年遇见什么事也绝对不说半句苦,就连带着伤回来也都轻描淡写的糊弄过去。
这不禁让程见烟有些好奇,他究竟有没有真的害怕过什么。
毕竟他身上的伤,让她看着都怕了。
季匪沉默片刻,琥珀色的眼睛在这样的光线下愈发深邃:“有。”
“三年前在藏边执行任务的时候要进行突然袭击,犯罪分子手里有枪,子弹打进了这里。”他拍了拍自己的左肩:“当时清晰的感觉很疼,比之前临近胸口中弹的时候都疼,我知道是被击中的位置不好。”
“情况特别坏的话,可能胳膊就废了。”
那种情况真的让人心里特别没底,对季匪而言,比胸口中弹生死未卜的时候还要让人心慌。
那次也是他唯一一次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感到害怕。
因为一旦肩膀手臂出了问题,他就再也没法继续在部队工作,执行他的梦想了。
其实季匪的梦想无非就是‘出人头地’四个字。
他想变成那种人人敬仰,害怕,闻风丧胆的男人。
如果肩膀废了,那一切的努力都会变成空想。
可任务不能不完成,季匪勉强把受伤的肩膀固定住,在接下来的行动中,所有事情都是用另外一只手完成的。
他比较幸运,回到医院检查的时候医生说子弹的位置的确很不好,差一点点就伤到骨头废掉胳膊了,也幸亏他固定的及时没有乱动。
这个害怕的原因倒是让程见烟比较意外,她听后怔愣片刻,忍不住开口问:“能继续留在部队,比生命还重要么?”
“对那个时候的我而言,是的。”季匪有些不好意思的皱了皱鼻子:“一开始我觉得我是赌上一切去了那里,不混出个名堂来丢人,所以死也要待下去。”
“可后来……只有在刀尖上游走才能让我有成就感。”
事业是一个男人最显著的兴奋剂,比一切都有效。
“……”
“开心我老婆居然是一个这么坦诚的姑娘。”他轻轻微笑,忍不住伸出修长的指尖点了点她的下巴:“所以, 程程想接吻么?”
“要不要试一下你好奇的这种感觉?”
季匪了解程见烟的性格, 知道以他们现在的发展进度其实女人不会是真的有需求,充其量也不过是好奇罢了。
所以,他需要在询问她一次。
然后在询问过后,他便看到眼前的两瓣唇轻抿了一下, 似乎有点……期待的样子。
季匪笑着咬了下唇角:“我可是问过你了。”
说罢, 他本来轻点着程见烟下巴的手指变成了‘捏’的动作, 薄唇凑近——
跃跃欲试的亲吻就被门外‘咚咚咚’的敲门声打断了。
程见烟也像是从迷乱的梦境中抽身, 立刻摇头挣开他的手站了起来。
姑娘皮肤是十足的白皙清透,因此通红的耳根也就愈发明显。
季匪恼怒极了, 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声‘操’。
“程程!程程!你在里面吗?”门外是路芙兴冲冲的声音。
程见烟连忙整理了一下微乱的鬓发, 走过去开门。
她现在头发已经是可以扎起来的长度了, 刚睡醒没多久还没来得及打理,蓬乱的搭在锁骨处衬着一张小巧的巴掌脸,显得慵懒又随性。
打开门时,路芙瞧见后还稍稍愣了一下。
“刚睡醒?”她纳闷的嘀咕:“怪不得打电话没人接呢,我不该给你喝酒的……”
“没事。”程见烟哪好意思解释刚刚发生了什么,连忙问:“怎么了?”
“还怎么了?你睡了一下午没去采摘园就算了,连晚饭都没吃吧。”路芙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吃饭去吧,我发现了这附近有一家很火的网红餐厅!正好去打卡!”
“哦,好。”程见烟还沉浸在刚刚的靠近中没回过神,晕乎乎的答应下来就准备回卧室去换衣服。
只是一回头,就差点撞在了走过来的季匪身上。
“急什么。”他这时候倒是肯好好系衬衫扣子了,懒散的走过来搭住她的肩:“去什么餐厅啊?”
“不知道……”程见烟还不习惯在别人面前展现亲密,有些不自在的动了动肩膀:“阿芙说有一家网红餐厅。”
虽然她没什么兴趣吧,但也可以陪着路芙去。
“是啊,海鲜餐厅,据说生蚝特别好吃。”路芙声音顿了一下,看向季匪:“怎么?你作为我们小烟的老公要跟着去买单么?”
唔,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路芙这句‘小烟老公’成功取悦到了季匪,他毫不犹豫的点头:“去。”
于是本来的二人行变成了四人行,傅厦也跟着来蹭饭了。
网红餐厅之所以只是那种拿钱给网红营销的餐厅是有原因的,着重于装修而成了一个能不能拍照打卡的地点成为了第一要素,而最重要的味道反而被省略了。
按照菜单上最贵的菜码点了一溜儿下来,味道都是平平无奇。
但四个人中,只有傅厦吃饭是比较挑剔讲究色香味俱全,剩下几个都是比较好糊弄的。
所以一顿饭吃的也算比较愉快。
每个人面前都有单独的主食,程见烟要了一份西班牙海鲜烩饭,等吃了一半就吃不下去了,自然而然地推到了季匪面前。
“给你。”她摸了摸平坦的小腹:“我饱了。”
“嗯。”季匪应了声,自然而然的接过来那半盘子剩饭打扫了。
对面的傅厦看的目瞪口呆,嘴里的水差点喷出来。
……这还是他认识的季匪么?
他只知道几年的部队生活把这家伙身上的那点小洁癖给磨没了,但季匪可从来不吃别人沾了口水的东西啊!
结果现在,程见烟的剩饭都吃的津津有味儿,啧啧。
傅厦忍不住微微感慨陷入爱情的男人真可怕,便转了转眼珠,开口调侃道:“季二,你要是没吃饱就再要一份,什么时候这么节省了?”
季匪知道他什么德行,眼皮子都没抬一下懒得理。
倒是程见烟有些不好意思,连忙帮着他解释道:“不是的,他只是不习惯浪费粮食。”
“不习惯浪费粮食?”傅厦一挑眉,敲了敲自己面前的香草烤鸡:“那兄弟,我这半只鸡也吃不下了。”
季匪这回舍得分给他一个眼神了,冷冷道:“找死是吧?”
傅厦顿时不敢闹了,正襟危坐:“我刚刚找死了一瞬间。”
如果觉得季匪在程见烟面前像只摇尾巴的大狗就真的把他当狗,那自己就成了小丑了。
他就算是狗也是藏獒,会咬死人的。
非得有一个经验十足的驯兽师不可。
程见烟倒是被季匪懒洋洋的冷冽弄的吓了一跳,她有些意外的别过头去,悄悄瞄了他一眼。
她之前还以为他是剩饭就会忍不住解决呢,没想到……
难道是饱了?
“吃饱了去看山体光影秀吧。”傅厦兴冲冲的提议:“这是我打算十一推出的一个项目,吸引游客用的,目前在测试阶段,正好你们几个去品评一下。”
“山体光影秀?”路芙好奇地问:“具体弄什么的。”
“唔,就是字面上的意思,灯光秀。”傅厦笑笑:“用3d投影结合山体的特征弄了个视觉效果,具体表现就是好看,一切追求好看。”
毕竟现在网络时代,一个旅游地点能不能火,最重要的就是适不适合拍照了。
天色也彻底暗下来了,几个人吃完了一顿无聊的海鲜‘大餐’,就在傅厦的带领下朝着山顶走去。
其实一座小山没有多高,对于年轻人很好爬,更别提季匪这样的军人了。
只是他配合着程见烟的脚步可以没有走多快,甚至有点慢,没一会儿就和傅厦还有路芙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了。
夜间越向上的山顶本应该越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但走了一路,似乎都有微微的浮光伴随着他们。
越向上走,这种感觉就越发明显。
直到两个人走到了山顶的树林里,入眼便是极致浪漫的浮光掠影,仿佛有无数只萤火虫集中在这片树林里,围绕在他们周围。
只不过都是3d效果的光影假象。
毕竟真正的萤火虫,是不可能发出这么亮的光的。
但程见烟穿过一片昏暗骤然见到这般景象,还是忍不住感慨的脱口而出:“好漂亮。”
不得不说傅厦的这个‘山体光影秀’是很成功的,她是游客,也想要再来一次。
夜晚的山间没有白天那么闷热,清爽中漂浮着植物的香气,再加上漫山遍野的光影,的确很有种‘浪漫’的味道。
程见烟清丽秀雅的侧脸在这种环境里,更显得有种美轮美奂的感觉。
季匪定定的看了一会儿,难免有些遗憾——遗憾他们之间第一次独处的这种浪漫场景,不是他亲手创造的。
不过傅厦引导着他们走到这里自己又带着路芙悄悄下去了……
也很够兄弟。
莫名其妙的胜负欲在心里打鼓,季匪开口问她:“你喜欢看云彩么?”
“云彩?”程见烟愣了一下,诚实的回答:“不喜欢。”
云彩有什么好看的,一片白。
“……”季匪的一肚子话瞬间像是灭了气的皮球。
他本来还想说如果她喜欢的话,他可以开着直升机带她看晚霞,自然风光肯定比现在的树林光影要浪漫几百倍。
奈何程见烟没兴趣。
“季匪。”程见烟抬起头看着天空上难得繁密的星星,忍不住问:“你是不是经常来这样的树林?”
“嗯,经常。”季匪回过神来,走到她旁边和她一起抬头看星星,讲故事似的轻声回答:“降落时落地最多的地方就是丛林里,基本什么样的林子都去过。”
程见烟侧头看他:“在这种一个人的危险境地里,你有害怕过么?”
光线斑驳的环境让男人英挺的侧脸也渡上了一层光晕,显得柔和不少。
只是季匪身上那种‘野痞’的气质太过锋利,张扬,无论这些年遇见什么事也绝对不说半句苦,就连带着伤回来也都轻描淡写的糊弄过去。
这不禁让程见烟有些好奇,他究竟有没有真的害怕过什么。
毕竟他身上的伤,让她看着都怕了。
季匪沉默片刻,琥珀色的眼睛在这样的光线下愈发深邃:“有。”
“三年前在藏边执行任务的时候要进行突然袭击,犯罪分子手里有枪,子弹打进了这里。”他拍了拍自己的左肩:“当时清晰的感觉很疼,比之前临近胸口中弹的时候都疼,我知道是被击中的位置不好。”
“情况特别坏的话,可能胳膊就废了。”
那种情况真的让人心里特别没底,对季匪而言,比胸口中弹生死未卜的时候还要让人心慌。
那次也是他唯一一次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感到害怕。
因为一旦肩膀手臂出了问题,他就再也没法继续在部队工作,执行他的梦想了。
其实季匪的梦想无非就是‘出人头地’四个字。
他想变成那种人人敬仰,害怕,闻风丧胆的男人。
如果肩膀废了,那一切的努力都会变成空想。
可任务不能不完成,季匪勉强把受伤的肩膀固定住,在接下来的行动中,所有事情都是用另外一只手完成的。
他比较幸运,回到医院检查的时候医生说子弹的位置的确很不好,差一点点就伤到骨头废掉胳膊了,也幸亏他固定的及时没有乱动。
这个害怕的原因倒是让程见烟比较意外,她听后怔愣片刻,忍不住开口问:“能继续留在部队,比生命还重要么?”
“对那个时候的我而言,是的。”季匪有些不好意思的皱了皱鼻子:“一开始我觉得我是赌上一切去了那里,不混出个名堂来丢人,所以死也要待下去。”
“可后来……只有在刀尖上游走才能让我有成就感。”
事业是一个男人最显著的兴奋剂,比一切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