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十点,一辆皮卡停在打金铺门前,凌霁从副驾驶位下来,招呼季荞:“你应该能用到保险箱,我给你买了一个。”
季荞觉得他特别细心,对她的事情也很上心,她傍晚锁门的时候要把金子带回家,银子不值钱也没人会要就放店里。店铺离家属院大门很近,人来人往,再说这片治安也很好,万一遇上抢劫的也只有她暴揍别人的份儿。
不过店里确实需要保险箱。
钢板水泥铸成的保险箱超重,凌霁还叫来了两个帮手,再加司机,四个人研究半天,很费劲地把保险箱从车斗里搬下来,从路边到店里不过二三十米的距离,四个大老爷们足足搬了有十几分钟。
季荞想要帮忙,可他们把保险箱团团围住,她没有插手的地方。
等他们把保险箱放到店铺最里面的桌子下,其他三人走后,季荞说:“我正需要保险箱,保险箱很沉吧。”
凌霁看了她一眼,赶紧解释:“不是我们没力气,是人多了反而用不上劲儿。”
季荞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他误会,于是故意笑道:“反正我觉得你们四个搬得挺吃力的,你看你额头上的汗都出来了,是吧,凌教授。”
季荞趁他无语,又说:“你要想证明你有力气,那等中午回家吃饭你背着我。”
凌霁:“……背就背。”
好心给她买保险箱,还惹了这事儿。
他转移了话题:“我去找两块木板给桌子加个门,把保险箱遮住。”
两人各忙各的,等到中午锁门回家吃饭,季荞让他践行承诺,背着她走。
“路上人多。”他推脱说。
季荞撺掇他:“走小路。”
凌霁很无奈,天知道他为什么对这个小媳妇这么有耐心。
他们决定绕一大圈,走一段小路,凌霁双腿微弯,无奈地招呼她:“上来。”
没想到他小媳妇灵活极了,跟有功夫似的,蹭地就蹿到他后背上,然后软绵绵地趴好。
凌霁觉得她很轻,就是太软,手、脸,胸都很软,还有点香甜气息。
刚走了有一百多米,他们遇到了最不想见到的人,宋义兰。
宋义兰这个街道办大妈刚好调节邻里纠纷回来,看到儿子背着儿媳,大呼小叫地问:“季荞这是咋了,脚崴了?快去医院看看。”
季荞忙挤出笑脸,说:“妈,我没崴脚。”
凌霁赶紧解释:“妈,季荞干了半天活有点累,我背着她。”
宋义兰:“……”
看儿媳妇娇气地搂着儿子脖颈,俏脸粉嘟嘟的,她摆摆手:“你们俩也不怕被人看见臊得慌,快走吧,见人就说崴脚了。”
她站在原地看着两人背影,时常担心儿子儿媳关系不好,没想到好像真不用他们老两口操心。
第10章
贾瑞雪这些天都特别想显摆她的金手镯,但她妈说金子贵重,还是不要显摆为好,这些天她都把金手镯牢牢遮盖在工服袖子下面,但她已经憋不住了。
她迫不及待想要告诉别人她有超级精致超级漂亮的金手镯。
这天下午工休时间,她又听工友们在工位附近议论季荞。
对,她虽然已经辞工,仍然是军工厂的话题人物。
“就季荞那白净又娇滴滴的模样,融化金子的时候还不得吓死,据说她炒菜都怕溅油呢,真是笑死。”
“就是她会打金也不会有生意,看着她就不专业,老师傅才让人信任,谁会把金子交给她呀。”
“过不了多长时间,她肯定关店灰溜溜地回厂里。”
贾瑞雪听着议论,实在忍不住,把工服袖子上拉,把手镯露出来。
当然没过一分钟,工友们就发现了她的新手镯。
一个工友惊叫一声:“贾瑞雪,你的金镯子打好啦,是季荞打的吗?”
贾瑞雪马上抓紧时间炫耀,把手腕伸到他们面前说:“对啊,季荞打的,是不是特别精致?”
是镂空手镯,有团花跟如意的立体图案,有亮光,有哑光,非常精美。
“哇,就是你前几天拿过去的金镯子打的?真是季荞打的吗,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款式。”
“季荞真的有这么好的手艺?真是太意外了,你的手镯可真时髦。”
“上面的花纹可真细致,一点都不死板。”一个工友凑近看了好一会儿后说。
“季荞还给我刻了名字,在内圈,是瑞雪两个字,我都有点爱季荞了。”想到这儿,贾瑞雪更加满意,嘴巴都合不拢。
她们对季荞的印象瞬间变得不一样。
话说田慧芳不确定贾瑞雪这姑娘会不会憋着坏,等下午休息时间就去了罐头车间,见贾瑞雪正在得意地跟人炫耀她的新镯子,听上去对季荞的手艺非常满意。
——
有了贾瑞雪的宣传,几乎半个工厂的职工都知道季荞会打金且手艺不错,纷纷跃跃欲试收集金银准备去找季荞。
不过也有人认为季荞可能碰巧这个款式做得不错,做别的款水平一般,总之他们都想来找季荞。
“季荞自己带了一个银镯,款式简单但超级好看,又白又亮。”贾瑞雪说。
“我以前看见过,确实挺好,想不到是她自己打的,我想打跟她那镯子一样的款式。”有人说。
“季荞事儿可多了,估计她不愿意跟人戴一样的手镯,上次有人跟她穿了同样的衣服,她就说谁丑谁尴尬,你说她这不是说人家丑吗?”
这天傍晚正想关门,季荞被女工们堵在店里,她没想到贾瑞雪这个宣传员的工作做得相当到位,她一下有了三个银镯订单。
“我们想打你手腕上戴的那个款式。”有女工说。
她那个手镯贼白贼亮,银光闪闪的,看的他们眼馋。
季荞很爽快地说:“可以啊,不过这个款式至少得四十克银子,打出来才好看。”
她们没想到季荞愿意跟她们戴同款,忙说:“贾瑞雪跟我们说了,我们的银子够用。”
季荞说:“行,那我给你们称重。”
这次一点都没用废话,季荞称重,写单据,几分钟之后,几个工友很开心地走了。
等她们走后,季荞锁门回家吃饭,女工们边走边议论她。
“季荞是不是比以前好说话了,我本来还以为她不肯打同款呢,没想到她答应得那么痛快。”
“可能是之前跟我们不熟吧,熟了就好说话了。”
——
第二天周日,家人们一块儿到她店里参观,之前他们没来是担心她无所事事只能百无聊赖地守店,怕打击她的自尊心,现在看来完全没必要有这个顾虑。
店铺布置很简单,长相精致漂亮的季荞跟那些质朴的家伙什简直是格格不入,可他们真真切切地看到季荞拿着锤子在敲打银条。
“这仨镯子你一天就能打完?”凌志国惊讶她的速度,要是工厂工人能有这个效率,他们厂绝对能再续辉煌。
季荞说:“对,能快点就绝不磨洋工,仨镯子挣十五。”
凌胜利的话说得非常直白:“季荞,想不到你真能接到活儿还做得又快又好。”
田慧芳白了自己对象一眼,说:“你就不能说几句好听的鼓励她。”
季荞说:“不用鼓励,反正我是北城最好的打金匠。”
众家人:“……”
宋义兰柔声就像哄小孩一样说:“我们家荞荞就是北城最好的打金匠。”
果果奶声奶气地说:“二婶是最好的。”
见儿子又要黏着季荞,田慧芳怕耽误季荞干活,赶紧把他抱起来,说:“季荞的手艺当然最棒。”
凌朵很羡慕地说:“二嫂我真羡慕你,有爱好还能靠它挣钱。”
季荞说:“你参加高考,考上大学不是更好吗?”
凌朵又说:“妈,把你的金镯子拿出来,给我打个镯子,我相信我二嫂的手艺,一定会非常好看。”
宋义兰啐道:“我还没死呢,惦记上我的金子了,你还是好好考大学吧,考不上啥都别想。”
“好啊,好不容易出来透会儿气还给人压力。”凌朵抱怨说。
——
等小两口回到自己房间,还是各自在书桌旁写写画画,直到九点钟,季荞洗完澡先上床躺在被窝里,看凌霁仍在没有睡觉的打算,就直接开口:“凌教授,你不会认为我喜欢凌跃进吧。”
这话她憋了好几天,她等凌霁问他,可这几天她也算是明白了,不教训人的时候,凌霁本来话就不多,怎么可能主动问她呢,她只能主动开口先发制人。
凌霁放下钢笔转过身看她,看她裹着被子,被子底下凸起小小的一团,只露出个毛茸茸的小脑袋。
他不置可否,说:“你说。”
其实他更想反问:“不是吗?”
生生忍住。
当时他愿意娶季荞也绝对不是简单屈从于宋义兰的压力,为了把季荞推销给他,宋义兰这个街道办大妈可是花了不少心思。
当时他在外地,她妈跟他说他有对象了,他回来后见了第一个相亲对象。
先不说条件如何,那女同志没聊几句就说让他把她弟弄到大学里去。
“我弟高考就差两百分,你是学校教授肯定有办法让他读大学吧,宋阿姨说可以。”
凌霁板着脸言辞拒绝。
然后他就见到了第二个相亲对象,他之前没有成家的想法,但他妈经常吹嘘有很多女青年爱慕他,第二个相亲对象是宋义兰的远房侄女,据说是他的狂热迷恋者,这个女人不管是性格还是外貌都让他想起老舍笔下的虎妞。
他担心她会跟书里的虎妞做同样的事情。
这时街道办主任才隆重推出季荞,有前两个做铺垫,他顿时觉得季荞长得好看又乖巧,主要是她很正常。
他答应了这门亲事。
当初他觉得季荞挺愿意嫁给他,可是领完证之后,凌跃进跟他说了一段话。
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
凌跃进说:“二哥,季荞她其实喜欢我,她跟你结婚是退而求其次,像我这样潇洒的时代弄潮儿能得到所有女青年的爱慕很正常,二哥你一定不要往心里去。可我已经有了对象跟她没有缘分,我绝对不会背叛我对象,我真诚祝愿你们白头偕老。”
季荞觉得他特别细心,对她的事情也很上心,她傍晚锁门的时候要把金子带回家,银子不值钱也没人会要就放店里。店铺离家属院大门很近,人来人往,再说这片治安也很好,万一遇上抢劫的也只有她暴揍别人的份儿。
不过店里确实需要保险箱。
钢板水泥铸成的保险箱超重,凌霁还叫来了两个帮手,再加司机,四个人研究半天,很费劲地把保险箱从车斗里搬下来,从路边到店里不过二三十米的距离,四个大老爷们足足搬了有十几分钟。
季荞想要帮忙,可他们把保险箱团团围住,她没有插手的地方。
等他们把保险箱放到店铺最里面的桌子下,其他三人走后,季荞说:“我正需要保险箱,保险箱很沉吧。”
凌霁看了她一眼,赶紧解释:“不是我们没力气,是人多了反而用不上劲儿。”
季荞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他误会,于是故意笑道:“反正我觉得你们四个搬得挺吃力的,你看你额头上的汗都出来了,是吧,凌教授。”
季荞趁他无语,又说:“你要想证明你有力气,那等中午回家吃饭你背着我。”
凌霁:“……背就背。”
好心给她买保险箱,还惹了这事儿。
他转移了话题:“我去找两块木板给桌子加个门,把保险箱遮住。”
两人各忙各的,等到中午锁门回家吃饭,季荞让他践行承诺,背着她走。
“路上人多。”他推脱说。
季荞撺掇他:“走小路。”
凌霁很无奈,天知道他为什么对这个小媳妇这么有耐心。
他们决定绕一大圈,走一段小路,凌霁双腿微弯,无奈地招呼她:“上来。”
没想到他小媳妇灵活极了,跟有功夫似的,蹭地就蹿到他后背上,然后软绵绵地趴好。
凌霁觉得她很轻,就是太软,手、脸,胸都很软,还有点香甜气息。
刚走了有一百多米,他们遇到了最不想见到的人,宋义兰。
宋义兰这个街道办大妈刚好调节邻里纠纷回来,看到儿子背着儿媳,大呼小叫地问:“季荞这是咋了,脚崴了?快去医院看看。”
季荞忙挤出笑脸,说:“妈,我没崴脚。”
凌霁赶紧解释:“妈,季荞干了半天活有点累,我背着她。”
宋义兰:“……”
看儿媳妇娇气地搂着儿子脖颈,俏脸粉嘟嘟的,她摆摆手:“你们俩也不怕被人看见臊得慌,快走吧,见人就说崴脚了。”
她站在原地看着两人背影,时常担心儿子儿媳关系不好,没想到好像真不用他们老两口操心。
第10章
贾瑞雪这些天都特别想显摆她的金手镯,但她妈说金子贵重,还是不要显摆为好,这些天她都把金手镯牢牢遮盖在工服袖子下面,但她已经憋不住了。
她迫不及待想要告诉别人她有超级精致超级漂亮的金手镯。
这天下午工休时间,她又听工友们在工位附近议论季荞。
对,她虽然已经辞工,仍然是军工厂的话题人物。
“就季荞那白净又娇滴滴的模样,融化金子的时候还不得吓死,据说她炒菜都怕溅油呢,真是笑死。”
“就是她会打金也不会有生意,看着她就不专业,老师傅才让人信任,谁会把金子交给她呀。”
“过不了多长时间,她肯定关店灰溜溜地回厂里。”
贾瑞雪听着议论,实在忍不住,把工服袖子上拉,把手镯露出来。
当然没过一分钟,工友们就发现了她的新手镯。
一个工友惊叫一声:“贾瑞雪,你的金镯子打好啦,是季荞打的吗?”
贾瑞雪马上抓紧时间炫耀,把手腕伸到他们面前说:“对啊,季荞打的,是不是特别精致?”
是镂空手镯,有团花跟如意的立体图案,有亮光,有哑光,非常精美。
“哇,就是你前几天拿过去的金镯子打的?真是季荞打的吗,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款式。”
“季荞真的有这么好的手艺?真是太意外了,你的手镯可真时髦。”
“上面的花纹可真细致,一点都不死板。”一个工友凑近看了好一会儿后说。
“季荞还给我刻了名字,在内圈,是瑞雪两个字,我都有点爱季荞了。”想到这儿,贾瑞雪更加满意,嘴巴都合不拢。
她们对季荞的印象瞬间变得不一样。
话说田慧芳不确定贾瑞雪这姑娘会不会憋着坏,等下午休息时间就去了罐头车间,见贾瑞雪正在得意地跟人炫耀她的新镯子,听上去对季荞的手艺非常满意。
——
有了贾瑞雪的宣传,几乎半个工厂的职工都知道季荞会打金且手艺不错,纷纷跃跃欲试收集金银准备去找季荞。
不过也有人认为季荞可能碰巧这个款式做得不错,做别的款水平一般,总之他们都想来找季荞。
“季荞自己带了一个银镯,款式简单但超级好看,又白又亮。”贾瑞雪说。
“我以前看见过,确实挺好,想不到是她自己打的,我想打跟她那镯子一样的款式。”有人说。
“季荞事儿可多了,估计她不愿意跟人戴一样的手镯,上次有人跟她穿了同样的衣服,她就说谁丑谁尴尬,你说她这不是说人家丑吗?”
这天傍晚正想关门,季荞被女工们堵在店里,她没想到贾瑞雪这个宣传员的工作做得相当到位,她一下有了三个银镯订单。
“我们想打你手腕上戴的那个款式。”有女工说。
她那个手镯贼白贼亮,银光闪闪的,看的他们眼馋。
季荞很爽快地说:“可以啊,不过这个款式至少得四十克银子,打出来才好看。”
她们没想到季荞愿意跟她们戴同款,忙说:“贾瑞雪跟我们说了,我们的银子够用。”
季荞说:“行,那我给你们称重。”
这次一点都没用废话,季荞称重,写单据,几分钟之后,几个工友很开心地走了。
等她们走后,季荞锁门回家吃饭,女工们边走边议论她。
“季荞是不是比以前好说话了,我本来还以为她不肯打同款呢,没想到她答应得那么痛快。”
“可能是之前跟我们不熟吧,熟了就好说话了。”
——
第二天周日,家人们一块儿到她店里参观,之前他们没来是担心她无所事事只能百无聊赖地守店,怕打击她的自尊心,现在看来完全没必要有这个顾虑。
店铺布置很简单,长相精致漂亮的季荞跟那些质朴的家伙什简直是格格不入,可他们真真切切地看到季荞拿着锤子在敲打银条。
“这仨镯子你一天就能打完?”凌志国惊讶她的速度,要是工厂工人能有这个效率,他们厂绝对能再续辉煌。
季荞说:“对,能快点就绝不磨洋工,仨镯子挣十五。”
凌胜利的话说得非常直白:“季荞,想不到你真能接到活儿还做得又快又好。”
田慧芳白了自己对象一眼,说:“你就不能说几句好听的鼓励她。”
季荞说:“不用鼓励,反正我是北城最好的打金匠。”
众家人:“……”
宋义兰柔声就像哄小孩一样说:“我们家荞荞就是北城最好的打金匠。”
果果奶声奶气地说:“二婶是最好的。”
见儿子又要黏着季荞,田慧芳怕耽误季荞干活,赶紧把他抱起来,说:“季荞的手艺当然最棒。”
凌朵很羡慕地说:“二嫂我真羡慕你,有爱好还能靠它挣钱。”
季荞说:“你参加高考,考上大学不是更好吗?”
凌朵又说:“妈,把你的金镯子拿出来,给我打个镯子,我相信我二嫂的手艺,一定会非常好看。”
宋义兰啐道:“我还没死呢,惦记上我的金子了,你还是好好考大学吧,考不上啥都别想。”
“好啊,好不容易出来透会儿气还给人压力。”凌朵抱怨说。
——
等小两口回到自己房间,还是各自在书桌旁写写画画,直到九点钟,季荞洗完澡先上床躺在被窝里,看凌霁仍在没有睡觉的打算,就直接开口:“凌教授,你不会认为我喜欢凌跃进吧。”
这话她憋了好几天,她等凌霁问他,可这几天她也算是明白了,不教训人的时候,凌霁本来话就不多,怎么可能主动问她呢,她只能主动开口先发制人。
凌霁放下钢笔转过身看她,看她裹着被子,被子底下凸起小小的一团,只露出个毛茸茸的小脑袋。
他不置可否,说:“你说。”
其实他更想反问:“不是吗?”
生生忍住。
当时他愿意娶季荞也绝对不是简单屈从于宋义兰的压力,为了把季荞推销给他,宋义兰这个街道办大妈可是花了不少心思。
当时他在外地,她妈跟他说他有对象了,他回来后见了第一个相亲对象。
先不说条件如何,那女同志没聊几句就说让他把她弟弄到大学里去。
“我弟高考就差两百分,你是学校教授肯定有办法让他读大学吧,宋阿姨说可以。”
凌霁板着脸言辞拒绝。
然后他就见到了第二个相亲对象,他之前没有成家的想法,但他妈经常吹嘘有很多女青年爱慕他,第二个相亲对象是宋义兰的远房侄女,据说是他的狂热迷恋者,这个女人不管是性格还是外貌都让他想起老舍笔下的虎妞。
他担心她会跟书里的虎妞做同样的事情。
这时街道办主任才隆重推出季荞,有前两个做铺垫,他顿时觉得季荞长得好看又乖巧,主要是她很正常。
他答应了这门亲事。
当初他觉得季荞挺愿意嫁给他,可是领完证之后,凌跃进跟他说了一段话。
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
凌跃进说:“二哥,季荞她其实喜欢我,她跟你结婚是退而求其次,像我这样潇洒的时代弄潮儿能得到所有女青年的爱慕很正常,二哥你一定不要往心里去。可我已经有了对象跟她没有缘分,我绝对不会背叛我对象,我真诚祝愿你们白头偕老。”